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书 篇1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房屋间数室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开工日期: 年月 日
竣工日期: 年月 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日
第2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发包人工作
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承包人工作
指派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材料供应
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
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 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工程变更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工程保修
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1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 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1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不可抗力
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合同生效
1合同生效日期:
第16条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7条合同备案、鉴证
1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
发包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 身份证号:
别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书 篇2
合同编号:
年月日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范围:
5、承包方式:
6、工程结构:
7、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8、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本工程价款总计:
人民币元,
¥元。
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工程的设计
1、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2、设计变更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第四条、材料的提供
1、本工程所需,按报价单规定应由甲方自购的施工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分别在各项工程开工之日前三天内由甲方采购供应到工地现场,采购数量由乙方提供,如因乙方计算不准确导致材料浪费并超出规定时间不能退回给商家,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材料数量不够,由甲方补够,工期不变。甲方供应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没有甲方签字确认,不支付费用。
3、甲方如果要求更换不同档次或品牌的材料,则根据市场价格作差额增减补贴。在施工过程中,如原定材料缺货时,乙方可在甲方认可下更换由公司指定的相同质量的材料。
4、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原价格的三倍补偿给甲方。
5、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支付时间为。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2、工程进度款。
3、乙方应在每月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4、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6、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7、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第六条、工程工期的顺延
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手续以签单为准。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乙方可以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窝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需在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需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工程监理
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第九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因甲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开工前,甲方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甲方要采取保护措施。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物资及设备(此费用不计入合同价款中),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如须拆改建原建筑结构,建筑外观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
3、甲方要配合乙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卫、消防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一条、维修约定
1、本工程交工后,乙方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个工作日。
2、因甲方使用不当或甲方的其他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有偿维修。
3、甲方在使用过程中要求更改或增加项目时,乙方实行。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支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委员会。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
1、施工图纸共张
2、装修预算书(经甲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共页
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5、其他:本合同共页
(附件)
工程装修预算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合计
材料及共计说明(包括备注)
1
2
3
4
5
6
发包方(签字)
年月日
承包方(签字)
年月日
(附件)
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供应时间
供应至的地点
发包方(签字)
年月日
承包方(签字)
年月日
别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书 篇3
合同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电话:
机号:
委托代理人: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电话: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做法。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元。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设计费元,由发包人支付。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开工前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
;
。
承包人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元
第二次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元
第三次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
。
其他支付方式:
。
1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双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元。
1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点分至点分;
下午点分至点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部门份。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别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书 篇4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
