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篇1
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赠与合同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因甲方,此房产所购的所有房款和税费均已由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房产所有权证。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后不可撤销。
第五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六条:甲、乙双方定于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八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委员会。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证件身份证号码:证件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地址:地址:联系电话: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篇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上述双方在签订,正本一式份。
鉴于:
1、为甲方与(以下简称第三方)于年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方认缴出资万元人民币(已实际出资元),占全部注册资本比例的%.
2、甲方有意对外赠与其所持有的%股权,乙方有意授让甲方所持有的%股权(“标的股权”);
3、双方已于年月日就股权赠与完成口头约定并实际履行。为此,考虑到上述前提以及下文载明的共同约定和承诺,甲方和乙方特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赠与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赠与其所拥有的%股权,乙方向甲方受让甲方拥有的%股权。股权赠与后,甲方不再是股东,不再参与的任何经营行为,也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赠与的时间节点
1、本次股权赠与的时间节点为年月日。同时,因甲方系法定代表人,故本次股权赠与时间节点之后,甲方即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
2、在本次股权赠与时间节点之后,乙方已实际对进行经营,享有%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3、于股权赠与时间节点之前发生的对外所享有的应收款或者其它类似权利归属甲方及第三方。
4、在股权赠与时间节点之前因为违反当时有效的`法律或者合同而导致的股东责任由甲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三条:赠与股权的交割
鉴于乙方的实际需求和困难,对于向工商局部门申请办理股权变更事宜的时间由双方再行协商。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双方应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章程、股东会决议等),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
第四条:赠与的税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因本合同拟议之交易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根据适用法律发生的任何税金和其他费用(如有)均由各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承诺与保证
在股权过户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前,乙方作出如下承诺和保证:
1、乙方保证合法经营,完善的治理结构。
2、如发生需要由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乙方承诺并保证由其承担名义上的甲方的责任。
3、发生合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应付款、违约金),税收违法行为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收滞纳金和罚款)、劳资纠纷引发的责任、其他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需对股东和/或法定代表人进行处罚的,乙方会积极披露实际股东/经营者情况并主动承担相应责任。
4、如甲方在本次股权赠与时间节点之后,因/或乙方的行为而承担责任的,乙方承诺会给予足额赔偿。
5、如本次股权、法定代表人变更完成后才发现股权赠与时间节点之后的上述债务、责任,由乙方按上述方式承担。
第六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之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发生争议后的内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其它各项条款。
第七条:合同生效、变更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与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篇3
甲方(赠与方):(姓名)
乙方(受赠方):(姓名)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物的状况: 。(包括赠与物的名称、质量、数量、所在地等)
2.甲方对赠与物应承担如下责任、义务:。(明确甲方的.权利担保,瑕疵担保义务及相关的责任)
3.甲方享有的权利。(明确甲方的撤销权及其他权利)
4.乙方为接受赠与应履行下述义务:。(甲、乙双方应对所附义务有明确约定,乙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5.其它:。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赠与合同(公民类附义务)
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物的状况
(包括赠与物的名称、质量、数量、所在地等)
2。甲方对赠与物应承担如下责任、义务
(明确甲方的权利担保,瑕疵担保义务及相关的责任)
3。甲方享有的权利
(明确甲方的撤销权及其他权利)
4。乙方为接受赠与应履行下述义务
(甲、乙双方应对所附义务有明确约定,乙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5。其它
甲方:乙方:
姓名:姓名:
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签字:签字: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篇5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甲乙双方就赠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 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
二、赠与财产的状况:
1.名称:
2.数量:
3. 边界:
三、赠与用途:
四、合同生效的条件: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约定事项 。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赠与人:
受赠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 赠与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和价值
一、名称:
二、数量:
三、质量:
四、价值:
赠与的财产属不动产的,该不动产所处的详细位置及状况:
第二条 赠与目的:
第三条 本赠与合同(是/否)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所附义务
第四条 赠与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指赠与物的
第五条 赠与财产的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生效。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赠与人(章):
住所: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电话:邮政编码:受赠人(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号: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赠与合同5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址: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身份证统一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双方议定下列赠与事宜,其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下列土地及建筑物无偿赠与乙方。
不动产标示:
(1)土地:坐落于市路号,面积:平方米。
(2)建筑物: 木造瓦屋二层;一楼:平方米,二楼:平方米。
第二条 前条的赠与于甲方死亡时生效,赠与物件的所有权亦于当时归属乙方。
第三条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会同乙方办理所有权的移转及保全手续。
第四条 甲、乙双方若均死亡,则本契约失效。
第五条 乙方若对甲方施予重大的羞辱、或有其他不良行为依刑法有处罚的明文规定时,甲方可撤除本契约。
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篇7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甲方(赠与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受赠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标的的.状况
2.赠与方的权利义务
3.受赠方的权利义务
4.赠与标的的交付
(包括时间、地点、相关手续的办理等)
5.其它
甲方:
名称:
住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盖章:
乙方:
名称:
住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篇8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也称附负担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的合同。附义务赠与作为一种特殊的赠与,在受赠人获得较大利益,负担较小义务的同时,满足了赠与人或赠与人指定的第三人的特定权益,因而成为赠与合同的主流形式。本文从附义务赠与的概念特征、效力、合同双方的义务以及合同的解除对附义务赠与合同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附义务的赠与的概念及其特征
生活中经常遇到某人将某物赠与他人,同时要求受赠与人履行一定的义务,这就是附义务的赠与 附义务的赠与,也称附负担的赠与,是指以受赠人对赠与人或者第三人为一定给付为条件的赠与,也即使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而属一种特殊的赠与。其特征在于:
1.一般的赠与,受赠人仅享有取得赠与财产的权利,不承担任何义务。而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承担一定的义务。
2.附义务的赠与,其所附义务有一定限度,通常低于赠与财产的价值。
3.一般情况下,在赠与人履行了赠与义务后,才发生受赠人义务的履行问题,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无不可。
4.赠与所附义务,可以约定向赠与人履行,也可以约定向第三人履行,还可以约定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履行。
5.履行赠与所负的义务,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6.赠与所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另外的独立合同。
二、附义务的赠与的效力
1.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赠与人向受赠人给付赠与财产后,受赠人应依约履行其义务。受赠人不履行的,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履行义务或者撤销赠与。赠与人撤销赠与的,受赠人应将取得的赠与财产返还赠与人。
2.受赠人仅在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有履行其义务的责任。赠与本为无偿合同,其目的在于使受赠人获益。所附义务如果超出赠与财产的价值,则使受赠人蒙受不利,也与赠与的本旨不相符合。因而如果赠与的财产不足以抵偿其所附义务的,受赠人仅就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有履行其义务的责任。换句话说,如果赠与所附义务超过赠与财产的价值,受赠人对超过赠与财产价值部分的义务没有履行的责任。
3.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的财产如有瑕疵,赠与人在赠与所附义务的限度内,应当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瑕疵担保责任(详见后述)。
三、赠与合同中赠与人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赠与人的义务。一般认为,赠与人有以下义务:
1.交付赠与物的`义务。
赠与人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将赠与物交付受赠人并转移所有权。尽管在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在交付赠与物之前撤销赠与,但对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并且受赠人还可以要求赠与人交付赠与物。
2.担保赠与物瑕疵的义务。
赠与人应当对赠与物的瑕疵负责。一方面,赠与物有瑕疵的,赠与人有义务如实告知受赠人;另一方面,赠与人保证赠与物无瑕疵的,就应当对赠与物的瑕疵负责,如果由此造成受赠人损失,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赠与合同中受赠人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1.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赠与人向受赠人给付赠与财产后,受赠人应依约履行其义务。受赠人不履行的,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履行义务或者撤销赠与。赠与人撤销赠与的,受赠人应将取得的赠与财产返还赠与人。
2.受赠人仅在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有履行其义务的责任。
赠与本为无偿合同,其目的在于使受赠人获益。所附义务如果超出赠与财产的价值,则使受赠人蒙受不利,也与赠与的本旨不相符合。因而如果赠与的财产不足以抵偿其所附义务的,受赠人仅在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有履行其义务的责任。换句话说,如果赠与所附义务超过赠与财产的价值,受赠人对超过赠与财产价值部分的义务没有履行的责任。
3.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的财产如有瑕疵,赠与人在赠与所附义务的限度内,应当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假疵担保责任。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篇9
甲方(赠与方):(姓名)
乙方(受赠方):(姓名)
双方根据《民法典》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物的状况:。(包括赠与物的名称、质量、数量、所在地等)
2.甲方对赠与物应承担如下责任、义务:。(明确甲方的权利担保,瑕疵担保义务及相关的责任)
3.甲方享有的权利。(明确甲方的撤销权及其他权利)
4.乙方为接受赠与应履行下述义务:。(甲、乙双方应对所附义务有明确约定,乙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5.其它:。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篇10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甲方(赠与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受赠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标的的状况
2.赠与方的权利义务
3.受赠方的权利义务
4.赠与标的的交付
(包括时间、地点、相关手续的办理等)
5.其它
甲方:
名称:
住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盖章:
乙方:
名称:
住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篇11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车辆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所有的#牌汽车一辆(车牌号:)无偿赠送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赠与。
第二条 甲方保证其对上述车辆具有所有权,其所有权证明为:#牌汽车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号。
第三条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当日内将车辆向乙方移交。自移交之日起由该车发生的相关一切责任,事故、赔款和交通罚款均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 由于此车辆为北京车牌乙方同意不过户并愿意承担自此之后关于此车的相关一切税费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 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若与移交上述车辆有关的费用包括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 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恶意,而且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乙方完全知晓并愿意对因此之后造成的任何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其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篇12
有关赠与合同的效力问题,对于很多人来讲都是不太了解的,有的人也为赠与是单方面的,只要赠与人答应要赠与,赠与合同就成立。那事实是不是这样的呢?赠与合同又有怎样的效力呢?
一、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商是指赠与人按照赠与合同约定的地点、期限、交付的.方法等将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并由此而发生物权的转移,但是,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登记才发生转移的财物,如不动产,应在登记后才发生转移法。
二、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已将赠与财物交付受赠人,物权发生转移,应视为受赠人合法享有受赠财物的占有、使用、处分权,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法。
三、赠与合同成立,但赠与人未将合同约定的财物交付受赠人,受赠人可以不履行赠与义务,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赠与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或者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不履行这类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受赠与人享有要求赠与人交付的权利,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赠与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
四、赠与合同是赠与人的无偿赠送,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但是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应在附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赠与人明知赠与物有瑕疵,故意隐瞒或者作赠与物无瑕疵的虚假保证,造成受赠人损失的。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合集12篇)相关文章:
★ 股权赠与合同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