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委托合同 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土地及资产(以下简称评估标的)评估之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评估的评估标的的名称、范围、位置、面积、用途等相关条件。
一、评估标的的名称:
二、评估标的的范围:
三、评估标的的位置:
四、评估标的的面积:
五、评估标的的用途:
六、评估标的的其他相关条件:。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评估评估标的目的及评估期限。
一、评估目的:
二、评估期限:10天,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万元。
第四条: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评估目的及需要,采用科学的方法对所评估的评估标的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估,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在评估期限内,为甲方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技术报告》及备案材料等相关文件,并达到能够满足甲方的评估目的及需要。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委托评估费用,同时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除此之外乙方还须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委托评估费用收取及支付方式
一、委托评估费按计价格[1994]号《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和[1995]971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标准70%收取。
二、评估费用在乙方为甲方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技术报告》及备案材料等相关文件,并达到能够满足甲方的评估目的及需要,且在甲方确定无异议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须准确、真实。
二、乙方必须保证足够的.技术力量,参与评估的估价师不得少于2名。
三、乙方必须按照法定的《估价规程》的工作标准执行,进行拍照,存档等工作,所获数据真实可靠。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委托评估费用,同时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除此之外乙方还须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乙方对出具的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正性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对报告及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委托评估费用,同时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除此之外乙方还须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乙方所编制的报告和图件需评审认定的,乙方负责评审认定,并承担评审认定发生的一切费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委托评估费用,同时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除此之外乙方还须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若甲方中途终止评估,乙方的工作已经完成总工作量一半以上的,乙方同意甲方按总评估费50%支付评估费,乙方的工作未完成总工作量一半以上的,乙方同意甲方按总评估费支付评估费。
第八条: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等文件资料有异议,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重新进行评估,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对再次评估结果仍有异议的,甲、乙双方可共同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若鉴定结果与乙方评估结果不一致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委托评估费用,同时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除此之外乙方还须应赔偿由此给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在乙方依约履行完本合同,且无任何违约责任,一年后退还给乙方。
第十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同意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并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评估委托合同 篇2
委托估价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理估价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办理 需要,现将坐落于 ,土地面积 ㎡,土地使用证号 ,地号 的土地委托乙方进行评估,双方将有关事项协商如下: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评估所需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负责。
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估价需要,保证对上述地产以客观、公正的估价。
3、乙方向甲方提供评估书时按评估业务的标准及时、足额向甲方收取评估费。
4、乙方交付评估报告书的日期为 年 月 日,评估报告书一式 贰 份。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评估委托合同 篇3
委托估价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理估价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兹就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方因的需要,委托乙方对下列房地产在年月日的价值进行评估,估价范围为: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估价需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上列房地产之价值予以客观、公正地估价,最后出具该委估房地产的估价报告书,于年月日以前交给甲方。甲方应于年月日以前将委估房地产的产权、经营状况、税务或建造费用等估价所必要的资料提交给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查阅、抄录委估房地产估价所必要的资料。
甲方应提交给乙方的资料具体如下:
三、乙方在估价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甲方须派其熟悉情况的人员配合。
四、乙方对甲方委估房地产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五、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估价服务费依甲乙双方认同的下列收费办法计算:
估价服务费总额为元(人民币或美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元(人民币或美元),余款待乙方将枯价报告书交付甲方后日内付清。
六、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估价报告书,每逾期一日未交付估价报告书应赔偿甲方估价服务费%;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前述有关文件、图纸、凭证等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时间。
七、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委托估价请求,乙方工作已经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的%,或已付的估价服务费不予退还,上述两者之中取其高者。
