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合同 篇1
甲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民法等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资金资源,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借款合同。
一、借款用途:乙方所借款项用于日常经营周转所需,不得用于非乙方营业范围之外的目的,不得将借款转借他人。
二、借款金额:人民币。甲方不得预收利息,如甲方要求先付利息,借款本金按减掉先付利息后的金额计算。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每月 计算,按月计息。借款非一次到位的,按到期时间分笔计息。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乙方银行账上时间为准。
甲方如以现金方式支付借款,甲方应将现金全额缴存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后该笔借款方可生效。借款时间以现金缴款单上银行印戳或电子银行回单时间为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每笔借款开出借据,借据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所持借据应于乙方归还借款后交回甲方。
五、还款方式:借款到期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还款,还款前甲方应提前告知与甲方姓名相符的收款账号。按月付息,合同期满本息全部结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部分,加收10%的罚息。
2、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或甲方经营业务有重大调整,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如乙方终止营业、破产清算,甲方优先于其他债权人获得还款。七、借款如需展期,要求展期一方应在到期前30日内向对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甲方同意后签署补充协议办理展期手续。
八、其他:
除因本合同规定事项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甲方第一笔借款到账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出借人、借款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借方):身份证号:代表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乙方(借款方): 地址: 代表人: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时间: 年月 日
签约地点:
个人借款合同 篇2
出借方(甲方):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保证方(丙方):
乙方因为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并提供作为保证人,甲方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同意出借。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种类。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千分之(月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高利率,则按新利率的%作同时调整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还款分期如下:(或者:借款期满一次性还本付息完毕)
第六条 保证条款
1。除丙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外,乙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处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消灭。抵押登记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助办理,费用承担为: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同期银行规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2。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约定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每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地址:
乙方(签字):
丙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个人借款合同 篇3
合同签订地:
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出/借双方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用途
借款人因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借款人收到借款之日起,计算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
五、还款方式
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支付本金。
六、权利义务
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人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人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出借人有权收回借款,并对违约部分加收%利息。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额支付利息。
七、保证条款
1、借款人用自有做抵押/质押,且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2、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通知与送达
出借人的联系方式
地址:
电话:
邮箱:
借款人的联系方式:
地址:
电话:
邮箱:
保证人的联系方式:
地址:
电话:
邮箱: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上述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上述联系方式及其地址同样适用于法院在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时使用,如因借款人(保证人)提供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地址的,邮寄送达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
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签字):借款人(签字):保证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借款合同 篇4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条 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月利息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甲方有权收回车,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签订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 篇5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 篇6
贷款方:
借款方:
贷款方和借款方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用途
。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整。借款方在收到款项时,应向贷款方出具借条,此借条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月利率1%,即借款月利率将按%计算。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和期限偿还借款。
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逾期天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利息。
本次6个月的借款利息由借款方先付。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的(销售合同正本和副本) 房产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琅琊区人民法院进行法律诉讼。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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