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供货合同9篇(供货合同内容)

时间:2024-01-14 13:44:00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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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供货合同9篇(供货合同内容)

商品供货合同1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甲方所供红酒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达不到标准,乙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需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货,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推迟送货时间。

  3、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按市场价格定价,在同等条件下以优先、优质、优惠的`原则。

  4、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订货清单,按照甲方的实际情况,配送样品。配送样品以送货单为准。

  三、货款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奖励的不同采用如下货款结算方式之一: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2、批结(□是;□不是),甲方按每批件为一送货单位向乙方供货,次批货到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当批次货款;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样品和批次的所有货款。

  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有违反协议,应即时沟通,使损失减小到最低。如沟通不成,可以诉助法院解决。

  五、协议期限本次试用期为2个月,根据合作情况,双方再协商合作期限。

  本合作试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六、其它本协议一式两份,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七、甲、乙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商品供货合同2

  甲方 乙方

  执照注册号 执照注册号

  第一条合同范围

  本合同是关于乙方(卖方)向甲方(买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合约。(以下买方均称甲方,卖方称乙方)。

  第二条价格及设备清单

  1.设备总价格:人民币_______元;

  工程安装调试费用:_______元;

  2.设备清单(见后附页)

  第三条付款方式

  1.甲方预付订金_______元人民币。

  2.乙方设备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甲方付清全部款项_______元人民币,否则本公司将收取设备总价_____‰/天的滞纳金。

  第四条交货、验货方法

  1.乙方按约定时间,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货物运抵后,由双方代表共同验收,并签收验货单,乙方不再承担保管风险,移交于甲方保管。

  第五条安装与调试及布线工程

  1.有关布线工程,合同另附。

  2.安装位置乙方应征求甲方同意。调试过程中,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操作。

  3.乙方预计安装______天,调试______天。安装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

  4.乙方承诺的日期若未能实现,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滞纳金5‰元/日。

  5.安装完毕,乙方工程人员对甲方的操作人员进行基本的操作培训。

  6.乙方工程人员提交安装资料(基本操作说明)。

  第六条责任与保证

  1.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为甲方指定厂家生产,无质量问题,能完成其预设计的功能,其技术性能达到规定的标准。

  2.乙方对设备安装时出现的一切故障负直接责任,随时解决设备故障问题。本公司承诺如发现所售产品有假货,将负责双倍赔偿

  3.装机、验收完毕后,甲方必须签收“集团电话验收单”。

  4.乙方承担设备的免费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自验收结束之日算起。

  第七条技术文件

  1.中文安装说明书;

  2.中文用户使用说明书。

  第八条仲裁和法律

  1.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端应按照《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2.除裁决书有规定外,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支付。

  3.仲裁期内,除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4.本合同应遵循中国法律,所有争端均应按合同条款和其它有关合同的协议解决。

  第九条售后服务项目

  1.免费保修期为壹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乙方将定期派员对甲方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测,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当甲方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将及时派员赴现场检修,乙方免收各种诊断费用、维修费及材料费,前往时间不得超过_____小时。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再承担设备的免费保修义务:

  a.由于打雷、火灾等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故障;

  b.由于人为原因而造成的故障;

  c.在调试完成后如因电话线而引起的故障(包括电话局外线的故障);

  4.甲方更换设备消费品(如电池等),费用自理。

  5.保修期后,甲、乙双方可另行鉴定维护合同,乙方适当收取费用。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地址:

  电话:

  代表人:

  日期:

  乙方:(签章)

  地址:

  电话:

  代表人:

  日期:

商品供货合同3

  供方:xxxxxxxxxx有限公司

  需方:xxxxxxxxx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东莞市岭南电生产项目

  第二条工程地点:xxxxxx科技园

  第三条供应总量约30000 m3(结算时按实际供应数量计算)。

  第四条供货期限:由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混凝土品种、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等如下表:

  第六条技术标准和要求:

  (1)供方选用符合国家建筑行业规范标准的原材料制作混凝土。

  (2)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GB/T14902—2003《预拌混凝土》及有关国家标准。

