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汽车租赁合同 篇1
出 租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 租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 吨载重量 牌汽车 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 、 、 、 。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 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 租 方:(签章)
代 表 人:
年月日
承 租 方:(签章)
代 表 人:
年月日
简单的汽车租赁合同 篇2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有关车辆检测部门认定合格的,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6、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证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协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承租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承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有关部门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本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退租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未经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担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长沙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简单的汽车租赁合同 篇3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
甲方租用乙方普通桑塔纳轿车一辆,载人数为人(不含司机)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
二、出车时光及费用
每周一、三、五为规定出车时光;特殊情景,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出车期间,每一天租金为元,以实际出车天数计算,每月结算一次。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出车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机疲劳驾驶。
2.乙方须遵守出车时光,按法定上下班时光准时到办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景,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
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用车管理制度,服从文秘室安排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乙方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等一切费用自负;单程超过公里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5.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职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6.甲方应按月结算租金并足额兑现。
7.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四、违约职责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职责。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景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六、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职责。
承租方(签章):出租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简单的汽车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与承租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租车条款:
1、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主)的品牌车(车牌号为)租给承租方使用。
2、承租方租用的车辆用于承租方合法营业所用。
3、租用期定为叁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期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提前停用应在10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出租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照收租凭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收回。
4、租金为每年元(即人民币元整),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按年结算支付租金,第一年的租金于年月日前支付,第二年起为每年月日前支付。
5、租赁期间,承租方要承担所租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包括加油费、过路过桥费、交通违规处罚款及车损维修费用等,车辆年检、交强险等费由出租方承担),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
6、与本凭相关的.需由出租方承担的相关税费等,由承担方代为扣缴及办理。
7、双方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收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金额付款。
8、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并另订附件条款。
9、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年月日
简单的汽车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的租用车辆;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如下:
一、车辆:乙方按甲方要求,带给座的`车辆,允许载人数为人(不含司机),超过该人数,司机有权拒载,否则所有职责由甲方负责。
二、费用:共元
费用包含()、不含:所有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
三、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带给大概行程进行报价,如甲方实际用车,超出原计划,需根据新的行程计价,否则乙方司机有权拒载。在用车期间,甲方需负责乙方司机的食、宿(二天以上)问题。
2、为确保双方权益,甲方在确定用车时(用车前),至少支付给乙方50%保证金元,如因甲方原因,取消用车,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付保证金个人或单位,确定用车,临时变更,取消或改用车日期,需支付车款50%做误工费)。单接送用车,甲方预约侯车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否则每小时另支付司机加班费¥100元;乙方司机按预约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迟到不能超过15分钟),否则视乙方违约,扣除¥100元,超过50分钟(非人为造成,如:道路严重堵塞、天灾人祸、车祸等),将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协议租车价)。
3、出车事宜,由甲方统一合理安排,但郑重声明,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汽车,作为非法用途,不得载易燃物品;不得强迫司机做违背法律、道德的事情,不得超载(超过汽车座位人数),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所造成法律、经济问题,由甲方承担。
4、乙方驾驶员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需按时待令派遣;务必遵守司机驾驶条例,有必须的职业道德。
5、乙方负责合约期间,汽车行使中(客人在车上)的人生意外保险,顾客离开车辆的保险,由甲方自行负责。
6、合约期间,乙方负责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如:强迫司机行为造成的,甲方人员驾驶丙方汽车造成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职责。
四、违约职责:
甲乙双方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职责,乙方不参与任何经济及法律职责,但乙方有义务从中调解。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xx月xx日起生效,至x年xx月xx日止。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状况下,可再签租用合同。
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职责。
承租方:(签章)
出租方:(签章)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简单的汽车租赁合同 篇6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汽车运输货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类型:型汽车。
二、车辆数量:辆。
三、货物类型:
四、运输起、终点:起点为;终点为。
五、运费:淡季元车次(月-月);旺季元车次(月-月),若支付同等金额的人民币,则汇率按计算。
六、运费的支付:每周星期为运费支付日,当日乙方将一周内使用甲方所有车辆的运费结清。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货物的装运,若乙方装运除以外的其它类型货物,甲方有权拒绝装运。
2.若乙方装运货物超高超重,甲方有权拒绝装运。
3.甲方车辆具有优先装运乙方货物的权利。
4.在乙方保证甲方汽车运量的情景下,甲方不得将车辆再转租他人;若乙方的货物不能满足甲方汽车的运量,则甲方可另外转租其他货主。
