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理财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手机号:号:
现址:
乙方(受托方):手机号:号:
现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自愿将自有资金委托给乙方进行理财投资,乙方也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现就具体委托理财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声明及承诺
1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申明和承诺:
本人具备独立思考和决策能力,对于理财投资项目的风险与收益有一定认识,自我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了充分的考虑,没没有被乙方诱导,乙方也没有向我保证理财收益。
本人确认已完全理解本协议条款,自愿与乙方建立委托理财投资关系,愿意向乙方支付因理财投资获利而约定的酬金,以及承担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责任和权利。
本人保证,向乙方提供的证件、资料均真实、准确、有效,理财资金来源合法,交易账户及第三方存管资料已得到充分授权。因使用非本人资料而出现争议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乙方向甲方作出如下申明和承诺:
乙方保证如实地向甲方说明理财投资的标的和止盈止损理念,可预期的收益和损失;乙方明确向甲方澄清,以往的收益并不代表当下的收益承诺,并且也不会向甲方承诺收益和损失。
乙方保证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的投资分析及决策方法,理性持仓,努力争取理财投资的损失可控和收益最大化。
乙方保证已完全理解本协议条款,愿意遵守本协议有关约定的义务、责任和权利,尽力确保本协议得以顺利执行。
第二条委托事项
1甲方将自有资金委托给乙方代理进行理财投资,若理财投资产生收益则按照第三条中约定条款向乙方支付酬金,若没有收益或者亏损(即负收益)则不付酬金。
2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投入的理财资金,全权由乙方独立的根据市场行情、技术趋势进行股指期货和现货黄金两类产品的投资交易,甲方不得干预、不得私自交易。
3为保护甲方理财资金安全,由甲方开立投资交易产品的交易账户和银行第三方存管业务、网上电子银行,银行账户资料及密码、资金划转支付全权由甲方负责;投资交易账户及密码交由乙方负责管理,定期结算和甲方需要查询时由乙方提供密码。协议履行期单甲方不准私以任何理由申请变更密码、资金清算并注销账户。
4为便于甲乙双方的理财投资管理,双方约定理:
甲方的股指期货交易账户设于,交易账户姓名为:;现货黄金交易账户设于;交易账户姓名为。若开户资料非甲方本人时,甲方必须保证开立的交易账户获得充分授权。
双方约定,由甲方初始存入的理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若协议履行期间追加资金,则在追加前结算后,按新追加后的总资金进行后续结算。
5投资损益的定义
收益=交易账户资金总额(含持仓市值)-投入资金
收益率=收益/投入资金×100%
亏损:当收益和收益率的结果为负值,则用亏损和亏损率表示。
6双方同意委托理财期限为壹年,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协议自动延续1年。
第三条理财风险控制、酬金与酬金支付
1甲乙双方对理财投资的收益与允许的风险等级存在着的相关性有清楚认识,双方约定按下列第项执行允许的最大亏损和产生收益时的酬金额度。双方都清楚,下列中的预期收益与亏损应不代表实际发生额,也并不代表是对甲方收益的承诺。
A、甲方向乙方支付收益的%为酬金。预期月收益%(年收益%),亏损%,若亏损到%时则协议终止。
B、甲方向乙方支付收益的%为酬金。预期月收益%(年收益%),亏损%,若亏损到%时协议终止。
C、甲方向乙方支付收益的%为酬金。预期月收益%(年收益%),亏损%。
当第一次亏损达到%时,由乙方以自有资金追加到交易账户,使交易账户资金达到甲方投入资金的%,协议继续执行;若再次达到%亏损时,终止协议。
2若按C项执行时,乙方追加的资金应计入理财投入的总金额,所有理财投资的收益应以追加资金后的投入总金额为基础进行结算。追加资金继续理财交易后若再无亏损,在结算时应首先返还乙方追加的资金后再根据收益支付酬金;若继续出现亏损达到%则协议终止,乙方追加资金不予返还;若继续亏损但未达到%,协议继续执行,包括协议自动延期执行。
3双方约定交易账户收益确认和酬金支付为每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如果理财交易账户的收益率大于5%时即进行收支结算。经双方按约定的酬金比例核算、确认后(甲乙提取的收益应为100的整数倍),由甲方从理财交易账户中转出,并于转出当时将酬金支付给乙方。若月收益不到%时则留待下月结算,若是协议到期前的最后一期结算,收益不到%且按比例核算后乙方酬金不足元时,则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收取酬金。
第四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1违约的认定
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项,都认定其违约。
协议的任何一方,若因个人的特别原因,需要变更协议内容或提前终止,需要与另一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若没有书面同意而单方面终止,即使有通知到对方或有沟通记录,但仍认定为违约。
