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租赁合同 篇1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坐落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
二、租赁期共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和其他费用
1、每月租金元(大写)。租金按(月、季、年)结算,乙方必须在(时间)前缴付给甲方。
3、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方承担。
四、租赁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2、甲方应在(时间)前将房屋及其附属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应负责维修房屋及其设施,同时根据《温州市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履行出租方的消防安全职责并督促乙方履行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房屋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租赁期内,乙方如发现所租赁的房屋有损坏的,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根据损坏情况,及时予以修理。甲方未及时修缮房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合理赔偿。
4、乙方应妥善使用承租的房屋,同时根据《温州市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履行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如因乙方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向第三方赔偿的责任。
5、乙方需要改善住房条件,将承租住房进行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事先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6、租赁期内,甲方需转让该出租房屋的,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7、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的,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个月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五、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以下途径解决。
1、由温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签名盖章): 承租人(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房租赁合同 篇2
甲方:,男,生于1965年8月15日,汉族,省县人,住址:,电话:。
乙方:,男,生于1972年2月2日,汉族,省市人,住址:,电话:。
甲方将自有座落于省县镇竹海路54号(桔湘宾馆)对面南雅居11栋二单元7—1号住房,东南面一室一厅,约50平方米,专利多联开关配电,水、电、气、电话、闭露、宽带六通及家具。出租给乙方依法居住,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要约和承诺过程中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现家具配置:床一称;床垫一张;立柜两个、小柜一个。
二、房屋交付:甲方于20年4月19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进行居住、管理和使用。
三、租赁费用:实行先交房屋租金在住,安季度三个交房租。房屋月租550元,乙方在20年4月30日前向甲方租房屋保证金1000元和20年4月30日-20年7月30日房屋使用租金1650元共计2650元,以后提前1个月交下三个月房租。期满后无迤欠债务或损坏财物,押金1000元折为房租或照价赔偿破损财物或欠费,各经营管理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租赁期限:暂时定为1年,即20年1月30日至20年1月30日止。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房租按市价5%-15%酌情递增减。对装修设备空调等不可移动的财产,归甲方所有,乙方转让房屋应当经甲方许可。
五、费用交纳:乙方使用甲方的水(按业委会要求)、电户号:06008;、天燃气(户号:15224),闭路电视(户号:03-1)、电话、宽带(号码:08-428)物管等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并按时到交费部门支付清结。
六、使用管理:及时维修和保护房屋,确保公共过道的畅通,清洁,灯亮。搞好邻里关系,配合邻里完善设施,完清房屋经营管理的各种税费。
七、债权债务:房屋租赁前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出租后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八、变更解除:甲乙双方任何方要变更或解除此合同,必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转让。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违约,承担对方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十一、生效方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
一致共识,立此协议。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出租房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 号码:
本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 甲方将座落在本市区县路弄新村号幢室(部位)的居住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下列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编号:,编号:,并告知乙方该房屋在订立本合同前已未设定抵押。
1-2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了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甲方向乙方承诺,未对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进行分割搭建;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房屋用作居住使用,并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居住房屋租赁和使用、物业管理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
1-3 租赁期间,乙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 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由乙方进行验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双方约定,在上述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月租金为(币,下同)元(大写:
)
3-2 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3-3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当月下个月的月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3-4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
.第四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但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款项应在房屋返还时返还乙方。
4-2 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通信、空调、有线电视、、费用由甲方
乙方 承担,其中应由 分担的,具体的费用分担比例或金额,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除上述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XX承担。
第五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 甲方应确保该房屋交付时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的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进行维修。
甲方逾期不维修、也不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2 乙方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应在检查养护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5-4 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如在本合同附件中未约定的,则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维修责任及合同终止后的处置,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
5-5 租赁期间,甲方可以授权第三方机构察看房屋安全情况。乙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致使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被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的,第三方机构可以代为整改,并可采取必要措施。
出租房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有住房出租给乙方并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位于 。
二、租赁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 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在租金到期前10天付清。
四、租房押金:
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 元,到期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随意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
2、水、电、气、物业、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 入住日抄见:水吨,电度,气方。每月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
3、房屋只限乙方用于住房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考虑继续租赁。
4、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随意提高租金。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随意解除,如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则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在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方可提前解除合约。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施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附室内物品清单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 日
室内物品清单
出租房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房屋内设备与设施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范本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范本其他约定事项第十条本合同范本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范本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范本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鉴(公)证意见地址:地址: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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