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汇总11篇】

时间:2023-12-29 10:34:37 合同

厂房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厂房宿舍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前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年月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元(¥元)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和第个月的租金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签字:

  合同签定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合同签定时间: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于年月日将位于福清市融侨开发区福清福明包装工业有限公司厂区一号厂房二楼60平方米左右租给乙方做为办公使用。(附件图案)

  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

  三、月租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全年贰万肆仟元整,第二年起月租金按上一年租金的5%递增。

  四、租金按半年结算一次,每次提前一个月付款下一次租金。

  五、乙方向甲方交付一个月租金(20xx元)做为押金,于合同期满后经甲方验收房屋正常后退还乙方。

  六、甲方保证本出租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

  七、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定并做出补充条款,其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房地产仲裁机构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订之日其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原座落在厂房的租赁尚未到期,但甲方对该厂房另有安排,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条款。

  一:原厂房租赁期限为20年11月12日到20年11月12日,现改为租赁期限为20年11月12日到20年11月12日止。租金及各项费用不变,具体履行方式不变。

  二:因为乙方提前搬离而产生一定的损失,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补偿。具体补偿为: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三,乙方必须在20年11月12日前搬空厂房,恢复至原先状态,不得损坏厂房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逾期没有清空厂房,乙方每天补偿甲方违约金为厂房租金的1%,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厂房,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场地,且不负保管责任和相关的损失。

  四:此协议作为原租赁合同的补充,此协议中未提及的各项权力和义务,按照原协议执行。双方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依法进行仲裁。

  五: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此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标的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葛佰村四队的厂房和部分辅助房屋全部租给乙方徐斌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两年,从 年月日起到 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交纳和房屋维修

  1、经双方协商同意全年租金元(六万元整),租金按年交纳,一次付清。第一次交纳从签订合同之日,交纳50%,两个月内交清剩余的50%。

  2、甲方对出租的房屋保证不漏雨、不水淹、实现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完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并向乙方提供不少于40千瓦动力电源。

  3、出现不是人为造成的房屋破损要及时修缮,乙方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四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更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按年租金 %,以日叠加计算,交付违约金给乙方。

  2、甲方未履行第三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按年租金 %,以日叠加计算,交付违约金给乙方。

  3、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4、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按所欠租金的 %,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5、乙方如不续租,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如要续租,乙方有优先权。租金每年提前一个月交清。

  第六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拆迁的消息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减少损失的各项准备。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以书面通知为准),多退少补。

  第七条、争议解决和协议补充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签字、手印):

  承租方(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时间:

  时间:

厂房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办工厂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一年。

  第四条租金该房屋一年租金为:8000元;按季度交费,一个季度为: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后,合同随之生效。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用期间,一般日常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若属常规房屋大修,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所有需付费的项目和物品等,如水,电,燃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供暖设备等等,均由乙方自己付费,并承担用户的一切违约责任。

  第十条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乙方应在期满提前向甲方提出,若甲方同意继续租赁,甲方应按原价租赁签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计达半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页,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厂房租赁合同 篇6

  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承租方):

  住所地:

  x号:

  本着双方自愿、平等的原则,甲、乙双方签订以下厂房租赁定金条款:

第一条厂房基本情况

  厂房地址:,建筑面积:。

第二条厂房租赁合同约定内容

  厂房租赁期自至,共计个月。

  该厂房年租金为xx:元/年(大写:)。

  租金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每月支付金额为,每月25日支付下月租金。

  租赁期内,由乙方持股新注册组建的公司须在开具电池片销售增值税专用x。

  租赁期内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由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三条定金及违约责任

  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须支付甲方定金元整(大写:),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正式厂房租赁合同的担保,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厂房租赁的保证金。甲方收到定金后应书面出具收款凭据。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须于前完成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与x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本协议签订后至租期开始前,如甲方违约,则x方将本协议项下定金额退还乙方;如乙方违约,则x方有权没收本协议项下定金额。

第四条其他

  由于本协议订立时乙方所持股公司尚在组建过程中,因而以组建公司的股东作为本协议乙方。若公司成功组建,则以该公司名义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若公司组建失败,则视为乙方违约,x方有权没收本协议项下定金并要求乙方支付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待正式厂房租赁合同签订后自动终止。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如期签订正式厂房租赁合同可视为违约。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内容签约可视为违约。

  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情况及基本要求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电子有限公司厂区内,厂房结构为钢结构,厂房租赁总面积为:平方米。

  2、乙方必须遵守电子有限公司的厂纪厂规及有关国家规定的环保、安全、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并不退还租金。

