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借款抵押合同 篇1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资金,现向甲方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共计借给乙方人民币元整(),借款协议签订后2日内支付。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利息按
第三条、乙方为保证到期还款,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房产位于,房产证号为,土地证为。
第四条、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5日内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及本息,除承担归还本金及利息外,还承担借款金额10%的违约金。如到期后15日内仍不能还款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处置抵押的房产,房屋作价元,借款数额经结算补足差价后直接抵偿给甲方,双方不再进行评估作价,乙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第五条、抵押房产如遇拆迁,甲方的权利在补偿款或置换房的范围内按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房产借款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将房产出售、赠给、转移、再次抵押给他人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乙方如违反以上规定,除承担返还本金及利息外,还需承担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还清借款时止。
出借人:
借款人:
年月日
房地产借款抵押合同 篇2
抵押权人: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抵押人: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抵押物业地址:邮码: 电话: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 字第号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 年 月 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 年月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
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1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
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 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 银行贷款较优惠利率加 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房地产借款抵押合同 篇3
甲方: 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正、相互诚信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其所拥有完全所有权的位于的评估价值为金额(大写)万元的20亩性质的土地作为抵押,向甲方借入金额(大写)万元人民币, 利率%,期限壹个半月,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须以该土地合法取得的国土使用证作为交存甲方的抵押,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办妥此项手续(以甲方书面出具的收条为凭).
三、乙方保证用于抵押的该项土地已完备所有土地款缴款手续并已取得相应缴款凭证,否则由此引起的经济及法律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在双方订立本合同且收妥乙方作为抵押证明的国土使用证后的天内分次向乙方提供的以下账户划款(以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证明为凭):账号,开户银行.
五、乙方应于本项借款到期日将款项全额归还甲方,还款划入甲方开户银行为,账号为的账户.
六、乙方于借款到期日还款后的天内,甲方应将乙方抵押的全部有关土地权属的证明交还乙方(以乙方收条为凭),同时本合同作废.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迟于甲方所要求的期限提交上述有关抵押证明,甲方有权决定取消本次借款.
2.乙方如在借款到期日后未能按时还款,逾期天之内除按照本合同规定计付活期利息外,还应赔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万分之的罚息;逾期超过天的,则乙方应以整个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数)计付利率为%的定期利息.同时赔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万分之的罚息;逾期超过天的,甲方有权拍卖乙方所抵押的该项土地,或要求乙方以整个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数)计付利率为%的定期利率的本息.同时赔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万分之的罚息(两种方式由甲方选择其一),乙方土地拍卖净所得不足以偿付乙方欠款(含逾期应付甲方的上述全部款项)的,甲方享有对乙方未尽债务的追索权,乙方应于天之内向甲方清偿该未尽债务并支付以相当于银行同期同档次定期存款计算的利息.
八、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为打印件,合同条款手写与涂改无效.
3.合同订立后双方认为如有必要,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的,以补充规定协议为准.
4.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交付该项土地国土证等抵押凭证且甲方向乙方划款的当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宝代表人(签名): 法宝代表人(签名):
签定时间:年月日 签定时间:年月日
签定地点: 签定地点:
房地产借款抵押合同 篇4
抵押权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大厦(以下简称乙方)
年月日,有限公司与实业有限总公司签订协议书一份,规定有限公司将2万平方米山庄用地退还给实业有限总公司,实业有限总公司愿补偿500万元人民币给有限公司。乙方杭州大厦愿为实业有限总公司按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补偿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如下抵押协议: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年月日甲方与实业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大实业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年月日支付万元;年月日支付万元。
第二条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市路号的大厦的房产作实业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土地使用证号。
第三条范围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实业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抵押物价值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登记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争议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
代表:
乙方:大厦
代表:
年月日
房地产借款抵押合同 篇5
甲方(抵押权人):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子邮箱:
乙方(抵押人):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子邮箱:
甲方于 年 月 日向 购买房产一处,由于甲方不具备买房资格,与乙方平等协商之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持有该房产,而甲方为该房产的实际出资人及所有权人。为了保证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自愿以自己名义持有的房产向甲方提供抵押。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被担保债权额
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金额为:元(大写: )人民币。
二、房产信息
抵押房屋的产权登记人为 ,坐落于 房产(房产证号为: ),产权面积为为 平方米。
三、抵押登记
1、甲乙双方约定自此协议签订之日起的 日内办理抵押登记,乙方应配合甲方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各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 日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3、抵押登记费用由 方承担。
四、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的处理
1、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减少的财产价值。乙方不按要求履行的,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可以拍卖、变卖抵押物。
2、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侵权行为及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价值减少的,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五、违约责任
1.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或视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配合甲方办理抵押登记,履行担保责任。
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擅自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处分抵押物。
乙方以任何方式妨碍甲方依法及/或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处分抵押物。
(5)发生本合同第五条所述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的情形,乙方不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赔偿房屋减少的吗价值。
(6)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
2.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要求乙方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及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担保责任,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人民币。
要求乙方赔偿因其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可通过诉讼方式行使抵押权/进行抵押登记。
甲方认为必要的其他合法救济措施。
六、变更、修改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修改,变更或修改后的书面协议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强制执行条款
当抵押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所约定的义务时,抵押人自愿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九、费用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因本合同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用)由 方承担。
十、其他约定
1.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
3.本合同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条款内容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解释。
十一、合同生效与抵押权设立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
2、抵押权自抵押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设立。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签署时间:年月日 签署时间:年月日
