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出租合同(汇编13篇)

时间:2023-09-14 17:18:37 合同

店铺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店面坐落地址: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 万 仟元整(¥ 元)。

  2. 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 元(即第二年为 元,第三年为 元,第四年为 元,………)。

  3.(或) 为减轻乙方负担,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四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五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六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

(或3.乙方每 (月、年)缴纳一次租金,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4.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4. 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5. 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 元。

  本合同共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店铺出租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租房协议:

  一、甲方将平米(即两间)商铺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租金:租金为分期付款方式: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万元,第二年按照第一年租金缴纳,从第三年开始随市场行情波动而波动。

  三、甲方收取乙方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有关费用,例如室内装修损坏(水、电等)的押金,待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乙方结清一切费用后无息归还。

  四、缴租方式:第一年半年一交,第二年以后一年一交,合同期满后前一个月,双方联第下年续租还是停租,如果续租到期前一星期支付下年度租金,并订立下年度合同。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甲方房租,不得将店面转让他人使用或分租,不得将店内设施时行改造,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照价赔偿。在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收房,乙方不得退房。

  六、合同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产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七、乙方在使用店面期间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全部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望双方共同遵守以上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店铺出租合同 篇3

  甲方(转租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丙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店铺转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租店铺情况

  1、甲方将位于第号的店铺转租给乙方使用,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2、丙方为上述转租店铺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店铺产权证号:。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租上述店铺承租权的行为,丙方同意并且丙方保证该转租店铺为其合法所有,享有店铺的出租权。

  3、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甲方双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年,即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月租金为元人民币。店铺转租乙方后,乙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

  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其他各项费用转由乙方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权利义务

  (写明)

  四、店铺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租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设施及其他货物在转租后归乙方所有。转租店铺赁期届满后,该店铺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所有。丙方同意乙方在接收该店铺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五、店铺转租费的支付

  1、店铺转租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2、年月日前,甲方向乙方腾让店铺并交付钥匙。乙方在甲方交付钥匙之日向甲方支付转租费。上述转租费用已包括本合同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债权债务的处理

  该店铺交付前(即年月日前)的一切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甲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等由甲方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承担。

  乙方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按时交付店铺,逾期一天按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租店铺时,乙方有权单方告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转租费%的违约金。

  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店铺,逾期一天,按每天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30天乙方仍不能接受店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丙方保证对转租的店铺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该店铺为丙方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丙方已取得共有人的同意,(注意:由共有人在本合同上丙方栏签字或者亲眼见证丙方出具同意转租证明)。因产权不明或者未经合法共有人同意,出现对乙方经营不利的情形,丙方愿意承担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

  八、争议的解决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店铺交付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店铺出租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面积为 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租金: 。

  二、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壹萬贰千 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四、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五、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

  六、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七、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八、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收回该房屋做为消防通道或作为前台使用时,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一个月内清场否则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按期清场后合同终止,甲方退还押金。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店铺出租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商铺坐落地址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年月日到年月日为甲方给乙方的半个月装修期,期间不收租金,装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已装修好的设备,家具由乙方保管好,出现破坏必须及时修复好、如不及时修复超过半个月、甲方有权收回商铺,扣除押金,相当合同违约作废。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年租金共元整(¥元),一次性付清。甲方交付该商铺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商铺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元),作为商铺押金(该押金待甲乙双方租赁合同期满后由甲方返还乙方不计利息)。乙方经营项目为保健品系列及旅游开发不能转租,转移经营项目。如中途不按时交租金违约、不退还租金、押金。

  2、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按年度付款,于每年4月16日前缴付清第二年的租金。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如拖欠房租超过30天,甲方有权收回商铺,乙方需无条件迁出。

  第四条 租赁期间商铺修缮

  甲方将商铺交给乙方后,甲方装修的天花、地板、墙壁、灯具、门、窗、家具是完整无缺,经乙方验收确定后保管好。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商铺后,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商铺架构。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商铺的质量或商铺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 承租期内乙方在不影响商铺安全性的前提下,可自行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七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商铺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商铺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商铺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商铺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第九条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要收回商铺,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需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乙方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用和营业收入);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已交纳租金。

  第十条 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店铺出租合同 篇6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承租出租店铺有关事项签订如下合同:

