车位租赁合同7篇

时间:2023-09-09 21:15:02 合同

车位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标的:地面停车位

  1.租赁地址:

  2.规格:平方米

  租赁地址: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年月 日起至年 月日;

  2.房屋租金: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

  a一次付款计元人民币;

  b每月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车位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1.业主是已承租的形式买断相应地下停车位在该期限内的使用权,期限为20-20年。

  2.承租期限为20年,另30年在协议有效的前提下,同意免费续租到20年。

  3.租赁费用不退还

  4.业主不得将停产位转让、转租或提前终止本协议。

  5.违反协议,扣除违约金叁万元。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 篇2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租金

  本车位租金元整月,大写:、支付方式为、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

  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关于转租

  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职责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景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联系方式:

  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成都市成华区万科北街18号地下105号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 )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 280元整/月,大写:贰百捌拾元整。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人为损坏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业管理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 篇4

  代出租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相互协商,甲方同意将地下停车场的停车位租给乙方使用,特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出租的.地下停车位位于

  阁楼下号车位,地面质量为水泥砂浆地面。使用面积平方米。

  2、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月租金元整,年租金元整。交费时间为年租用起始月份前日内到物业管理办公室交纳。

  4、地下车位停泊车辆车牌号,车型,颜色,车位所停车辆必须为此牌号车辆。

  5、乙方在租用期内有权使用指定的地下停车位,该停车位仅供停车用途,不得改做其他用途,不得在地下车库内修车、洗车,也不得随意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6、乙方在地下停车场内应爱护公物及消防设施,禁止使用烟火或携带其它危险品,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因乙方原因造成其它车辆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应做好地下停车场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及监控工作,保持其良好的公共交通秩序,检查和防范消防安全。

  8、乙方需按规定在地下停车场内停放好车辆,锁好车门窗,贵重物品请不要放在车内。

  9、乙方向甲方缴纳的租金为停车场地的占用、维护、维修费,甲方不负责车辆丢失等的赔偿责任,应由责任人及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租用车位必需提供保险公司文件复印件一份备查)。

  10、在乙方租用期间内,甲方不得将乙方已租用车位挪作它用或转借。

  11、乙方应遵守园区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合、服从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不得乱停、乱放。

  12、如有违约,双方承担各自违约责任,乙方若因欠费或其它严重违约现象,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13、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当事人或委托人进行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可向提出仲裁。

  14、出租车位,以销售为先,可通过甲方适当调整车位。

  15、另附《地下停车场出入注意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车位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愿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呼和浩特市 路(街) 小 区 号、 号车位出租给乙方。

  第二条 租车位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年付。甲方开具收条。

  第四条 甲方于付款当日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车位。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车位设施(包括地面、停车挡管、停车锁等一切相关设备)的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或赔偿。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车位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七条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当日将车位归还甲方,并保证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乙方逾期不返还的,甲方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二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位于 停车场车位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经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本合同第三条所述 车位,遵守本合同各条款内容并声明所停车辆已经办妥车辆保险手续。

  第二条 车位用途

  本合同所确定的租赁车位仅限于停泊车辆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第三条 车位位置

  1、乙方向甲方租赁位于 固定停车位 个(以下简称“车位”)。

  2、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第四条 车位租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承租车位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2、支付方式:

  第五条 停车场及车位管理

  1、租赁期间内,乙方享有使用与自主管理所租车位的权利和责任。

  2、租赁期间内,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车场及车位的设备设施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六条 转租限制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其承租车位转租给第三方。

  第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使用车位时,因下列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因自然灾害及不可抗拒的事件;

  2、因刑事案件造成的损失;

  3、非甲方故意或过失的灾害;

  4、属停车场正常为装修、故障抢修而引起车位使用的中断;

  5、其他车位使用者给乙方造成损失。

  第八条 如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可提出索赔:

  1、未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

  2、未按合同规定使用所租车位;

  3、违反本合同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

  4、对其他承租者或业主引起妨碍或危害;

  5、人为造成公用设施的损坏;

  6、利用所租车位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7、其他违约行为。

  第九条 租赁期届满后的事项

  1、乙方在退租前10日提出申请,经甲方验收后办理交接手续。

  2、若乙方未按本条第1款办理,则从合同终止第二日起至书面交接手续办妥为止,乙方仍须按本合同约定租金价格向甲方支付租金,但此项租金支付并不构成租赁延续。

  3、若乙方未按本条第1款办理,逾期7日(包括公共节假日),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留存于车位上任何车辆或物件,乙方应承担甲方处置清理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外,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行为,应就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诉讼费用)进行赔偿,如属双方的过失,应根据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10日以上的,甲方可自动收回该车位。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及管辖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取得一致,应提交车位所在地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判决。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相抵触,以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为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代表人: 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址:xx小区 栋 单元 号 房屋产权人:

  电话:

  为了便于停车位的正常管理和车辆的有序出入,开发商将小区现有的停车位委托给甲方进行经营管理。据此,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将小区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编号、位置、面积

  停车位编号: 位置:面积:

  第二条 承租期限

  乙方承租期限即为本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月 日止。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租赁车位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乙方需在签定本合同时将车位租赁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收取费用后,不再退费。

  乙方须于本合同约定期限满提前三周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获得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过期视为放弃续租权,甲方无须将乙方列入下一期车位租赁计划内。

  乙方承租停车位的租金为每一车位每年人民币 元。

  租金支付方式为:

  第四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根据开发商的授权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停车位;

  2、负责停车位的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3、负责停车位的卫生清洁工作。

  乙方责任:

  1、不得将停车位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2、承租的停车位只用于停放机动车辆;

  3、停放的机动车辆变更的,应告知甲方;

  4、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

  5、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或清洗车辆须经甲方许可;

  6、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第五条 停车位的所有权及维护停车位的所有权开发商。其维修养护工作由甲方根据所有者的授权进行维修养护。

  第六条 甲方免责

  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的,除乙方有证据证明是甲方的行为所致或方没有履行职责所致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丢失的,除乙方有证据证明是甲方的行为所致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将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 其它

  1、因小区开发、规划等原因须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于 日前通知乙方;

  2、甲方将建立健全停车位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情况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相免责,但双方应尽量避免损失的扩大,对扩大部分的损失责任方应予赔偿。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乙方应按时缴纳停车位的租金,不得以任何原因拖欠租金,乙方拖欠租金的,按日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的,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双方均应遵守,仲裁不成的双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三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报开发商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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