  (3)现场抽样检验强度的试验结果评定以GBJ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作为混凝土质量评定依据。该检验委托东莞市质检站负责。

  (4)浇筑混凝土前,供方须按需方的实际浇筑部位向需方提供相应的混凝土技术质量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强度报告、抗渗实验报告、产品出厂合格证、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等技术资料,并按须方要求及时提供原材复试报告及合格证等。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提供或延迟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否则由于资料不全无法进行浇筑,供方须赔偿需方的损失,需方尚未支付给供方的款项不予支付。

  第七条供砼方式:

  (1)需方每次订货时,必须提前24小时由指定联系人通知供方(当一次订货量超过300 m3时须提前48小时),以便供方做好原材料的准备工作及供应混凝土前的准备工作,订单中应注明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及所用部位等。遇有临时变更时,需方须提前4小时通知供方,

  (2)需用特殊原材料生产的特种混凝土的计划预约时间,应由双方按特殊原材料的订货时间确定提前预约的天数。

  (3)需方在订单以外增加混凝土使用量时(如施工图纸发生变更、将混凝土用于订单以外的地方、地基土层有大孔洞或软土跑模等),应及时通知供方。

  (4)供方送货单应准确填写车号、司机姓名、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使用部位等相关有效信息。

  (5)需方要求供方供应的混凝土每天(每批次)只能有一车不足5 m3,如超出此车数,需方应按每车支付100元的运输补偿费给供方。用斗车打柱子、桩芯、构造柱、圈梁、女儿墙等特殊部位时按公司合同单空载费加收方法执行。

  第八条签收

  1、供方须将混凝土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跟踪,并负责装卸。混凝土运抵交货地点后,需方组织具有资格的检验人员按有关标准规定完成坍落度抽样检验:此后将整车混凝土卸清。需方应指定专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送货单,结算时供货数量按签单数量计算。签收人为:1、联系电话:,2、联系电话:。

  2、混凝土的强度质量,以需方按国家规范和标准现场取样、制作及标养的试件,并以送检的试件经东莞市质检站做出的检测结果作为验收混凝土的质量依据。检测不合格,检验费由供方负责,需方有权作退货处理,对该批次混凝土不予签收和结算,供方还须赔偿需方的损失。

  3、需方对供方所供混凝土方量有异议,可以采取过磅形式随时抽验(三车平均值)。抽验结果与供方送货单误差在±2%以内,双方不予追究;如抽验结果与供方送货单负差在2%以上时,则当日各车均可按此实际负差比例计算。(标准:C10 2350kg/ m3;Cxx 2350 kg / m3;C20 2350 kg / m3;C25 2355 kg / m3;C30 2360 kg / m3;C35 2365 kg / m3;C40 2370 kg / m3;C45 2375 kg / m3;C50 2380 kg / m3 )

  4、供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需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或者超过技术要求规定的初凝时间,经核实后需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5、需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供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需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属于质量事故的,供方除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外,还应对需方做出如下赔偿:

  第九条结算方式和付款期限:

  双方凭签认的送货单,核对各种类等级的砼供应量并依本合同第五条所列的单价结算货款额。 1.结算方式:现金结算预付款:首期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之后每期预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需方须付款至供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供方指定的账户为供方在合同中所约定的帐户。 (1)若本合同所订混凝土供应完成之后需方尚需供应混凝土,则采用预付款方式或双方另行

  商定。

  (2)在货品质量合格且双方结算确认后,需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向需方索还所欠货款,同时按所欠货款总额每延期一天加收0.5‰的违约金,直到收回全部货款为止。

  (3)此工地若因需方原因导致停供,需方必须在最后一次供应砼之日起xx天内将余款全部第十条供方责任:

  (1)供方应在浇筑混凝土同时供方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负责技术指导,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向需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包括混凝土浇注、保养操作方法及施工注意事项)。供方不提供上述资料和技术人员施工现场指导,导致混凝土质量缺陷的,须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

  (2)供方在每批混凝土浇筑前把所有分析材料检验报告单、配合比设计报告单等资料送交需方。供方不提供上述资料的,须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

