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1
卖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产)坐落于:。
土地使用权证号:,房产权证号:,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双方现场确认,均无异议。
第二条【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第项: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及租赁合同交予买方。
第四条【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如该房地产所附着有卖方户口,基于保证买方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后,应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小写:元)。
第六条【税费承担】
双方约定,由买方承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双方按规定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
买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买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应继续履行,但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付款方式】
买方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八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年月日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3、
第十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二【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卖方应按照行政机关的登记手续要求积极协助。
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日内,买方须按本约定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
第十三条【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六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4份,卖方1份,买方1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卖方(签字):
年月日
买方(签字):
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2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本房屋座落在,现甲方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出售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具体是实际测量为准)以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包括。
第三条本合同签定时,由于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购房款后,甲方开始办理房屋房产证,甲方拿到房产证书后3日内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甲方承担,甲方不得拖延。
第四条在该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互联网】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成交的条件包含该房屋甲方现在的租约解除,甲方保证乙方过户后享有房屋所有权利,并且不承担房产交易前任何债务。
第五条付款时间和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购房款总额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
上述款项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甲方:
乙方:
时间: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3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两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下面第二条款所列房屋及所附属设施设备、装潢装饰和相关物品出售给乙方,甲方已将房屋状况充分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装潢装修等情况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二、甲方自愿将本条第三款所列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已将房屋状况充分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装潢情况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三、甲方出售房屋的情况:
房屋坐落于,产权性质 70年产权,建筑面积平方米,三室两厅两卫一厨。
四、本合同签定后,乙方需在合同签订日起在三十日内连同提前预交定金 元,总共付清该房屋全款元人民币给甲方,如超三十日视乙方毁约,乙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应在悔约之日起 五 日内按购房定金的双倍偿还给乙方。
五、甲、乙两方同意在房屋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房产证在乙方付完房款后,甲方应于三十日内拿到房产证,甲、乙两方共同商议过户时间、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手写项填写内容与印刷文字内容不一致,以手写项为优先。
八、甲、乙两方同意房屋内家具、家电归甲方《房屋卖方》所拥有。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双方证明人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自四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签章) :身份证件号码:
甲方配偶(签章) :身份证件号码:
甲方证明人(签章)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配偶(签章)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证明人(签章) :身份证件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4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市 镇 村 号(自建住宅)的房屋,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共 万 仟 佰 元(小写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 前,一次付给甲方。
三、双方同意于 年 月 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好过户手续。
五、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缴纳的`税费,由 方负担。
六、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经房地产交易主管机关审核后,上述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同意上述协议,各无异议,不得反悔。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中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章
乙方(签字): 章
中证人(签字): 章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5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开户行:帐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商品房座落:区、县路、道、街。设计用途,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元(币种:),价款为元,计(大写)。
第三条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年月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3、。
第四条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乙方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
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
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日期付款,逾期在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
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
乙方应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商品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商品房建筑面积与甲方销售面积差异不超过±3%(包括±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商品房价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
面积差异超过±3%的,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见附件三),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在乙方正常情况下,甲方应按照《市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商品房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下列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上水。
2、下水。
3、供电。
4、燃气(气源种类)。
5、暖气。
6、。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日内采取扑救措施,并赔偿乙方损失;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商品房设计变更的约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见附件四)。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日内与乙方协商。
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商品房产权登记
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须在30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完毕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甲方未按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或未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
关于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按有关规定由乙方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条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付商品房时,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见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1:
委托代理人2: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6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乙方自愿购买甲方所有的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易房屋具体情况
1、房屋地址:市省(区)街道小区栋单元号。
2、房屋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交易房屋价款及给付方式
1、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万元)。
2、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给付甲方购房定金元整(大写:壹万元整)。
3、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款,乙方还应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币元元整(大写:)。
4、乙方于甲乙双方办理更名手续当天,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元。
第三条税费承担及合同备案
1、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更名等行为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交易税费、更名所产生的费用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更名等手续,交由九江市房产局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乙方负责办理,上述两份合同约定不同之处,以本合同为准,且因备案合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因备案合同造成双方买卖行为无法履行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在交房当日将水、电等费用结清。
3、甲方于年月日前,配合乙方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给付的定金不予返还。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甲方双倍返还收取乙方的定金。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乙方:
身份证:身份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7
卖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县区拥有的房产住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号)。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拾万仟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方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出卖方(甲方):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时间: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8
合同双方当事人:
售房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买房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售房人和买房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农民安居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因拆迁所分得的农民安居房及相应的储藏室等卖给乙方。房屋、储藏室等总价为人民币。
