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12篇

时间:2023-09-11 11:16:59 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篇1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乙方自愿购买甲方所有的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易房屋具体情况

  1、房屋地址:市省(区)街道小区栋单元号。

  2、房屋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交易房屋价款及给付方式

  1、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万元)。

  2、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给付甲方购房定金元整(大写:壹万元整)。

  3、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款,乙方还应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币元元整(大写:)。

  4、乙方于甲乙双方办理更名手续当天,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元。

  第三条税费承担及合同备案

  1、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更名等行为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交易税费、更名所产生的费用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更名等手续,交由九江市房产局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乙方负责办理,上述两份合同约定不同之处,以本合同为准,且因备案合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因备案合同造成双方买卖行为无法履行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在交房当日将水、电等费用结清。

  3、甲方于年月日前,配合乙方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给付的定金不予返还。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甲方双倍返还收取乙方的定金。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乙方:

  身份证:身份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2

  卖房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市区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整)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并以购得的上述房屋向中国银行分行申请抵押贷款。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房申请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如果该房屋为共有房屋,则必须取得其他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出售书面文件。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4、自签订本合同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三、乙方承诺:

  1、向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以备查核,并依规定支付费用。

  2、保证按原约定价格向甲方购买前述房屋,并及时将贷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3、将所屋向贷款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4、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5、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抵押贷款获得批准为正式生效条件。如果贷款银行认为乙方的借款申请不符合条件而不予批准,则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应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如果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不足申请贷款额的70%,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否则,乙方应履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如果乙方违约,贷款申请获准后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本合同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搁执壹份。有乙方交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壹份。

  十、特别约定:

  甲方:乙方: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基地房屋买卖事项订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乙自愿将坐落在张村村东的宅基地房屋一套出售给乙方。(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甲方保证宅基地手续清楚(以家人农业户口前的名字,前年宅基地手续档案,全权委托乙方,另立协议,签订合同之日起天办完)

  三、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产成交价为每平米元(元)年限年,乙方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一次性付款总房价(%)元,余款在甲方交付房屋宅基地手续后一次付清。

  四、若发生与双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五、甲方负责楼上楼下上下水接通到位。乙方如需加盖部分,需向甲方支付费用,具体协商。

  六、如遇拆迁征用,地面附属物及赔偿都归乙方。

  七、违约责任:乙方中途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价%的违约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向乙方在天内退还所有房款并向乙方支付总房价%违约金。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需向对方支付房价%滞纳金。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宅基地手续费用为万元,甲乙双方各。

  十、宅基地手续未超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4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鉴于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诚信、自愿、公平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乙方同意购买甲方位于。

  2、该房屋房地产权证权证字号为:号;房屋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3、该房屋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权证字号为:号)及相关物权同时转让。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房屋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自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房屋转让价款元,余款于年月日支付。

  3、甲方应于乙方每次付款前向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三、标的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双方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四、过户及税费承担

  1、过户登记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负责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产权证书等手续。

  2、税费承担

  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所产生的全部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五、甲方承诺

  1、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房屋没有抵押、出租或者与他人共有。若发生与该房屋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由甲方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2、房屋交付使用之前有关应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由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六、乙方承诺

  1、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2、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后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不办理或者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6万元。

  2、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迟延履行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义务的,乙方有权按房屋总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房屋总价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七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3、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

  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七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若甲方有户口随房屋落户,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十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七日,乙方每日按房屋总价款的%收取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同意由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5

  出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的商品房(毛坯房)一套,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保证对出卖的房屋拥有全部产权并有权进行处置。

  第二条房屋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甲方应于乙方付款后5日内将房屋钥匙及相关证件移交给乙方。

  第三条与房屋买卖及过户有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营业税、房屋维修基金、交易手续费、登记费、公证费及土地过户费用等),无论法律、法规规定是由出卖方还是购买方承担,乙方均自愿承担,否则甲方有权退还房款收回房屋,由此给双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付清购房款后,甲、乙双方应当在15日内到景德镇市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予以配合。

  第五条甲方已经交纳的房屋维修基金元、水电煤气立户费元,乙方应当与购房款同时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交有关部门备案。

  第八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房屋买卖合同 篇6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甲、乙、两方依据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甲方承诺并保证:拥有座落于 的选房号。该房屋由开发。甲方对上述选房号所有权是完整的,不存在共有权、抵押权、承租权等权利瑕疵或负担。将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

  1、双方议定上述房号房屋每平米单价为/平米,出售价格为万圆整。此房号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2.本合同书签订时,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选房房号号、房屋购买押金条、甲方已垫付预付房款万圆整的发票以及其他相关票据。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号费用和甲方已经垫付的购房款拾万圆整,共计 万圆整。乙方对上述房号和此后乙方所选房子具有所有权和使用权。此后,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甲方负责乙方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至乙方名下,包括根据登记部门的要求另行签订合同文书、提供身份证明等。甲方不得因此要求

  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如出现房屋产权无法更名情况,且非甲方主观意愿时(即所有购买房号的都无法更名),在甲方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将该房屋无偿过户到乙方名下,过户产生的各项费用甲乙双方各支付一半。

  4、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则甲方按房屋市场价格全款支付给乙方,且退还乙方付给甲方的房屋号费和乙方购买此房屋产生的所有费用。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房屋号费。

  1、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书在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7

  卖方(甲方):身份证:

  买房(乙方):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平顶山平安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西机西小区6号楼四楼32号两室一厅的房子卖给乙方,房屋面积为78平方米。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6万元整,大写:贰拾陆万元整。

  第三条: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任何经济纠纷,拖欠费等。

  第四条:如以后发生房产纠纷或者甲方收回房屋、或乙方要求退还房屋,甲方或乙方应向对方加倍退还购房款。

  第五条:在需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所有手续,但在出售房屋和签订协议后,其房屋之后的所有房屋费用由乙方承担。

(包括在房屋办理正式房产证时,所需的补偿金和过户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甲方将所有有关本套房屋的购房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负责保存。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中间人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签字):

  年月日

  中间人(盖章签字):

  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8

  甲方(售房人):

  乙方(买房人):

  见证人: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此面积不含地下室面积);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乙方在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在时由甲方退还乙方。

  第四条:

  该房屋协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a、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b、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自行选择)

  c、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乙方承担。(自行选择)

  第八条: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第九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

  a、房屋正式交付之日b、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自行选择)

  第十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可双方自行约定)

  第十一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条:本契约a、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

  b、自之日起生效。(空白处可自行约定)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现住址:现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房屋买卖合同 篇9

  出卖人(以下略称甲方):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买受人(以下略称乙方):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约。

  第一条 甲方志愿将其房屋山东兴唐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宿舍4号楼西单元5楼东户(以下简称该房屋)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志愿购买该房屋。现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屋座落于济宁市中区唐口镇唐人居小区东北角,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含公摊)为平方米,储藏室 平方米,一共 平方米。该房屋的用途为民用住宅,属砖混结构结构,建筑层数地上6层,地下一层架空层。

(二)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以山东兴唐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出具的建筑面积为准。

(三)该房屋出售后一年后正式办理建设单位出具的购房合同,此房屋没有房产证。

  第二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总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捌仟零壹拾肆元陆角整(¥:)。

  第三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乙方应于本合约发生效力之日起7日内将该购房合约范本房屋全部价款给付甲方。具体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

  第四条 甲方承诺在建设方承诺的交房日期当天将房屋交给乙方。

  第五条 乙方未按本合约的约定支付房价款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房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约,将已收房价款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本合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增补条款或增补和谈。增补条款或增补和谈和本合约的附件均为本合约不成分割的部分。

  第八条 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效力。

  第九条 因本合约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不论什么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处理济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或依法由群众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本合约一式贰份。此中甲方乙方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房屋买卖合同 篇10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 年 月 日,在处购买的座落在白城市洮北区的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土地证号。

  二、房屋价款: 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万捌千圆整,¥:18,元。

  三、房屋价款的交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乙方在20xx年 月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壹万捌千圆整,¥:18,元。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房屋全部房款时为乙方出具收款凭证;乙方交付全部房屋价款同时甲方将房屋所有权证及与房屋有关证件全部交给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四、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办理,所发生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房屋交付前,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包括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全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的费用(包括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如发生房产被占及征用所得的补偿款一律归乙方所有。甲方如想索要回房屋所有权。应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返回乙方所属期间对房屋的维护及维修费用及购房款人民币壹万捌千圆整,并按房款总价50%赔偿。

  八、如果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收 据

  人民币: ¥:

  上款系:

  收款人: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11

  卖房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房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在征得共有人(配偶)同意下,自愿将坐落在 的房屋有偿作价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 双方约定上述房屋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方式:乙方已于 年 月 日转账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剩余房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由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后,当日转账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税费承担:乙方需承担公证等手续办理过程中双方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第五条 甲方保证签订本《房屋买卖合同》之日前,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没有附着户口、租约、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日后如果房价上涨或涉及拆迁,均不得向乙方要求补偿;乙方保证签订本《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如果房价下跌,不得向甲方要求补偿。

  第六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 天内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

  第七条 双方约定水、电、有线电视等费用,以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为结算日。水、电度数分别为:水、电(住宅)、电(商铺)。

  第八条 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水、电、有线电视更名或过户手续以及《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等手续,能提供的材料需积极提供。

  第九条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需以该房屋转让总价款为基数,自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完结日止,按日万分之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 乙方:

  附属设施、电器设备、装饰装修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并完成交接。自乙方完成验收并接收该房屋之日起,该房屋内的用水用电安全、房屋质量等一切风险责任均转移给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12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现住址: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见证方:

  电话: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私有楼房住宅一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证号为朝私号土地使用证号为:,使用面积为平方米,使用年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此房屋实际售价元整(¥元)。此售价包含公共维修基金及室内所有固定装修、固定配套设备。

  第三条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薄;

  2、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

  3、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卖的证明;

  4、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欲出售的房屋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无合法证件的房屋(包括违法建设的’房屋);

  2、有产权争议的房屋;

  3、经批准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

  4、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或经市批准代管房屋;

  5、市规定其他不得出卖的房屋。

  第五条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簿;

  2、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3、如有特殊情况发生,甲方子女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第六条上述房屋在甲方实际交付乙方之日前所发生的费用(取暖费、物业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等)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部门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第八条定金

  在年月日见证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币元作为房款的一部分。

  第九条付款方式;

  首付款:乙方提交材料时将首付款元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余款:在签订本合同一月之内付清(留有三千元作为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证的保证金)。

  注:过户完成后所有余款乙方向甲方全部结清。

  第十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扣除见证人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如甲方违约则见证人扣除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乙方,同时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币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交房日期:年月日。第十二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三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第十五条此合同与出售委托合同、承购委托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起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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