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下车位租赁合同精华10篇

时间:2023-12-20 17:49:37 合同

小区地下车位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

  自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臵;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小区地下车位租赁合同样本(四)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区大道路号幢屋车库#车位的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及租金

  1.本合同的租赁期为年年日止,租赁期满后,本合同效力自动终止。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个月通知甲方,再行商议。

  2.本车位租金元/年(大写::元整)。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付清。该车位租赁期间,产生的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

  3.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车位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或改变车位用途,,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二、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遵守小区内停车位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小区停车场管理员的指挥,不得损坏小区道路(停车场)标志、消防、照明等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赔偿。

  2、乙方应当按划定的停车位内停车,停车时应当保持与相邻车辆的安全距离,不得将车辆停放在通道上。

  3、乙方不得在本小区停车场内为车辆加油、试刹车、练车以及清洁、维修车辆。

  4、乙方不得在停车位内随意抛弃杂物,弄脏停车位、通道等。

  5、乙方不得在停放的车辆内存放贵重物品(如有存放并造成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自负),严谨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进入车库。

  6、乙方不得允许人员在停放车辆内睡觉过夜,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对停车位上的车辆安全负全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小区地下车位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一、租赁地址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租给乙方使用。

  二、车库区域范围

  该地下车库区域范围以甲方产权证为准。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租金

  双方议定租金为每月。

  租金按租金支付时间为每季度首月日。

  如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则按租金的1%日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除补交租金及滞纳金外,在未经甲方谅解的情况下,视为乙方擅自终止合同,并按合同条款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保证金

  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保证金人民币.

  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乙方将地下车库向甲方移交并付清所有乙方应付费用后,三天内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六、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单如期交纳。

  租赁期内日常设备、设施的养护工作,照明灯管等易耗品的更换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义务

  甲方须在合同约定日将地下车库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提供的地下车库,因房屋结构、设施等部位的建造质量原因而造成损坏时,甲方有修缮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八、乙方义务

  应在车库使用前检查甲方所交付房屋结构的完好以及所配备的设备、设施的完好,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负责修复。

  租赁期内应按日常设备、设施养护要求对设备、设施定期保养。

  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及其他应付款。

  九、合同终止及解除

  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租,双方应提前一个月协商签订续租合同。

  在合同期内,如遇乙方不再担任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经甲方同意后终止本合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合同则视其为违约,按本合同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违约处理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元(大写:元整),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

  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中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其他

  1租赁期间若发生不可抗力的意外事件或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参照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文,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小区地下车位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车牌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车牌号: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定本合同,愿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市区小区号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车位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元(大写:仟佰元整),押金为元(大写:佰元整)。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甲方开具收条。

  第四条甲方于付款当日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乙方不得将车位转租,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位。

  第六条租赁期间,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车位。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车位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或赔偿。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车位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同意后,本协议自动顺延。

  第八条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当日将车位归还甲方,并保证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乙方逾期不返还的`,甲方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因车位产权方造成的特殊原因导致租金调整或提前解约,甲方对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共一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小区地下车位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市小区号。年月日租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臵;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

小区地下车位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元整/月,大写:.支付方式为.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人为损坏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业管理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签章):承租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小区地下车位租赁合同 篇6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销售电话:物业公司电话: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地下停车位租赁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停车位

  1-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停车位位于金鼎阳光苑地下停车场号地下停车位(以双方共同确认的图纸为准,编号为地下停车位编号)。

  1-2本停车位不提供供暖设施,不收取采暖费。

  第二条标的停车位的法律和权利状况

  2-1甲方保证停车位设计使用功能为停车使用,甲方承诺该停车位未与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

  2-2甲方有权将标的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3-1本合同租赁有效期限自年月日标的交付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标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住宅楼号:

  第四条租赁用途和经营使用权

  4-1甲方出租的为地下停车位,乙方租赁标的为停车使用。

  4-2在租赁期内,乙方对其租赁范围内场地和空间享有完整的使用权。

  4-3乙方不得将所租赁的停车位用于担保和抵押,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车位转租、转借他人或与他人互换使用。

  4-4乙方应当合法使用车位,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5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车辆毁损灭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租金及租金的支付时间、方式

