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篇1
订立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业房屋一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事项:
第一条:出租地址
甲方将 ,建筑面积为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场地使用,其经营范围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承租,租赁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机关核定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需要续租,须提前 60 天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双方重新议定租金后,方可签订续租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再继续租赁。
第三条:租赁保证金
甲乙双方商定本房租赁保证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正常终止后十五日内,若乙方无拖欠房租及其他费用时,对商铺无损坏,并且将商铺拆除的隔墙恢复后,不影响房屋的二次租赁,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息)。
第四条:租金价格与租金交付时间
每平方米月租金单价为元,月租金共计(按产权建筑面积计)元(大写:)支付方式为季度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日内预付下一期租金。
备注: 甲方税款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办理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商铺修缮和装修
1、乙方应按妥善使用商铺内的设施,保护房屋原结构和设备不受破坏(因室内装修、装饰需要,经业主同意拆除室内隔墙及墙内设施、设备除外)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可以对所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其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再向物业管理方申请施工。乙方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装修并服从物业管理方的统一管理。租赁期满后装修物的权属处理,双方商定:
(1)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房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和搬离可移动设施、设备,乙方承担隔墙及室内设施恢复责任。
(2)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该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时,乙方应将承租范围内拆除的隔墙及室内设施复原。
(3)租赁期内,若乙方整体转让未到期的该商铺使用权时,需经甲方同意,并满足甲、乙双方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件,并且租金不低于当年每平方米的单价。受让方需与业主重新签订房屋租租赁合同,装修物权归属乙方处置。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相关物业管理文件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缴纳维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内,转由乙方享有并履行(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公共区域发生费用等各费用的交纳),甲方与物业公司已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4、乙方知晓甲方有意出售本房产,若乙方未在本协议生效7日内书面表示愿意承购本房产,则视为本条约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按法定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5、乙方应遵守《用户手册》、《装修守则》以及本物业的其它管理制度。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消防安全责任书》及其它物业管理文件,以上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6、该房屋的质量保险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的人身、财产(货品等)的安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该房屋造成的损毁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1)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的经营范围;
(2)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 (3)拖欠房屋租金累计30日以上。
2、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但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两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装修损失。
3、乙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乙方享有转让权。乙方转让,须告知并征得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
4、因业主转让房产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的经营权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八条:免责条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毁,造成甲、乙双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而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多退少补,甲方退还乙方全额保证金。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1、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后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X年X月X日 签约日期:X年X月X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姓名(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月租金为元,缴租为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元(¥元),以后应提前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乙方交保证金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6、备注;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吨气;立方电;度
甲方签章(出租方):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千 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编号:
出租人:签订地点:
承租人:签订:年月日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建筑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租金(大写):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定金(大写)元。承租人在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章):承租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名):(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签名):
电话:电话: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区路(村)街(坊)号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区住宅幢号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年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并于当月(季)初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讷河市中心街,电信家属楼三单元602室。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捌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一次性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的检查、修缮,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2.卫生费;3.物业管理费;
第八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2)(3)(4) (5)(6)电脑桌,乙方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二)房屋水电、有线等费用在20年月日前均结清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1)提出申请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使用主管机关提供的统一合同格式。出租屋业主首先凭产权证明到辖区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领取空白《房屋租赁登记表》、《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然后,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租赁管理所申请合同登记或者备案,并同时提供相关材料。
(2)材料审核
签订合同之前,当事人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的内容作增删;在签订前,业务登记员应审核出租人的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拥有房地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以及能证明出租人身份或者法律资格的证明。房地产委托他人代管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共有房地产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并应同时审核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3)受理审查
登记受理审查环节主要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按照租赁管理条例进行审理和查实,以确定是否符合合同办理的要求。
1、业务登记员根据提交的《房屋租赁登记或备案表》对收到的申办合同登记或备案资料进行即时查验,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受理机关当场受理,并出具加盖本机关受理专用印章的《申请受理通知书》或开具《备案收件回执》。
2、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机关补正告知专用印章的《补正告知单》。不予受理的,综管所应派出出租屋管理员进行跟踪。
3、受理机关需于受理后5日内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1)所提供的证件是否齐全;
(2)需要现场核实的,应指派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
4、审查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直接进入“合同登记和备案”环节;
5、审查和现场核实不符合条件或不属实的,将申请材料退回当事人重新填报申请或告知不予受理。
(4)审批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进行合同办理。合同录入员将有关资料输入计算机数据库。由租赁管理所所长或指定合同审批员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编号,并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
不予办理的,由租赁管理所向当事人发出《不予登记回复》或《不予备案回复》,说明理由,所收资料退回,并派出管理员进行跟踪。
租赁管理所逾期不作出是否予以登记备案决定的,视为予以登记。当事人应于逾期之日起15日内到租赁管理所办理登记手续。
(5)办理
审批通过后,将签章后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交出租人、承租人和管理所各持一份,当事人依法交纳有关税费。另可根据租赁当事人实际需要,纸质合同可以一式多份。
(6)立卷归档
经登记或备案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提交的资料,由所在地租赁管理所按一户一档的原则建档保存。
房屋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建筑面积m2。
第二条
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年租金为人民币元,乙方每缴纳一次租金。
第四条
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1.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亲戚也不例外)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
3.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间若有变动,应提前至少一个月告知对方,做好准备。
第六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市路门面房号房东(简称甲方)
承租方:
身份证号:(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座落地点:市路门面房号
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年月日
三、租金标准:无论市场房费高低,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只在市场的房费之上每月加收()元整;其他税收,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收乙方押金x万x千圆整。
四、乙方无权将房子转让;乙方应在每季度初将市场房费和加收房租一次付给甲方x年或月,逾期十天内不交,甲方有权将房子收回,不退押金。乙方不能半途终止合同,若乙方租赁期间半途解除合同,乙方负责甲方全部损失,不退押金。
五、甲方不能半途终止合同,此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自然灾害,国家及村整改、拆迁土地需要收回房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押金,不负乙方其他损失,装修不予赔偿。若甲方因个人原因半途解除合同,甲方负责乙方全部经济损失。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违背商城规定及一切常例,不得和商城发生冲突,否则后果自负。
七、租赁期满,甲方如继续出租,乙方优先,若乙方不继续租赁,应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将税收清单及水电费等费用清单交给甲方,(购电卡一张,房屋钥匙x把)手续办完,甲方退还押金。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 篇10
委托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 备案证明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屋(□是/□否)已设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人。
第三条 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二)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长 (□日/□月)
(三)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乙方在银行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账号为:,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 ,.
