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装修合同书【锦集8篇】

时间:2023-10-25 14:37:15 合同

新房装修合同书 篇1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名称) 余美水 住所 宜宾市南岸路源街3号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责任人 刘国林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宜宾市翠屏区农村商业银行油库分行

  帐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宜宾市下江北国际青年城小区2幢一单元3楼3号

  2、形式结构平层式 三 室 一 厅 一 厨 一 卫

  3、工程承包方式: 全包

  4、工程期限 60 天

  开工日期 20xx 年 11 月 20 日

  竣工日期 20xx 年 元 月 20 日

  5、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肆拾万 元。首付 拾万元 , 叁拾万 第二次付元。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7、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8、施工范围: 1、四个房间(两个卧室、一个客厅、一个书房,四壁贴日本进口墙纸,其余公共地段刷美国大班漆,地面铺设80*80的瓷砖,打地脚线,要求平整;客厅临街面用12公分以上双开玻璃门。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30的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30*30瓷砖,要求平整。水、电、气、管线及安装,管线必须是目前市场上最高端产品。露台76平米要求修建简易休闲厅3间,采用12公分以上玻璃墙。

  9、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15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10、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新房装修合同书 篇2

  甲方:

  乙方:

  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施工内容:按照基础装修项目清单施工,主材清单详见本合同附件。

  3、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4、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陆万捌仟元整(68,000元),详见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拆除进场,电工进场,甲方即应付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25%;

  2、泥工进场,甲方即应付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25%;

  3、木工进场,甲方即应付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25%;

  4、刮瓷进场,甲方即应付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5、项目竣工当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甲方每次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开具收据;乙方应提供所有主材的购买凭据。

  1、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凭据向有关部门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新房装修合同书 篇3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装饰施工地点:

  2. 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3. 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 工期: 自年 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 第二次 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 合计元

(3)第三次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支付工程总造价40% 合计元

(4)第四次 竣工验收当天 支付工程总造价10% 合计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 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 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 – 62 – 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 –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新房装修合同书 篇4

  台州房屋装修合同书

  甲方:签约时间:乙方:签约地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装饰施工地点:县路幢号室。

  3、住房结构:室厅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和图纸。

  5、承包采用下列第种方式: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乙方包清工。

  6、本工程由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天,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甲方工作

  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的材料报价单》。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项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5、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五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工程保修期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期为伍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才能签订《工程保修单》。

  十、纠纷处理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到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或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当事人也可以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1、

  3、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新房装修合同书 篇5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1)室,计平方米;

  (2)厅,计平方米;

  (3)厨房,计平方米;

  (4)卫生间,计平方米;

  (5)阳台,计平方米;

  (6)过道,计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总天数:天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者只能选择一种)。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新房装修合同书 篇6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二、价格

  工费:元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付首期款元。

  2.瓦工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付中期款元。

  3.工程竣工,经物业,甲方验收合格,付剩余款元。

  四、设计

  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材料

  1.乙方应提前7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7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需甲方认可方可使用。

  3.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甲方说明。

  4.乙方应协助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5.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7.甲方有权增加或减少装修项目,加项时与乙方协商价格、材料等事宜。

  六、工期

  从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期为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元天。

  七、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施工人员应协助搬运,甲方适当付费。

  八、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工地施工人员及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乙方应具备在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指定由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为替补负责人。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场必须保持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5.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停工一天扣除乙方人工费元天。

  十、施工机具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乙方配备灭火器。

  2.现场禁止吸烟。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3.乙方要爱护甲方家中物品,损坏时负责修复并恢复原样,并赔偿全部损失。

  十二、维修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 必须在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产生的人工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三、合同附件

  1.家装合同的施工项目、报价单。

  2.乙方开出的材料采购清单。

  十四、合同争议

  1.本家装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有效。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按合同约定处理。

  2.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新房装修合同书 篇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决定将装修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现就有关装修事项签订本装修装修用工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

  。

  二、工期

  天完工。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工程质量标准

  按甲方的规定要求为准。

  四、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承担一切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造成甲方的利益损失,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五、付款方式

  装修用工合同生效后,进场施工天后,甲方预付给乙方工程款元整(人民币)。

  六、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

  2)施工期间,甲方提供房门钥匙给乙方保管,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新房装修合同书 篇8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资料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其他费用(注明资料)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供给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供给的材料、设备如不贴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当是贴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供给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资料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职责,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资料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职责。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下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职责。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职责

  1)必须供给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供给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职责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礼貌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职责,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职责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经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能够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资料,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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