房地产借款抵押合同 篇6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需一笔资金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 ,大写(人民币):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3.借款利息: 。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位于 房屋
一套,面积为 平方米,房产证号为: 。
2.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
乙方。
(二) 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归还借款。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归还借款,该抵押物归甲方所有,用于抵偿借款金额,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金。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地产借款抵押合同 篇7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甲方为了将自有房地产及其附着物抵押予乙方,作为的保证。甲、乙双方根据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该房地产座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用地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共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共有附着物件,抵押物价值人民币(大写):。曾于年月日抵押予,期限为个月,至年月日止,担保债务为人民币(大写):元
第二条 甲方将上述房地产及其附着物之全部/部分抵押给乙方,范围(详情见附表及附图)。
第三条 本次抵押担保债务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第四条 设定抵押之房地产担保内容为被担保债务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有关税费。
第五条 约定期限:年(月),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间应当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权检查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甲方应主动予以配合。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让或以其它形式处置,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抵押物发生遗赠或继承的,受遗赠人或继承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 除自然耗损外,抵押物发生毁损,甲方应当采取措施,负责保养和维修,以减少损失,其费用由甲方自负,并及时通知乙方。
第九条 因甲方过失造成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担保债务的,甲方须及时提供或增加担保。
第十条 抵押已出租的房屋时,抵押人应当将房屋出租的事实告知抵押权人,同时还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抵押合同生效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抵押关系中合同主体发生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享有、承担。抵押当事人应共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合同变更登记手续。合同条款有变化的须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该抵押合同签订后,债务人如未能按约履行债务,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通过拍卖等合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协议不成,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处分抵押物时,除以划拨方式取得地土地使用权外,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二)扣缴抵押物应当缴纳的税费;
(三)偿还债权人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
(四)剩余价款交还甲方。
如果变卖原抵押物的价款不足偿还乙方贷款本息或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索应偿还部分。
第十四条 抵押当事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条款及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盐城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房地产借款抵押合同 篇8
抵押权人(甲方): 抵 押 人:(乙方): 为确保年月日签订的(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经实地勘验,在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乙方将房屋抵押给甲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甲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区街(路、小区)号栋单元层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2,产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
第二条 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抵押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利息(月息)‰,乙方应于每月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乙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甲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 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乙方违反
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8的违约金。
3、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
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8的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签订地点:市区 签订日期:年月日
房地产借款抵押合同 篇9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
借款人(即抵押人) 以下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该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双方保证严格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合同内容的贷款:
(1) 借款金额(大写):
(2) 借款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3) 贷款利率:
(4) 借款用途:
第二条 乙方自愿以本人坐落位于 区
有房产权证第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产为借款抵押担保,该房产价值为 ,抵押权利价值为 ,债务履行期限:自xx年xx月xx日 至xx年xx月xx日止。双方约定事项如下:
(1) 当乙方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甲方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将抵押物作价、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偿还;
(2) 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财产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3) 抵押财产在抵押期间由乙方保管、使用并负责保养、保全。《房屋他项权证》交甲方保管。
第三条 借款人承诺:
(1) 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2) 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为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 保证抵押物系抵押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4) 保证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并承担维护、保养抵押物所需费用;
(5) 接受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检查、监督;
第四条 抵押权人承诺
(1) 按期、按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 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待借款本息偿还完毕后协助乙方一同办理他项权利注销手续;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贷款人各执一份,房管局执一份。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章并依法办理他项权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如双方发生纠纷,抵押权人可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地产借款抵押合同 篇10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编号: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编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订立本合同,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类推。
第三条:借款用途:不能进行非法活动,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借款利息按 月/年支付。
第五条:甲方将全部借款金额按照借款人要求一次性发放借款。
第六条:借款人可多次、部分提前还款。借款人需要提前还款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但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第七条:乙方自愿用位于下面所诉房屋套,作为抵押向甲方,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如下:
坐落:
产权证号:
产权人:
建筑面积:
结构:
抵押人承诺本抵押物无其他所有权利瑕疵。
第八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
第九条: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宣告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经济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中证人(签章):
签订日期:
房地产借款抵押合同 篇11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鉴于甲方向乙方借款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市(县)区(镇)路(街)号房间之房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及诉讼费)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抵押期限抵押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息每月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总额的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总额收取。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
第七条
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七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八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加盖章并经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地址:地址:银行及帐号:银行及帐号:年月日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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