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设计设计合同模板 篇1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论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1、合同书。
2、中标函(文件)。
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费用
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萤办公等费用)。
2、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买际损失的%。
(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
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场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
备案号:
备案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场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鉴证意见:(盖章)
经办人:
鉴证日期:年月日
纯设计设计合同模板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明确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本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1、施工范围和要求:泗洪县朱湖镇吴湾世纪新城9#、10#、15#、16#、17#、18#楼。主体结构作业内外粉刷、砖砖砌体、室内地坪、室外散水坡、屋面瓦等所有瓦工工程。包清工。
2、施工现场的室内杂物和建筑垃圾的清理。
3、注重下脚料、半截砖的利用,坚决不留隔夜砂浆。
4、在施工期间,班长不经同意不得离开现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5、按项目部施工进度日程安排,及时完成任凭。如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自己承担。
6、在施工过程中消除事故隐患,人为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
7、承包坐及结算方式:本工程承包单价为元每平方米,承包面积按图纸面积决算,车库层面积满算。标三层浇板结束,10日内付总价款的25%,主体封顶10日内,付总价款的45%;内外粉刷结束10日内,付至总价款的.85%(不含楼层地坪,但要清理干净);主体验收结束10日内付至总价款的95%,余下的5%三月内付清。
8、双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
9、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履行结束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纯设计设计合同模板 篇3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二、价格
工费:¥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付首期款。(60%)
2.瓦工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付中期款。(35%)
3.工程竣工,经物业,甲方验收合格,付剩余款。(5%)
四、设计
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材料
1.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需甲方认可方可使用。
2.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甲方说明。
3.乙方应协助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4.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六、工期
从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期为天。
七、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施工人员应协助搬运,甲方适当付费。
八、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工地施工人员及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十、施工机具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乙方配备灭火器。
2.现场禁止吸烟。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3.乙方要爱护甲方家中物品,损坏时负责修复并恢复原样,并赔偿全部损失。
十二、维修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产生的人工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三、合同争议
1.本家装合同与郑州市家装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有效。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按合同约定处理。
2.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纯设计设计合同模板 篇4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闲云野鹤广告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时支付总费用的40% ,即元(人民币)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开始设计。
2、乙方提供完整的设计稿,甲方确认后,应当即付清总费用的全部余款。
三、设计时间:
1、乙方需在个工作日内提供比较完整的设计稿。
2、乙方需在年月日完成甲方公司委托的设计工作 (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相关设计工作。
2、甲方有责任全力配合乙方开展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并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由于甲方提供所需资料延误时间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在设计开始前提供完整的设计资料,由于甲方提供资料不完整、内容改动而造成的设计结构改动,甲方须另行支付相应的设计改动费用。
4、乙方收到甲方的完整设计资料后进行部分小样设计以方便甲方确定风格,风格确定后乙方开始进行初稿设计。
5、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初稿甲方可提出一次结构上的修改,初稿确定后的结构修改,甲方须另行支付相应费用。
6、因甲方修改,延误时间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由于后期制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由于制作物设计出现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
8、设计项目期间乙方挂靠于甲方品牌之中,不得以乙方身份单独与客户签订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七、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纯设计设计合同模板 篇5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建筑工程设计研究院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村新村安置房”工程设计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及本合同签订依据: 1、 工程名称:村新村安置房工程。 2、 工程地点:省县村。
3、 工程设计范围:总平面规划图、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图册、单体设计施工图。
4、 本工程施工图应于初步设计确定后28个工作日完成。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的》。 7、《廊坊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8、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内容:
1、 总平面规划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图、扩初设计、单体设计施工图及项目所有的设计图。(以下简称乙方)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3、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4、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或者甲方下达的设计任务委托书进行该项目的方案概念规划与设计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方案并向甲方提供4本文本资料,在得到双方认可后方可进行项目初步设计。
第三条、经双方协议并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的收费标准取费。
1、 本工程安置房住宅小区面积约为:㎡(以当地规划部门批准的面积为准)。设计费按元/㎡收取。设计费合计:( )万元。
2、 如发生其它与本期无关连的设计项目则另行收费
第四条、付款方式
3、 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的20%,即:万元。
4、 乙方所设计的规划方案通过固安当地规划局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用的20%,即:万元。
5、 乙方设计的全套施工图纸,并图审通过,甲方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的35%,即:万元。
6、 建筑项目全部屋面出水,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的20%,即:17万元。
7、 工程项目验收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的5%,即:万元。设计面积有变化,按竣工面积结算,设计费多退少补。
第五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当地建设用地规划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甲方提交的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二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3、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传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适当的加班费。
4、 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设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6、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当地建设用地规划的有关规定,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符合《廊坊市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或廊坊市当地现行设计规范。
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伍拾年。
4、 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内容,进行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设计文件。
5、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竣工验收。
6、 乙方设计必须严格控制项目单体的标准层钢筋含量,具体指标应符合国家规定、规范。并符合甲方审核条件。
7、 乙方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廊坊市、固安县当地的建筑设计规范。
8、 水电、消防、弱电、绿化排水、暖通必须提供详细的管网布置图,其综合设计与分布必须符合当地规范。
9、 乙方所设计的项目必须主题明确,并且在固安当地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乙方须发挥最佳设计水平,力争该项目在固安当地获得相关设计奖项。
10、 乙方设计的项目建筑设计中必须结合现场地形进行建筑设计,考虑开发建设实施的实用性,配套设施需要按照甲方委托设计。
11、本合同约定的总建筑面积以最终规划局批准方案总建筑面积为准。甲方要求后期的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面积部分,甲乙双方不再调整设计费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方案调整。(增减面积手续合法且符合国家和当地规范的基础上)。
12、 在方案未批准的情况下,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并在甲方工作需要时派遣技术人员。
A、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报建。
B、 审图由乙方债权负责,图纸审查费用由甲方支付。 13、 乙方设计的建筑方案报建资质必须经廊坊市、固安县相关职能部门认可。
14、 本项目的规划方案和户型及立面设计必须新颖、原创、严格杜绝抄袭行为。
15、乙方设计的单体建筑必须考虑合理的前提,并且立面窗户必须符合建筑风格,简洁合理,同时考虑外墙面的雨水、空调水等集中排放,户外卫生间厨房给排水及地漏管和暖通设施必须明确定位。
16、 乙方建筑图纸所涉及部分必须要有明确的大样及材质和安装说明。
17、 乙方的设计合同应在该项目开工前在固安县当地备案通过。
18、 乙方必须在该项目开工之前应该设计完成该项目安置区的红线内整体小区道路及排水设计图。
19、 乙方应在甲方书面同意认可情况下,才向施工单位下达设计变更及施工函。
20、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图纸及文件资料。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按实际工作量收费。乙方未按照甲方规定时间或设计任务书时甲方有权解除设计合同,并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
2、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国家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执行。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其它
1、乙方向甲方提供设计成果的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另作他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赔偿,赔偿金额不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总设计费用。
2、 现场服务要求
(1)乙方应指定本合同项目的现场服务人员及负责人,乙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是:联系方式为: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乙方须派驻现场代表专门负责配合甲方解决本项目的设计图纸及现场施工存在的问题,甲方主要联系负责人是:联系方式为:。
(2) 图纸设计及施工存在问题时,乙方应在现场不超过24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或建议。
(3) 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乙方自费向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4) 本合同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5) 由于不可抗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6)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依法向有关机构申请仲裁。
(7)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8) 本合同经双方签证、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
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户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纯设计设计合同模板 篇6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下,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规划设计合同。本合同内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使用性质:
二、设计程序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设计面积为:平米,设计费单价为: 元每平米,设计费总价为元,(大写: 元整)。此费用不含差旅费,竣工图绘制;
2、设计费支付方式;
1)设计协议签订后次日,即由甲方支付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3%,即
RMB 元(大写:);
