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1
转让方(甲方):
联系方式:
住址:
承接方(乙方):
联系方式:
住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将饭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的餐饮店所有设施设备及饭店内物品转让给乙方,合同经签订后饭店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前饭店所承担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年月日接手店面后一切由乙方承担。
三、甲乙双方经协商转让费为元(大写:)其中包括房屋租赁费及饭店内所有设备设施,房租到期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期饭店租赁费用。
四、甲乙双方约定在年月日办理饭店的转让接交手续。
五、付款方式
1、乙方在年月日预付转让费元(大写:),待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元(大写:)交付甲方。
2、若延期壹天乙方向甲方交付每天元违约金。
六、甲方需将工商经营执照到有关部门注销。将垃圾清运费、排污费、物业费、水电费等交费票据提供给乙方。
七、如有一方毁约赔偿对方元经济损失。
八、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以上解决不成,甲乙双方均可提交人民法院裁定。
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双方签字后,本合同即可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发挥山场最佳经济效益,甲方在稳定所有权,搞清经营权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将该户座落在泾县昌桥元店村谭村组大对门山两块山场约14亩转让给乙方经营。
一、第一块山场东至谭至勇交界沟,南至山岗,西至王根友交界沟,北至山脚;第二块山场东至王根友交界沟,南至山岗,西至卫家湾交界沟,北至山脚。
二、转让期五十年,自20年9月30日起至20年9月30日止。
三、转让金:两块共计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四、在转让经营期限内山场一切经营权和经营方式由乙方自行安排,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阻挠和干涉,乙方并享有继承权和转让权。
五、在经营期间内乙方享有经营权、收益权、处分权、继承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乙方索要财物。
六、乙方经营期满后,如果山场树木没采伐完,按市场价格转给甲方。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昌桥林业站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转租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门面转租给乙方。
二、甲方转租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转租期限
三、转让期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他费用
四、乙方付甲方转让费 元正。
五、租金按甲方原签定的租赁租金 元正。
六、卫生费、水电费、工商费、管理费等一切的所有债务,在 年 月 日前由甲方负责, 年 月 日后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七、甲方
(一)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转租其它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原来的转让费用双倍。
八、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一)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账、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二)乙方每月应付清每月的租金及所有费用。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4
转让方:(三人)(简称甲方)
受让方:(二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的承包地(面积:,四址界限:)的承包经营权转让与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为一次性长期。国家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届至后如果不进行调整为永久长期,如果进行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期限顺延。
三、转让价格: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人民币。包括甲方承包经营该地块时对该地块的改良投入资金。
四、转让金的给付方式及给付时间: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乙方一次性以现金方式给付。甲方收到转让金时须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及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将所转让的土地交付于乙方。
六、用途:乙方转让土地后有权自主经营,从事农业、林业、养殖业、修建临时房屋、圈舍等,乙方不得干涉。
七、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发包方及村民小组处备案登记,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八、特别约定:本合同生效后,由该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都由乙方承担和享有。涉及村、镇、企业、国家等对该土地进行征用、征收、拆迁等,所给付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九、违约责任: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严守恪行。如果违约,违约方给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还应当赔偿损失。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发包方及村民小组登记备案后生效。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发包方壹份,村民小组壹分。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5
转让方:
顶让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第一条乙方承包经营横县果果饮品店,乙方可以更改甲方的经营范围(除含油烟的餐
饮)。
第二条店面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店面位于广西横县横州镇教育路31号
2.该店面现在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3.本合同签订当天一起对该店的所有东西进行清点、确认。