二、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阳台
1、室,计平方米;
2、厅,计平方米;
3、厨房,计平方米;
4、卫生间,计平方米;
5、阳台,计平方米;
6、其他(注明部位) ,计 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三、施工内容:详见《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施工工艺表和施工图
四、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2)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包辅料,甲方提供主材(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五、工程开工日期:xxx年 月 日
六、工程竣工日期:xxx年 月 日。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整 。(其中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搬卸费、电梯运货费、管理费、装修出入证工本费及押金等。)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二、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三、质量检查监督部门: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四、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一、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在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二、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材料进场时要甲方签字认可方可进行施工;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三、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支付施工费(大写);当工期进度到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第二次支付施工费(大写:)当工期进度到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第三次支付施工费(大写:)。甲方第四次支付施工费是在装修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结算,金额(大写:)。
二、剩余尾款(大写:)部分,作为装修风险金,在三个月后无工程隐患再支付(注:施工费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施工清运费、搬卸费、管理费等)。
三、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所付款项,乙方收取需开收据。)
四、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约定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一、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4、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
5、因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价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6、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
二、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三、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四、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五、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一、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1)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和《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双方约定。
1、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验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应予顺延。
3、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添写工程验收单。
12;
34;
56;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
5、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三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三天内结清约定款项。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贰年。验收合格签字并结清约定款项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7、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甲方不得使用,否则使用房屋视为合格。
8、因甲方原因工程价款未结清,乙方不负责保修。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甲方工作
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仅为施工专用,工人不得用于私用)
3、负责协调装饰公司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4、如需原建筑物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响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1、指派(姓名) 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3、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
4、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它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7、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三年。
三、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线路管道畅通、合格。
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受《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包括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或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标向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立即运到物业指定的地点。
2、施工期内,甲方将进户门钥匙把交给乙方代表--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由乙方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事后要求,需乙方同意,否则乙方可不予办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二、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二、合同附件:
1、乙方施工工艺步骤;
2、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别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书 篇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
委托代理入:
联系电话:
承包方:
承接代理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装饰工程 (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预算和设计图纸)
3.工程承包方式:
4.工程期限 天。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年 月 日。
5.合同价款:工程造价 元。金额大写:
第二条:施工管理
1.乙方应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工程交工前要达到工完清场。
2.采取积极措施作好建筑物的保护工作,严格按照室内装修行业的有关规定。按设计图纸施工,因乙方责任造成建筑物损坏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因甲方责任造成建筑物发生损坏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工程质量管理