  一、 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德清县乾元镇务前街营业房74号,租期为

  二、 租金为人民币:元。另加押金壹

  三、 乙方承租期间,本店铺水、电费、税金、工商管理费、卫生费

  四、 乙方承租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给他人,如甲方同意

  五、 乙方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结构,同

  六、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乙方在承租期,如不能按以上条款执行,甲方有权立即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店铺,以上已付房租租金以及保证金全部作为赔偿甲方损失费处理。如乙方在承租期间能按以上条款执行,同时在20xx年3月21日前把店铺完好无损并无条件退回甲方后,甲方再把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退给乙方。

  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店铺出租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2。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大约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万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年月日前交至出租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则不退还乙方所交一年的租金。

  九、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十三、付款方式及时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店铺出租合同 篇8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顺德区容桂大福基居委会桂福路205号大福市场内 类的 号店铺出租乙方用于经营(限经营 类)。该店铺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出租本店铺,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期到期前30天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期权处理。

  三、租金、保证金、水电费及租金交付期限

  1、该店铺每月租金为人民币仟拾元整,承租时一次性收清半年(6个月)租金。发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甲方将在乙方交交租金之日将上述店铺钥匙交付乙方。

  2、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须按时一次性将租期内全部租金交齐,交不齐则视为违约。

  3、水电费:乙方必须准时交清每月水、电及卫生费。

  四、租赁期店铺的修缮

  店铺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将店铺转租给第三者或相互对换店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店铺。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不负责。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所租店铺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如果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乙方自付,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拆除,需将店铺恢复原样,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店铺,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店铺内外卫生。水、电、物业税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自行缴纳。

  十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店铺交给乙方使用。

  2、不按合同的条款规定修缮店铺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乙方责任

  1、不得利用租赁的店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悔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得破坏店铺主体结构及设施,根据造成后果,赔偿其经济损失。

  4、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店铺缴纳租金。

  十三、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七、此合同不得涂改,否则视此合同无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店铺出租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法人代表:

  承租方(乙方)

  法人代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店面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店面位于,该店面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同意租赁店面只作为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正式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合同期满前60天发出书面申请,双方重新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租(甲方未作书面答复,视为合同期满后不同意乙方续租),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后将本合同租赁店面出租给他人。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该店面继续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第四条 店面租金

  甲乙双方约定的租金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月,即元/月(大写:),以后按每年递增。

  租金和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租金按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进行如下约定:乙方租金每六个月支付一次。

  乙方经营中涉及的费税(包括但不限于流转税所得税,物业管理费、治安费、垃圾清运费)及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电、通讯网络)均不包括在店面租金当中,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提供方案,甲方负责店面装修。

  第五条 乙方如需在经营过程中对店面进行装修,其方案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或损害所在建筑主体结构,施工方案不得堵塞人行通道或影响相邻店面经营。

  第六条 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店面租金以及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支付的各项费用。

  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指派工作人员进入该营业店面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抄表、维修和改建,紧急状况下,甲方对店面的设施、设备的检修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拖欠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达7天以上的,拖欠应承担的用水、用电及其它费用达30天以上的。

  对于在合同履约期间,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或各项费用,即使甲方接受了乙方应交租金或费用的部份款项,不得视为甲方同意免减乙方应付款项,也不影响甲方追索不足部份的应付款及单方解除合同权力。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店面进行独立经营幼儿园,其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但须依法经营。

  乙方在租赁店面的一切物品,由乙方自行保管,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停止营业。停止营业或变相不营业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单方进入乙方租赁店面,清空店面并对外出租。

  乙方租赁店面前后的公共区域部份的清洁卫生,城管、城建、物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应自行购买承租店面内的财产一切保险。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合同期满之日,合同自行终止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可提前终止合同。

  如甲乙双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因故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视为根本违约。

  无论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应于10日内将租赁店面内物品自行搬离,逾期未搬,甲方有权在乙方不到场的情况下,将物品搬离,且不承担物品缺失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全面合理地履行义务,任何一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的,按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的情况外,双方均不得提前终止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属甲方违约,甲方除应退还乙方未使用的租金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为乙方已缴未使用的租金额的50%.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属乙方违约,乙方缴纳的未使用的租金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为壹年的租金。

  第十条 法律适用的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内容,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受其保护和管辖。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包括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它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均表示,在本合同签订时,认真读过本合同中所有条款,理解本合同条款的精神与含义,均认为对双方公平合理。

