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国家标准劳动合同4篇(标准劳动合同下载),供大家阅读。
国家标准劳动合同1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 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至年 月 日止,期限为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双人协商一致,乙方同意从事(岗位或工种)工作,工作地点在 市 县(区)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 1 种工时制度。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
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本企业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双方确定乙方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第七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 10 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并不得克扣或拖欠。同时,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备查。
第八条 因从事教育行业的特殊性,为防止乙方恶意离职,甲方需向乙方收取 作为教职保证金,保证金收取方式为每月从工资中扣取,扣满为止。乙方应提前四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待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才能退回乙方的教职保证金。
五、社会保险
第九条 乙方工作满一年后,甲方应按国家和云南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十一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二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三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甲方和乙方均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八、其 他
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内容:
。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国家标准劳动合同2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长沙市湘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周宁 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址:长沙市营盘路260号 现住址: 经济类型: 民营 户口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点:长沙天都大酒店19016号房
联系电话:xx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姓名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签订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1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1年。
其中试用期为_____个月,即自 __年_月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试用期满,甲方应及时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或延长试用期。
试用期满,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该职位要求,经双方同意可以调换职位的,甲方可以提供其他职位,试用期自新职位上岗当日起重新计算。
乙方应在__年_月_日前到岗。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合同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乙方实际工作表现,提升或降低乙方的职务,调动乙方的工作部门或岗位,并相应变动乙方的岗位工资。
第三条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职责所属及上级所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及工作安排,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决定。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
第六条 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节日和假期。
第七条 甲方遇有紧急情况,依法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九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入职职业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乙方在工作期间,应积极接受甲方有关职业道德、工作技能、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第十条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五 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湖南省的工资政策、甲方工资制度和乙方业绩考核情况,确定乙方工资水平,并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报酬,此工资将不迟于次月十五日发放。
乙方工资包括:基本工资( )+保险补贴( )+绩效奖金( )共计 元/月,每月的加班费、相关福利、年终奖另计,乙方的养老保险由公司发放补贴,员工按规定自行缴纳,必要时,可委托公司帮忙办理,但公司需按上缴的实际金额如实代扣员工的保险费用。 乙方工资的增减,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均按劳动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经营情况进行调整。
六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每年将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国家、湖南省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湖南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因公或因病死亡,其遗属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享受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七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及湖南省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和业务操作流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商业、技术秘密;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积极完成工作任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八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不能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工作业绩及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进行经济
性裁员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前三十天协商本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办理解除或终止手续前,双方应先按以下时间办理工作交接,其中包括书面文件、物品、证件、电子文档、欠(借)款、工资的办结等: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双方应按协商的时间办理交接;
2、 甲方或乙方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双方需在提出通知后的三十日内办理交接;
3、 甲方或乙方依照法律规定,可以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属于试用期员工的,双方需在三日内办理交接;乙方已转正的,双方需在提出通知后的十日内办理交接。
第三十四条 甲乙双方办理完工作交接后,方能正式办理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续手续;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在乙方未办理完工作交接前,甲方不予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甲方自乙方的离岗停止原工作之日起停发工资待遇。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时间进行交接、拒不交接或交接手续不齐备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若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续不齐备,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 劳动合同的无(失)效
第三十五条 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三十六条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劳动合同,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十 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和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 因甲方原因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需给予乙方经济补偿或赔偿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本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本条第三十八条中约定的项目外,还应按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的20%赔偿甲方损失。
第四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约定,应按照第三十八条中预定的第1项中的招收录用费和第2项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本合同预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四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或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 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四十三条 甲方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四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第四十五条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于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第四十六条 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极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技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必要时,双方另行签订《商
业秘密和竞业禁止合同》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七条 凡由甲方出资培训、进修和招(接)收乙方的,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接收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招(接)收、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等费用。
第四十八条 合同期内,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件,凡内容与本合同相关的,均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今后国家和湖南省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和湖南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但是,国家和湖南省的新规定不再涉及原来劳动关系中双方已履行完毕的内容。
第五十条 本合同书中空格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除乙方个人资料需乙方填写外,其他均由甲方负责填写,本合同中甲方及法定代表人应盖章;乙方姓名、出生年月等内容应与乙方提供的居民身份证一致,乙方应签名。乙方确定本合同中乙方住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准确送达地址。如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否则,乙方因此未收到甲方送达的文书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涂改无效。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十三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并对考核不合格者按奖惩规定处理
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个人材料及出具的所有证件均为本人真实有效的信息资料,若个人信息有所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提供相应证明并知会公司;如未尽此项义务者,发生因与公司掌握信息不符造成争议时,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公司规章制度依法修改后,只要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即新的规章制度当然取代原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4.甲方因工作需要或签订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 需对乙方工作部门或岗位进行调整的,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双方签字的员工岗位异动申请单、任命书、调动函或降职(级)书等书面文件作为合同岗位变更协议,不再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国家标准劳动合同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工商登记机关 社会保险单位代码 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姓名 性 别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本合同起始时间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列第 种类型确定本合同期限(A、B、C选其中之一):
A、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止。
甲、乙双方选择上述劳动合同期限之一的,如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自 年 月 日起至门)失去物业管理权限 之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维修工 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在 京华城中城客户服务中心 。
(四)、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经乙方同意可以书面变更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实行 A 工时制(A、B、C选其中之一)。
A、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具体作息时间以所在部门每月制订的工作排班表为准。
B、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按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事项及内容执行。
C、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根据工作需要,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自行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有在国家规定的节日及假期休息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为 元人民币/月,其中试用期工资为 元人民币/月;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资分配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前。
(三)、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乙方待岗生活费。
(四)、乙方休息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或扣减办法按国家及本单位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有集体合同的,按集体合同约定。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 、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提供可能的帮助,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并为乙方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二)、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该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在合同期内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病检查。
(四)、乙方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五)、甲方应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七、双方特别约定条款制度。 否则,甲方有权根据企业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3、乙方提出辞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承诺遵守;更的有效证据。
八、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江苏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甲方应当执行法定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四)、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
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在乙方履行完工作交接手续时支付。
九、违约责任
(一)、双方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或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络。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三)、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自愿申请鉴证,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经鉴证的劳动合同不得涂改或换页。
鉴证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国家标准劳动合同4
编号:__________
劳 动 合 同 书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X X 市 劳 动 局 制
甲 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
______________个月。
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 工 作 内 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岗位 (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 劳 动 报 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_,工资分配水平在岗位(聘任)合同(协议)中约定,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_元。
五、 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 动 纪 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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