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房屋租赁合同通用13篇

时间:2023-12-13 18:41:32 合同

民用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租用位于,户型为室厅 卫,总面积约平方米,租住时间年,自月日开始到年月日为止。

  二、 房屋用途:

  房屋用途为居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三、 租金及押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如因市场变化或物价上涨等因素确需调整租金的,甲方应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该房屋优先承租权。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承租方应缴纳押(大写)。租赁期间无违约行为,期满后退还,如有违约或造成房屋设施人为损坏的,则乙方按价赔偿所损坏的物品,否则,甲方不予退还押金。

  四、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押整,三个月租金元整。以后租金按半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日前交付给甲方。

  五、维修管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管护,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日常管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六、 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七、房屋租赁期间有关费用

  租房期间所发生的水、电、煤气和有线电视、网络、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将该房屋租赁给乙方,并续签租赁合同。

  九、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计达2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十、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十一、 合同终止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2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十二、未尽事宜,经双方议定,同意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 方(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20年月日

民用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坐落在房屋,建筑面积,(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并于当月(季)初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个月房租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于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公证处份,税务部门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民用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 (以下简称出租房屋) ,坐落于武汉市 区 小区号楼层室,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甲方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出租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元整;

  2.押金人民币(大写)元整,租金人民币(大写)元整/每月,由乙方以现金支付;

  3.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其中押金元)。先付后用,以后租金按每年结算一次,支付应在付款期末前_30 _天支付。

  第五条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出租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1.甲方保证出租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房屋出租后,如因房屋产权纠纷、按揭、抵押债务等事项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负责赔偿;

  2.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第七条 相关费用

  1.租赁期间,水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有线电视费、

  网络使用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及时按照物业的有关要求负担;

  2.租赁结束时,乙方如有欠费,必须交清欠费。如不缴清欠费,则由甲方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八条 出租房屋修缮和使用

  1.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2.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附着设施的修缮须提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出租房屋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但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3.乙方应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因疏忽未及时发现设备故障或发现故障未及时通知甲方修缮,由此导致的各种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结构及其用途。装修或添加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6.租赁期满,乙方应保证房屋及配套设施的完好无损,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交还房屋时,还应保证房屋的干净整洁。

  第九条 出租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如甲方转让房屋所有权,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出租房屋。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收回出租房屋:

  (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乙方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3)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出租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乙方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达日以上;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的;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期搬出自有物件,将出租房屋退还甲方。搬迁后日内房屋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余物所有权,由甲方处理。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5.租赁期满时,本合同即终止。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应于合同到期日前月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出租,则续签租赁合同,但因市场变化房屋租赁价格有所变化的,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调整房屋租赁价格。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出租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按照本合同月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乙方损失进行赔偿。

  (2)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的,每逾期交房1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总额%的滞纳金,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乙方损失进行赔偿。

  (4)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对出租房屋进行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维修费用或折抵租金,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总额%的滞纳金。

  (2)租赁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上述费用总额的%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租赁期间,因乙方实施本合同第十条第二项除前两类行为外的其他违约行为,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并应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合同并提前退租的,应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5)租赁期满,乙方逾期归还出租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

  金总额%的房屋占用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出租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民用房屋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出租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居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该房屋月租金为(币)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个月的日交付给甲方。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币)元整。

  第五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对租赁的房屋拥有完全所有权。

  第六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第七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八条 甲方在下列情形下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他人

  2、故意损坏承租房屋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3、欠租金累计达个月;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第九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交纳违约金元

  第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民用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出租房屋),坐落于武汉市区小区号楼层室,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甲方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出租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元整;

  2.押金人民币(大写)元整,租金人民币(大写)元整/每月,由乙方以现金支付;

  3.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其中押金元)。先付后用,以后租金按每年结算一次,支付应在付款期末前_30_天支付。

  第五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出租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1.甲方保证出租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房屋出租后,如因房屋产权纠纷、按揭、抵押债务等事项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负责赔偿;

  2.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第七条相关费用

  1.租赁期间,水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有线电视费、

  网络使用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及时按照物业的有关要求负担;

  2.租赁结束时,乙方如有欠费,必须交清欠费。如不缴清欠费,则由甲方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八条出租房屋修缮和使用

  1.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2.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附着设施的修缮须提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出租房屋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但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3.乙方应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因疏忽未及时发现设备故障或发现故障未及时通知甲方修缮,由此导致的各种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结构及其用途。装修或添加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6.租赁期满,乙方应保证房屋及配套设施的完好无损,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交还房屋时,还应保证房屋的干净整洁。

  第九条出租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如甲方转让房屋所有权,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出租房屋。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收回出租房屋:

  (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乙方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3)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出租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乙方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达日以上;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的;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期搬出自有物件,将出租房屋退还甲方。搬迁后日内房屋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余物所有权,由甲方处理。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5.租赁期满时,本合同即终止。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应于合同到期日前月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出租,则续签租赁合同,但因市场变化房屋租赁价格有所变化的,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调整房屋租赁价格。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出租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按照本合同月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乙方损失进行赔偿。

  (2)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的,每逾期交房1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总额%的滞纳金,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乙方损失进行赔偿。

  (4)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对出租房屋进行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维修费用或折抵租金,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总额%的滞纳金。

  (2)租赁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上述费用总额的%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租赁期间,因乙方实施本合同第十条第二项除前两类行为外的其他违约行为,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并应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合同并提前退租的,应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5)租赁期满,乙方逾期归还出租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

  金总额%的房屋占用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出租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民用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

  承租方(乙方) :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 与承租方 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甲方将位于 租与乙方使用, 面积 平米。

  二、 租赁期限为年,出租方从XXX至XXX。

  三、 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承租人利用承租 房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四、 租金每年 (大写:) ,押金 (大写:)一次 性付清全部租金。

  五、 如在租房期内有一方违约,需向对方付违约金 元(大写:) .