第五条 佣金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其他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乙方负责.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见附件三。
第九条 转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划付租金达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7..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四).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备案证明编号:
经纪人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方姓名: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承租方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租赁地址: 路 小区 栋 单元 室;房型规格 ;居住面积 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 B: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 (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一次付款计 ( )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甲方如不愿继续租给乙方也应提前一个月提出并告知乙方。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抄表日期: 年 月 日 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1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协商,甲方愿将位于 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经双方查看,房屋内设施完整。乙方愿租该房屋,并有义务保护房屋设备及水电,管道设施。现为双方利益的均衡保证,特定协议条款如下:
1.租赁期限:商定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金:此房年租为 元人民币,每半年交纳壹次。
3. 下次租金应提前 天交纳,如有特殊情况应告知甲方,协商解决。
4.水电费由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由甲方交纳。
5.乙方承租使用期间不得任意改变室内结构,如有改动应经甲方同意,损坏部分应给予修复及赔偿。
6.乙方不得在此房中进行违法活动。
7.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提高房租,不得将此房再租他人,凡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损坏,不追究双方任何责任。
8.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9.交房时,水表数 ,电表数 。
10.本协议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定,从签字日起生效,乙方有事于甲方直接协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个月。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0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100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2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14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租赁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甲方将位于 市 号 小区 栋 层 号 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
3、甲方就该房屋现状出租给乙方,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经营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壹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重新协商并签订租赁合同。如甲方在租赁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及保证金
1、 租金按以下第 种方式计算:
(1)该房屋租金第一年为 元/月,合计 元/年,此后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的租金均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逐年递增上一年租金的10%(即第二年的租金为元/月,第三年租金为 元/月)。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2)该房屋租金为 元/月,年租金合计为 元,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2、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以现金方式支付,每季度交纳一次租金,在每季度租期开始前10天交纳下季度的租金,先付租金后使用。
3、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交纳¥ 元(约合三个月租金)作为保证金。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不计息)。如乙方有违约现象发生,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第五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乙方应交纳以下费用:
(1)电费:由甲方安装独立电表,乙方每月按读表数及按整栋楼应分摊的损耗度数向小区物业交纳电费。
(2)水费:由甲方安装独立水表,乙方每月按读表数及按整栋楼应分摊的损耗度数向小区物业交纳水费。
(3)物业管理费及物业公司要求交纳的水电周转金由乙方按小区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向小区物业交纳。
(4)其他应由乙方应缴纳的税费。
第六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 在租赁期内,出租房屋主体结构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属于出租房屋专属部分的装修及其他设施、设备于房屋交付时由甲乙双方共同核查,如发现需维修事项的,由甲方负责维修;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维修事项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出租房屋专属部分以外的共用部位或公共设施、设备发生维修事项的(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由租户报小区物业负责处理。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五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对本合同约定应由甲方维修的事项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否则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3、在不损害房屋外立面或门头、且符合市政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设置门头招牌或广告牌,但需经甲方同意且不得因悬挂招牌或广告牌而影响相邻房屋的正常使用,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房屋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3日内,乙方应摘除悬挂的招牌或广告牌,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置。
4、乙方承诺遵守小区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第七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八条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1、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影响使用的;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1、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按约定交纳应由乙方交纳的租金以外各项费用超过30日的;
(7)拖欠房租累积超过30日的。
2、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九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交付租赁房屋时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交付或收回租赁房屋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5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3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无故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当年度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的,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约定的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交还房屋并交清所欠租金及其他费用,还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2、在租赁期内,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条件,或者虽达到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但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叁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其他费用的(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条件,或者虽达到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但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3%支付甲方违约金。
4、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当年度租金5%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提前贰个月时间向甲方书面申请提前退租的,经甲方同意,乙方结清租赁期间已发生的费用、并由甲方另行收取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费用作为补偿后,甲方不再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叁倍的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的,租赁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租赁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以30天/月的日租金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由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 年月日
附件:设 施 、设 备 清 单
商铺房号: 合同编号
本物业提供和具备以下设施、设备:
一、燃气管道[ ]
二、进、出水管道[ ]
三、进出电源、电线[ ]
四、水电设施:[ ] 型号:
五、家电设施[ ] 型号及数量:
六、家具设施[ ] 型号及数量:
七、独立卫生间[ ] 型号及数量:
八、水表现数: 电表现数: 燃气表现数:
九、装修状况:
十、其它设施、设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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