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销售合同(汇总11篇)

时间:2023-10-05 08:19:52 合同

砂石销售合同 篇1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材料的名称:

  砂、碎石、元石、连砂石(其中元石径应在)范围内。

  砂:采用中粗细砂,砂子必须含泥量不得大于2%。

  粒料:应当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并先用质坚干净的粒料。

  二、材料的数量和计算单位、计算方法

  1、材料的数量:结算时以实际收方数量为准。

  2、计算的单位:计量的单位为立方米;

  3、计量方法:送到甲方指定工地堆料地点由甲方收料人员验收方量。

  三、材料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材料的交货地点:为红峰砂石有限公司生产场地。

  2、交货方法:由乙方交到甲方指定地点;工地施工现场。

  3、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包运输。

  四、材料的价格和货款的结算

  产品的价格(单价以合同约定价格为准)

  1、连砂石:30元/立方米,送达甲方拌和场指定施工地点价格;其中运输费用:包运。

  2、此价格为现行价,如遇中途油料浮动超过10%,双方再重议价。

  3、乙方供给原材料9万方(共计270万元货款),合同签订之日起预付货款20%,其余在货到完后,一次付清。

  五、验收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将材料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后,通知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方法:实际现场收方为准。

  3、验收标准:行业统一标准

  4、验收人员:甲方指定人员

  六、其他: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或到达工地现场是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为乙方责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主或主管部调解或者向公司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手印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材料货款付清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购货单位(甲方):供货单位(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砂石销售合同 篇2

  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共青城聚贤景园小区1-7号商住楼施工所需的砂石材料全部由乙方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履行:

  一、供货材料:

  二、价格: 元/立方米; 承包总价(约)¥:大写人民币: 元

  三、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的`到场时间为准

  四、供货地址:

  五、运输费用:装卸方式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该批砂石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砂石质量确实不合格的乙方应将不合格的砂石材料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 日内换送合格砂石。

  七、付款方式:乙方材料款达到 万元,甲方付乙方工程材料款总价 %支付。剩余 %待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八、计量标准:乙方每批货物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后,由甲方材料员现场清点数量,确定数量及签认,双方签认后,由甲方材料员提供料单,交乙方作为结算依据。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一次性需求量超过 立方米以上需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给乙方、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结算货款,逾期按总货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相关法律效率各自认真履行。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年 月 日

砂石销售合同 篇3

  买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卖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建筑用河沙及石子,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

  1,,河沙(中沙)。

  2,石子(大三)

  二、交货期:自卖方收到定金之日起15日内。

  三、数量:

  1,河沙5000吨

  2,石子5000吨

  四、交货地点:成武县紫荆花园工地(老农行家属院)。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

  单价:

  1,河沙人民币65元/吨,共计人民币 元。

  2,石子人民币45元/吨,共计人民币

  六、付款和结算:

  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将总货款的60%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货物全部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一次清支付总货款的35%,剩余总货款的5%作为卖方的质保金,买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支付给卖方;卖方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进行结算货款。

  七、货物发运:

  运输方式:汽运。卖方承担运费。

  八、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九、违约及违约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5%作为补偿。

  十、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砂石销售合同 篇4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共青城聚贤景XX1-7号商住楼施工所需的砂石材料全部由乙方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履行:

  一、供货材料:

  二、价格: 元立方米; 承包总价(约):大写人民币: 元

  三、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的到场时间为准

  四、供货地址:

  五、运输费用:装卸方式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该批砂石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砂石质量确实不合格的乙方应将不合格的砂石材料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日内换送合格砂石。

  七、付款方式:乙方材料款达到 万元,甲方付乙方工程材料款总价 %支付。剩余 %待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八、计量标准:乙方每批货物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后,由甲方材料员现场清点数量,确定数量及签认,双方签认后,由甲方材料员提供料单,交乙方作为结算依据。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一次性需求量超过 立方米以上需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给乙方、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结算货款,逾期按总货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相关法律效率各自认真履行。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年月日

砂石销售合同 篇5

  采购方(简称甲方):

  供应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为甲方供应中、细砂料,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守信。

  一、产品名称、型号、商标、单价:

  

  二、产品质量标准及包装要求:

  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砂石料检测规范标准,进场材料满足混凝土的强度要求,中砂含泥量不得超过1%,细砂含泥量不得超过3%。因砂石料质量不合格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安全管理:

  (1)按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区域堆放,否则出现一切二次转运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的运输车辆的安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如因供货过程中有当地村民阻遏运输,均有乙方自行调解处理,与甲方无关;

  四、交(提)货单位及方法;

  1.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乙方每车运输到施工现场后甲方指派人员现场测量收方签字认可。

  2.计量单位按立方米计算;

  五、工地材料验收及收料方法:

  1.乙方运到工地的砂石料甲方收料人按本协议要求进行验收,如有不合格乙方负责无偿外运处理。

  2.乙方运到工地的砂石料,甲方收料人按实际收放量进行签收,砂石料按甲方要求堆到指定地点进行收方。

  3.甲乙双方收料人确认无误后,在乙方料单上签字,签字料单甲方保留一份,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

  六、结算方式:

  1.砂石料数量按实际签收数量(工地签字的料单)计算,单价按本单价执行。

  2.乙方运到施工现场的中砂子、细砂子以3000m为一结算周期。最后运到的中砂子、细砂砂子不足3000m的材料款在施工结束后一个月之内一同付清。施工结束日期以最后签收日期为准。

  3.单价表中的价格包含所有相关费用,乙方为甲方开具收据结账。

  七、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的供应量不能满足甲方的工程进度需要,甲方可另找供应厂家供货,乙方不得找任何理由干涉甲方;

  2.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材料款,乙方可停止向甲方供货;

  八、合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依法签订,经甲乙双方盖章和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严格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因故需变动,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立协议后才能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按规定履行合同,应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其他约定

  1、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料款两清后,此合同自行废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砂石销售合同 篇6

  购买单位:(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

  甲方采购乙方砂石料,乙方保证每月向甲方供应砂石料。乙方供应甲方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施工现场。

  2、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3、交货时间、数量:随时交货、数量以甲方收货单为准。

  4、其他约定:羊昌机耕道;偏坡山、松山机耕道碎石在乙方采购,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材料供应,甲方有权从其他沙厂进行采购;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损坏甲方挡墙,乙方必须负责修复等一切费用。在材料采购中,单价根市场单价进行,如浮动较大,甲方有权在价格进行调价。

  5、甲方有权就地取材,(毛石)乙方无权过问。甲方不能在其他砂石厂进行采购。

  6、乙方对甲方进行材料供应时,必须保证运输方量满足乙方向甲方所提供车方量。甲方在乙方运输过程中抽查方量,如甲方抽查方量少于乙方所提供方量,甲方在支付乙方材料款时按抽查(少于提供方量)方量进行支付。

  7、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后,向甲方提供支付费用表后,甲方才支付乙方一切费用。

  乙方运输车牌号:驾驶员:车方量:乙方运输车牌号:驾驶员:车方量:

  乙方运输车牌号:驾驶员:车方量:

  乙方运输车牌号:驾驶员:车方量:

  乙方运输车牌号:驾驶员:车方量:

  乙方运输车牌号:驾驶员:车方量:

  6、单价:碎石(80%碎石,砂20%,具体配料系数由甲方定):m3,毛石:,7眼砂:,9眼砂:,包含运费。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具体结算价格以甲方单位工程完工后向业主单位拨付工程款给甲方后支付乙方80%,在甲方施工现场以书面或电话告知乙方停止供应材料后,甲方单位工程完工后向从业主单位拨付工程款后支付支付乙方剩余材料款20%。

  四、技术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产品标准供应,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

  五、验收标准:以甲方现场验收为准,甲方以验收结果确定乙方材料等级及价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2天内仍未履行。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乙方在运输材料中,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因乙方运输原因导致甲方停工或名誉受损,(车子不能进耕作物地,如发生该情况由乙方负责)乙方将赔偿甲方停工损失,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禁止饮酒,如被甲方发现:将以该合同总价的15%进行罚款,乙方不可抗拒。如乙方违反此条,与甲方无关。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材料合格证明。

  4、乙方驾驶员必须有国家颁发的驾驶证,乙方所安排的运输车子必须手续齐全,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驾驶员以及车子相关手续。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6月,从20x年6月1日起至20x年11月30日为止。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本合同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地址:

  联系方式:乙方法人代表:

  年月日

砂石销售合同 篇7

  买方:

  卖方:

  甲方向乙方购买下表所列物资(材料),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遵守。

  一、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和质量标准。

  注:乙方所供河沙、河石为固定价格(如上表),单价已包括了材料费、运输费(不含税),实际结算数量以(经甲方验收人员验收合格)甲方验收人员在收货单签字的实际数量为准。

  二、 物质材料交货期限及进度

  交货期限:自甲方施工单位施工起至甲方单位俊工止。

  交货进度:在无自然灾害,无政治问题的情况下,乙方交货进度必须赶上甲方单位的施工进度(否则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 验收和计量方法

  1. 乙方把材料运到甲方指定的料场后由甲方负责,且甲方要派指定人员和乙主人员共同量方计量(如乙方所运材料的过程中少方量问题,甲方可当场扣除方量),包括之前车数都以此为结算依据。

  2.验收合格,由甲方收料人员开据有效的结算联收料单(一车一单),给乙方作为结算凭据。

  四、 结算与付款方式:

  1. 甲乙双方应每月对帐(对票)一次。

  2. 本项目沙石料总计两百万,预付二十万,余款再分两次付款,第一次支付材料款为整栋房主体封顶付总已购买材料款的.50%,扣除已付款项;第二次为整栋楼房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一次付清。

  五、 其它事项:

  1. 在双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中途不供应材料,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甲方有权不付材料款并追加相应法律责任。

  2. 在乙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更换供应商,甲方必须一次性付清乙方所供材料款的全部材料款。

  六、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合同自动失效。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执行本合同有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砂石销售合同 篇8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甲、

  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履行:

  一、供货材料:碎石、水泥;

  二、价格:砂石价格为90元/吨、水泥340/吨;

  三、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的到场时间为准;

  四、供货地点:公路施工地点、老哇山公路及村组道路;

  五、运输:装卸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担;

  六、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该批砂石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砂石质量确实不合格的,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砂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2日内换送合格砂石。

  七、付款方式:乙方材料款达3、38万元,甲方按乙方材料的70%支付。余下的30%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八、计量标准:乙方每批货物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后,由甲方负责人员现场清点数量,确定数量并签认作为结算依据;

  九、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购货方(甲方):代表人:

  供货方(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砂石销售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兹因甲方承建鑫天鑫城7#、8#栋工程,所需各种规格砂石一批,拟向乙方订购,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拟定如下条款:

  一、质量要求:

  按要求达到长沙市质监部门的检验要求及规范要求。

  二、数量要求:

  按工程需要数量,和甲方所需砂石粒径规格,保证每车不少于柒吨。如出现某车数量不足,甲方将以车量最少的.结算。

  三、供货方式:

  乙方须保证24小时及时供货,但因甲方料场大小和以防交通堵车,甲方应电话提前2—3小时通知乙方供货,以防停工待料。如出现停工待料,甲方将追加乙方造成的损失。

  四、砂石定价:

  每车按壹佰元结算

  五、付款方式:

  主体工程完工后,按所供砂石数量的60%的货款支付,余款在单位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一次全部付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生效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工程完工结完余款后自行失效,希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砂石销售合同 篇10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本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形式

  1.乙方独立承包甲方所属矿区砂石料的生产,实际施工范围以甲方指定为准。

  2.承包范围为:

  3.支付方式:每月 日前对账上月生产量,对账结束后, 个工作日结算上月承包款项。如甲方出现资金流转问题,保证支付乙方 %生产价款,其余款项本年内结算支付。

  四、设备、材料供应

  甲方需提供场地、料厂土地使用相关手续、生活所需设施以及生产所用的大型设备。除前述所列设备之外,其余一切材料的消耗,包括水、电、爆破物、油料、工器具、设备易损件(零部件)及其它小型设备的配置等全部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保证金

  乙方以下述方式向甲方提交人民币 万元(大写: 整)作为生产保证金:乙方在合同签订前 日内向甲方提交人民币 万元(大写: 整)的生产保证金。 六、其它约定

  1.乙方在矿区内所有建设施工的行为需取得甲方同意,具体内容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2.甲方委派管理代表 名,负责由甲方承担的管理、协调与监督工作,并下达生产任务、供应安排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安排与处理。

