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被租房屋为“间。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租赁本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30天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包。
三、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该商铺的年租金总额:第一年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第三年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
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租金交付期限:每季度前交清季度租金。
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元正,作为履约保证金。租金乙方必须按时一次性将租金交齐,交不齐则视为违约。
四、租赁期房屋的修缮。房屋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者或相互对换房屋,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所租房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如果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乙方自付,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拆除,需将房屋恢复原样,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室内外卫生。水、电、物业税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自行缴纳。十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否则每超出一天应赔偿乙方租金的10%的经济损失。
2、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第九条除外),否则应赔偿乙方租金的10%的经济损失。十二、乙方责任
1、不得利用租赁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设施,根据造成的后果,赔偿其经济损失。
5、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房屋缴纳租金,并处以年租金的10%罚款。
十三、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年月日年月日
店面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被租店面房屋座落丽水市水阁开发区张村88号三间店面,120平方米及后面3间。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7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房租租金共40万,分两次付清,年月日付房屋租金20万,明年过年前付余下房屋租金20万,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30天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租,合同期内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租赁合同。
四、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将房屋转租给第三者或相互对换房屋,甲方不得故意刁难乙方。
五、乙方向甲方交水、电费押金伍仟元整,合同到期全额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合同期内如房屋拆迁,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六、合同期满如乙方不续租,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店面装修;要拆除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拆除。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店面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愿将 自有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甲方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
三、租赁经营时间: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为 年。
四、租金:1、门面月租金双方协商为 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门面租金。每年租金递增 ,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2、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或者向甲方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 ,电表底数度数 .五、租赁责任:1、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该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门面内外,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关系方可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门面安全。
2、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
六、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终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门面租金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无权作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刑事责任一切都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店面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甲方将门面租给乙方。
甲方对租赁房屋拥有合法产权。
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的,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的房屋用于经营。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第三条租金和保证金
店铺第一年月租人民币元,年租金合计人民币元。租赁时一次性收取一年(12个月)的租金。未来几年的租金金额将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上租金不含税,如需相关部门办理租金查验手续,所有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保证金: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2)甲方应对乙方租赁房屋的装修或改造方案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3)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和工作。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拥有使用租赁房屋及设施的合法权利。
(5)乙方应缴纳租金、电费、房产税和社会公共费用(公安、卫生、工商、税务等)。)根据合同内容。
第五条续租
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第六条其他
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需变更经营性质,必须与甲方保持一致,不得转让、转租或改造房内设施。如果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擅自终止合同,甲方将不退还租金。
如果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违法,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
乙方在经营期间如需临时占用周边公共区域,应与周边业主保持一致。
第七条违约
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或中断合同时,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如有违约,赔偿金额为本合同规定的年租金的20%。
第八条合同生效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一页,共八条。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店面租赁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拥有六层楼房壹栋,坐落管葡路47号,其中一层店面壹间,厨房卫生间各壹间,现乙方需要租用做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租期:租期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如需续租应于租期满之前三个月告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租给乙方。租期内乙方不得转让。
三、租金。租金每月 元整,先交 个月租金 元整, 个月满后继续交 个月,依此类推。房租第三年提租金10%。
四、押金:押金为人民币 元整,以保证合同的履行,到租期满,乙方租赁到期时,甲方验收一切税费,电水费单后,退回乙方押金 元整,如乙方提前退租,房租和押金一律不退。
五、水电费。乙方自行缴纳电费,水费,按平均多用多交,逾期不缴纳的滞纳金,由乙方负责缴纳直至缴纳为止。一切营业税等,甲方概不负责。
六、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的事情,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如有发生意外或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遵守治安管理条例,有关手续各自办理。甲方一旦发现乙方有违法行为,甲方有权没收合同,并收押金与租金,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付。
七、乙方应爱护店面的各种设施,不得损坏,如有损坏除应照价赔偿外还应维修好。乙方应保持租用店面、厨房和卫生间的清洁卫生。
八、店面的一切装修,只能添新不能拆毁。
九、备注:
此协议一式二份,各执一份为据,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店面租赁合同 篇6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一.甲方将住于铅山县中上路北端店面租一半给乙方开店或栖身
二.电费由乙方每月现实度交给甲方
三.衡宇起租时刻为81月8日,租期为三年(续签优先)
四.乙方在衡宇内必需注重平安并不得从事任
何违法事务,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需每月16日前按时交纳次月房租费用,并需按时交纳其他费用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起租
店面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店面租赁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 面积为 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租金: 。
二、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贰千元押金(20xx)(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四、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五、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
六、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七、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八、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收回该房屋做为消防通道或作为前台使用时,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一个月内清场否则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按期清场后合同终止,甲方退还押金。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店面租赁合同 篇9
甲方:乙方: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元整(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为元,第三年为元,第四年为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店面租赁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为更好提高单位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县城路一间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
租赁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两年)。
三、年租金万元整,乙方于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的违约金。
六、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七、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一、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元,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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