八、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估价报告书次日起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申请复估或重估书,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申请复估或重估书次日起日内完成委估房地产的复估或重估报告书交付甲方,乙方不再追加索取估价费用,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者,视作甲方已认可估价成果,估价报告书即可生效。
九、其他: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执一份。
本合同于年月日正式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银行帐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银行帐户:
公证机关:
公证员:
公证日期:
评估委托合同 篇4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经双方自愿协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市场开拓和货源组织一事,达成如下内容: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货源组织工作,并为甲方独家进行市场开拓、宣传推广。
二、报酬
甲方按乙方货源组织实际带来的收益给予相应的报酬。报酬按月支付。
乙方货源组织实际带来的收益在元以下的部分,甲方按%向乙方付酬。元以上部分元以下的部分按%付酬。
三、保密事项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所获得的客户资料为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应当保密。并保证在委托关系解除后两年内不得泄露和利用。
四、其他费用
甲方于每月初向乙方支付元作为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所需的费用支出和保密酬金。
五、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反约定,除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支付违约金。
甲方逾期支付报酬的,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已收取费用的三倍的违约金。
六、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评估委托合同 篇5
委托人经与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担任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二、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元。
三、本委托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止。
四、本委托协议如需变更,另行协商。
委托人(签字):
受托方: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注: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评估委托合同 篇6
甲方(委托评估方):
住所:
乙方(受托评估方):
住所:
一、评估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本项目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为:。
二、评估的目的
甲方设定本次评估目的为:。
三、评估内容(价值类型)
本次委托评估内容为:。
四、评估基准日
甲方设定本次评估基准日是:年月日。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估价对象的安全完整,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2.甲方及时为乙方的评估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评估明细表、数据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加盖公章,确保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且确保在实地查看现场时所指示的评估对象实物与甲方提供相关资料指向的实物一致。
3.甲方应积极配合评估工作,对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评估费用。
5.未经乙方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估价技术标准、规范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保证评估报告的客观、公正、公平。
2.乙方在评估过程中,应自觉维护甲方及相关当事人各方的正当利益。
3.在评估过程中,乙方应与甲方充分交换意见,对甲方提出的真实、客观、合理的意见应当予以充分考虑。
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国家执业准则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及参与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得将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甲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评估报告使用者
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评估报告仅供使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及参与项目的估价师对甲方和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不当使用评估报告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七、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和方式
评估报告的提交期限为:在甲方提交评估资料后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初稿;经甲方和乙方沟通确认后,乙方在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评估报告正本一式份。
八、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和方式
经友好协商,本次评估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甲乙双方在本评估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预付人民币。其余费用人民币,在乙方提交评估报告时一并付清。
九、合同的有效期间
本委托合同书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事项全部完成日之前有效。
十、约定事项的变更
由于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影响评估工作如期完成,或需提前出具评估报告,各方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时通知各方,并由各方协商解决。
十一、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在本委托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委托方的变更或延误,本委托合同的履行将顺延;如甲单方终止本委托合同,甲方应支付受托方已付出的相应费用,但不得高于本项目收费总额。
2.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估价报告书,每逾期一日未交付估价报告书应赔偿甲方估价服务费‰;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前述有关文件、图纸、凭证等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时间。
3.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估价报告书次日起日内,如果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复估或重估,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申请复估或重估书次日起日内完成委托房地产的复估或重估报告书交付甲方。甲方逾期不提出者,估价报告书生效。
