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营合同协议书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办重庆新安玻璃公司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方式:
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甲方出资占股65%;乙方出技术,占股35%。
二、合作项目:
一种带有透明液晶显示装置的汽车前风挡玻璃专利证号:
三、合作时间
合作时间为永久,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算起。
四、合作分工:
1、乙方负责该项目技术开发,生产培训,生产监控,产品品管。其它由甲方负责(包括设备投资,物料采购,产品销售,产品配送,财务管理等)。
2、各方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帐目。帐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支出、收入等一切帐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双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员做帐。
五、技术,市场保密: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双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市场内容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者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责任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责任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六、收益分配:
1、该项目所得利润按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65%,乙方占股权分成35%。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年终分红一次(每年元月对上一年度红利进行分成)。扩大业务运营如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双方认可,该提留按双方所占股权比例计为各方的的股本金投入。
2、考虑到乙方的个体情况,乙方有权预支薪酬,但该薪酬从乙方年终分红中予以扣除。
七、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责任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责任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合同期的总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并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市场内容。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所有人经双方协商确定。
八、其他事项:
1:生产前期的及时开发及样品制作由甲方出资,在做出合格的样品时,甲方付乙方伍拾万元生活补助。
2:在做出合格样品后如甲方未履行承诺拒绝支付乙方伍拾万元生活补助乙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十、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合同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合作经营合同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商铺做安防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合作项目
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电脑城,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商铺内一切货源和安防配套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乙方同意共同出资购买电脑城商铺,同时按照双方确定的安防材料设备的标准及规模进行装修。
4、本合作项目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出资及盈亏分担
1、乙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万元,甲方负责商店的进货和管理和技术。
2、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乙双方各占商铺内%的纯利润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三个月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基金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乙方前期需要承担第一期投资的%亏损!若超过%则以双方各承担一半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
第三章、项目经营管理
1、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管委会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是项目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
(2)商店管理由甲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会计由乙方推荐担任,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
(3)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2、商铺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3、每一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商铺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4、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商铺利益和有损甲乙双方的经营的活动,商铺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须经管委会双方同意通过。
6、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四章、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1、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2、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第五章、其他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可执份。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作经营合同协议书 篇3
甲方:
组织机构代码:
住址:
邮编:
电话:
乙方:
组织机构代码:
住址:
邮编:电
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决定共同组建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就“”项目的协作生产、市场推广和销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双方投入内容及时间:
(1)乙方拥有的“”专利,该专利的专利号为:,申请日为。
(2)乙方以上述有自己署名的专利技术入股,与甲方共同成立一家新公司。
(3)自即日起及公司合作期间,上述专利技术要评审,要作价,为原所有人所有,双方以共同组建成立的公司名义对外进行招商引资。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新成立的公司中任董事长,对外开展业务。
(2)办理新公司的申请批准,负责向有关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注册商标等事宜。
(3)办理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注册证的申报等事宜。
3、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在新成立的公司中为常务副董事长兼生产、研发负责人,需签订任命书,以任命书为准。
(2)与甲方共同享有决定研发人员的聘用及制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奖惩办法的权力。
(3)与甲方共同享有财务权(只有双方共同签名,方能进入财务,缺一不可)、核算权、经营销售权、发展方向决策权共同经营公司;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公司帐册及经营情况;与甲方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4)负责解决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生产技术问题。
(5)与甲方协商解决与产品定位有关的数据。
(6)拥有浙江省的分销权。
4、股权分配:
(1)甲方在新成立的公司中拥有50%股份。
(2)乙方在新成立的公司中拥有50%股份。
(3)双方拥有利益均等,分红制采用每半年分红一次,税后的利润按甲方50%,乙方50%分配。
5、技术所有权及技术保密事项:
(1)在公司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可以公司名义共同使用上述专利技术。
(2)自即日起及公司合作期间,乙方保留与第三方进行关于上述有自己署名的专利的合作的权利。
(3)如因故解除协议合同后,上述专利技术归原所有人所有,另一方不得再使用进行生产销售等活动。
(4)甲、乙双方不仅在合同有效期内而且在有效期后的任何时候都有共同保密上述专利技术的责任,都不得将有对方署名的专利技术泄露给本合同当事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5)对改进的技术还未申请专利时,另一方对改进技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许可或转让该改进技术。
6、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如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履行所负责任视同违约,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合同的效力;反之甲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履行协议合同内所规定的责任、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损害对方利益,也视同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及发生纠纷,双方将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有争议的可请合同仲裁机构调解,同时需公证处公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7、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同时需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并从签订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由乙方保留。
甲方:乙方:
法人签字:法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合作经营合同协议书 篇4
第一条合伙宗旨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xxxxxxx年,自xxxxxxxxx年xxxxxx月xxx日起,至xxxxxxxxx年xxxxxx月xxxx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xxxxxxxxx(姓名)以xxxxxxxxx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xxxxxxx元。
2、合伙人xxxxxxxxx(姓名)以xxxxxxxxx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xxxxxxx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xxxxxxxxx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xxxxxxxxx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xxxxxxxxx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xxxxxxxxx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xxxxxxxxx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第九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xxxxxxxxx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xxxxxx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xxxxxxxxx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xxxxxxxxx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xxxxxxxxxxxxxxxxxx合伙人(乙方):xxxxxxxxxxxxxxxxxx
签订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签订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合作经营合同协议书 篇5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产品,销售区域不限,使用商标,商标所有人为甲方。产品标准由甲方协助乙方制定,并由乙方负责备案。
二、乙方应保证月销量不低于吨,年销量不低于吨。自合作合同签订时起,给予乙方个月市场启动期,个月后仍未达到目标销量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甲方按公司统一定价优惠%向乙方提供,乙方每次订货量应不少于吨,订货应提前天,且应在订货时按约定价格将货款汇入甲方账户;在甲方收到货款后个工作日内自行提货;若需甲方送货,甲方将按实际价格收取运费。订货后已生产的产品,必须由乙方负责在日内提货,否则扣发乙方每吨元的返工费,因返工所消耗的原料、包装物等另外计价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
甲方保证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企业标准和国家有关法规;对由引发的质量事故负责。乙方对甲方的产品质量提出异议,应出具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经双方协商或司法程序解决。
五、甲方负责乙方产品配方的调整,由乙方自行采购除以外的其他原料并组织生产;甲方负责乙方产品包装物、宣传品、标签的设计,由乙方自行制作。