  二、租赁期限

  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三、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的生产厂房年租金:元/平方米,以后每年递增%。

  2、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即付清半年厂房租金给甲方,以后乙方每半年需提前三个月支付下半年厂房租金,如乙方无故拖欠,甲方每天按实际年租金的1%增收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由甲方按照100KW的额定配给标准,将电缆装配到厂房外围为止,厂房内部的电气装修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电气装修标准,由乙方自行承担完成。

  2、租赁期间,厂房内所发生的所有水、电、电话通讯等费用按成本价由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纳。

  3、租赁期间,由乙方承担甲方一名门卫的薪资。

  4、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安全部的统一管理,因乙方生产导致的消防事故、环境污染等而造成的损失或引起的相关行政部门处罚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租赁期间,因租赁厂房所生产的营业税等税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间,厂房内由甲方自行添置的水雾空调等设备、内部装潢(包含花岗岩地砖等)以及电气装修等附属设施一并折价为人民币柒万元交付给乙方有偿使用。租赁期满或中途中止时,严禁私自拆除、变更、损坏厂房内部原有装潢、设备及电气等附属设施。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租赁的厂房、仓库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甲方保证所提供的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

  3、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按规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收回乙方所租赁厂房,并不退还租金。

  2、租赁期满,乙方应当保证该厂房及附属设施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租赁的厂房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租赁的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及时支付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5、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任一方如违反本租赁合同中的条款,违约方应支付相当于当期半年租金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九、本合同正式生效后,甲、乙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即宣告作废。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正式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钢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建设日期自年月至年月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至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2、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一个星期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门电话。如需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门电话。如需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3%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厂房及场地事宜,特制定本合同。

  一、出租厂房及场地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及场地座落在九台市第三十中学后院,出租的厂房为南侧房屋西半部分(原电焊房及烤漆房)和西侧库房,房屋总面积约200平方米。出租的场地为原场地。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及场地作为企业场地使用,用于加工纸壳及塑料制品和仓储。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厂房及场地租金及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一次性支付租金元后,乙方协助甲方在20天之内把空场地、空屋等移交乙方。

  3-2该厂房及场地租赁期自20年3月18日起至20年3月18日。如果续租,在同等价格下,乙方有优先租用权。

  3-3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厂房及场地,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厂房及场地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其他费用

  4-1 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厂房及场地所发生的水、电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当月结清。

  4-2 乙方生产经营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取水许可证涉及的费用)、排污及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场地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场地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2 乙方可以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乙方改变现有房屋结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乙方装修、改造现有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乙方另需新建房屋,其方案、预算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六、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7日内返还该厂房及场地,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500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该厂房及场地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6-2 乙方返还该厂房及场地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6-3 乙方返还该厂房及场地时如有损坏,按实际损失,按市场价计赔。

  七、终止(解除,下同)本合同的条件

  7-1 因国家建设等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搬出。

  7-2 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外,乙方投入的维修、改造资金和垫付的建设资金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3 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退还乙方未使用部分租金,甲方给付乙方垫付的新建房屋资金。

  八、其他条款

  8-1甲方保证租赁厂房及场地权属为甲方所有,甲方有处置权,不受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家庭人员)干涉、追索。甲方保证租赁厂房及场地没有债务纠纷。

  8-2 乙方在使用期间,要保证厂房及场地的一切安全,如发生火灾及盗窃等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从接管之日起负责九台市教育新星教学设备厂的看护工作,保证未出租部分厂房及设备不丢失、不损失。

  8-3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8-4 甲、以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起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单位(甲方):

  承租单位(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出租厂房租赁场所租赁经营中的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制定并执行本区闲置厂房租赁场所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同一厂区、场所范围内多家承租单位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3、负责对出租厂房租赁场所内的公共通道、疏散通道等公共设施的管理,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整改或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4、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对设备和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检验、检测、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商定。

  5、发现乙方存在违法行为或危及人身安全重大隐患,及时通知乙方停止违法行为或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监、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报告。

  6、出租厂房租赁场所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设备、火灾、车辆等各类事故,按事故类别立即如实报告所在地的安监、公安、消防、技监等部门。

  7、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二、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甲方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并服从甲方对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检查监督。

  2、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负责人,安全干部必须按规定参加培训,持证上岗。

  3、对承租区域或生产经营(生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同时参加安全管理小组开展的各项活动。