5.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装货车辆的管理。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甲方车辆维修期间、节假日车辆未及时到达口岸期间,乙方有权另寻其它车辆装运货物。
2.在乙方货物较多而甲方车辆不足以满足乙方运输要求的情景下,乙方应保证首先装运甲方车辆。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汽车装运百货以外其它类型的货物。
4.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必须在3日内办完所有的清关手续(遇节假日顺延)。
5.乙方必须支付甲方元的押金(辆车,每车美元),以保证甲方车辆的及时出关和车辆到后及时接车与清关,若因上述原因压车给甲方造成损失,损失部分甲方由此押金中扣除。
6.在租用甲方车辆期间,乙方不得将车辆再转租第三方。
7.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因乙方货物原因,造成甲方车辆毁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到期双方协商延期。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
简单的汽车租赁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小汽车租赁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汽车租赁合同,以资共同履行。
一、甲方必须保证提供的车辆来源合法、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对租赁车辆投保足够的商业保险。
二、甲方必须保证指派的驾驶员持证上岗、驾驶经验丰富,为乙方工作人员及客服等提供安全快捷优质的服务。
三、租车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甲方提供的租赁车辆及驾驶人员不得从事非法活动,由此导致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同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五、乙方用车服务期间的油耗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支付每天400元/辆
六、乙方用车区域范围限县(包括县境内的各乡镇范围),若出县境内费用另行协商,甲方需按乙方要求将乙方指定人员载送至乙方指定地点。
七、甲方驾驶员需遵守国家道理交通法律法规,驾驶员违法违章驾驶产生罚款等各种费用的,由甲方自行承担;驾驶员因为违法违章驾驶或者驾驶不当致不能按时将乙方指定人员载送至乙方指定地点,由此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八、驾驶员驾驶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安全事故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简单的汽车租赁合同 篇8
合同号:出租方:承租方:本合同签订地点:术语释义:
1出租方:租赁车辆所有权人。
2。承租方:指依照与出租方的租赁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单位或个人。
3。担保方:指为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本合同在担保期内提供不可撤消担保的单位或个人。
4。租赁车辆:依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手续完备的车辆。
5。车辆损失:指租赁车辆的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轮胎、工具等附件的丢失或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车辆的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和附件二《车辆交接清单》。
第二条租金
1。每天月租金元币/辆,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币,承租方于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付清。
2。承租方租车在个月以上的,则在每月日前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出租方交纳应交租金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个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达天以上,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3。租赁期满承租方交还所租汽车时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
4。承租方以方式转帐/现金支付支付租金、押金。
第三条租车期限
出租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天时,交付地点: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3。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4。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准。
5。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等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6。协助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及车辆维护工作。
7。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8。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9。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10。按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11。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2。承租方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费。
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损伤、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赔偿租赁期间因租赁车辆质量存在问题而对承租方造成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失。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和押金。
6。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等费用。
7。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不得改变所租车辆的车身颜色、形状。
8。对租赁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持车辆良好状态。
9。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10。须承担在租期内由于承租方自身原因给承租方自己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和租车期间因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给出租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
11。按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12。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13。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协助解决。
14。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天含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天以上,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5。在续租期间必须告之出租方所租车辆的真实情况。
16。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7。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
18。租赁车辆的修理如无特别的理由,要求在出租方指定的工厂进行,否则,承租方按所拆零件价的倍赔款,同时须归还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简单的汽车租赁合同 篇9
承租方:
出租人:
一、出租人将辆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
二、租期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 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民法典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特邀律师:
简单的汽车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车辆状况
乙方所租的车型为 ,车牌号 ,必须使用0#柴油。
第二条 租赁期及租金
甲方自20xx年 月 日起将车辆(带司机)交付给乙方使用,至201 年 月 日收回,约定租金为每天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合计 元,(大写 ),租赁期满,乙方一次性付清租赁费用。
第三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用的权利。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与经济损失。
3、不得转租、借给第三方。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承担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
第五条 车辆保险
1、甲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然险,第三责任险。乙方可自愿购买其它险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2、车辆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付范围的由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它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可提请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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