协议的任何一方,确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协议需要提前终止,或者符合本协议条款中提前终止条件时,不属于违约。
2违约责任
协议的任一方违约,应按理财投资金额的%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争议与解决
1本协议的条款虽是乙方初拟,但仍然是甲、乙双方通过充分沟通协商和修订后,在平等、自愿地原则下签署的,双方须自觉遵守。个别条款存在的瑕疵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执行。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坦诚、信任和支持的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3协议履行中的邮件、网络聊天、资金划转等记录均是本协议执行中的有效文件,出现争议时均可作为呈堂证供。
4本协议需附上甲乙签署双方的身份证明资料。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协议签署地:
委托理财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与客户签订的委托理财协议(编号:),本着友好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与客户签订的委托理财协议的第三方——证券的监管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甲方将客户的资金(或股票)在乙方开户,须向乙方提供的文本协议
1。甲方与客户签定的委托理财协议书;
2。客户向甲方出据同意在乙方处资金账户的监管书;
3。客户同意资金划转结算书。
三、将甲方确定的客户帐号资金、证券在电脑上建立专户档案、进行专人监管。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对客户的交易资料及帐号负有保密义务;
(2)甲方有直接对客户在乙方帐上的资金、证券的理财操作权利;
(3)在确认达到理财目标后,甲方有委托会计结算人员从客户帐上划转资金的权利;
(4)甲方将指定专员为甲方唯一授权人。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文件资料保密的义务;
(2)在监管期内,乙方不得受理所监管帐户内证券进行再融资、押贷款等操作。客户资金帐户发生异常情况,乙方有告知甲方的义务;
(3)在资金监管期内,未经甲方授权人签字盖章,乙方不得为客户办理资金支取、转帐、消帐及证券交易所的撤消指定交易业务和帐户的转托管业务。若擅自授权须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受害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
(4)乙方有责任随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资金及证券变化的状况以确保甲方对客户资料的操作权;
(5)乙方有向甲方提供咨询帐户号、对帐和交易密码的义务。
五、登记结算
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文本协议,确认达到理财标准后,允许甲方书面委托的会计结算人员将客户的资金按已定的比例、金额划到甲方指定的帐户。
六、双方因协议书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可到制订本协议的地方仲裁机构裁决。
七、发现本协议有未尽事项或需要更改的条款,由双方另行商定解决。
八、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
1。在本协议有效期间达到理财标准后,甲方划转资金结算后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为本协议有效期截止日期;
2。未达到理财目标的情况,任何一方要延长本协议期限的,应在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另行商定延长期限及有关事宜。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电话:
传真:
帐号: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电话:
传真:
帐号:
年月日
委托理财合同 篇3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提供资金帐户并且开通网上交易。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操作甲方在(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 。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甲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
二、期限一年,起始日期,截止日期,期初资产 元。
三、利润定义:(甲方账户)期末资产 – 期初资产 (证券资产要扣除交易费用)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100%
四、委托方式与结算
1、 委托期满后,如果利润率大于等于%,甲方付给乙方超出%部分的50%作为佣金, 如果利润率为负数且小于-%,即亏损大于%,乙方付给甲方超出%部分的50%作为赔偿。举例说明,如果资金100万,到期利润10万,甲方应付给乙方(10-)* =万元,如果到期亏损10万,乙方应付给甲方(10-)* =万元,如果利润在-万与万之间,甲方自己承担/享有。