  4、建立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工作的日常教育和培训,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5、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对设备和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6、在承租厂房租赁场所内进行装修(改造)和设备安装必须报甲方同意并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规定,不得破坏、改变建筑结构。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的设备和建筑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厂房场所、设备,依法转租的,要在转租过程中签订的安全协议书上,明确安全、特种设备和治安管理职责。

  8、发生生产安全、设备、火灾、车辆等各类事故,按事故类别立即如实报告所在地的安监、公安、消防、技监等部门。

  9、生产经营单位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出入口的通道畅通,严禁封闭、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入口。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三、其他有关要求

  1、甲方在出租期内指派 同志,负责出租区域内的安全工作。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厂区承租单位的安全工作,接受甲方的管理。

  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在出租区域内发生的伤亡、火灾、车辆、物损、治安等各类事故的,甲乙双方应尽力协助做好抢救工作,造成甲乙双方或第三方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

  3、乙方违反本协议,擅自对出租厂房租赁场所进行改建、扩建、改变使用性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整改或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等情况的,甲方可以中止租赁合同,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本协议书须与租赁合同同时签订,有同等法律效应。

  5、本协议书内容如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不符之处,遵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第一条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地址: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为 个月。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按市场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并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三条 租金等费用承担和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月租金为人民币 19 元/平方米,即每月租金合计 元人民币,大写:肆万玖仟叁佰捌拾肆元捌角。每季度租金为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捌仟壹佰伍拾肆元肆角。

  2、租金每季度缴一次,先交租后使用,起租日期如不足一个季度,按实际季度时间加下一季度租金交纳,即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交纳下一季度租金,依此类推。

  3、如乙方未能如期全额支付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拖欠租金及费用总额人25%加收违约金;逾期缴费超过五天,甲方有权停止水电供应;逾期缴费超过十天,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第四条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一个星期内付款。

  2、租赁期间,水电设施按现有的容量交付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要水电增容,增容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增容设施不得有意损坏或拆除,无偿归还甲方所有。

  第五条 租赁期间厂房的装修、搭建与维护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可拆除自己出资安装的吊车、生产机械、经营设备等,但固定装修设施、电容柜、吊车轨道无论由哪一方出资、一经安装后均不得拆除或破坏,合同终止(包括合同提前终止)后无条件归还甲方。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在履行完承租手续后,将租赁物移交给乙方。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如乙方需要,可协助乙方办理工商登记有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不得非法干预乙方正常经营活动。

  (5)负责租赁期间因甲方的原因所发生的与该厂房及设施相关的一切债权、债务及安全事故。

  (6)按照合同的约定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7)修建A幢2-3跨中间隔离。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约定接受厂房,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通讯费等相关费用。

  (2)租赁期间,承租厂房由乙方负责购买意外事件和防盗财产保险并承担保险费,如因乙方不购买保险,发生保险事故,致使甲方因事故造成的损失得不到保险公司赔偿的,有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按照国家与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环保许可证、税务登记、劳务备案等事项;自行负责税务、工商、卫生、治安、环保、消防等税费。若因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而导致甲方财物受到损坏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负责租赁期间因乙方的原因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环保及安全事故。

  (5)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是,乙方享有优先权,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6)乙方在用电方面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7)乙方须对甲方签订的合约价格、条款保密,如因乙方违约,将追究乙方责任。

  第七条 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借出,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借出,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力不因乙方转租、借出而改变,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第八条 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乙方在租赁严禁将消防设施改作其它用途,因乙方擅自改动消防设施而造成消防事故或第三方损害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6、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

  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合同提前解除时,乙方应如期(合同期满的在期满日,合同提前解除的在解除日)退还该厂房,并将存放在厂房内的财物搬走。如乙方逾期退还厂房,按每天50元/平方米收取违约金,超过五天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财物的所有权,可由甲方自行处理,乙方不得追索。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解除合同协议的。

  2、厂房因国家建设或其他用地需要而被征收、征用的,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征服赔偿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赔偿项目是根据甲乙双方的产权归属获利。

  3、乙方若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不再退还已收租金,若保证金及已收取租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乙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厂房或利用厂房进行非法活动。

  5、乙方不配合甲方的督促和协助做好消防、安全、卫生等工作的。

  6、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拖欠工人工资,若乙方拖欠工资情况严重因此被工人集体向劳动部门投诉的,则视为乙方违约。则乙方同意由甲方将其位于租赁厂房内的财物变卖用以清偿工资、工伤等待遇。剩余款项在扣除欠甲方的租金、费用、损害赔偿金后可退还乙方。

  第十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厂房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厂房,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尽力抢救减少损失,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因乙方怠慢通知和救助而致使损失扩大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并签字后生效,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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