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的合同 篇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自有房屋一处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购买该房,特制订本合同如下:
一、此房坐落于,产权所有人,产权证号,房屋建筑面积㎡,使用性质:。
二、该房价为万元,人民币大写:先交付元定金,其余房款在房屋交易公证时结清,公证时应再付剩余房款万元,同时甲方交钥匙交房,现场交接,房款两清。
三、甲方保证在交接前对该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如签约或交接后,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室内外设施以看房时为准,不得转移,更换或更改,交接验收时也应该按合同验收,签署房屋交接单,并需验看水表、电表、煤气表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甲方负责维修。
五、甲方需结清交易之日前所欠的一切费用,如:房费、暖气费、煤气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等。
六、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事宜的相关手续,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方承担,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不得违约,如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乙方违约定金不退,甲方违约双倍赔款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的合同 篇2
深( )房现买字( )第号
特别提示
为更好地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请买卖双方在签约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1.本合同文本由“深圳市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生成,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但修改、补充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2.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买卖双方当事人可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证等有关证明文件,并认真审阅合同内容,仔细确认其中的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内容。对合同条款有疑问时,可向法律人士咨询。
3.买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对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进行实地考察。对房地产周围的环境、交通、学校及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学位、户口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卖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包括产权状况、租赁情况、户口等有可能影响交易的真实信息。
4.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建议买卖双方通过银行第三方托管方式进行资金监管,并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资金监管帐户及资金交付条件等相关事宜。
5.本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及空格处填写的有效文字与符号均视为买卖双方合意的内容。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经买卖双方共同签订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买方需按揭购房时,应事先全面了解办理按揭贷款所应具备的条件和应提交的资料。
7.本合同签订不等于产权过户,只有经过房地产登记机关的转移登记,产权过户才算完成。合同签订到产权过户,有一个时间过程,期间可能会出现产权被查封等特殊情况,因此请买卖双方务必注意交易风险。
当事人基本信息:
卖方:
姓名: 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公司或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所占份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共有权人: 姓名:
国籍/地区: 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所占份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买方:
二手房买卖的合同 篇3
定作方(以下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事宜,于年月日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定作下述定作物,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如下:
定作物品名或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定作物的数量:计量单位:
2.加工承揽所需要的材料由方提供,材料名称、型号、数量如下: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3.加工定作物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由甲方提供加工定作物之图纸或样品或加工定作物各项技术性能、指标要求、外形尺寸等各项参数(由双方会签,见合同附件),由乙方依照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加工定作物。
加工定作物需要封存样品的,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作为验收依据。
4.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在乙方对加工定作物质量负责期限内发生的任何非人为损坏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均应予以负责。
乙方对加工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为甲方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
5.加工定作物的包装
加工定作物的包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包装标准和方法:
凡属包装不善造成加工定作物毁损、品质降低的,应由包装责任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合同价款
7.交货期限及方式
交货期限:
交货方式:
8.加工定作物的验收
甲方依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质量标准或双方封存的样品在验收期限内进行检验验收,乙方如有争议,应在收到甲方验收报告后7天内提请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垫付,检验结果确定后由责任方承担。
验收期限:
甲方有对定作物进行阶段性验收的权利,对阶段性验收不合格的,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在一定时期内予以改善,未见效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付款期限及方式 甲方于定作物验收合格15天内,以转帐支票方式支付价款。
10.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交付加工定作物,包括因定作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而修理、重作逾期的,每逾期一天,应当向甲方偿付相当于逾期 交付加工定作物价款5%的违约金;逾期7天未交付定作物的,视为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定作物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继续履行。
甲方无故中途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直接损失,损失赔偿额以定作物的加工费为限。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享有对定作物的留置权;乙方擅自扣留定作物,视为逾期交货,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1.争议解决方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2.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署并经双方签章确认后生效,未尽事宜,国家有关合同的法律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与本合同相同的程序签订补充协议以确定双方之权利义务,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年月日
乙方:代表人: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的合同 篇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区路(街)号,为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方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房屋交付
卖方应当在收到【□定金/□第一期房款/合同全部房款】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
2、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交付日前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买受人已负责缴清;
卖方与房屋的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关系。
