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精彩11篇】

时间:2024-01-07 08:03:21 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务登记号:

  承运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务登记号: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

  公路货物运输

  第二条:服务内容

  1、货物名称:2、货物重量:

  3、运送时间:分两次运输,第二次到达时间月日前)

  4、运送地点:

  第三条:服务期限

  第四条:服务费用

  运输服务费用(含税% )价格:万元,大写:

  第五条:服务确认方式

  1、所运货物需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甲方应当负责办理完善相关手续移交给乙方。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出(入)厂证和货物运输相关手续,并在甲方指定的时间运输货物,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

  3、乙方必须保证托运货物的安全、完整的由起运地运输至止运地,乙方自受领所运货物起至交付所运货物止,应注意妥善保管货物(如:防止雨淋、混杂、散漏、破损、丢失等),如因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如因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4、乙方将所承运的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或货物接收人进行验收),在确认货物的质量和数量没有异议后要求货物接收人在签收单上签字,返回甲方。

  5、甲方要安排好运输验收工作如实填写运输重量、货物数量、运输次数、工作时间等,以便双方审核、结算运费。

  6、乙方与甲方配合作业时,因乙方造成设备、货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因甲方造成设备、货物、车辆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时间

  1、乙方按照经双方确认的合同价款进行收费。

  2、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具合格的运输发票,到甲方财务部门挂账。

  3、付款期限:形成债务关系后。

  第七条:保险

  乙方应当购买整车险等运输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乙方单方面出现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而未及时妥善处理的,甲方有权解除对乙方的委托。

  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确保为甲方提供及时安全准确的运送服务,如因乙方延误发货时间的,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乙方提供的服务车辆必须牌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

  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可能承担的刑事、民事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不能做为对抗甲方的理由。

  5、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可以提出合理要求。

  第九条: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托运方:承运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货物运输合同 篇2

  法定地址:

  工商执照号:

  乙方:

  法定地址:

  工商执照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4、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5、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6、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 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货物运输合同 篇3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及包装标准:

  1、货物的具体名称,规格,数量,价款以托运方的清单为准。

  2、乙方负责沥青混凝土拌合楼等设备的拆机、装车、运输及卸车等环节。

  第二条货物起运和到达地点及时间:

  乙方接到甲方起运通知后10天内拆装完毕,15天内运抵卸车完毕。起运地点为陕西勉县,运抵地点为。

  第三条货物质量及安全要求:

  具体收货人名称和地址以托运方清单为准。

  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文明作业,承运车辆必须保持清洁干净,无杂物,无污染,车况良好,有较好的防雨设施,车辆营运手续齐全,否则托运方有权拒绝让其承运。

  2、乙方应当将货物捆扎牢固,遮盖严密,运输途中要定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质量。

  3、乙方应将货物安全,及时准确的送达到托运方指定的地点,并保证货物无破损,无短少,无污染,无瘪罐。

  第五条货物装卸责任,方法及交接手续:

  1、乙方负责装车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载质量。

  2、甲方送货单发货,装货时,乙方及甲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交接,并查看包装及装载是否符合规定标准,乙方确认无误后,应在甲方送货单上签字。

  3、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收货方和承运人应在点交接,收货人确认无误后,在承运方所持的送货清单上签字,作为运费结算凭证。

  第六条运杂费计算标准及结算方式:

  1、双方协商,货物总装运费大写:肆拾柒万伍仟元整。

  2、乙方完成承运任务后,凭收货方签字的送货单回执,同时乙方须开据税务部门认可的公路运输发票交至甲方,甲方审核无误后,凭对方认可后签字的送货清单,结算运费。

  3、乙方第一批货物运抵卸车后由甲方支付总运价的三分之一,第二批运抵卸车后由甲方再支付三分之一,余款等货物全部运抵卸车后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和收货方要求乙方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费,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规定的标准进行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向甲方收货方收取运费,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及收货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所承运的货物。在规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目的地,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有负责安全、无短缺、无损坏,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货物到达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按《经济合同法》及中交部《运规》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存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货物运输合同 篇4

  承运人: 签订时间: 托运人: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托运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收货地点、收货人、到达时间、行驶路线。

  二、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三、包装要求: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没有约定包装方式的应当按照通常的方式包装,没有通常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包装费用由负担。

  四、运输费用**元;由托运人/收货人支付。

  五、支付期限、方式、地点;货物到达并数量无误、无毁损**日内支付。

  六、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点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收货人收到货物或者提取货物时,在约定的**工作日内/当即对货物的数量、毁损情况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当即通知托运人。

  八、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九、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赔偿额: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由承运人向托运人/收货人赔偿**元。

  十一、托运人/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它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

  十二、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的时间将货物送达

  2.未按约定路线运输

  十三、其他约定:传真件具有与合同原件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解决争议的方式:1协商解决。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承运人名称:托运人名称: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理人: 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 篇5

  甲方(即托运方):

  乙方(即承运方):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

  二、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规范、安全的货物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则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自行购买,或由乙方代为办理购买,否则由此产生货损、货丢,乙方不承担全部责任;