2)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后,支付效果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5%,RMB 元(大写:)整,并交付甲方4张重点区域效果图(效果图如增加一张效果图按/张);
3)在甲方确认效果图后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15%,RMB 元整;(大写:),画施工图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立、剖面图等;
4)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总设计费的5%元,RMB 元整(大写:);
3、非归属乙方设计的专业施工图,诸如:建筑结构、消防等专业设计,由乙方提供使用配置标准,并由甲方委派专业设计部门设计。
4、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第一条本合同设计项目内容:
1、设计周期:
本次设计预计历时【42个工作日】,自收到第一笔设计款之日起算。
平面图设计【7个工作日】提交,确认后进行下一程序;
效果图制作【1个工作日】提交,确认后进行下一程序;
施工图制作【25个工作日】提交。
以上所列标准工作时间,不包含各设计阶段与甲方汇报及甲方内部审核批准设计成果所需要时间,具体工作时长应以双方商务合同确定时间为准。
第二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文件: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以上装饰设计图则经甲方确认后用于后期施工之依据,但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经设计师同意做出更合理的调整和修改。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和设计资料进行各阶段的室内装修设计;
2、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
3、向甲方提供规划设计方案(ppt、pdf或jpg格式)、施工图集(dwg、jpg或pdf格式);
4、在施工进行前,甲乙双方和施工方三方共同对图纸进行施工前的设计意图交底和交接工作。整个项目派出专业设计师赴现场两次,对施工中出现的和设计相关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协助解决问题;
5、乙方提供服务的设计专业人员,应当从事本行业设计工作年限满3年,主要负责人员应当在设计行业工作满5年。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本项目规划设计所必需的项目基础资料、现状图纸等;如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规划设计相关基础资料造成或乙方不能在约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设计,甲方应承担全部后果,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和正确性负责;
2、为保障设计质量,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设计工作;
3、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资料图纸、数据、专利技术等成果,但应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设计人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方案、资料图纸、数据、专利技术等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4、所有方案、图纸均需由甲乙双方进行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之操作。在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甲方应审阅乙方图纸,认可后应在认可文件上签证或邮件方式确认。如甲方在收到乙方图纸后三日内不做任何答复即视为认可设计。如有其他事情,需要通知乙方以调整工作时间;
5、甲方应在乙方提供设计规划方案、效果图、施工白图,及时确定图纸,如因修改方案所导致的设计周期不计算在本协议规定设计周期内,具体修改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6、在任何一个设计阶段,设计成果文件经甲方确认之后,甲方要求修改方案(即甲方要求已经确认后的设计风格及功能、面积范围进行修改设计的情况),须书面通知乙方,若增加工作量大于1%,甲方需支付超额设计服务费,乙方在接通知后3日内向甲方提交返工费用预算,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本项目设计相关工作的,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乙方不退换定金,且甲方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2、甲方应按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以保证乙方顺利开展工作,如果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数额付款,由此造成的时间等其他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当地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2、工程设计期间,如因非乙方因素而造成的设计工作暂时停工或部分停工,甲方均须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乙方停止设计工作,双方应另行协商决定;
3、工程设计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延误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
4、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付款义务,乙方将有权在发出催款通知的3日后停止对甲方的一切服务,并有权向甲方追讨全部已完成设计部分的设计费用,以及因此给乙方所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天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合同解除并不影响各方解除合同前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a、甲方未按约定履行工作职责,在限定期限内仍未整改的;
b、甲方因自身工作失误给乙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
c、甲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指导业务转委托的。
第十条合同时效
1、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签字并在甲方支付第一笔款项后生效;
2、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议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6、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邮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附图:设计区域面积图纸(签字)
甲方:
乙方:
日期:
纯设计设计合同模板 篇7
甲方:
乙方: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公司进行工作。
二、委托设计制作项目及费用
项目费用:
设计费用总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总价不含税。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当日支付项目总费用的50%给乙方,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乙方将全部设计工作完成,并由甲方确认后,经修改调整,甲方在确定设计方案后,需付清项目合同剩下余款,总计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乙方将设计源文件交与甲方。
四、乙方设计制作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全部设计相关需要的资料之日起,乙方在5 个工作日内提供设计方案给甲方确认。
2、经反复修改,甲方最终确认设计方案后,甲方付给乙方余款,乙方提供给甲方设计源文件(可供印刷、后期制作的文件)
3、设计完毕,甲方结清全部款项后,甲方如进行商标注册,注册不成功乙方可为其免费重新设计或修改。
设计直到甲方满意为止。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乙方进行修改;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传真或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年月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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