3、当事人双方同意于日前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4、若因一方原因在前房屋权属无法转移登记至买受人名下,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按照房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5、卖方应于日前,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因卖方自身原因未如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延期一日,应当按照房价款%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6、房屋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的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产生的过户手续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的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其他份交有关部门存档,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的合同 篇5
卖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市区
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元整(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签约当日支付定金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于办理公证事宜后日内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产权办理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甲方未能为该房产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土使用证(以下简称“两证”)。甲方向乙方保证,一旦“两证”的办理时机成熟,甲方将在内完成办理工作并将证书的原件交给乙方保存,所需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乙双方之间房屋过户所产生的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仅限于交易中应当由甲方承担的税费,不包括差旅住宿费、误工费等类似费用)。甲方有义务亲自积极协助乙方在需要的时候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一般情况下,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五天内,与乙方一起前往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特殊情况时应事先说明,并委托他人(需公证)前来代为办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
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 甲方是,代表人是。
2. .乙方是,代表人是。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 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叁份。甲方、乙方、 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向甲方完全支付房款后,买卖双方均不应以房价涨跌理由反悔(如有反悔,违约方将向守约方支付总房款的30%作为赔偿),甲方有义务尽快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办理下来并交给乙方,并继续积极协助乙方完成第二次交易过户手续。
2、甲方还应将煤气、光纤等户头过户到乙方名下,如甲方以前曾将房屋出租给其它客户办公,则应检查其注册地址是否是该房屋,如有则需将其迁出。
出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
地 址:
邮编:
电话:
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编:
电话:
见 证 方: 鉴证机关: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人 代表:
代表: 经 办 人:
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的合同 篇6
卖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下列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坐落于北海市四川南路国际新城三栋二单元904号房,面积约为平米。
二、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以总价:陆拾万元整(¥元)售给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在办理公证买卖当日将房款全部付清。由乙方承担相应过户税费。
三、甲方同意在过户当日一次性结清本套房屋水电费及物业管理等费用,并保证上述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
四、房屋交付使用日期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签订后至过户前,甲、乙双方有一方无正当理由反悔的,须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反悔的,甲方不退付其房屋定金;甲方反悔的,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房屋定金,并向乙方支付于相当房屋定金一倍数额的违约金。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确认并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的合同 篇7
甲方(出卖人):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买受人):身份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声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经依法取得市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书证号为字第号,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长沙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及长沙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
乙方声明,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四条付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2、乙方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A.乙方为非贷款客户,应在签定本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房款;
B.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应在评估报告出具后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额之外的剩余房款,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
银行贷款部分的房款按银行规定支付;
C.乙方为公积金贷款客户,首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付,且不得迟于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甲方应向乙方及贷款审核机构出具首付款收到证明。贷款部分的房款按贷款机构规定支付;
3、乙方经审批所获贷款数额不足申请额,乙方应于银行审批贷款额度通过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补足购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请的贷款未获批准,乙方应于银行不予批准贷款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房款。
4、甲乙双方交易资金划转结算方式以双方签署的《居间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第五条产权过户
A.乙方为非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当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B.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或公积金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在贷款机构签发的乙方贷款审批通过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房屋交付
1、房屋交验在双方到主管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办理水、电、煤气、物业、供暖、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确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
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并结清物业、供暖等手续。房屋设定抵押登记的,已通知抵押权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并提供齐全办理权属变更的全部手续;
4、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的,根据北京市规定,在房产过户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书面约定办理,没有书面约定的,依照国家规定缴纳。
第八条
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双方依据合同法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同时,甲乙双方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的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人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通过 房产中介机构居间介绍,由乙方购买甲方拥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二)房地产座落:
房屋类型:;结构:
(三)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产证实际面积为准。
