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水果合同 篇1
代销人:
出售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收购时间与数量
1、代销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代销总量为 公斤,代销总量上下浮动范围为: %。
第二条:收购价格
标准乳收购价格为 元/公斤,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代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第三条:质量要求
1、生鲜乳必须符合国家生鲜乳收购标准。
2、生鲜乳有下列情况的,收购人不予收购:
(1)产犊后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加工原料的除外;
(2)奶牛在使用抗菌素类药物期间或停药后7日内产的乳;
(3)奶牛患乳腺炎、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期间产的乳;
(4)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乳;
(5)其他不符合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乳。
3、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在奶站挤奶的,应遵守奶站的操作规定;自行挤奶的,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第四条:结算方式
1、代销人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在支付货款前两日,向出售人公布结算货款的相关数据。
2、代销人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日支付货款,具体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五条:检验方式
1、代销人负责对出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生鲜乳要求在收购之时起4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销售人对收购人公布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销售人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2、代销人应当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样留存48小时以上。
3、双方对数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
4、出售人应当接受收购人生鲜乳检查及取样工作。
第六条:交付时间和方式
1、销售人送货的时间为每日 时至 时。代销人收购的时间为每日 时至 时。
2、经过称量、抽样、初步质量检验、签单,完成交付过程。
第七条:履行地和履行期限
1、本合同履行地为 ;
2、履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的,应提前 日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可协商调整购销计划数量。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日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代销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出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代销人承担。
2、代销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出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1%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3、出售人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售生鲜乳,给代销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出售人交售的生鲜乳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代销人不予收购,由此给代销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售人承担。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提交当地奶业协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采购水果合同 篇2
甲方:湖南富晶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张贻长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将蓝莓约20 市斤卖给甲方。有关标准条件如下:
1.蓝莓质量标准要求:扎伤、病虫、残、烂扎伤、嗮伤、红黑点、果锈扎伤等蓝莓乙方一律不得作为商品果卖给甲方;
2.甲方在按标准订货后,乙方私抽优果或果堆上下,前后质量不一致,或装箱后抽换果品,故难果商者,按订货价格削半作价。
3.甲方预付给乙方蓝莓订金1万元整
4.甲方在装箱时乙方提供一切方便,在甲方装箱完毕后,乙方负责保管,纸箱不能有损坏,并且乙方当天必须送到甲方指定的库房过秤。甲方装果乙方负责管理,防止雨淋、日嗮、受冻,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并赔偿果品包装费及人工费。
5.此合同签订后,甲方和乙方不得随意给对方涨和跌价,此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不得随意违反,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所付定金的十倍并赔偿甲方务工费、损失费及其它各种费用两千元整。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20xx年5月1日
采购水果合同 篇3
种植方(甲方):
收购方(乙方):
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种养产品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基本要求:
第二条 质量要求:
2、外观质量:。
第三条 种植具体要求及乙方的枝术指导与培训:。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定点收购: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第五条 检验方法:;检验时间:;检验地点:。
第六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交货或乙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有权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在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要求。
3、甲方将产品擅自变卖的,应按照该产品市场价格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按照该产品的保护价格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提供技术培训存在差误,应承担由此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 合同解除条件:。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另行达成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种养产品属于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动植物品种的,双方应在签约前到当地有关部门办理咨询登记等手续。对于产品质量要求,种养基本知识和有关枝术指导与培训等内容,双方也可另附附件详细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工商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种植方(签章): 收购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采购水果合同 篇4
买受人:
出卖人:
为了促进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的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对肉、蛋、禽商品的需要,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
2.产品的数量:。
(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产品的检疫办法:。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理结算。
3.奖售办法: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第五条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25%)的幅度),向出卖人偿付违约金。
2.买受人如需提前收购,商得出卖人同意变更合同的,买受人应给出卖人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的补偿,买受人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出卖人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出卖人按合同规定交货,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5%~25%的幅度)向出卖人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出卖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买受人仍然需要的,出卖人应如数补交,并应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由买卖双方商定)的违约金;如买受人不需要的,出卖人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1%~20%的幅度)偿付违约金。
2.出卖人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买受人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出卖人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有权拒收。
3.出卖人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买受人可以拒收。出卖人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买受人仍然需要出卖人交货的,出卖人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采购水果合同 篇5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就收购果菜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条款:
一、果菜交售品种、数量、价格
1.卖方全年向买方交付各种果菜公斤,其中:
第一季度交售果菜的品种、数量:;
第二季度交售果菜的品种、数量:;
第三季度交售果菜的品种、数量:;
第四季度交售果菜的品种、数量: 。
分月分旬交售果菜的品种、数量、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2.果菜收购价格:买方以不低于元/公斤的保护价进行收购,或由双方于收购前按果菜等级和收购时市场收购价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保护价。
二、质量要求
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三、收购时间、地点与方式
果菜交售时间由双方协商,买方须提前一天提出次日应交售的品种、数量,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卖方交售量与预约允许上下浮动%。 收购地点:。
运输方式与费用分担:。
四、包装要求与费用承担
买方提供包装标准及材料,负责包装费用,卖方按买方要求进行包装。
五、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六、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验收卖方交售的果菜,收货后即支付果菜款,最迟不得超过天。
2.确定果菜等级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未有国家标准的,按双方约定的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3.有权拒收卖方交售的不合格果菜,但必须向对方说明理由。
七、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按照果菜用药规定施用农药,严禁对果菜使用剧毒农药。
2.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品种和数量种植果菜。
3.果菜生产如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八、买方违约责任
1.没有按时按量收购,造成果菜变质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除赔偿卖方的损失外,应向卖方支付该批果菜总价值%的违约金。
2.拖延支付果菜款,应参照银行关于拖延付款的规定,向卖方偿付违约金。
九、卖方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力,未完成当月合同总数量的90%,应向买方支付未完成部分果菜总价值%的违约金。
2.交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果菜,应按每百斤元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人身伤亡,卖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十、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卖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售果菜,不以卖方违约论,买方应据实减少买方所承担的交售数量。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向申请调解,如协商、调解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货款总额:元;
2.预付定金:元;
3.付款方式:;
4.票据:。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备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采购水果合同5篇相关文章:
★ 水果采购合同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