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委托合同范文6篇(委托合同的形式),供大家参考。
关于委托合同范文1
一、我(姓名)_________,出生于(年月)_________(地点)_________,住在_________。是一名职业运动员,我委托_________先生(他住在_________,是经纪人名单中的成员)在下列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
1. 代理我与职业俱乐部制定职业运动合同的`期限、年薪及其他条件。
2. 负责与俱乐部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签订有关我名字的开发。
3. 为避免受到上述经纪人的欺骗,由_________先生进行监督(他住在_________,也是名单中的一员)。
4. 同意与经纪人所代表的_________公司合作,
公司总部设在:_________
公司帐号:_________
5. 佣金和报酬将按以下比例收取:
1)职业运动合同:_________%
2)肖像名称权的开发:_________%
6. 任何因代理而产生的争议,如起草、解释、实施、撤消、财务等,由三名成员组成的仲裁委员会处理和决定:运动员指定一名,经纪人指定一名(所选人员须从相关组织指定的人员中挑选),仲裁主席由由意大利足协的主席指派。所有程序均按有关规定进行。
二、本协议由双方签字为准。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动员: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
附件
注意:
1)1级职业球员_________(年薪)。(A级)
2级职业球同_________(年薪)。(B级)
3级职业球员_________(年薪)。(C-1)
4级职业球员_________(年薪)。(C-2)
2)职业运动合同:0.5%到5%
形象名字等开发合同:5%到15%
关于委托合同范文2
编号:日期:
甲方:租赁公司(地址:电报:
(租)电话:
乙方:(地址:电报:电话:)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文号)和乙方的《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
┌─────────────────────────┬──┬──┬──┐
│品名│规格│数量│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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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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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大写:)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租赁费划拨至甲方帐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知银行向乙方开户行(帐号:)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2%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2%,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2.5%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
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乙方:(章)担保单位:(章)
代表:代表:代表:
开户行: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帐号
合同管理机关年月日
关于委托合同范文3
委托方(甲方): 加工方(乙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和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合称为“双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
一、委托加工项目
、委托加工产品:_______________
2、加工产品数量:_______________
3、产品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起_____个工作日内交货。
二、委托加工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选用原材料。
2、乙方对原材料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
2、技术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
四、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
、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对于甲方无特殊要求之零件由乙方自行选择包装方式。
2、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地点限_____之内。
五、费用结算
、此次加工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小写)_____元整,此价不含税。具体明细见附件二。
2、甲方首先支付乙方30%总额货款作为押金。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确定后,由乙方开具发票交与甲方,开票交税额由甲方返回乙方。甲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50%总额货款,交货当日起xx20xx年xx月xx日
加工方(乙方):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20xx年xx月xx日
附:乙方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账号及行号如下: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行 号:
关于委托合同范文4
合同编号:
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非诉讼)
重庆市司法局
重庆市律师协会监制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重庆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务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 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 。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本法律事务涉及的相关情况、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的法律事务结束或终止时,应如实完整地填写《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并及时将《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交还给乙方,由乙方立卷归档。本合同涉及的《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编号为: 。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法律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服务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10、如果乙方已经接受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的委托,需书面告知甲方,若甲方书面同意,则继续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书面不同意,则解除本合同,乙方将所收取的全部费用退还甲方。乙方不能指派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委托的代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
2、差旅费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不超过律师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该差旅费包括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不包括文件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民法院等单位收取的费用。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案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
第九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六条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无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上述服务。若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乙方可以按照律师收费办法优惠10—15%收取律师费用。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第九条 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唯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篇三:专项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专项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因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上述法律事务的专项法律顾问/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的委托事项及要求
1、
2、 3、4、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上述法律事务中甲方的专项法律顾问/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律师代理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和期限为:
1、 2、 3、
乙方户名:
开户行:
帐 号:
本合同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的,双方应结清有关费用。
关于委托合同范文5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根据甲、丙双方签订的《祁连山德都蒙古原生态文化旅游景区那达慕民族运动场》的施工合同,景区那达慕民族运动场(人工湖)建设项目由甘肃兰洋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全额投资,由青海省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现经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和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景区那达慕民族运动场(人工湖)由甘肃兰洋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乙方(青海嘉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参与直接建设,并对景区那达慕民族运动场(人工湖)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控制参与管理。工程进度款由甘肃兰洋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拨付给青海嘉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青海嘉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支付。以后工程款的支付和决算,直接上报青海嘉德矿开发矿业有限公司,由青海嘉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批复,并予以支付。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尽量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甲方、乙方为自然人的须签字,甲方、乙方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为自然人的(签字): 甲方为单位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为自然人的(签字): 乙方为单位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本协议签署日:
年 月 日
关于委托合同范文6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委托合同建立在双方的相互信任关系的基础上。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事务是以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能力和信誉表示信任为基础的,因此,受托人必须亲自办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如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当事人双方又没有约定给付受托人报酬的,则为无偿合同。
1、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特别委托
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的委托;
委托合同概括委托
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的委托。关于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作了明确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2、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单独委托
单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一人的委托;共同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两人以上的委托。
共同委托
关于共同委托,《合同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3、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直接委托
直接委托是指由委托人直接选任受托人的委托;
转委托
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再选任受托人的委托。受托人为委托人进行转委托,除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以外,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关于转委托,《合同法》第四百条明确规定:“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
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
委托人之委托合同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委托人为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合同法》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但是,应当指出,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因此,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委托人承受。这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承揽合同、居间合同等类似合同的重要区别。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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