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合集14篇

时间:2023-09-23 08:36:58 合同

汽车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单位工作性质的需要,租用乙方汽车一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车期限:该驾驶员在职期间。

  二、租车费用:每天元整。但该驾驶员实际因公外出办事实际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可以据实报销。

  三、租车期间乙方驾驶员的食宿一律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乙方在租期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如出现任何违规、事故及肇事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五、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提供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等有效证件并处在有效期后方可租用。

  六、租车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及其监理组的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调配,如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出现违纪现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七、双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两周告知对方。

  八、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济担保:

  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租用甲方车辆从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车牌号:,驾驶员,证号。计价每日租金元/24小时/公里,月租金元,本车现金价格万元。

  2.租期暂定二年,如有违约,罚收违约金。(违约金5000元)

  3.甲方只承担车辆每年保险及年审费用,其余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车辆在每行驶5000Km保养一次,必须在有资费的悦达.起亚

  4S店进行,并索取保养凭证。

  5.乙方如需要发票,税金一律由乙方承担。

  以上条款包括所附《车辆租用须知》内容出租方已明确告知承租方、担保方,已完全理解并认可签字。

  出租方:

  承租方: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签订时间: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4

  出租人:

  承租人:

  担保人:

  一、本合同由庆阳市众明合同服务中心制定,免费推荐给合同当事人自愿使用,不属于某一方当事人的格式合同。如在使用中发现不当条款,请与庆阳市众明合同服务中心联系修订。

  二、适用于汽车租赁企业与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之间租赁汽车订立合同。

  三、请用钢笔、签字笔等不易褪变色且不易擦除的书写工具填写。

  四、本合同的任何涂改,均需由甲乙双方在涂改处签章确认。

  五、合同选填的空格处,请按双方商定的内容填写,有选项的,将选定的内容填写在空格处,或在选定的内容上打“√”确认,不填写的空格处写“无”,不选定的内容上打“×”。

  六、本合同可以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由甲乙双方商定填写。

  七、请仔细斟酌合同条款的具体涵义,采取相应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以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以上说明请仔细阅读,以保证您自身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汽车租赁合同 篇5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基本情况:

  (明确车辆名称.型号.车牌号)

  二、租赁期限和用途:

  租赁期限:租期共,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用途:

  三、车辆交付:

  四、租金支付:

  租金每车每天元,每月为元,共计元,从车辆交付之日起计算,租用期满结算。

  五、车辆的维修:

  租赁期间,车辆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因维修车辆而影响承租人对车辆使用的,应减少相应的租金。车辆的维修由出租人接承租人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安排,如出租人未按时安排维修,承租人可自行安排在出租人指定的修车行维修,费用仍由出租人承担。

  六、车辆保险:

  租赁期间,出租方负责办理车辆保险,并将保险合同交付承租方作为出险后的索赔依据,出租方办理保险类种应至少包括:车身险.按最高额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如车辆出险,出租方应及时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

  七、车辆的保管:

  租赁期间,车辆由承租人负责保管,但维修期间除外,车辆停放于出租人处或出租人指定场所也除外。

  八、租赁期间车辆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出租人转让出租车辆,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合同对受让方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出租车辆转租,应取得出租方同意。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辆调回,否则将按未履行期限的租金额赔偿承租人。如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均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不支付该期间的租金,因此造成承租人损失,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租车辆自身原因造成车辆毁损,承租方不承担责任,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可以减少或者不支付租金,致使承租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车辆因被盗抢灭失,由承租方协助出租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承租方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约定:

  十三、合同附件:

  出租车辆的行驶证。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年月日

  时间: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车辆

  甲方将车号为租给乙方,乙方用于。

  2、租车时间及租金、押金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为元,押金元。

  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乙方。

  4、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乙方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车辆出现故障及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如发现车辆丢失、盗抢等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4)乙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

  (5)乙方租期满交付甲方车辆时须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

  5、此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及用途

  1、1 甲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车辆状况(见附表)

  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天时。

  1、2 交付地点:

  1、3 用途:

  第二条 租金标准及担保

  2、1每天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全额付清。

  2、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即元,向甲方交保证金。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内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如数退还承租方,也可充抵相关费用,冲抵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承租方。

  2、3乙方租车在个月(不含个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纳租金的日期为日,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每天向甲方交纳相当于租金的%作为违约金。

  2、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义务向乙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由于车辆状况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乙方使用标准时,须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3、2甲方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承担的比例不低于%(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3、3甲方负责车辆的级维护和年检。

  3、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事故。此外为乙方提供在区域内小时故障、事故救援服务。但甲方不承担由于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3、5在租赁期间内有权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车辆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3、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但对所获得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因泄密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7乙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四条 乙方权力义务

  4、1在租赁期间,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同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2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4、3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车辆,不得将车辆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4、5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4、6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承担的比例不低于%(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7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天(含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 %的违约金,逾期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保证:

  5、1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5、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4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保证:

  5、5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或有着良好信誉和独立经济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5、7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8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保密约定

  6、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年。

  6、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7、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7、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违约金为元。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补充条款

  9、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写体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写,更改无效。

  9、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

  9、3本合同租赁期在年(月)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9、4签订地点:

  9、5签订时间: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明确出甲方与乙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汽车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型为(牌照),为用车,此车允许载人数为人(不包括司机),乙方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规定之人数。

  2、租用期定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日前向甲方提出,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金与费用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3、租金每月为人民币元,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计算,不足1个月按1个月收费。