二、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后,并在本协议签章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元整。乙方得到该房屋一切手续后天内一次性付清甲方余款。
三、此房以后办理房产证手续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但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手续及帮助乙方办下该证及其它证件。
四、签定合同即日起,中途甲方终止合同不愿出售此房,需退还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元整,并赔偿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元整,如乙方终止合同不愿购房,甲方有权不退还定金。
五、甲乙双方交易后,甲方没有任何权利任何理由收回该房及手续费等,今后该房拆迁还房等一切均归乙方所有。
六、甲乙如要收回该房需经乙方同意并按收回时市场均价的叁倍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否则乙方可以拒绝甲方。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人一份。本合同以签名日期起生效,如有一方违约,应承担法律责任,并按合同协议执行。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公证人签名:
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9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一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新乐市新华路以南,公园以西,第二排从东数第户,东西米,南北米,土地面积平方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
二、甲方将所购房屋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等交给乙方。
三、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已取得财产共有人书面同意。若在本合同签定前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在本合同签定后再发生于房屋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以后,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予以积极协助。该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10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层户,房屋结构为,房产面积平方米,房屋包含物品及设施:。
第二条 价格: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叁拾贰万伍仟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乙方除担负改名后多出的契税外其它全部费用由甲方担负,并保证乙方产权。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退还首付款、定金及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元(大写贰万元整),支付定金后甲方将产权改到乙方名下。首款元(大写贰拾捌万元整)。余款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余款乙方拿到房产证付清。
第四条房屋的违约责任: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后甲方不得向他人交易,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退还首付款、定金及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
注:1、甲方如无故终止合同,甲方应向乙方退还首付款、定金及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
2、乙方如无故终止合同,甲方应向乙方退还首付款、定金同时,乙方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
第五条 关于产权过户约定: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依据本合同请求法院强制履行过户手续。若因此导致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退还首付款、定金、及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
第六条 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11
房屋买卖协议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现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占有、使用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书条款:
一、转让房屋基本情况:该房位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包括卧室间、客厅间、卫生间间、厨房间、阳台间)。
二、转让价格: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三、付款方式: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分 次支付给甲方。1.乙方向甲方预先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2.甲方于年 月 日前将所持与开发商签订的买卖合同(协议)、收款收据更名为 并签字、盖手印,完成更名后在交给乙方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3.双方同意同去开发商办公室将原合同、收款收据更名为,甲方签字、盖手印确认;乙方与开发商重签合同、重开收款收据;完成上述手续后,乙方向甲方结清余款共(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4.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或收条。
四、房屋交付:甲方应于乙方完成第二次支付之日起,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协议书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五、甲方的承诺保证:1.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2.甲方保证其丈夫、儿女和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对该房屋不主张继承权、共同所有权和其他权利。3.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否则一切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
六、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书除协议条款和法律规定以外,若变更或解除协议内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若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存档一份,协议书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见证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1.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2.乙方: 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12
甲方(出卖人):
乙方(受买人):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房屋
转让房屋类型【住宅】,坐落于号,套型为 室 厅 厨 卫,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辅助设施为通水、电、气。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声明
(一)甲方对产权及出卖权的声明
1、甲方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为 ,土地性质为出让 。
2、该房甲方现未取得两证,但已于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号,并已办理抵押,向号 。
3、甲方保证其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晰无争议,未被查封,无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情况。乙方买受后,若该房产权有纠葛以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自愿在本合同第二条(一)款真实成立的前提下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及产权,并签定本合同且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按套计价:甲乙双方议定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下同)¥ 元(大写: )。
第四条:付款方式与期限:
1、甲乙双方商定 年 月 日前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 )给甲方。
2、年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写: )用于偿还该房的中国农业银行翠屏区支行的贷款。
3、月写:
第五条:产权、土地过户及税费(费用)
双方商定,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日内即 年 月 日之前(具体时间双方届时确定)由甲乙双方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产权过户或公证。办理产权过户涉及税、费由乙方承担,办理土地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如需办理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房屋交付
(一)房屋交付时间议定为甲方收到乙方第壹笔房款之日。
(二)交付房屋时,甲方连带向乙方转让的室内设施配套有:
该房为清水房,在甲方的协助下办理水、电、气等过户手续(该项均由甲方无偿转让给乙方)。
自该房过户之日起150天内甲方将该房地址内现有的户口迁出,便于乙方户口入户。
第七条: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甲方违约不售或第二条第3款之中的约定不符,则甲方按总房款的20%支付乙方作违约金。如乙方违约不购,则乙方按总房款的20%支付甲方作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
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协商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持合同到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出卖人): 乙方(受买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13
卖方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下列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坐落:区居室,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以总价人民币(元)出售给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其余 (元),在过户当日一次付清。由乙方承担相应过户税费。
三﹑甲方同意在过户当日一次性结清本套房屋供暖﹑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并保证上述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
四﹑甲方承诺在过户当日腾空房屋。
五﹑本协议签订后至过户前,甲﹑乙双方有一方无正当理由反悔的,须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反悔的,甲方不退付其房屋定金;甲方反悔的,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房屋定金,并向乙方支付于相当房屋定金一倍数额的违约金。
六﹑本协议一式肆份,经双方确认并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房管部门存档一份,银行存档一份。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14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其拥有完全产权的位于衡水市桃城区惠中嘉园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人民币仟佰 拾万仟佰拾元整(¥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定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担。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其他税费由乙方负担。
三、签定合同同时乙方愿交三万元作为定金交给甲方。乙方通过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方式支付甲方购房款,购房款由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出贷款承诺书时,乙方将30%首付房款存入银行,并由银行冻结,第二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由银行将乙方所贷款项及30%首付款直接划到甲方的账户中;第三期,在甲方交房时,由乙方一次性将余款付给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作出如下承诺:
1、向乙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或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与贷款相关的资料,签署相关文件;
2、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应按照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五、如果乙方的贷款申请未获贷款银行批准,则双方同意以下 两种方式解决该房屋的买卖事宜:
1、继续履行协议,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甲方,(期限为一个月)。甲方 收到房款五天内与乙方去办过户手续。
2、解除协议,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不与退还,甲方有权再次出卖本房。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陪偿陪给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包括定金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五万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逾期超过一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人民币五万元。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产权纠纷以致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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