  (3)若需方需要质检站出具原材料检验报告的,供方提供材料,但检验费用需方自理。

  (4)供方的质量保证止于现场取样,如因供方送料错误造成需方损失的`由供方负责。

  (5)因现场抽样检验不合格,当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若需方同意再次鉴定,则双方协商后可再用抽芯、回弹等方法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供方承担。

  (6)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供方原因造成供货中断,供方承担由此给需方带来的损失。

  (7)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无故终止混凝土供货。如违反此规定,供方应按合同混凝土货款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赔偿给需方。

  第十一条需方责任:

  (1)需方在开始供货前提供详细施工进度计划给供方,以便供方安排生产及运输,需方如果提供虚假信息给供方,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需方负责。

  (2)需方每次订货前应准确计算混凝土用量,如因计算欠准而造成供方送料超出实际需要时,需方应对此负责,并签认供方送货单给予结算。

  (3)需方每次订货前应尽量精确计算施工时间,遇有时间变更超过4个小时,供方可视需方变更订货时间,重新安排生产送货,需方应为此引起的供货混乱负责。

  (4)混凝土搅拌车到达现场后,需方应在有监理人员见证以及供方技术人员指导的条件下,按GB14902—2003《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在20分钟内派有上岗证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抽样检验,时间应在每车卸量的1/4至3/4之间采取,并在搅拌车到达现场后40分钟内完成制作。现场抽样送检费用由需方承担。

  (5)需方应保证工地内道路畅顺、安全,并对混凝土搅拌车在卸料期间的安全负责,混凝土司机必须听从工地有关人员的指挥,需方应在交货地点设立标志及有专人指挥车辆。若因供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供方负责,如因需方原因造成的,由需方负责赔偿供方损失。如出现意外事件或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则供方人员及财产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6)因需方不遵循有关标准规范,不参照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在现场运送、浇注、养护混凝土而造成质量问题事故时,有关损失由需方负责。

  (7)需方在混凝土浇注施工过程中不得自行添加任何物料(包括水),否则造成质量问题由需方负责。

  (8)混凝土送到工地后,由于需方单方的原因不能在90分钟内卸完全部混凝土,造成的质量事故及损失由需方负责,需方应签认供方送货单并给予结算。

  (9)需方须向供方出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10)需方指定联系人须配合供方人员认真、如实填写供方送货单上应填写的项目。

  第十二条因不可抗力等不属于供需双方的因素导致供方不能供应混凝土或需方工程对供方造成重大损失,供需双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害赔偿义务及其它责任。

  (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六级以上的地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自然灾害、非供需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国家政策调整与本工程有关等等。

  (2)上述不可抗力出现,供需双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并向对方通报情况,协商与采取措施。

  第十三条合同有效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供货起至所订混凝土供货结果结束并需方向供方付清全部货款时止。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实事求是地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如协商和调解无效,须在需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

  (1)需方指定联系人详见附表《工地施工现场联系单》供方指定联系人详见附表:《xxxxxxxxxx有限公司通讯录》。

  (2)甲乙双方合同约定地址为各方的指定送达地址,须向该地址送达相关文件。变更地址须书面通知对方,未通知不得变更送达地址,各方向合同约定地址送达即视为送达。

  (3)合同未尽事宜,或需要变更、补充时双方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未签订前按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无权更改合同内容。本合同没有约定或者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商品供货合同4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签订地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在自愿的基础上制定本合同。

  一、按甲方需求乙方及时提供商品、质量、品种、数量、金额:乙方提供甲方之指定的烟、酒和其他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具体数量及金额以实际供货数量结算为准。

  二、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乙方按甲方要求按时送至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当面点货、验货。乙方所有货物必须是正规渠道所进的质量合格商品,因为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问题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确认接收、不结算。

  三、运费: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在送货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乙方全额垫付资金提供商品,支持甲方开发项目。甲方开发的宁南丝路商谷营业房乙方优先选择预订,并按照不高于市场价出售给乙方,抵顶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商品货款。