六、保证金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万元,于签订合同时缴纳,如果乙方在生产经营中出现质量事故、对甲方品牌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如果无上述情况发生,于合作期满、乙方使用完或销毁所有与甲方品牌有关的包装物、标签后退还。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以甲方合作伙伴的名义开展业务。
七、退货
乙方由于非质量原因要求退货须在产品保质期内提出,并承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于甲方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装卸作业等工作失误造成的产品质量事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任何人员与乙方达成的口头协议,均无法律效力,本合同加盖甲方合同章或公章后方可生效。如遇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议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十、本合同一式份,乙方及甲方产品研发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
开户行:
账号: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代表:
开户行:
账号: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作经营合同协议书 篇6
宏宇养生馆
合作经营协议书
本着弘扬祖国的传统医学,响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号召,视创建民族连锁业的和谐消费环境为己任,倡导“锁定终端客户、消费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以慈善为本、全心付出,面向大众,以技术为先导,以服务为宗旨,以专业专注诚信为原则,经宏宇养生馆与加盟商友好磋商,达成合作经营协议如下:
甲方:宏宇养生馆
乙方:合作经营加盟店先生/女士
一、合作经营关系的确立
根据现阶段生物电疗的发展趋势,结合我国国情,经宏宇养生中心委员会研究决定,设定三种合作方式。投资者可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当地的投资环境,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方式。为了快速扩大“宏宇养生馆”品牌的市场份额。“宏宇养生馆”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建立扶持家加盟店。无论你选择以下哪种类型,均参与统一的品牌管理、统一的市场拓展计划,并配送相应的产品、设备及全套的技术支持等等。
宏宇养生馆的加盟政策及合作方式
a在全国范围内对各省,地级市设立加盟店地级店()b在全国范围内对各省市(县/区)设立加盟店县/区级店()c在全国范围内对各省市(县/区)设立增项加盟店增项店()
(一)地级店:形象养生馆营业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加盟费:元,总部配送15台高能生物电疗仪,传授高能生物电疗的全套技术
培训4名学员(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赠送钻卡会员资格,二次进
货享受4折。招收一名学员奖励920元(一个地级城市只设立一家)
(二)县/区级店:形象养生馆营业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
加盟费:元,总部配送7台高能生物电疗仪,传授高能生物电疗的全套技术,培训2名学员(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赠钻卡会员资格,二次进货享
受折。招收一名学员奖励820元(一个县/区级城市只设立一家)
(三)增项店:家庭服务站不要求营业面积
加盟费:8700元,总部配送4台高能生物电疗仪,传授高能生物电疗的全套技术,培养1名学员(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赠送钻卡会员资格,二次进货享受5折。招收一名学员奖励720元(一个城市可设多家)
注:学员由总部统一培训。以上三种加盟店都可以参加总部的月分红。乙方向甲方缴纳元的费用,甲乙双方的合作经营关系正式确立。加盟后给加盟商配送的产品可以调换不可以退货。高能生物电疗仪从加盟之日起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财富广场网址:: ***7Email: hongyuysg@电话:0417——***
3个月内保换,一年保修,终身维修。一年以后在交600元可以以旧换新。
二、合作经营期限()年。到期可续约。
乙方经甲方审查合格后即成为甲方合作经营单位,与甲方共命运,共担风险,共享利润。
三、双方的责权利
(一)甲方责任,提供八大统
一、八大计划,全力支持加盟商市场运作:宏宇养生馆的八大统一
◎ 统一的经营理念:只有将经营理念统一才能做到形象共享、资源共享;◎ 统一的营销策略:所有加盟店实行统一的营销策略,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降
低各加盟商的经营风险;
◎ 统一的服务规范:采取统一的标准服务,让所有加盟店能够在消费者之中产
生良好的“连锁共振”效应;
◎ 统一的视觉识别:从产品名称、标识、店头设计、海报设计、名片、装饰、服装、网站等,均实行统一的VI战略。
◎ 统一的参考价位,但根据不同地域可做适当调整。
◎ 统一的业务培训:对加盟商及电疗师均实行统一的业务培训。
◎ 统一的广告宣传:广告语、广告文案、新闻宣传口径保持一致,广告宣传由
总部统一策划。
◎ 统一的仪器设备:各地加盟店,配送统一的仪器设备。
宏宇养生馆的八大计划
◎ 完全加盟计划:按照国际惯例,在众多的申请者中,选择符合条件者加盟,保证约定区域内独家经营,确保加盟一家,成功一家。
◎ 统一行动计划:我们凭着强大的管理运做体系,为所有的加盟店提供一流的品牌形象,执行严格的管理体系,与单打独斗的个体店铺相比,极大的减少了创业初期和营业探索时期的风险。
◎ 强力培训计划:我们将对加盟者进行系统培训,可以到总部培训基地培训,也可以由总部安排指导老师上门培训,上门指导建店,开展促销活动,内容包括各种专业技术培训,产品的使用,仪器的调试与设备的使用,员工的礼仪知识,沟通技巧,专业理论,技术操作,营运守则,营销战略,员工的管理以及资料的提供等等。
◎ 公益促销计划:搞好公共和社区的关系,并有计划地实施和开展广泛的公益活动,以此体现宏宇养生馆奉献社会,回馈消费者的崇高精神,使宏宇养生馆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 服务多样计划:为什么开设了如此多的服务项目,目的只有一个,让顾客更满意!这就是人无我有,人有我优。
◎ 不断创新计划:观念创新是先导,产品创新是生命,组织创新是保障,机制创新是核心,服务创新是重点。
◎ 广告支持计划:我们计划在各省级媒体做企业形象广告,叫宏宇养生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 跟踪督导计划:加盟店开业后,总部督导将对该区域形象店在价格,产品品质,服务水准,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不定期的评估,让各加盟店有真正完全的归属感。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必须热爱生物电疗事业,有志于中医高能生物电疗法及中医传统文化的传播和推广;具有强烈的创业意识;和永不满足的事业心。热爱健康养生事业,具有吃苦耐劳、艰苦创业的精神,具有现代服务意识和较强的毅力。
2、有独立民事责任行为的企业组织或公民个人;能遵守行业规则,接受总部规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不正当经营记录。
3、了解本地行业市场,有一定商业实践经验,有适宜的经营场所,具备区域市场规划和市场拓展能力,完成一定开店数量,达到一定销售业绩。
4、具有一定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稳重、睿智、爱心,视加盟商的成功为自己的成功,具有扶持加盟商成长的意识和能力。
5、加盟商具有良好的经济信誉和一定的资金实力。