1.乙方应认真按照装修工程的质量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2.施工中经检查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照要求进行返工和修改。并承担其返工、修改的费用。非乙方责任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相应延期。
3.竣工工程质量应达到乙方要求或相关部门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条件。
4.竣工工程质量经甲方检查不合格,乙方应按要求进行返工,并承担返工时所发生的费用。
5.因甲方原因导致竣工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应承担返工所发生的费用。
6.隐蔽工程必需经甲方或者质监部门验收后方可隐蔽。
第四条 设计变更
1.甲、乙双方必须坚持按图纸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2.施工中,甲方提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施工,因变更导致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3.因乙方施工责任导致设计变更,应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主要材料、设备,由甲、乙双方看样定货,乙方应在材料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由乙方使用。
2.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到场前通知乙方。
第六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合同价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除发生下列情况应做调查。
(1)室内装饰定额站发布的调整文件并由室内定额站的审认定。
(2)设计变更。
(3)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或所用材料、配套用品的变更。
2.工程款的支付:合同签定后,甲方应预付工程总造价的70%,计:
元。泥工、木工完工后,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安排下道工序进场,甲方应付工程总造价的25%,计 元。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办理验收手续和一次性付清工程余款
元,甲方如延期拖欠工程款,每天按欠款的3‰赔偿给乙方,并终止维修条款。
3.如有增补项目,甲乙双方协商妥定,并且书面签定后甲方应当一次性付清增补项目工程款,如有违反,乙方有权对增补项目不施工。
第七条 合同签定后,如中途退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总工程总造价的50%赔偿给对方。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本合同 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由襄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在甲方付清工程款、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后,其他条款即告终止。
委托方(章): 承接方(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时间:
别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书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括及承包内容
1.工程名称:矿井井巷工程。
2.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3.承包内容:完成业主方月度作业计划安排工程的掘进、支护等工作(包括施工范围内的各种管线以及掘进后配套辅助系统的安装、维护),以及完成业主方工程主管职能部门以业务联系书或任务单形式下达的零星(临时)签证工程。
4.工程质量标准:现行《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20xx规定的标准和现行《内蒙古自治区井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规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标准。
5.合同期限:暂定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实际以业主方要求为准。
6.进度要求:按业主方月度作业计划组织施工,连续三个月完不成进度计划要求的,业主方有权予以清退,损失由乙方自负。
二、合同价款结算
1.合同价款:进度暂按经业主方审定的预算价执行,最终以业主方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2.乙方按进度上交甲方管理费,上缴率按工程总造价的1%从结算中扣除。
3.税金由乙方按工程进度付款额同比例缴纳。
4.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给甲方提供正规发票。
5.甲方成立项目管理部,派出一名项目经理及一名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安全、财务及生产经营全面管理。
6.因本工程产生的一切矿方代扣款由乙方承担。
7.甲方必须将业主所支付的工程款在五个工作日内拨付给乙方在工程上使用,项目部印章、账户由甲方掌控。在业主方未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三、本工程所有的垫资及矿方要求缴纳保证金均由乙方承担。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任何部分分包,更不能非法转包。
五、乙方必须确保对此工程进行安全施工,由于安全事故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事故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对乙方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处罚(从工程款中扣除)。
六、乙方必须为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报甲方备案。
七、乙方必须按工期、合同或协议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进度,按时全额发放工人工资,并留存工资标准表及工人身份证,发放时必须有工人本人签字并张帖上墙公布,由此所发生的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直至清退。
八、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地及时供应工程材料,并严格按所签合同拨付材料商的材料款,收款人必须是材料商本人,并将付款的附件通报与甲方。如因材料供应不及时或材料款部分不到位而影响工程进度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债务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直至清退。
九、乙方必须接受业主、监理、甲方监督管理,甲方必须派甲方代表配合乙方对工程加强协调管理。
十、甲方代表为、乙方该工程负责人为
十一、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若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不能履行,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至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管理费用支付完毕,协议终止。
十三、本协议未提及的内容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为准。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大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陆份,正本二份,副本四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别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书 篇7
甲方:
乙方:
协议标的: 甲方位于“”的居室,以下简称标的。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针对标的居室所签定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装修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签订以下补充协议。
一、施工人员准则:
1.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在标的居室内饮酒、随地吐痰,如施工人员吸烟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2.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标的居室内已安装好的设施、设备(如炊具、洁具及其他设施、设备)(水、电、施工人员自备炊具、洁具除外)。
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明火做饭,不得在材料上堆放餐具,剩饭菜及弃物,应于餐后立即整理餐具,剩饭菜及弃物。
4.乙方应设置专门的垃圾堆放处,及时清运垃圾,并保持居室内的清洁和卫生。
5.安装地板、地砖后,乙方施工人员须着软底鞋在标的居室内施工,并严禁将尖利或腐蚀性或易造成地板、地砖染色的物品直接放置在地板、地砖上,所有物品均轻拿轻放,严禁在地板、地砖上拖动物品。
6.有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甲方经过提醒、警告,乙方仍违反的,甲方可以每次扣除乙方元的工程款;