第三条.甲方在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四条.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乙方承包后可享受该店的所有经营权,使用权,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六条房租到本月22日为止,乙方接手后应在20xx年7月22日前与房东签铺面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6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1、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2、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3、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1、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2、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第三方(以下简称丙方):村委会
经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经营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
1、转、受让的农村土地坐落位置:
2、转让标的承包权所有人见本合同附录1。
3、转让标的经营权年限:依据甲方与标的土地承包权人签署的相关合同及附属文件(一部分至20xx,另一部分至20xx年)。
4、本大条中序1所界定的土地上所有果树(约4000株)、机井、水塔及附属实施、房屋(4间)、蓄水池(3座)等均为转让标的范围。
二、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1、转让费
转让费为人民币60万元(大写:陆拾万元整)。
2、乙方分三期支付给甲方转让费:第一期,在本协议得到当地公证部门公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第二期,在第一期支付后的第十二个月内支付10万人民币(大写:壹拾万人民币整);第三期,在第二期支付后的第十二个月内支付余下部分。
3、从本协议生效之年及以后的租赁期间内,应付给标的承包权之所有人的租金由乙方支付,甲方承诺乙方所支付的土地租金不超过(元)每年,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乙方主动涨价除外)。
4、本协议生效之年以前的租赁期间应付给标的承包权人的租金由甲方支付。若因甲方未清偿上述租金给乙方造成的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标的交付条件及时间
1、甲方承诺在交付时,具备如下条件:
⑴没有任何抵押、贷款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对该标的范围内拥有经营权或处置权;
⑵已清偿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劳务费、欠款、水电费等);
⑶甲方将其与标的之土地承包权人签署的相关协议及附件移交给乙方,甲方确保其真实性且具备法律效力。乙方出具相应收据,并确保保存至少14年。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拥有本合同标的之经营权和处置权。
四、标的之土地用途:农业(养殖、种植)。
五、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本协议生效后,在租赁合同期满时,乙方继承甲方在最初发包方处的优先续租权。
2、乙方不得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超出种植、养殖范围。
3、乙方租赁期间,依法享受相关政策补贴,甲方不得冒领。
4、若遇到占地补偿,土地补偿款归土地承包权所有人所有,土地上所有青苗、建筑及其它资产补偿归乙方所有。
5、协议生效后,乙方在标的范围内开展的所有活动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乙方因经营所带来的连带责任。
6、乙方必须管好转包土地,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转让金,如逾期超过30日,6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转让金外,还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如逾期超过60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3倍于逾期部分资金作为违约金。
2、以下情形视为甲方违约:
⑴本协议生效后,有除乙方外的其它人或组织声称拥有该标的的经营权或债权并提供了适宜的法律证据。乙方再次转让的情形不再此列。
⑵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进场开展经营活动。
⑶甲方冒领乙方依法享受的相关补贴或赔偿。
⑷在本协议生效后毁约。
若甲方违约,甲方须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款,并须支付给乙方18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万元整)作为违约金。
六、其它约定
1、自本协议生效后至20xx年1月31日期间,当出现非乙方原因引起的临近村民或甲方之干系人(甲方之干系人指: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任何人或组织)围绕该标的土地与乙方发生纠纷时,相关纠纷的处理工作由甲方负责,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未及时履行处理义务且给乙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则这部分损失由甲方无条件赔付。
2、20xx年2月1日以后,乙方在合法开发该土地过程中受到附近村民阻扰,或乙方与邻近村民及标的土地承包权人产生纠纷时,由丙方负责调停、解决。
3、在租赁期满(含续租期满)时,约定如下:
⑴分户划界工作由丙方负责,乙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⑵乙方有权将标的之土地上的任何资产转走,丙方不得阻拦。
4、甲方指定 为代理人,并指定以下银行账户接收转让款: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若甲方接收账户发生变更时须及时有效告知乙方。甲方有义务在收到款项后开具等额的收据。
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户用于支付转让款。转让凭证或银行流水可以作为支付依据。
3、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或甲乙双方、或甲丙双方友好协商后另立协议予以补充。补充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丙方执一份。
九、本合同生效条件
1、甲、乙相关人员签署并摁手印,丙方签署并加盖公章。
2、乙方向甲方支付了本合同约定的第一笔款项。
十、附件
1、本合同标的土地承包权人名单(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2、甲方与标的土地承包权人签署的合同及附件。
甲方
1、
2、
3、
乙方
1、
2、
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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