6、有创业热情善于学习,能主动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7、加盟方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总部的系统培训,经中心考核认定后颁发证书。
8、加盟商认同总部的经营理念,企业文化,严格遵守和执行总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理解认同生物电疗及中医文化和全套营销模式,能服从宏宇养生中心总部统一规范管理及市场宏观调控政策。
四、协议的变更、接触及违约责任
1、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甲方可以整体阶段性调节合作经营产品的种类。
2、乙方如不能履行本协议第三条
(二)
1、及
8、项规定的内容,甲方有权终
止此协议。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可签订附属协议解决。
六、在履行此协议的过程中双方如果发生纠纷,应当积极通过协商、调解等友好方式解决。
七、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宏宇养生馆所有。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签章:宏宇养生馆乙方签章:
2008 年月日
合作经营合同协议书 篇7
合作经营协议书
本着弘扬祖国的传统医学,响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号召,视创建民族连锁业的和谐消费环境为己任,倡导“锁定终端客户、消费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以慈善为本、全心付出,面向大众,以技术为先导,以服务为宗旨,以专业专注诚信为原则,经宏宇养生馆与加盟商友好磋商,达成合作经营协议如下:
甲方:宏宇养生馆
乙方:合作经营加盟店先生/女士 一、合作经营关系的确立
根据现阶段生物电疗的发展趋势,结合我国国情,经宏宇养生中心委员会研究决定,设定三种合作方式。投资者可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当地的投资环境,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方式。为了快速扩大“宏宇养生馆”品牌的市场份额。“宏宇养生馆”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建立扶持家加盟店。无论你选择以下哪种类型,均参与统一的品牌管理、统一的市场拓展计划,并配送相应的产品、设备及全套的技术支持等等。
宏宇养生馆的加盟政策及合作方式
a在全国范围内对各省,地级市设立加盟店 地级店()b在全国范围内对各省市(县/区)设立加盟店 县/区级店()c在全国范围内对各省市(县/区)设立增项加盟店 增项店()(一)地级店:形象养生馆 营业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加盟费:元,总部配送15台高能生物电疗仪,传授高能生物电疗的全套技术 培训4名学员(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赠送钻卡会员资格,二次进货享受4折。招收一名学员奖励920元(一个地级城市只设立一家)
(二)县/区级店:形象养生馆 营业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
加盟费:元,总部配送7台高能生物电疗仪,传授高能生物电疗的全套技术,培训2名学员(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赠钻卡会员资格,二次进货享受折。招收一名学员奖励820元(一个县/区级城市只设立一家)
(三)增项店:家庭服务站 不要求营业面积
加盟费:8700元,总部配送4台高能生物电疗仪,传授高能生物电疗的全套技术,培养1名学员(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赠送钻卡会员资格,二次进货享受5折。招收一名学员奖励720元(一个城市可设多家)注:学员由总部统一培训。以上三种加盟店都可以参加总部的月分红。
乙方向甲方缴纳--元的费用,甲乙双方的合作经营关系正式确立。加盟后给加盟商配送的产品可以调换不可以退货。高能生物电疗仪从加盟之日起3个月内保换,一年保修,终身维修。一年以后在交600元可以以旧换新。
二、合作经营期限()年。到期可续约。
乙方经甲方审查合格后即成为甲方合作经营单位,与甲方共命运,共担风险,共享利润。三、双方的责权利
(一)甲方责任,提供八大统一、八大计划,全力支持加盟商市场运作:
宏宇养生馆的八大统一
◎ 统一的经营理念:只有将经营理念统一才能做到形象共享、资源共享;
◎ 统一的营销策略:所有加盟店实行统一的营销策略,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降低各加盟商的经营风险;
◎ 统一的服务规范:采取统一的标准服务,让所有加盟店能够在消费者之中产生良好的“连锁共振”效应;
◎ 统一的视觉识别:从产品名称、标识、店头设计、海报设计、名片、装饰、服装、网站等,均实行统一的VI战略。
◎ 统一的参考价位,但根据不同地域可做适当调整。
◎ 统一的业务培训:对加盟商及电疗师均实行统一的业务培训。
◎ 统一的广告宣传:广告语、广告文案、新闻宣传口径保持一致,广告宣传由总部统一策划。
◎ 统一的仪器设备:各地加盟店,配送统一的仪器设备。
宏宇养生馆的八大计划
◎ 完全加盟计划:按照国际惯例,在众多的申请者中,选择符合条件者加盟,保证约定区域内独家经营,确保加盟一家,成功一家。
◎ 统一行动计划:我们凭着强大的管理运做体系,为所有的加盟店提供一流的品牌形象,执行严格的管理体系,与单打独斗的个体店铺相比,极大的减少了创业初期和营业探索时期的风险。
◎ 强力培训计划:我们将对加盟者进行系统培训,可以到总部培训基地培训,也可以由总部安排指导老师上门培训,上门指导建店,开展促销活动,内容包括各种专业技术培训,产品的使用,仪器的调试与设备的使用,员工的礼仪知识,沟通技巧,专业理论,技术操作,营运守则,营销战略,员工的管理以及资料的提供等等。
◎ 公益促销计划:搞好公共和社区的关系,并有计划地实施和开展广泛的公益活动,以此体现宏宇养生馆奉献社会,回馈消费者的崇高精神,使宏宇养生馆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 服务多样计划:为什么开设了如此多的服务项目,目的只有一个,让顾客更满意!这就是人无我有,人有我优。
◎ 不断创新计划:观念创新是先导,产品创新是生命,组织创新是保障,机制创新是核心,服务创新是重点。
◎ 广告支持计划:我们计划在各省级媒体做企业形象广告,叫宏宇养生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 跟踪督导计划:加盟店开业后,总部督导将对该区域形象店在价格,产品品质,服务水准,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不定期的评估,让各加盟店有真正完全的归属感。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必须热爱生物电疗事业,有志于中医高能生物电疗法及中医传统文化的传播和推广;具有强烈的创业意识;和永不满足的事业心。热爱健康养生事业,具有吃苦耐劳、艰苦创业的精神,具有现代服务意识和较强的毅力。
2、有独立民事责任行为的企业组织或公民个人;能遵守行业规则,接受总部规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不正当经营记录。
3、了解本地行业市场,有一定商业实践经验,有适宜的经营场所,具备区域市场规划和市场拓展能力,完成一定开店数量,达到一定销售业绩。 4、具有一定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稳重、睿智、爱心,视加盟商的成功为自己的成功,具有扶持加盟商成长的意识和能力。5、加盟商具有良好的经济信誉和一定的资金实力。6、有创业热情善于学习,能主动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7、加盟方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总部的系统培训,经中心考核认定后颁发证书。
8、加盟商认同总部的经营理念,企业文化,严格遵守和执行总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理解认同生物电疗及中医文化和全套营销模式,能服从宏宇养生中心总部统一规范管理及市场宏观调控政策。
四、协议的变更、接触及违约责任