(四)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如下或见附件。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计 元。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买方即付购房定金人民币 元给卖方,此定金以后用于抵扣房款。同时甲方将产权证原件及相关资料交给中介保管,以便帮下家办理贷款,过户等。
双方以下列付款 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在过户当天一次性,付清总房款人民币 元整给甲方。
2,分期付款,乙方过户当天首付房款 元整给甲方,余款人民币 元整,乙方需向银行办理按揭或公积金贷款,甲方同意配合等待银行下款,下款日由贷款银行按规定,直接发放给甲方的帐号,放款期限由银行决定。
3,第三条 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 年 月 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双方查验后,无异议,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 倍向乙方支付补偿。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 年 月 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委托 中介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向银行贷款或办理过户时,应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甲方保证此房屋无产权纠纷,若此房地产有银行抵押,由甲方去银还清所欠的贷款,注销抵押。甲方保证已通知此房地产内的相关的租赁客户。
第八条,税费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付。
过户产生的所有过户费用和契税都由买方承担。卖方产生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由 承担。若因国家新政策或不可抗力下,产生的其他税费由 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款内容处理。
甲乙方双方中途无故违约,甲方应双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如返悔违约,乙方给甲方购房定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甲方,不得索还。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交接房屋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内容处理。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委托 中介作为居间人,中介费人民币 元整,由 方承担,在产权处受理过户时,付清中介费。如果双方有一方发生违约,导致合同终止,无法过户,中介方也应得到 元作为服务费,由违约方支付。
第十三条 补充免责条款:甲、乙双方同意:如因国家新政或不可抗力原因,并非乙方故意造成,乙方向银行贷款不成功的,双方视为合同自动解除,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自动终止或解除。甲方需退回定金,中介方也无需任何费用。
第十四条 甲方保证此房户口为空户,如有户口定于 年 月 日前迁走户口,逾期每天应向乙方支付 元整。
第十五条 甲方,乙方双方协商过户后,甲方同意应留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给中介方保管,待交房后,甲付清之前的水,电,煤,物业费以及户口迁出后 日内,中介方无息返还给甲方。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 项解决。
提交芜湖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和房产中介 一份。
出售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中介方: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话: 电话: 电话:
证件号: 证件号:
产权证号: 代表人/代理人: 经办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补 充 条 款
家具清单:
二手房买卖的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国籍: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套/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1、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2、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不包括±%)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3、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包括±%)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1、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
2、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为(币)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2、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支付方式为以下第种:
(1)现金;
(2)支票;
(3)汇款。
第六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计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与《房地产权证》记载的一致)(略)
附件二: 合同补充协议(略)
二手房买卖的合同 篇10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 区 路 号 小区 号楼 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该房产的相关权益随该房产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乙双方商定该房产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XXX元整大写:人民币XXX万元整。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XXX元整,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
第三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第四条 所有购房款付清后本协议自动生效,房屋买卖即成事实。乙方随即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并承担该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甲方及继承人不再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不得再次转卖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财产继承或用作财产分割等任何权利,如甲方与其他第三方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关系使得乙方无法如本协议约定获取该房产所有权,即甲方违约。
第五条 在政策和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要求甲方过户,甲方或甲方继承人应无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办理过户。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 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话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负责将以上杂费缴纳至协议签定之日(或%年*月止)。
2、协议签定之日后(或%年*月起)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协议生效当日,甲方应将购买该房产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票据、房屋产权证书和购房协议等全部资料原件乙交乙方保存。
第八条 甲、乙双方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均需遵守本协议约定,无论今后房价如何变动,甲、乙双方不得违约。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
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全部购房款总额的XX%作为违约金赔付乙方,乙方退回甲方该房产和所有房产资料;
如乙方违约:
乙方将已支付的购房款作为违约金,并无条件退回甲方该房产和所有房产资料。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约中若发生争议,可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第十二条 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手房买卖的合同 篇11
买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卖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等一切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双方买卖房屋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卖方房屋坐落在成都市(该房屋所属楼盘,幢号:,单元:,楼层:,房号:),房产证丘(地)号为权,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性质:,所有权人:,目前是否按揭:.2、卖方保证该房屋的权属证明及身份证明合法有效,在本的同时卖方须将该房屋的权属
证明原件及有关该房屋的一切文件封存,作为之用。
3、经买卖双方协商,该房屋成交价为¥(大写人民币元整)
4、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买方向卖方交付定金¥(大写人民币元整)经纪方所托管定金¥(大写人民币元整),作为该房屋的物业交割保证金。
卖方(签章):买方(签章):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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