2、未到委托结束日期,甲方不得取用账户资金。如果甲方一定要取用资金,若此时利润为正数,甲方付给乙方利润的50% 作为佣金,然后重新签订合同。
3、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不足百元部分舍去不计,付款手续费由付款方支付。
五、提前中止合同
合同期内如果亏损大于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合同期内如果利润大于30%,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结算后,可重新签定合同。
六、交易对象:A股、B股、国债、企业债、可转债、三板转让、封闭式基金、ETF、权证(可选择一种或多种)。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委托理财合同 篇4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合作双方为了能使合作顺利而愉快地进行,本着互利互惠,相互信任,特签以下委托协议: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为其进行代理操作在公司开立的:户名为;帐号为;起初资金为美元(人民币元)的黄金/外汇保证金投资帐户。经过双方协商约定在年月日起按照以下条款规定对以上帐户进行委托交易。
一、开户:
1、甲方自己选择值得信赖的或者由乙方选择信誉好、交易及行情通道相对畅通的`经纪公司开立黄金/外汇交易帐户。要求是必须乙方认可的经纪公司。
2、初始资金量要求不得少于美金。
3、乙方拥有独立的下单操作权,但没有资金调拨权。甲方拥有资金调拨权,即只有甲方可以取出资金,甲方在协议执行期间可以随时查询帐户执行及收益情况,随时监控帐户。
4、甲方外汇/黄金保证金帐户的资金的安全问题由甲方开户所在的公司负责,但是此帐户的所有盈亏与开户所在公司无任何关系由甲方自己承担。
二、交易:
1、开户后甲方把帐户的交易帐号和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不含资金调拨密码),以后就由乙方进行交易,每天甲方自行查询交易情况,资金余额和权益。
2、本协议执行期间双方可随时中止,甲方可出金。
三、帐户盈亏责任与分配:
1、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乙方所执行的一切操作结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只负责操作。
2、甲方未经乙方允许不得私自操盘,因私自操盘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负。
3、本着互惠互利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规定了权利和义务:
权利(甲方给乙方的亏损底线):30%
在底线内,乙方可以操作;触碰底线,乙方立即停止操作且告知甲方;
超过底线,乙方停止操作,且要自行补足所超资金;)
义务(投资收益率及分配):30%
乙方操作,月底,若收益在规定内,乙方不能分配收益;若超过规定部分,那所超部分乙方与甲方进行3:7分配(此分配与乙方公司无关,且保密;)
四、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起有效,甲乙双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必须提前通知对方。
五、双方配合:
乙方希望甲方完全信任乙方,并且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任何操作,以免扰乱乙方精心设计的严密而科学的投资策略和计划及步骤。甲方只需要随时查看自己的资金情况即可。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委托理财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操作乙方在(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 。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乙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
二、期限一年,起始日期,截止日期,期初资产 元。
三、利润定义:(乙方账户)期末资产 - 期初资产 - 期间收到的存款利息(证券资产要扣除交易费用)
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100%
四、结算
1.委托期满后,如果利润率大于等于 5%,乙方付给甲方超出 5%部分的25%作为佣金, 如果利润率为负数且小于-5%,即亏损大于5%,甲方付给乙方超出5%部分的25%作为赔偿。举例说明,如果资金100万,到期利润10万,乙方应付给甲方(10-5)* =万元,如果到期亏损10万,甲方应付给乙方(10-5)* =万元,如果利润在-5万与5万之间,乙方自己承担/享有。
2.未到委托结束日期,乙方要存、取款,如果此时利润为正数,乙方付给甲方利润的25%作为佣金。
3.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百元以下舍去不计。
五、合同期内如果亏损大于 %,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合同期内如果利润大于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结算后,可重新签定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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