1、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甲方可以整体阶段性调节合作经营产品的种类。 2、乙方如不能履行本协议第三条(二)1、及8、项规定的内容,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可签订附属协议解决。
六、在履行此协议的过程中双方如果发生纠纷,应当积极通过协商、调解等友好方式解决。 七、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宏宇养生馆所有。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签章:宏宇养生馆 乙方签章:
2008 年 月 日
合作经营合同协议书 篇8
协议人:(以下简称甲方)汪增荣(以下简称乙方)林红源(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对合伙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经协商,确定原座落于各种投入估价,人民币为上述投资原有甲方全额投资。
二、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甲方占酒店的股份,乙方和丙方各占x%的股份。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丙方用现金的方式支付给甲方各x元整(人民币)合计x元整人民币,作为投入款余款x元由甲方出资,但乙方、丙方应支付甲方上述出资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即月息。如三方同意合同终止,甲方出资元与乙、丙方无关,不作归还甲方。
三、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酒店的财务报表、公章、营业执照由甲方负责保管,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由乙、丙方共同负责,但酒店的大投资,员工招聘人员、工资和管理人员工资,必须经得甲、乙、丙三方的一致同意,每天的营业额由财务统一安排,会计由乙方、丙方聘请,工资三方出。
四、甲、乙、丙三方在经营期间,酒店每月扣除税金、租金、工资、水、电以及所有费用。剩余部分的利润按三方股份的比例分配,如遇亏损也按股份比例承担风险,乙方、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退出,投资款不作归还酒店合伙。
五、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甲方如转让上述酒店,甲方、乙方和丙方三方协商,经同意方可转让,经清算完,本协议终止。(医疗纠纷协议书)
六、在经营期限内,如遇酒店拆迁,本协议终止,拆迁赔偿款归甲方所有,甲方退还乙方和丙方各自出资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如酒店升值,转让费超出x元,并按乙方、丙方投入的x元比例分剩。
七、本协议从xx年x月x日开始生效至年月并承担风险酒店合伙经营协议书,xx年x月x日前酒店所欠的款项与乙方、丙方无关,由甲方自己承担解决。
八、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甲、乙、丙三方自已客人请客吃饭,甲、乙、丙三方各自自行买单,按三方约定折扣,全场折计算,如本酒店、工商、税务、卫生等,由酒店投入,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生效,归入费用。未尽事宜,三方协商。
十、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xx年x月x日
合作经营合同协议书 篇9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于年月日将位于世界之窗欧陆风情酒吧街魔术吧的店铺(室内建筑面积:53平方米户外建筑配套使用面积为75平方米)转给乙方合作使用。
二、该物业所有权属于深圳市世界之窗有限公司,乙方只有经营权,月租金为元人民币。管理费元,每年月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与吕仕达公司签定的租赁合同,每月按时交纳租金管理费及各项费用。未按时交纳租金的商户,世界之窗有限公司将给予壹仟元以上的违约滞纳金处罚。
三、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咖啡厅、果汁、甜品、冷饮、酒类(经营方式:服务),协议签定后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等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店铺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在使用店铺当中不得进行非法活动及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否则将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五、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作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元),酒水及各种饮品费用另议。
六、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其他一切未尽事宜以甲方与吕仕达公司签定合同为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合作经营合同协议书 篇10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三方友好协商,自愿、平等情况下,有关深圳市湛艺装饰防城办事处驻闽都大酒店办公室对外业务,合作签订协议如下:
一、凡有关卓尚滨江名庭小区内或对外的业务,从合作签订日期起都由三方共同经营管理,盈利由彭富本人占20%,其它盈亏的由陈金金、袁明书二人共同分摊。
二、该办事处的工作,施工人员组织均由彭富本人负责。
三、陈金金、袁明书二人配合彭富业务工作,监督管理、施工安全、采购、财务、并且负责对外装修业务、客源等后勤工作。
四、该办事处动作一切费用(投资)均由陈金金、袁明书二人共同支付。
五、所有关的业主自购材料回扣部份,必须要按本协议所订的比例,三方共同分享。
六、本办事处如有任何变动,须由三方协商决定。以上条款及工作责任希望各股东共同遵守,合作中途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或中途退股,耽误工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都必须承揽所有的经济损失并当无条件退出股份。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并有同等法律效应。此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日期: 日期:
合作经营合同协议书 篇11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丁方:,身份证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住所地为:
第二章 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五十万元。
第七条 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乙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丙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丁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 股份;
(六)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股东会
第十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
第十五条 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 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