  甲方对乙方的所有通知、信函、文书等送达乙方租赁店面,乙方负责人或工作人员须签收,乙方负责人或工作人员拒绝签收的,甲方注明情况并请邻近第三人签字作证,即表示已送达乙方;或甲方将书面通知、信函、文书以挂号信方式邮寄至乙方在本合同留下的具体地址联系方式时(乙方变更该地址或联系方式的,须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自交邮之日起三天后视为已送达乙方。

  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通知、信函、文书,一方按另一方如下的具体地址或联系方式送出时,即视为合法送出,一方变更该地址或联系方式的,须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按此预留地址或联系方式送出时,即视为已合法送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店铺出租合同 篇10

  (合管理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共识,甲方将韶关市新华南路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商铺或/柜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以自己的名誉进行商品经营活动,甲方在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实施统一管理。

  第一条专柜位置与面积

  租赁的专柜位于路世纪新城商业群楼楼号铺位,商铺合计面积为平方米(详见平面图所示)。

  第二条经营与管理

  1、乙方在其承租的新华南路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商铺内经营商品品种按甲方统一规划,确认为;或按甲方统一规划,确认经营为商品品牌是(乙方已获授权代理),其品牌中文注册商标为,英文注册商标为。

  2、乙方在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销售的商品以确认范围为限。如需增加或更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附相关经营资料,需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方可执行。否则视为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00元/单品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改正。

  3、乙方销售的商品是代理经销的商品,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代理或授权证件。如因代理授权不明而引起纠纷或法律诉讼,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4、乙方保证其销售的商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及售后服务问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须在其销售的商品或包装的主显示面上按“省(市)有关产品标识管理方法”标贴具体标识,标识内容需用中文填写。

  6、乙方进场前须向甲方提供下列有关资料(在提供件前用﹡表示)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注册证(复印件)

  3)外销许可证(甲方为境内非本市企业)

  4)商标注册证、当地工商部门受理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

  5)代理委托书(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原件)

  7)商品出厂合格证

  8)报关清单(复印件)

  9)进口完税单(含增值税单)

  10)商检证明

  11)卫生检测报告、合格证、计量标准号

  12)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13)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7、乙方提供在甲方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销售的商品零售价格,不得高于乙方在本地区其他销售网点同种(类)商品的零售价格。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将该种(类)商品零售价降至与其他商场相同,并给予乙方相应的处罚。

  8、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统一规定的营业时间进行营业。

  9、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世纪新城商业群楼管理细则》。

  10、乙方在甲方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推出的一切商品,如发生顾客投诉,由甲方负责售后服务的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处理裁决,乙方保证服从甲方裁决决定,不得提出异议。

  第三条租金与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乙方所承租专柜的租金从年月日(以此为计租日)到年月日止,优惠为元/月(大写);

  从年月日起,专柜的月租金开始为元(大写)。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同意所承租专柜的'租金按(年、季、月)支付,乙方应于每(年、季、月)的第一个月的5号前支付当(年、季、月)的租金,每推后一天,乙方要承担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一的罚金,如拖欠租金至一个月时乙方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乙方还将承担两个月月租金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进场开业保证金

  进场开业保证金: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应缴纳贰仟元的进场开业保证金,如乙方不能按时进场、按时开业营业,甲方则不再退还;如是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进场的,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进场开业保证金。

  在乙方进场后,进场开业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合同期满一个月后甲方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质量保证金

  为做好商品质量检验和售后服务工作,乙方进场前须向甲方交纳质量保证金。根据乙方经营的商品和经营的面积,乙方应交纳的质保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在终止协议后(国家规定的本类商品质保期质保完毕),如乙方售出的货品被确认再无质量投诉,甲方则将此项质量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如发生顾客质量投诉事件,质量保证金用于赔付投诉,不足部分,乙方应予补足。

  第六条促销

  1、甲方在每年重大节日或销售转季都将举行大型促销活动,乙方应积极合作,并分摊其费用。促销活动的方案及大致费用,甲方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

  2、乙方如需自行举办促销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批准,如需使用甲方场地或设备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支付相应使用费用。其活动不得影响其他客户的正常营业。

  第七条费用

  1、综合管理费:指用于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统一管理和用于保安、绿化、公共设施维护等各项费用支出。乙方同意管理公司收取综合管理费,标准按建筑面积元/平方米月计算,并于每月前5日内按月向管理公司上缴。

  2、水电费:自用电费按实际用电千瓦数进行计费,公共区域水电费按建筑面积据实分摊。乙方不得随意私拉乱接水电管线。

  3、广告费:标准按建筑面积元/平方米月计算,并于每月前5日内按月向管理公司上缴。本广告费只是日常统一宣传、布置所需,含重大节假日、店庆。竞争对手的针对性促销以及销售转季举行大型促销而产生的费用另计(使用情况张榜公开)。