  六、 乙方在承租期间自行承担水、电、物业费、垃圾费。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合同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XXX

民用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民用房屋租赁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承租甲方位于三阳路5-7号办公楼壹栋,使用面积210平方米。

  二、租赁期为年,即甲方从年月1日起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止。

  三、双方约定年(月)租赁2200元,按季缴纳,先缴款后用住房。乙方于每季日前必须将当季租金交付给甲方。

  四、租用前乙方应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正本,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应交2800元押金,待合同终止结帐退还押金。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日常工作用电、用水。电费乙方每月按实际使用度计算,每度按壹元结算;水费按实际使用吨数计算,每吨按元结算。以上各项费用按市场调整增减而增减。其它费用、门前三包、卫生费等均由乙方直接向有关管理部门缴纳。

  六、乙方应保持租赁租赁房屋原有建筑结构不变,若因经营业务需要,需对承租方屋进行改造、装潢、装修时,应出具正式施工图,改造方案,需征得甲方同意认可,方能进行改造施工,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终止时,所有权即无偿属甲方,乙方不得折除。

  七、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防火规定,对大额款项,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如乙方违反规定而发生事故或从事违法活动,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如乙方逾期未付房租和水电费超过日,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收回租赁房产中乙方的财产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九、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者,不允许合租,不允许娱乐性经营,不允许居家,或改变其他用途。

  十、对于甲方转让房屋的行为,乙方予以认可同意,并放弃购买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权利。 十

  一、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前30天,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需提前告知对方,重新签订合同。 十

  二、乙方原则上暂定年,合同在每年签订年基础上续定,前提是同等竞争条件下优先,如另方高于乙方则以另外为主。 十

  三、合同执行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负担违约责任。 十

  四、本合同租赁期内,如甲方因经营需要,需转让本合同项下房屋时,应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天内腾退房屋,本合同即告终止,双方互不负担违约责任,其他相关问题均参照本合同相关条款处理;如乙方逾期不予腾退,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

  五、本合同一式叁份,各执一份,经签署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

民用房屋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

  承租方(乙方) :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 与承租方 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甲方将位于 租与乙方使用, 面积 平米。

  二、 租赁期限为年,出租方从XXX至XXX。

  三、 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承租人利用承租 房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四、 租金每年 (大写:) ,押金 (大写:)一次 性付清全部租金。

  五、 如在租房期内有一方违约,需向对方付违约金 元(大写:) .

  六、 乙方在承租期间自行承担水、电、物业费、垃圾费。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合同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XXX

民用房屋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同意把位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合同,具体如下:

  第一条

  租用年限年,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从年月日开始计租。

  第二条

  租金计算及支付方式:甲方租给乙方的房屋年租金为元年,按季结算,先付后用,在季首日内付清,逾期缴纳,甲方有权按同期银行利率的10%加收滞纳金。乙方连续二个月或累计三个月不付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双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租用房屋及附属建筑转租他人或改变其用途。租用期内乙方的生产经营及其他一切经济工作均由乙方全面负责。

  第四条

  乙方负责租赁的“门前三包”工作,支付水电费、电话费、卫生费等所有费用,对安全生产、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及人身安全等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

  租用期内,房屋所有的装修、维修费均由乙方承担,待合同期满,乙方一切入墙嵌入地及其他固定装修和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

  租赁期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续租通知对方,如果甲方仍然将房屋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有限续租权。

  第七条

  合同期满,任何乙方不再续租的,乙方必须按该租房的现状结构或经甲方同意改动后的`结构及水、电设施等完好交给甲方,并不予补偿给乙方(乙方需付清甲方的所有款项后才能搬迁动产)。甲方应无条件不计息的前提下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如甲、乙双方未续约或者中途解约的,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甲方除有权限期乙方迁出及补交占用期的租金外还有权收取银行利率4倍的违约金。

  第九条

  如乙方在租用期内,期限未到,因各种原因退租房屋,需要付清合同中所订立期限权限全部租金给甲方。

  第十条

  如遇房屋被国家或集体拆迁的特殊情况,甲方应提早通知乙方,乙方需无条件服从。(合同期内如遇拆迁,大型设备搬迁费如有关部门有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十一条

  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乙方(签章)日

民用房屋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人(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请求并承诺:

  1、甲方提供车主提供车钥匙俩把,保险单及行驶证;

  2、 租用甲方型、颜色为、车牌号越野车,公里数,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 租金为元,租金于月日结清。

  4、 租车时间为天,自年月日时至 年月日时止,

  5、 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1)甲方提供安装GPRS及处理车辆在租用期间发生的违章

  (2) 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3)乙方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车内的任何零件损坏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500—1000元处罚金。

  (4) 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a) 违法、违规活动;

  b) 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c) 盈利性运输;

  d) 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e) 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元的违约金。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车辆交予乙方代管,并由乙方向客户出租,公里数由租赁合同为准,超出公里数以每公里2元交予甲方。

  3、 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500—5000元罚金。

  4、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 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三、乙方违约责任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5)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的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6)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7)未协助甲租方按时参加车辆年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8)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9)租赁车辆不按车辆技术要求定期维护保养或不到指定的4S店维护保养的。注:收回的车辆按第八款第2条执行。

  (10)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提交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甲方:

  乙方: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民用房屋租赁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地址:。用于普通住房。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元,共计元、

  (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第四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第五条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民用房屋租赁合同 篇13

  甲方姓名(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月租金为元,缴租为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元(¥元),以后应提前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

  乙方交保证金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6、备注: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吨;气立方;电度

  甲方签章(出租方):

  年月日

  电话:

  乙方签章(承租方):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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