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 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加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第十九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合作经营合同协议书 篇12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决窍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所使用的技术,以确保合营公司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以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定义
2.1“产品”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专利”系指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方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具体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水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合营公司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应对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点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合营公司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协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或国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技术和商标。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地区)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地区)销售。
第四条第三方伪造及侵权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虽然,仅乙方独家拥有对第三方伪造的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的行为采取追究甚至是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而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充分考虑。为此,乙方可以合营公司名义作原告或双方联合作原告,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五条提成费
5.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在本合同及其附件生效后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销售额%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计算。
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年以后,每年递减%。
5.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年月日起,在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的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项数额。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财务主管签署。
5.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应付款项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技术培训
6.1按合营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合营公司若需要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合营公司对合营公司人员进行无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合营公司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优先条款
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制造的产品。
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条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年。
第九条合营期限
9.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年。
9.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为期年的延长,但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技术和商标。
第十条仲裁
10.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立即用电话或传真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条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英文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12.2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份。
13.3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按本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所列的上述地址寄出后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作经营合同协议书 篇13
第一条签订本合同的目的:
第二条合伙经营地点:
第三条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
姓名,性别,年龄,
住址(签字)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合作经营合同协议书 篇1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达成承包经营果场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地址:甲方同意将位于高州市荷圹镇的木坑果场[详见合同书(93)高证内字第号、第873号]发包给乙方生产经营,投影勾图总面积684亩(其中甲方在原 分场留有约 亩自行经营管理, 亩发包)。
二、承包项目:
①龙眼树 棵、荔枝树 棵,均达20年以上树龄;
②房屋、水池、水管、通讯、供电、抽水设备等(除场部新装修东头房屋、小厨房、 分场工人宿舍、场部猪栏等除外,详见清单)。
三、承包时间:从20年2月 日起至20年8月30日止。
四、承包果场租金及支付方式:实行先交租金后经营的原则,每棵树每年租金为3元,20年开始每棵树每年租金为元,五年共 拾 万 千 佰 拾 元( 元)。支付方式为:20年2月20日前支付 元,20年5月份支付 元。
五、本合同一式十四份,甲方十二份,乙方两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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