  第八条乙方进场与营业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进场时间为年月日,

  乙方保证营业时间为年月日。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

  2、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必须承担的义务:

  遵守甲方《世纪新城商业群楼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不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商品经营的品牌或品种;

  不得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其所有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范围。

  必须将经营证照交由甲方列管。

  保证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销售中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

  3、乙方对于租用的商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乙方必须爱护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的所有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商业街内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乙方必须遵守商业群楼内的安全消防规定,自觉维护商业群楼内的卫生。

  5、乙方所有合法、合约经营活动,均不受甲方干预。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备的条件。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2、甲方有权要求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世纪新城商业群楼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管理、处罚。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A、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含超合同规定,改变或增加经营品牌、品种);

  B、擅自改变商铺的建筑结构及装潢设施;

  C、擅自转租、转让商铺或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D、逾期交纳租金,经甲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E、乙方严重违反世纪新城商业群楼的纪律和相关规章制度而又不接受处罚的。

  4、甲方必须尊重乙方合法、合约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管理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甲方应平等对待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所有经营客户,并为各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十一条道具与装潢

  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原有的装潢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享有使用权、保管权。乙方自带入场的道具,合同结束后应在当日自带离场,否则甲方认为乙方已放弃权力,甲方即可自行处理。乙方进场如需二次装潢的,必须先行书面报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所有不可移动的装潢部分(含不可移动的道具),乙方在离场时必须保持原样。

  第十二条工商、税收

  甲方、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各自依法承担交费、纳税的义务。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及合同续签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期限为月,于年月日终止。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但乙方必须提前两个月提出续租请求。

  第十四条提前解除合同及违约责任

  甲方、乙方中的任一方如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提出方必须在解除本合同的二个月前提出,并支付对方双倍月租金的违约金。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订立合同乙方执一份;甲方执两份。甲、乙方如需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

店铺出租合同 篇1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方将坐落在杭州下沙C区1-305#店铺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 租期:20xx年11月22日-20xx年11月21号。租金为拐万伍仟元整。(元)第二年租金按某地租金上适当增加部分。以后续租乙方有优先权。押金为壹万元(元)

  二、 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

  三、 甲方以前的债权俩务等各种费用与乙方无关。

  四、 乙方如需转包他人,应事先以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十五天内作出答复,并签订变更协议,转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

  五、 店里的装修损坏必须要赔。

  六、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七、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或废止合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店铺出租合同 篇12

  甲方(出租方): (附房产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承租方): (附身份证复印件)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店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号店铺作为商业用途使用

  (以下简称“该店铺”),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

  第二条 租用的期限为 年,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该店铺的年租金总额: 万 仟 佰 拾 元正( ¥ 元)。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租金。

  第四条 该店铺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缴交,与甲方无关。如由于这些费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公司)追讨滞纳金或罚金,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清全部费用,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约。特此乙方须向甲方另付 元正(¥ 元)保证金,租赁期满甲方须全额退还乙方。

  第五条 租赁期间,如乙方确需转租店铺,须经甲方协商同意。租赁期满,如乙方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第六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于 年 月 日将该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证该商铺交付使用时水电及排水排污线路管道畅通。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如期交纳租金。

  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按时缴付。

  3、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管理规定,爱护并正确使用该店铺及内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该店铺结构,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追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的赔偿。

  4、合约期满,乙方不得擅自拆除破坏该店铺的结构部分。拆除部分应恢复原样。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点的规定,乙方无法在规定期限使用该店铺,则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无效,甲方需无条件退还乙方一至三倍的租金。

  (二)乙方责任:

  1、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店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作为修复的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三、四点,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 表(签名): 代 表(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店铺出租合同 篇1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租赁于乙方开设棋牌室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认可确定为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笑嘻嘻小年,即从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x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租赁物的免租为x个月,即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第四条 租赁费用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xx元(大写:xx元整)的x倍,即人民币x元(大写:xx元整)。

  租金

  租金每半年一付,提前十天支付,租金第x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x元,第二年起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x%;以此类推。

  物业管理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电表: 度开始。

  供电增容费

  供电手续由甲方协助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提前终止合同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交清相关费用。如甲方违约,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赔偿乙方装潢全部费用。

  第六条 其它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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