  五、合同有效期从20__年8月28日开始至20__年12月31日终止。期间乙方不得以资金问题终止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六、乙方提供发票,每月在甲方财务科挂账。此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商品供货合同5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用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 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预拌混凝土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乙方有特殊要求的,则按甲乙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三、 供货范围(m3)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规格、数量、结算单价、浇筑泵送方

  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

  四、交货条件

  1、需方应提前24小时向供方提供商品混凝土需求计划,需求计划需方应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专人电话等形式及时通知供方,需方计划要把需求的部位、型号、数量、时间提供准确,供方根据各施工单位的提报情况合理安排供货计划后通知需方具体的供货时间。

  2、需方应做好混凝土浇筑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厂区道路坚实,保证供方搅拌运输车到达现场施工部位,若搅拌运输车、泵车没有按需方人员指挥造成的车辆事故由供方负责。

  3、需方应按供方要求做好运输车、泵车工作区域的安全保障工作:臂架式泵车布料杆活动范围内无高压线;拖式泵车工作地点上方搭防护棚,保证人机安全。

  4、需方应保证供方在施工现场的水电畅通。

  5、因供方操作人员不按时到岗,或供方商品砼未按需方要求的 2

  时间到场,每拖延一小时,应承担需方人员窝工、设备闲置、周转材料费用、影响工期等损失,每小时按元计算。

  6、供货过程中,供方不能及时供应砼时需方有权指定另一家商品砼供应商供货。

  7、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混凝土强度等级、浇筑时间和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8、甲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乙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进行核实,经核实后乙方有权退货处理。

  9、乙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应在48小时之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属于乙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责任由乙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10、甲方供货到现场的混凝土,乙方应第一时间组织安排浇筑到位。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卸料时间超时的(夏秋季2.5小时,春冬季3小时),甲方不再承担质量责任,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1货人对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及规格等核对无误后,签署送货单,送货单甲乙双方各保留壹份。乙方收货人签署送货单后,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12、交货地点和收货人:

  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及现场卸货负责人:

  五、质量标准

  1、供方所供混凝土必须符合国家质量GB/T-14902-20xx。出现混凝土不合格时,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2、砂、石符合JGJ52—20xx《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3、水泥符合GB175—20xx《普通硅酸盐水泥》标准。

  4、混凝土外加剂符合GB8076—20xx《混凝土外加剂》标准、GB8077—20xx《混泥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

  5、砼用粉煤灰符合GB/T1596—20xx《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标准。

  6、砼用水符合JGJ63—20xx《混泥土用水标准》。

  六、验收标准

  1、检验标准: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执行。

  2、供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原材料(砂、石、水泥、外加剂)检验试验报告。原材料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按规定的抽检批次数量足额提供。提供的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是具备国家认证资格的实验室出据的报告。

  3、需方现场抽取供方提供的混凝土,每100M抽取一组标准养护试块(不足100 M仍按100 M计抽取试块),每次取样不少于2组,一组进行标准养护,一组现场同施工条件养护,并符合GBJ107—87《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标准》、并按国家标准GB/T14902-20xx进行 4 333

  标准养生,做抗压检验。供方随第一车砼提供原材料检验报告砼、配合比报告。

  4、需方委托的验收人按供方运单对混凝土数量进行签字验收,否则其他人签字无效。需方有权随时抽查供方单车数量,如抽检量与供应量不符时,在1000 M内抽查五次按五次量的平均值记量,凡在此前所供量均按抽检量的方量计量。

  七、结算及付款

  (一)结算

  施工完结后进行结算,双方定期进行对账并以加盖双方公章的购销结算单进行结算,经双方核对确认无误后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二)支付方式

  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八、合同生效与解除

  (一)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2、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 份,供需双方各执份。双方约定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供方货款结清之日失效。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二)解除

  1、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时;

  2、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一方无法履行主要义务;

  3、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可单方解除 5 3

商品供货合同6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需用方:

  供应方:

  签订日期:

  商品混凝土技术合同XXXXXXXXXXXX工程北京市XXXXXXXXXXXXX项目北京中航空港混凝土有限公司20xx年03月02日

  1、混凝土强度等级及要求

  2、生产要求

  2.1发车间隔时间要求:基础底板和顶板:不得超过10分钟/车次;墙和柱:不得超过xx分钟/车次;以满足连续浇筑施工且在现场不滞溜为准,供方在每次混凝土施工时必须委派现场调度与现场工长协调,负责指挥运输调派。

  2.2机械设备要求:混凝土集中搅拌机组不少于2台,每台每次生产混凝土量约为1m。

  2.3混凝土输送泵、配管及布料杆:本工程混凝土浇筑时采用以混凝土地泵输送为主,临时以汽车泵为辅助的方式。混凝土地泵选用如下页表。输送管采用DN125高压管;布料杆回转半径为R25m,端头加一根3.5m长软管。每台混凝土地泵至少配备一名熟练地泵操作人员,使用汽车泵浇筑时必须提供功率满足要求的汽车泵。

  2.4运输与泵送要求:

  2.4.1预拌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不应产生分层离析,并避免遗洒。

  2.4.2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在装料前,罐内不得有积水、残留浆液和杂物。 2.4.3预拌混凝土在运输、泵送、浇筑过程中严禁二次加水。

  2.4.4预拌混凝土罐车:以满足本工程混凝土连续运输浇筑为前提,基础底板浇筑时保证本工程专用罐车不得少于11辆,墙、柱浇筑不得少于8辆,顶板浇筑不得少于6辆。运送预拌混凝土时应随车签发《预拌混凝土运输单》,对出罐时间要填写严谨,防止填写失误影响工程资料的准确。

  2.4.5混凝土泵送时,应按JGJ/T10-95《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执行。

  2.5生产机构及人员要求:有完善的生产调度机构、满足质量管理要求的组织,分班连续作业的.设备及员工。机构设置应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2.6材料场地要求:有满足本工程要求的砂石料厂,水泥罐有足够的储备。

  3、技术指标要求

  3.1混凝土质量应符合现行规范、规程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的规定。

  3.2对项目部提出的具体要求,供应方必须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方案应经供应方单位审批并盖章生效,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

  3.3材料要求:

  3.3.1水泥:采用不低于P·O32.5水泥。质量必须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的规定。

  3.3.2石子:采用5~20mm卵碎石,含泥量不大于1.0%,泥块含量不大于0.5%,级配良好,针片状含量不大于10%。

  3.3.3砂子:采用粗砂或中砂,含泥量不大于3.0%,泥块含量不大于1.0%。

  3.3.4水:采用天然饮用水或自来水,PH值及氯离子含量经检测合格。 3.3.5掺和料:通过试配掺和粉煤灰,不低于国标Ⅱ级,掺量不大于20%水泥用量。

  3.3.6混凝土微膨胀剂:防水混凝土及后浇带混凝土掺入微膨胀剂,种类为UEA-D微膨胀剂,混凝土供应方应检验其是否合格,并提供配合比及其掺量,且保证按配合比准确计量。

  3.3.7缓凝减水剂或防冻剂:日平均气温在5℃以上时,采用高效缓凝减水剂,应使混凝土满足初凝时间6~8小时及终凝时间8~10小时的要求;连续5天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即进入冬期施工),应掺加方兴JA-2防冻剂;所用外加剂应有北京市建委准用证,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xx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DBJ01-61-20xx的要求,其掺量经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3.4配合比要求:3.4.1普通混凝土:

  (1)、混凝土试配必须满足混凝土强度等级要求。

  (2)、水泥用量不得少于225kg/m3,水泥和矿物掺合料总量不得少于300kg/m3。

  (3)、入泵坍落度(mm):

  (4)、砂率:宜为38%~45%。

  (5)、水灰比:应控制在0.40~0.60之间。 3.4.2抗渗混凝土:

  (1)、混凝土试配必须满足混凝土强度等级及抗渗要求。

  (2)、水泥用量不得少于280kg/m3,水泥和矿物掺合料总量不得少于320kg/m3。

  (3)、砂率:宜为38%~45%。

  (4)、水灰比:应控制在0.40~0.55(后浇带处为0.40~0.50)之间。

  (5)、入泵坍落度(mm):

