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场地租赁合同 篇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乙方承租甲方(层/厅)号场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面积平方米,库房位置为.第二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四条保证金是否收取保证金由双方协商约定,相关事宜见《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保证金合同》。
第五条保险1.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2.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7.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并保证每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8..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依法亮证照经营。
3.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约定的用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10..第八条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租赁期限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10..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并按照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九条其他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或费用%的违约金。
4..第十条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续租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二条租赁场地的交还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1.在租赁期限内场地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权利不受影响。
2..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十六条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住所: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市场登记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市场场地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保管人(第三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就编号为 的《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合同》(简称《租赁合同》)中保证金的具体事宜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第一条 保证金的管理
保证金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北京市市场协会)管理,并计取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条 乙方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 %计 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
第三条 乙方保证金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由甲方转交第三方的,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并出具第三方的收款凭据。
2、乙方直接支付第三方的,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第三方的收款凭据。
第四条 乙方保证金应用于以下第 种情况:
1、《租赁合同》终止后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应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乙方因自身原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返还。
4、《租赁合同》终止后乙方拖欠税费或行政管理机关罚没款的,甲方有权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进行支付。
第五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必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在《租赁合同》终止后甲方按照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应保存好相关凭证。
第六条 乙方保证金的补足
在租赁期限内使用乙方保证金的,乙方应在使用后 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补足方式同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
第七条 乙方保证金的返还
《租赁合同》终止后 日内,如甲方确认乙方无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之情况的,保证金及利息应全额返还乙方。
第八条 乙方逾期 日未支付保证金或补足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九条 甲方保证金支付方式
甲方在市场内收取租户保证金的,应采取市场整体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支付对应保证金,数额为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 %(2-5%),以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甲方保证金应于每年 月 日前向第三方支付,甲方保证金使用后,应于 ▁日内补足。新设立的市场应于开业后三个月内向第三方支付保证金。
第十条 甲方保证金应用于以下情况:
甲方因自身原因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支付给乙方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利息等额的保证金。
第十一条 第三方的权利义务
1、妥善保管甲、乙双方支付的保证金,保证金应存入指定银行的指定帐户,不得转存、隐匿。
2、确认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事由支取,不得挪作他用。
3、收取保证金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据。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三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
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第三方 份, 。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三方:
年月日:
市场场地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年日止。租赁期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续租提前3日交租。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
四、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3、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同时机器损坏照价赔偿,消防安全出现任何问题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5、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门电话。如需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货梯安全由乙方负责。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市场场地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凭甲方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租凭场地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等,用于.二、租凭时间
乙方租凭甲方时间自年月日起,租凭时间自年月日起,所租凭等地终止日期至年月日。
三、租凭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
2、
3、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在专用期间,甲方应确保场地设施安全
(二)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将租凭场地重复租凭给第三方。
(三)乙方因办公需要所产生的电费按表计费,按电业部门计价标准,据实核收。
五、合同的解除及续签
(一)乙方不得利用租凭场地进行租凭用途以外的违法活动。
(二)甲乙双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市场场地租赁合同 篇5
甲方:丰润百货大楼天天购物广场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租赁场地情况:
1、该场地位于天天购物广场营业厅西侧楼梯1—2层平台西侧,总面积约为 m2。
2、该场地由乙方承租,主要从事饰品、大头贴经营活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租赁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租金标准:租金按平方米计算,租金交付办法为上打租,自承租日起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年租金 元。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经营场地,并保证供电、供暖、供水等基本条件。
2、甲方对乙方从业人员有培训、指导、管理的权利。
3、甲方有对乙方店内产品广告宣传管理的权利。
4、对于乙方不能服从甲方管理的'从业人员,甲方有权按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建议乙方调换或辞退。
5、乙方在租赁期间甲方在商场内不得引进第二家大头贴和第三家饰品经营。
6、乙方在合同期内如因消防检查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金,但不承担其它责任。
五、乙方权利、义务:
1、按规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
2、乙方在租赁期内,要有自己的营业执照,合法经营,照章自行纳税,并负责工商管理等费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乙方在经营期间发生的火灾、盗窃、涉及人身安全等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所经营出售的商品要符合国家标准,不准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以次充好,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损失均有乙方负责。与顾客发生纠缠时,乙方要妥善解决,不得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
4、乙方装修设施须经甲方同意,不得占用安全疏散通道,不得影响商场整体形象,如因商场需要或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需停业整顿,乙方要积极配合、无条件服从,一旦有关部门查出有不合格情况,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保证商品供应,出现断档、断号要及时调货补货,以达到增加客流促进销售的目的。
六、以上各项条款要求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信守承诺,由于市场竞争或不可抗力及其它未尽事宜,合同不能继续时,双方可协商解决。
七、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此合同自20年 月 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丰润百货大楼天天购物广场 乙方 :
20年x月x日
市场场地租赁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环市东路475号之三东都广东广场C区场地进行陶瓷艺术品展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资料
公司名称:
招商联系人: 电话
联系地址:环市东路475号之三东都七楼管理处
二、 乙方资料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编号 身份证住址
三、 租赁场地、租赁期限及租金缴纳
1、双方约定展销活动占用场地地址为:环市东路475号之三东都广东广场C 区场地,展销产品为陶瓷艺术品,展位50m2m;
2、租赁期限:20年2月3日起至20年2月22日止;
3、租金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4、按照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乙方应在租赁起始日前交纳租金。
四、 甲方责任
1、按时提供双方约定的租赁场地给乙方;
2、负责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租赁场地的正常使用。
五、 乙方责任
1、自行保管展销物品的安全,甲方不承担任何展销物品丢失、损毁、盗窃等赔偿责任;
2、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在规定承租场地内经营,做好经营场地的环境卫生,及时将就餐等生活及经营垃圾丢进指定垃圾箱内;
3、乙方必须遵守诚实守信原则,对所售产品质量负责,不得在租赁场地内经营假冒伪劣、易燃易爆等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4、自觉维护商业街整体形象。不准出现在租赁场地搭建帐篷、设灶做饭等行为;
5、乙方经营中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应付完全法律责任。
六、 双方约定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且甲方收到场地租金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约定条款;
3、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双倍租金的违约金;
4、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管理,自觉维护商业街的公共秩序,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租赁场地使用权。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自租赁期限终止之日起自动解除。
九、甲乙双方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出现纠纷可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可向仲裁机关提出仲裁,也可向甲方所在行政区域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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