  四、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签字出具书面证明,必要时由收货人扣押送货或扣除到货应收运费等;如未有签字证明,则乙方可拒绝赔偿;

  五、如果出现货物安全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用,乙方可视情形扣押货物并达到一个月期限后自行处理;

  六、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四十五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货物承运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可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协商确定,具体数量、金额、送货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货后所签的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查询、索赔、结算等实际操作的依据;

  八、补充条款:.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处理;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6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货物名称:建筑砂石料

  第二条碎石方车辆运输到承运方指定施工现场活动中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和砂石料买价),此价格一次包死,以后不再因其他因素调整运输费用和砂石料买价。

  第三条结算方式:第一个月由承运方垫付材料费和运费;第二个月结束后,托运方在得到业主支付的计量款后,5天内对承运方上月的运费和材料费按50%结算,以此类推结算。

  第四条货物到达地点:其中水井湾至四方井公里、盘家屋基至窝坡山公里、罗子堂至竹林湾公里、龙洋矿山至白果湾公里、黄秧坪至龟榜上公里;香菇基地人行便桥和人行便道。

  第五条货物质量及计量方式: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建设材料的规范质量要求及材料采购方的质量要求;以材料采购方材料员现场计量的数量为准并现场开具材料收货单。

  第六条各方责任

  1.托运方的责任:

  A.负责提前通知承运方在指定的时间将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运送到施工现场。

  B.在承运方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托运方负责验货收货的人员应及时验货计量收货并开具收货单。

  2、承运方的责任

  A.在托运方要求的时间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若因承运方运送到货不及时而使现场停工待料,承运方承担托运方一切损失(托运方补偿给作业工人的.误工费、生活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工程进度延误损失等)。

  b.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燃油费、过路过桥收费、超重超限罚款、城市占道罚款等等)和一切意外伤害损失均有承运方负责。

  C.承运方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运输;承运方负责解决施工现场社会上干扰进料卸料的事件;由于承运方自身原因发生的所有纠纷均有其自行解决承担。

  D.承运方若中途不再按托运方要求运输的,托运方有权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内支付承运方的材料款和运费。

  E.承运方须提供砂石料发票和油发票给托运方。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托运方两份,承运方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7

  托运方:

  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额(元):。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

  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

  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

  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

  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

  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

  承运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8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水路货物运输规则》依法维护承、托运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自愿签订协议如下:

  二、运费计算的标准:每吨¥:元。

  三、装卸时间

  按先后顺序排档装卸货,装货时间天,卸货时间天、台风、大雪、下雨天、节假日及机械故障不能装、卸的时间除外。

  四、货物的安全责任:

  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负责货物的安全(封仓、防雨、防盗等)。货物合理消耗外,按市场价赔偿;因货物自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变化,与承运人无关。前后仓无水、干眩:左公分,右公分。

  五、违约责任:

  1、装卸货超过第三条第一款约定时间的应由托运人向承运人支付每吨每天

  2、托运人在船队(舱机)开航前预付运费

  3、合同签编印后,承运人不能提供船队承运货物的,或托支人不能提供货物供船队承运的,按第二第第一款约定运费10%作为违约金。

  六、履行期限及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货物交付完毕、运费、延搁费、转港费、违约金支付完毕之日起终止。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应参照《合同法及水运规则》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9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甲方向乙方计划托运 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 吨位船舶 艘(船舶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 港运至 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 货物于 天内集中于 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 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装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货物。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 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 天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有关规定乙方需承担 元/天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乙方可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 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 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 元/天,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作照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费用自理)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国家规定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 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 元,全船运费为 元, 一次计收。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签约地:

  编号:

  本运单经承运方和托运方签章后具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限适用于《合同法》及以下有关规定。

  一、托运方权利义务:

  1、要求承运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螃蟹运到指定地点;

  2、按照约定形式对螃蟹进行包装,并支付运输费用。

  二、承运方权利义务:

  1、要求托运方按照螃蟹运输的约定对螃蟹进行包装并送到装货地点.

  2、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螃蟹运到卸货地点,并及时通知收货人凭有效证件提取螃蟹。收货人未及时提取螃蟹的,须及时通知托运人。

  三、违约责任。

  1、托运方责任:由于托运方的原因造成螃蟹死亡的,或收货人在接到承运方提取螃蟹通知后未及时提取螃蟹造成的损失由托运方承担;

  2、承运方责任: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螃蟹运到卸货地点(遇有大雾天可合理延迟)、或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托运方螃蟹损失的,承运方应赔偿托运方的实际损失(按签约当日的收购价)并退还运输费用。

  3、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其它约定:

  由于下列原因,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承运人证明螃蟹短少、毁损、死亡、灭失、运输时间延迟,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他人交通事故等造成高速公路封闭不能按时履约;

  3、托运方、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五、生效条件:托运方、承运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报合同指导站备案。

  六、纠纷处理办法: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终止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书面向合同指导站申请调解或向高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 篇11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谋求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托运人声明:

  托运方确认并愿意遵守本合同项下的条款规定。

  托运方向承运方提供货物运单所记载的货物名称、重量、数量、体积与货物的实际情况完全相符,托运人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条运输货物:

  货物名称:

  运输方式:

  包装要求:

  收货方式及地点:

  第三条承运区域:

  承运区域:

  第四条运输时限:

  运输时限:

  乙方承诺的运输时限指:从乙方签收甲方托运货物次日计算开始,直至乙方向甲方收货单位交货止。

  第五条费用及运费的结算方式、程序:

  运输价格及费用:

  参照《价格表》 □保险费用‰

  运费结算方式及程序:

  现结:

  月结:每月日前双方核对上月运输帐目,送货单上的收货人签字,除非甲方收货人在收到送货单后合理时间内提出异议,否则视为货物已经送达收货人,如有异议,甲方应在收到对帐单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有效发票后,在当月的号前付款给乙方。

  其他:

  第六条甲方交运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没有统一标准的,甲方应在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包装。甲方可委托乙方包装,包装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运抵目的地。

  在未办理提货、发货手续之前,甲方有权变更或取消委托内容。

  甲方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提供甲方所委托业务的进展情况,服务过程中的信息;

  甲方有义务提前小时书面通知乙方发运计划;提前小时将所交运的货物送到乙方货场或指定地点。

  在乙方与商场(或收货人)交货发生纠纷时(包括交、退货),甲方有义务进行斡旋。如因非乙方原因,乙方不承担因斡旋不成的而造成的任何责任。

  甲方自愿将货物保价(险)运输的,应按保价(险)金额的‰向乙方交纳保价(险)费。如同批货物品名、价值不相同的应分别申明价值,否则高价货物按平均价计算保险金额。甲方选择货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超过部分无效。但未向乙方交纳保价(险)费的,视为甲方未保价(险)运输。

  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运费和其他费用;

  甲方有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合同约定收取运杂费。

  有权拒绝承运甲方交运或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禁运品。

  确保将货物安全、及时运抵指定地点。

  乙方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九条货物的验收及单证的流转:

  货物的验收:甲方或收货人应在接收乙方交付货物的同时,当即对货物进行检验。如发现有货损、货差等,应当即提出,并由乙方和甲方或收货人当场做好相关记录,共同签字确认;否则视为乙方已完成约定交货义务。

  单证的流转(返单等的操作):甲方需告知其客户签单具体要求并及时协调,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醒客户规范签单。

  第十条甲方的责任

  由于货物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被污染腐蚀、破坏,造成人身伤害,支使设备损坏的,甲方应予赔偿。

  甲方所托运货物必须包装完好,具体外包装件数当面点清,乙方不负责收货当场拆箱检验。如发现货物整箱数量与所提供的送货单据有所出入或包装有损,不符合包装要求,对此乙方一律予以拒收。

  甲方须向乙方准确提供所托运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体积及收货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等。所托运货物的每件货物外包装务必贴有标签(发货单位名称、收货地点、收货门店、序件数、总件数)。如拼箱货物务必附装箱清单在外包装上。

  甲方对易损易碎易坏(变质)如酒类、瓷器、饮料等货物必须采取专用包装,并且在外包装上注明"易碎"字样,且甲方应允许托运过程中的破损率。玻璃器瓷器承运退货等发生破损乙方不予以理赔。

  甲方务必在乙方开据的托运单上签字确认,内容包括:托运日期、到达门店、货物名称、件数、计价单位、订单号、送货单号、订单取消日期、随货票据号、计费、结帐方式,结帐时以此托运单为准。

  第十一条乙方的责任

  1因乙方责任造成货运事故,乙方按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未保价(险)的赔偿:出现货损、货差时,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全额赔偿。

  逾期责任:每逾期日,按当次运费的%承担违约金。

  1如运送到目的地货物包装完好且封条未损或有卖场证明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包装内的数量和质量责任。

  乙方在各商场代表甲方交货时,遇到任何非正常情况,应当场通知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必须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再处理,

  第十二条交接回单

  1乙方凭开据的托运单之客户联至甲方交接。甲、乙双方务必签字确认交接回单。如乙方未按要求交接回单,责任由乙方承担。

  交接回单时碰到有拒收货物未回的单据或超时未回的回单,甲方应当场与乙方确认下次交接该张单据与货物的日期。

  甲方所有的回单,乙方只负责留存自发货日起最长360天的期限。

  第十三条退货交接

  1乙方有权根据商场要求接收退货。如甲方有其他要求,应事先约定或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任何商场有大批量退货。如甲方有其他要求,应事先约定或以书面形通知乙方办理。

  乙方对于文具、五金工具、袜子等小件商品的退货,由甲方与商场约定封箱封好,并附退货明细。乙方只点外箱数,不点具体细数。对于带有赠品的退货商品,乙方不承担对赠品的确认。

  乙方将退货运回后,必须在3天内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必须在7天内提走退货。

  若拒收货物发生遗失乙方按甲方给卖场商品进价(不含税)的价格100%进行赔偿;若退货商品发生短缺乙方按商品进价(不含税)的80%进行赔偿;

  第十四条由于国家政策及有关运输规定的变化,甲方可以更改或终止合同,本合同的附件、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货物托运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服务期限为壹年: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若双方无书面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续向下延续一年。

  第十六条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按相关运输法律法规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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