  3.乙方必须保证矿区上岗人员数量达到 名,并负责为所有矿区工作人员在进入矿区工作前购买全员意外伤害保险。其中等高危险工种意外伤害赔付保额必须达到 万,其余人员根据工种特性可酌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所有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保单由甲方安全生产部集中管理。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将其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名单报备甲方。

  4.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乙方人为因素(操作不当,维护、检修不及时)而造成机械设备损坏、损伤,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产生相应设备大修或更换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须严格按照爆破物品的管理规章制度负责保管与使用,不得转让、出售、丢失、私藏。 6.在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按操作规程使用安全、环保除尘设备。

  7.乙方作业人员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所有特殊工种证件报甲方安全生产部备案。

  8.乙方必须抓好安全生产,确保生产人员的人身安全,制定切实可行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组织生产。承包期间,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9.禁止乙方销售半成品料以及成品料。如发现乙方有销售半成品料以及成品料现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交纳的全额生产保证金。

  10.乙方完成全年生产任务后,超计划部分甲方给予乙方一定比例的奖励。

  11.冬歇期由乙方负责矿山现场的值班。冬歇期及矿山放假期间(非生产期)甲方不负责乙方人员其它任何费用。

  12.乙方人员工作服、安全帽等劳保用品按甲方要求统一配置。矿区生产要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甲方每月主持召开至少一次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会议。

  13.乙方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各项事宜视为本合同附件,在不违背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的情况下,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14.因外界因素及国家政策等影响停工连续 日以上,由乙方出具书面说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不予追究乙方责任,并按情况双方协商相应的人员生活费用和基本电费。

  15.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每月下达的石料生产任务,甲方积极安排石料的销售工作,确保乙方石料生产不受影响。如果由于场内石料停留量过大对乙方生产带来影响并形成实际损失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6.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合同双方均可以向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1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七、违约

  1.乙方连续三个月未完成甲方下达的指标任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全额扣除保证金。

  2.在生产过程中,如有一方违反此协议约定内容,则违约方需按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守约方支付赔偿金。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砂石销售合同 篇11

  甲方(需方):xx公司

  乙方(供方):分公司

  甲方根据日常使用需要对常用药品进行年度采购,乙方为甲方提供药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购销方式

  甲方根据日常使用需要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进行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合法有效证件。

  2、乙方对所售药品质量负责,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3、乙方须提供所售药品的生产批件和产品合格证,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

  4、进口药品需附有该批药品的《口岸检验报告》和《进口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并加盖质量管理部门印章。

  5、药品有效期在1年或1年半以内的,乙方所供药品不低于有效期限12个月,有效期在2年或2年以上的,乙方所供药品不低于整

  个有效期的18个月。

  第三条 药品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3、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损坏和变质由乙方负责更换或赔偿损失。

  第四条 药品检验

  1、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乙方应及时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用药。 因乙方交货不符合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2、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用药暂由其他同类品规药品替代。

  3、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

  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4、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在购进药品3个月内可向乙方要求换货;超过3个月甲方仍须向乙方换货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双方书面约定外,失效药品不能退换。

  第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2019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采取供需双方一次签约、分批供货、分次付款的办法实施。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可顺延一年。

  第六条 交货时间、地点

  1、药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药品配送商负责。甲方根据用药计划向乙方发送批次采购计划,乙方据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一般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七个工作日。

  2、乙方交货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伴随服务:(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第七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

  1、合同药品价款为30万

  2、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药品价格原则上就低不就高,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结算方式:大批量采购(一次药品价款5万元以上)实行批次据实结算,平常零星采购实行季度末结算,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

  第八条 合同解除和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1)乙方提供的药品存有质量问题。

  (2)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3)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

  (4)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2、如甲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按1000元/日标准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20%,甲方根据乙方违约情

  况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乙方提供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或引起事故,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根据乙方违约情况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3、甲方预期支付货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逾期十五日扔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在发出书面催收通知五日后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4、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无故中止履行经催告后不及时改正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无法控制、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事件或状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等。

  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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