  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所提供的车辆必须在本合同生效后,准时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误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在租用甲方车辆期间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因乙方人为原因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6、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尽快更换相应的车辆,修缮费用由甲方负责。

  7、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甲方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车辆意外保险,则按车辆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应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8、乙方保证在使用该车辆过程中从事合法活动,如乙方违法使用该车辆造成甲方损失,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且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9、甲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乙方。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10、对于在该车辆交付后,乙方使用过程中缴纳保险责任、维修责任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车辆交付后乙方在占有和控制该车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违章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11、乙方承担协议期内车辆的年度检验费、养路费、车船费,以及正常维修保养费(包括汽车机油、离合器油、刹车油、冷却液)、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1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1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汽车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车辆的名称数量及用途: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租给乙方客车一台。车号为:供乙方职工通勤之用。

  二、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其支付期限方式:

  租金为每车元/次。租金按实际次数每结算一次。

  四、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保证车辆租出时性能良好,备胎、随车工具等证件齐全有效,乙方交接清楚,同时登记有关证件。

  2、负责对出租车辆投保车辆以外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司机必须持准驾车型驾驶证驾驶,驾龄三年以上,司机不能随意调换,严禁司机疲劳驾驶,严禁超速行驶。

  4、在运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责任事故负全责。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

  1、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2、租赁期间不得从事合同以外的营运业务,因特殊情况确需从事合作以外的业务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车辆转租给第三人。

  4、租赁期满,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一)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租的。

(二)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在甲方给予的一个月宽限期内仍不支付的。

(三)未按照合同和租赁车辆用途使用车辆,致使车辆造成损失的。

(四)利用租赁车辆进行非法活动的。

  六、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规则与乙方的事由,致使租赁车辆部分或全部损毁,致使不可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二)租赁车辆存在重大隐患,危机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违约责任:

  租赁期内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及时补救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在规定租赁期届满前10日内,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合同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请求并承诺:

  1、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个人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租用甲方型、颜色为小轿车(面包)车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向甲方提交保证金元,租金于月日结清。

  4、租车时间为天,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

  5、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1、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2、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3、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4、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500—1000元处罚金。

  5、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违法、违规活动;

(2)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3)盈利性运输;

(4)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5)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元的违约金。

  11、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元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元人民币,4小时以内按半个计算日计算,4小时以上按一个计算日计算。

  3、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500—5000元罚金。

  4、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11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基本情况:(明确车辆名称。型号。车牌号)

  二、租赁期限和用途:

  租赁期限:租期共,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用途:

  三、车辆交付:

  四、租金支付:

  租金每车每天——元,每月为元,共计元,从车辆交付之日起计算,租用期满结算。

  五、车辆的维修:

  租赁期间,车辆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因维修车辆而影响承租人对车辆使用的,应减少相应的租金。车辆的维修由出租人接承租人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安排,如出租人未按时安排维修,承租人可自行安排在出租人指定的修车行维修,费用仍由出租人承担。

  六、车辆保险:

  租赁期间,出租方负责办理车辆保险,并将保险合同交付承租方作为出险后的索赔依据,出租方办理保险类种应至少包括:车身险。按最高额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如车辆出险,出租方应及时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

  七、车辆的保管:

  租赁期间,车辆由承租人负责保管,但维修期间除外,车辆停放于出租人处或出租人指定场所也除外。

  八、租赁期间车辆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出租人转让出租车辆,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合同对受让方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出租车辆转租,应取得出租方同意。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辆调回,否则将按未履行期限的租金额赔偿承租人。如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均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不支付该期间的租金,因此造成承租人损失,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租车辆自身原因造成车辆毁损,承租方不承担责任,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可以减少或者不支付租金,致使承租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车辆因被盗抢灭失,由承租方协助出租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承租方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约定:

  十三、合同附件:出租车辆的行驶证。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时间:

汽车租赁合同 篇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注意事项:一天小时,一个月计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个小时计半天,超过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请求并承诺:

  1、 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个人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 租用甲方型、颜色为小轿车(面包)车 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 向甲方提交保证金元,租金于月日结清。

  4、 租车时间为天,自年月日时至 年月日时止。

  5、 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1、 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2、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3、 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4、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500—1000元处罚金。

  5、 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 违法、违规活动;

(2) 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3) 盈利性运输;

(4) 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5)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元的违约金。

  11、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 元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元人民币,4小时以内按半个计算日计算,4小时以上按一个计算日计算。

  3、 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500—5000元罚金。

  4、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 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14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汽车起重机,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定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吊车类型及数量:根据现场施工需要决定。

  二、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1、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

  2、每个台班为8小时,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部分租金=累计超过作业时间/8小时×台班费。(以外出施工记录表为准)

  3、超过8小时台班外的工作时间为加班时间,每小时170元,在当年年底进行统计核算。

  4、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吊车到现场时,费用每年年底一次性付清。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安全作业的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由于甲方的误指挥或者不符合规范要求而发生的事故、施工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于对施工场地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确保每次施工不低于1个台班,若实际台班超过1个,按实际发生结算。

  2、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按时支付出租费用。

  4、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坏,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5、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证)、钢丝绳、枕木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吊车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工地领导的指挥,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3、吊车所需液压油和润滑油、燃油(柴油)等均由乙方供应。

  4、如果未按时支付出租费用,乙方随时有权终止吊车出租。

  六、结算方法

  乙方吊车司机按日填写任务单,制定专人签证,作为结算原始凭据。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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