如果因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7.如由于乙方或其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安全,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材料
1.凡运抵甲方标的居室的合同规定由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不得在验收合格前拆封(不需拆封的材料除外),必须在运抵标的居室时当场由甲方验收,由甲方认可签字后方可拆封、使用。
如果乙方运抵材料与合同不符,乙方必须采取更换,补救措施。
2.乙方应当就其提供的材料向甲方出示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说明书等相关材料,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系假冒伪劣材料,乙方必须更换为合同中标定的产品,并按照合同标定价格的双倍对甲方进行赔偿;
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要求赔偿的额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应商追究相应的责任。
3.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乙方须采取更换、补齐、修理等方式弥补,如不能弥补,乙方须以其他方式补偿乙方,甲方可以依不同情况扣除支付工程款项;
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4.由乙方购买的材料,乙方承诺对其质量负责,并负责在装修工程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和更换。
在甲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因为乙方提供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5.对于乙方在《装修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因市场断货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或无法运抵标的居室,乙方必须更换相同或更高质量、等级、规格的材料,且必须经过甲方的签字同意。
6.甲、乙方提供的材料进入标的居室后,乙方必须在适当的位置平整堆放材料,并妥善保管,因未妥善保管造成材料变质、变形、损坏、损耗、丢失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更换、补齐、赔偿。
7.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
如乙方已确认并使用了甲方提供的材料,之后因工程质量出现争议时,乙方不得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为理由,拒绝修理或赔偿。
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造成正常损耗外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三、施工
1.乙方必须在工程交底日,即年月日,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工程进度表和甲方采购材料进度表。
2.进行施工工程前,乙方和其设计师应当就设计思路,工程要点对工长、工人进行培训。
3.开始施工后,乙方质检人员应当随时了解工程状况和进展情况,至少每天到甲方标的居室检查工程情况,并作书面登记。
乙方质检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质检的制度,相关验收单必须齐全,作为甲方各项验收的参考之一。
4.在进行施工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说明施工方式,并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如未经甲方确认,施工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并赔偿由此而带来的损失。
5.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甲方提出后,乙方应当立即改正。
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改正的,依不同情况扣除支付工程款项。
23.如施工人员违反《装修合同》协议,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工长或工人,乙方应当在甲方提出要求的第二天更换。
6.在进行设施、设备安装时,应经过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后方可进行。
如未经甲方确认,在安装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
7.合同签订后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减少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通知乙方,在双方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并确定变更金额及相关手续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变更和施工。
8.装修垃圾,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清运至物业指定地点。
垃圾清运费用已经含在工程款中,乙方不再单收。
9.在乙方进行电路施工时,应合理布线,经过相同位置的线路应采用同一管材或护套线包裹,施工长度按单条管线计算,不分别计算。
10.瓷砖在铺装前必须完全浸泡小时方可使用。
11.地砖采用勾缝剂勾缝,勾缝剂为牌型,由乙方提供且不再单独收费。
12.涂刷标的居室内所有部位(包括客厅、主卧室、辅卧室、书房、储物间、过道和凉台)的墙漆、顶漆时,需铲除原表面腻子的,乙方不再单独收费;
刷与面漆同品牌的底漆遍,刷面漆遍。
13.所有墙漆用色,色号,所有顶漆用色,色号。
14.在刷漆前,乙方应由甲方书面确认兑水比例,如未经甲方确认进行刷漆或技术使用不当,兑水超过%,甲方有权要求重新购买同样型号的油漆重刷,有关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5.所有门及门套采用的原子灰为牌。
四、工程验收
1.对于所有隐蔽工程,需甲方验收签字后,乙方施工人员才能进行后续施工。
2.工程的质量验收按照《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
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乙方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完全修复。
不能完全修复的,乙方应按相应部分的工程造价赔偿损失。
3.甲方有权在乙方完工后对房屋进行空气质量检测,由国家认定的居室环境质量检测单位独立对甲方标的居室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提交由该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给甲方。
如检测结果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在规定的天内改善不合格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
1.物业收取的装修押金元由甲方垫付。
甲方将从工程中期款中暂扣元,若物业无罚款扣除则甲方全额返还;
物业从押金中扣除的罚款,甲方将相应地从暂扣的元中扣除,剩余的返还乙方,不足的由乙方向物业补齐。
甲方从工程中期款中暂扣的元与%的工程尾款相互独立。
2.物业收取的装修管理费。
由于乙方责任延期造成的管理费增加部分应完全由乙方支付。
同时,乙方应该交纳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的费用等。
3.乙方所做预算书应充分考虑甲方工程的各种实际工作量,工程款项的结算应实际发生的工程长度(面积、体积)为准,而不是按工料使用量结算。
按实际工程长度(面积、体积)发生的工程款在每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以甲方的对质量和面积的书面签字验收做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4.如支付中期款时工程量发生变化,变更项目经验收合格的在中期款中结算,其余的在竣工验收时结算。
如因施工工程质量或其他问题需与乙方共同进行检验或就双方争议的问题进行磋商,则可适当顺延结款日期。
5.甲方在签定合同时向乙方支付的订金人民币元计入装修总费用,相应款项在支付首期款时扣除。
六、保修及其他
1.乙方承诺对整个工程进行年的保修和终身维护,时间从工程竣工验收日起计。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的小时内做出响应,在小时内到达现场。
如果由于乙方施工或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48小时内仍未能提出解决方案的,如甲方自行解决,则甲方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2.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交付甲方电气竣工简图和上下水管线简图,标明导线规格、暗管走向和上下水管线、阀门、接口走向和位置,甲方签收后方进行竣工结算。
3.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相关部门解决。
4.本补充协议由甲、乙双方与年月日在签署。
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应。
双方共同签署起即日生效。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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