  5-1租金:租期内共元整;支付时间: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

  5-2水电卫运行费:租期内每月元,按年收取,由物业公司收取。

  5-3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款项,甲方在收到款项后应向乙方出具相应的收据。

  第六条提供车位时间

  6-1甲方在收到乙方所付租金后于三日内,将出租的车位移交给乙方。

  第七条关于违约责任的其同适用条款

  7-1甲方迟延交付车位,租赁期顺延。甲方迟延交付车位六十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7-2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每逾期一日按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租金逾期达六十天未交纳,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偿付当年租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将场地及场地内设施用于抵押、担保、抵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条第7-2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8-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8-2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事由,取得解约权的一方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解约权。

  8-3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应当根据情况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客观事实。

  8-4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本合同标的,应当根据情况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8-5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以其他事由为借口单方面解除合同,否则承担下列违约赔偿责任;

  (1)如果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剩余租金。

  (2)如果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不予返还未履行期间的租金。

  第九条租赁期满、合同解除

  9-1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或者合同解除后,乙方负有在解除合同后一日内将其车辆撤出的权利及义务。

  第十条无干扰条款

  10-1本合同期内,非因可以归责于乙方的事由,甲方和任何对出租标的有实际控制关系的第三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或者妨碍乙方对停车位的使用。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合同履行地所在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生效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一经签定,车位不调不退。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公司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小区地下车位租赁合同 篇7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租人取得座落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花园名称:,承租人租赁该花园的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 基本情况

  该车位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幢地下层,该车位编号为(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三条 租金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该车位租金总额为佰拾万仟佰拾元人民币整(大写)。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以一次性的方式付款。

  第五条 逾期付款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5日内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后,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已交租金不予退还。承租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租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 交付条件

  (一)出租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向承租人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 项所列条件:

  1、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回执;

  2、该车位位置已划线;

  第七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租人未按照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车位交付承租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交付车位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承租人有权退车位。承租人退车位的,出租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日起5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承租人全部已付款2%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 交接手续

  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

  第九条 使用承诺

  承租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承租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租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 物业管理

  出租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该企业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备案手续。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租人两份,承租人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小区地下车位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市小区号。年月日至年月日租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臵;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签章):

  承租人(签章):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小区地下车位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号。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等一切杂费由乙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最新地下车位出租合同范本最新地下车位出租合同范本。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违者罚一年租金。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小区地下车位租赁合同 篇10

  甲方: (出租人)

  乙方:丽居座室业主(住户)姓名:(承租人)

  就乙方需租赁小区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东田丽园 停车场,停车位号码: ,用于停放车型: ,车牌号码: ,车身颜色:。

  二、 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个月,月租金:元(人民币),乙方须于每月30日前交付下个月的车位租金。

  三、 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该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购买。

  四、 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管理处办理租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位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五、 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该车辆进出时一律按《广州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收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停车位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小区停放。

  六、 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并凭业主证、住户证刷卡出入,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业主证、住户证遗失请及时到住户服务中心报失,在乙方报失前发生车辆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停车场管理规定

  1、所有在停车场进出或存放的机动车辆,其驾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场内的秩序。

  2、 入场车辆自觉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本停车场有权禁止车容不整车辆入内停放。

  3、 入场停放的机动车辆,应按停车证或停车卡指定车位停放,不得异区、异位停放。否则,本停车场有权将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车辆拖至适当地点,并由其车主承担一切费用。

  4、 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门窗和调好防盗系统。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本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车主停好车辆后,请勿在他人车辆旁逗留。

  5、 车辆离场或任何人士驾驶或移动场内任何车辆时,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检查。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驾驶人员须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

  6、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车场。否则,车主将赔偿其所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7、 本停车场只向使用停车场停车的机动车辆提供车位的使用权,无需为泊车辆承担任 何损坏,损毁及遗失责任。

  8、 使用停车场的机动车辆及其使用人,应对由其引起的本停车场内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的损坏或损失负责;并在指定的时间内缴付被损坏、损失的物件的赔偿费、维修费、安装费及他相关费用。

  9、 停车场使用人员须遵守和执行本停车场以书面或口头告知的一切合法条例和规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严禁吸烟等,违反者将按规定处以罚款。

  10、停车场的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用,禁止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他行为。

  11、所有进入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领取停车卡后方可进入,在车辆出场时必须交回停车卡,否则保安有员有权不予放行,停车卡如有遗失,须立即向监控中心报失并支付停车卡的工本费。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将收回停车卡,如事件行为有违法性质,将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2、 所有车辆均应按照停车场现时有效的收费标准缴费。

  X物业管理处

  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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