4.当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各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其他事项
1.当评估程序所受限制对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评估结论构成重大影响时,乙方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相关限制无法解除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甲方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3.其他有关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约代表: 授权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评估委托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代储存,为了加强双方责任,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仓库租金计算
1.为提高仓库使用率,确保物资安全,经协商,确定了乙提供仓库平方米由甲方使用。
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元,合计月租金为元整
(二)货物进库手续
2.为加强进、出库管理,甲方应按时通知乙方年度、季度、月份进货计划,以利乙方安排各项劳务计划,及时做好收发工作。
3.货物入库一律凭甲方规定凭证所列数量、名称、地点点清后,乙方按规定通知甲方及时账记。
4.货物入库前,乙方负责卸车,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会同有关部门作出货运记录。货运记录交甲方与有关部门处理。
5.凡是货物出库一律按甲方规定的凭证办法发货,否则不予办理。
6.货物进、出库过程中,如发生差错、事故,应由责任方负责。如因乙方保管不妥,或装卸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需要发生往外埠的货物,甲方应在铁路规定的时间内,向铁路部门申请车皮计划,然后通知乙方向发站办理请车,并及时办理整车发货事宜,有关铁路运杂费用暂由乙方垫付时,然后再向甲方结算。
(三)关于劳务费的结算
8.凡整车到达乙方专用线装卸(包括上下盘站作业)进库费每吨收元,出库费每吨收元。(如火车发货仍按元为便于结算应在入库时一次收清,出库不加收费。
9.凡甲方在乙方专用线上卸车后,组织直发货物,进出每吨各收元,直发货物各项手续均由甲方办理,乙方只负责装卸劳务。有关数量、质量、外观由收货人负责。
10.凡汽车到达货物进、出库每吨收元(入库前视同第四条办理)
11.凡整车到达专用线的重载车辆,每车皮吨按一元计收过轨费,取送调车费每节元,由乙方垫付,月底向甲方结算。(乙方结算时应将发站、车号、吨位抄写一份送甲方核对)
(四)其它事项
12.甲方如需乙方汽车运输及装卸货物时,其费用标准按XX市运输公司规定计算。
13.甲方需乙方在库内提供劳务时,所需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乙方提供劳力工,每工日元计算。
14.为确保库存账物相等,每月末双方对账一次,如发现库存不符合及时查清,以免影响正常收发、储备。
15.乙方在每月末提出各项费用结算清单,向甲方开户行托收结算。
(五)共同责任
16.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本协议继续生效,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安排调整仓库。终止协议时,双方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密切协作,争取快出库。终止协议时,双方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密切协作,争取快出库,最迟在三个月出清。
17.本协议自年月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8.本协议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乙方正本份、副本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开户行与账号:
开户行与账号: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评估委托合同 篇8
委托估价方(甲方):
受托估价方(乙方):
甲方因挂牌出让土地的需要,特委托乙方对位于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价值评估。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特订立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估价基准日:以甲方在《土地评估委托书》中确定的时间为准。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估价目的,采用科学方法对上述资产予以科学、客观、公正地估价。
三、针对该项目乙方应在甲方全部评估资料提供完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估价作业,出具《土地评估报告》、《土地评估技术报告》书和备案文件及备案表。
四、针对该项目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委托对象的产权管理、使用状况及涉及本估价业务的相关资料提交给乙方。
甲方应保证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否则影响估价结果应由甲方负责。
乙方在估价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的,甲方需派人陪同并应提供方便和配合。
五、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委估资产的资料要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密给他人。
六、甲方应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评估费用:
1、以每宗地为单位按资产总额实行分档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评估费;2、评估资产额在万元以内部分,按资产额的%收取评估费。
3、评估资产额在~万元部分,按资产额的%收取评估费。
4、评估资产额在~万元部分,按资产额的%收取评估费。
5、评估资产额在~万元部分,按资产额的%收取评估费。
6、评估资产额在万元~万元部分,按资产额的%收取评估费。
7、评估资产额在万元~亿元部分,按资产额的%收取评估费。
8、评估资产额在亿元以上部分,按资产额的%收取评估费。
七、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规定的时间交付《评估报告》书。
八、甲方如不按规定的时间提交委估资产的资料给乙方,乙方可按甲方耽误的时间延迟交付《评估报告》书。
九、甲方如中途中断委托估价请求,乙方工作已经过半[即:已完成外业调查和资料收集],甲方则应支付乙方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估价费用;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则应支付给乙方全部评估费的50%,或已预付的评估费乙方不予退还,上述两者之中取其高者。
十、其他事项【1】如因不可抗因素(如:天气等)造成乙方延期交付《评估报告》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自收到《评估报告》书之日起七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可向乙方提出重估申请;乙方自收到甲方重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重估报告,如重估结果与原结果一致,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重估金额应收取的评估费的%;如甲方对评估结果仍不服,则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复议或鉴定,对鉴定结果仍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甲方将乙方的评估结果合入整体资产评估报告的结果中,如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4】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都将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共三页。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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