  3.4.3冬施混凝土:

  (1)、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00kg/m3。 (2)、入泵坍落度:要求为130±10mm。 (3)、其余要求:同普通混凝土。

  3.5有害物含量:碱含量不得大于3.0kg/m3。氯离子含量:抗渗混凝土不得大于0.2%,其它混凝土不得大于1.0%。氨含量不得大于0.1%。内照射指数(IRa)≤1.0,外照射指数(Iγ)≤1.0。

  3.6混凝土初凝时间应控制在6~8h,终凝时间应控制在8~10h,混凝土自出厂至浇筑完毕不得超过4h。

  4、混凝土冬期施工要求

  冬期施工原材料应加热,搅拌楼应封闭,混凝土运输车及地泵输送管均应有保温措施,混凝土出罐温度不低于xx℃,入模温度不低于5℃。

  5、技术资料要求

  5.1要求随第一辆混凝土罐车向项目部报送附表一所要求的(特殊注明的除外)技术资料一式三份,供应方除向项目部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保证附表二所列资料的可追溯性。

  5.2每辆混凝土罐车随车小票必须注明车号、工程名称、施工部位、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出厂时间、坍落度、路程等。

  5.3外加剂厂家及搅拌站的外加剂试验,必须要有试验报告和缓凝时间试验。

  5.4石子要有压碎指标试验。

  5.5商品混凝土所用的水泥、骨料、外加剂、掺和料、拌和水必须执行《预防混凝土结构工程碱集料反应规程》(DBJ01-95-20xx)的规定,进行碱含量试验,并进行最后的混凝土碱总量评估,向需用方提供正式检测报告。

  供应方应向项目部提供技术资料目录清单

  供应方应向项目部承诺可追溯性技术资料目录清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电话:

  签订时间: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商品供货合同7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 10600 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产品名称 坍落度(cm)

  数量(m3)

  单价 (元/m3)

  工地输送方式

  备注

  (特种要求)

  C15混凝土

  8-12

  C20混凝土

  8-12

  C30混凝土

  8-12

  C40混凝土

  8-12

  C50混凝土

  8-12

  合计金额(人民币):

  补充说明:1、以上单价已含税;

  2、以上单价不否含泵送费;

  3、其它:以上单价包已含运输费;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 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 10 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 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 当地仲裁委员会 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盖章)供 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

商品供货合同8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签订地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标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商品混凝土由乙方供应。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订立本合同。

  一、 供货规格,价格,方式:

  1、工程名称: 交货地址:总方量、总价(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2、供货方式:搅拌车送货到需方使用现场。

  3、本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市场价格调整,调整幅度在±20元/方(含20元/方)之内的,不予以调整,调整幅度超出±20元/方的,只增减±20元/方之外的部分,价格调整双方需提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价格调整幅度、时间以及工程量。

  二、 技术标准:

  1、预拌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及国家有关标准。

  2、强度的实验结果评定以GB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准。

  3、混凝土泵送符合HGJ/T10-95《混凝土泵送技术规章》。

  三、 订货、交货及验收方式:

  1、甲方每次要货时,提前一天指定专人通知乙方并说明工程部位、建筑时间、强度等级、数量、塌落度要求,且甲方指定专人要货前两个小时再次与供货方电话确认。

  2、甲方必须指定专职收料人并书面形式做备案;混凝土运到指定地点后,有甲方指定的专职收料人签收,并保留存根作为对账结算依据。

  3、甲方在订单以外增加混凝土使用量:如因施工图纸发生变更,现场混凝土施工跑模等,甲方以电话联系供方,乙方应立即安排调整,保质保量供货。

  4、混凝土到现场后必须进行交货验收,并按标准留置混凝土试块。现场制作的试块甲方应进行标准养护并送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龄期检验程度合格表明混凝土满足质量要求。

  四、 供货量的确认:

  1、按甲方指定收料人签字的'送货单上的混凝土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2、每次甲方所需混凝土方量如与实送方量有误差,甲方有权要求进行过磅,过磅如有误差,双方当场协商处理,由乙方负责误差方量数。

  3、乙方供货到现场浇筑的混凝土如出现数量与交付验收混凝土发货单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必须即时通知乙方确认核实,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实际数量,作为价款结算有效依据;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作为核算价款的依据,审计费用由甲乙共同承担。钢筋所占体积不扣除。

  五、 付款方式 :

  1.商混的供货方式为乙方先垫资1000M3后再按每浇灌完 M3,支付混凝土款,以后如此类推。封顶后30天付前期垫资1000M3货款的 %,60天付款 %,余款项在工程完工后五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

  2.货款结算时按甲方指定人员在收料单的签字为准。(甲方 有权所供数量进行不定期的抽检)

  3.上述款项以转账为支付方式,根据甲方需求所定价格注明含税价或不含税价,详情见价格表。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如:道路坚实通畅,用水、照明齐全等),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混凝土浇筑提供便利条件。搅拌车到现场后等待时间不超过45分钟,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

  2、甲方在商品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应提前一小时明确通知乙方尚需浇筑的商品混凝土量,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施工养护工作。

  4、甲方取样、养护、试验、检验必须按照国家规范进行。相关的试验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的支付甲方工程款,甲乙双方及时对账后,乙方执甲方工程款收款收据,甲方可直接在应付甲方工程款限额内拨付商品混凝土材料款给乙方。

  6、甲方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7.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迟延支付式不付,按合同价的 %支付违约金。

  8.甲方所需商混的数量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并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送货到场,否则乙方按总合同价的%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七、乙方责任:

  1、供方必须按合同和订单数量及时向需方供货,保证混凝土供应的连续性。

  2、如所供混凝土商品不合格,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经甲、乙双方、担保方、监理方、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站及有关专家参与,经鉴定查明原因,若属乙方原因造成,由乙方承担责任;若属甲方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担责任。

  3、乙方应派调度人员到工地施工现场与甲方保持协调联系。

  4.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关规定,在施工、运输过程中,由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人身事故及财产损失、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质量要求提供混凝土,保证商混的质量,如混凝土质量未达到要求,在接到甲方通知一小时内到现场解决,如乙方延误或质量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八、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协议,如有违约,所产的一切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本合同以上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补充修订。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货款金额全部结清为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供货合同9

  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于甲方(本合同采购方)拟从乙方采购乙方带给的货物。基于于甲方依据乙方(本合同供货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带给贴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基本合同

  1.1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持续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1.3具体合同:双方之间可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理解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2.1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_______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理解甲方订单;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理解订单。

  2.2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2.3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到达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3.1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已经确定封样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2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_______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带给给甲方。

  第四条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职责的承担

  4.1技术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带给的货物完全贴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要求,并贴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果有),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能够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职责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职责,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定价与结算

  5.1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状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5.2最低价保证:乙方保证带给给甲方的货物价格是同期国内当地市场最低价。

  5.3付款方式:原则上乙方供货后,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发票入帐后_______天内支付相应货款;但如双方另有约定,按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第六条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6.1保密:一方对另一方带给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它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

  6.2甲方标识的使用:甲方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供应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本合同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职责。

  第七条违约条款

  7.1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将按延迟天数乘以逾期供货部分货款之千分之四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天,视为乙方不能供货,参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处理。

  7.2商业欺诈的违约职责:乙方违反5.1条约定或出现其他商业欺诈时,乙方应按照欺诈涉及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或者_______万元/项/次中较高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条款约定不影响乙方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职责。本条中的“商业欺诈”是指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带给虚假资料、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欺骗甲方或最终用户,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行为。

  7.3违反最低价保证:乙方违反第5.3条约定,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供货物的差价。

  7.4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职责: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该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7.5违约通知: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向其发出通知的,则该通知发出两日后将视为其已到达乙方。乙方应在通知到达后两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资料。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条廉政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持续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员进行贿赂和带给回扣,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按相应金额处以1倍的罚款。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条件与份数

  12.1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_______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12.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____(章)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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