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经营合同11篇

时间:2024-05-13 09:19:00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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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经营合同11篇

委托经营合同1

  合同编号: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乙 方: 广西恒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封面盖章】

  合同条款内文

  商铺地址: 号(即甲方购买“恒隆汇商业广场” 签订的《商铺购销合同》的“ 层 ” 号铺,购铺合同编号: 号)

  第一条:条款具体内容

  甲方在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时,已充分了解甲方统一运营的经营策略。甲方自愿将下列所购产权商住楼的使用权交给乙方,并可由乙方委托专业公司作统一经营商业运营。

  1、合同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2、甲方委托乙方对其购买的商铺 层 号铺进行经营,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3、甲方同意乙方统一对商铺实行经营管理,在合同期内全权委托乙方对商铺租金价格进行定价和收取,甲方在反租期内享受乙方返祖政策,租金反租期内租金收益归乙方所有,反租期过后,甲方按照当时租金价格享受相应铺面租赁收益。

  4、甲方购铺用于自营目的的,且不参加乙方返祖政策的,其自营品牌需符合项目整体商业落位布局要求,自营品牌统一报审甲方批复,符合业态要求审批同意后方可入场经营;并服从甲方委托的专业公司统一管理。

  第二条:权益归属:

  1、 甲方拥有该产权商铺的收益权;参与返祖政策的其商铺收益权从返祖年限完结后 日的第一个年度开始产生。

  2、 甲方同意将该产权商铺交由乙方作统一经营。

  第三条:经营权归属:

  1、 该产权商铺经营权归乙方, 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经营管理,由乙方用作统一经营 管理。

  2、 乙方拥有该产权商铺经营权和租赁权。

  3、 乙方拥有该产权商铺经营权以及交给第三方经营管理的权利。

  第四条:权利及义务

  1、 乙方拥有该产权商住楼的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自行决定其经营使用范围。

  2、 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的合法的经营权,切实维护双方利益。

  3、 由租赁所产生的税费,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提前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对方双倍返还合同期限内的租金收益,并赔偿商铺经营户的经营损失和装修投入。

  第六条、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的交纳:

  委托经营期间甲方不负责所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对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按开发商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执行,并由乙方向租户代收。

  第七条、委托经营期满,乙方对商铺设施有做好设施保全的责任;

  第八条、委托经营期内,商铺配套设施的正常折旧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乙方概不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如地震、战争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为维护项目整体经营形象,实现统一管理,甲方对所拥有的商铺进行产权转让时,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商铺产权的受让方。受让方必须遵守《委托经营合同》之规定,否则视为违约,按本合同第六条之约定处理。

  第十条、为保障恒隆汇商业广场经营品质,提升商铺的商业价值,租赁过程中,为吸引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经营户进驻经营,甲方应对经营户提出的租赁年限、装修等有利于经营的相关问题给予配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或在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合同中所规定尚未到期的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二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3、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第十四条、其它约定

  第十五条、甲方(委托经营户)的身份证及商铺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及《房屋基础资料表》经双方共同与原件核对确认无误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托经营户)签章 乙方:广西恒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0772)3358888

  现居住地址: 地址:柳州市文昌路东郡5栋1305室 签订合同日: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日: 年 月 日

委托经营合同2

  委托人:(下称甲方)

  姓 名: 身份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人: 公司注册地址:组织机构代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人(下称乙方)

  姓 名: 身份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顺畅合作、互利共赢的经营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委托经营**公司项目,订立本协议,谨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自己原经营的**公司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包括公司名称、各种证件,所有公用及辅助设施,甲方不参与生产经营管理。

  第二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年 月 日。(有效期 年)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在协议签订后的第三年开始计回报金。

  1、甲方同意乙方在协议签订后第一年亏损1000万元人民币。

  2、乙方第二年零利润上交。

  3、乙方在第三年开始按年利润的25%上交给甲方。

  4、乙方负责确保在岗工人工资按国家政策发放。

  第五条:协议签订后公司所有产生的政策性费用及会议费、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等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由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的大修、改造、改扩建等项目形成固定资产的,产权归乙方所有,解除协议时由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程序购买此项固定资产。

  第七条:各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配臵使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甲方原有的财账、债权纠纷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1、按本协议约定收取定额回报金的权利。

  2、监督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权利。若因乙方发生违法经营可能造成行政、经济上的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若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整改意

  见三个月个不能改正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生产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负责办理公司的消防、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许可证手续,发生影响委托经营时应承担相应责任。

  5、甲方保证乙方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如:水、电、汽、路等(上级水电部门限水、限电、检修等特殊原因导致停水、停电除外)。

  6、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人事权。

  7、因诉讼、仲裁、发生民事纠纷案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手续和帮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出让本协议约定之外产权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委托经营期满后,甲方需继续委托经营或出让产权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乙方有权获取定额回报金之外的收益。

  4、乙方有权在生产经营需要的情况下,对厂区或设备进行改造和改扩建。

  5、乙方有义务选派有较高水平的管理人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创造更大利润效益。

  6、乙方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杜

  绝非法经营。

  7、乙方有义务对委托经营期间的安全、环保等生产问题负责。

  8、乙方有义务对生产设备,厂区进行日常维护与养护。

  9、按约定的方式向甲方缴纳约定的回报金。

  10、其他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应当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或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在委托经营期间内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重大政策调整,政府征地或上级指令造成不能生产经营,重大自然灾害等)须解除协议的,双方互相免责。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对方。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之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签署时间:

  年 月代 表:年 月日签署时间: 日

委托经营合同3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姓名: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位于xx的教学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

  场地位于xxx场地面积xxx平方米。月租金xxx元,其他费用xxx。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xxx的教学点,全权交由乙方代为经营,甲方提供学校资质等一系列办学所需证件和中心内的产物使用权,物品包括xx。从合同生效日起中心的运营事务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完成运营。

  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

  1、乙方自签订合同期起,乙方有权使用教学点中的一切物品(办公用品,家电,生活用品等)

  2、乙方在中心拥有自主权,决策权。开展与教育一系列的相关的培训班,教学点等。

  3、乙方独立处理一切该教学中心经营相关的一切事务,同时与甲方其它经营点没有关联,独立经营。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乙方以学期xx月为单位与甲方约定合同时间,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保证费用无变动)房租每年递增一百,甲方不得提前解约,或在未得到乙方确切的续约意向之前不得提前与其他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同时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提前解约,否则也视为违约。(乙方无论续约与否都应提前至少十五天告知甲方)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同生效日起,保证该校(中心)债务结算已结算清,乙方不承担合同生效日之前的所有债务与费用。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营业额的10%的费用,按月结算。除此之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3、乙方承担由合同生效日之后的所有的该校运营费用(房租,水电,教务,材料,运费)

  4、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在运营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都有权申请相关部门解决。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经营营业额10%的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月履行,若逾期十个工作日仍未支付费用,甲方有权按自逾期起按月营业额百分之一,加收滞纳金。

  3、在本合同执行期中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委托经营期间双方必须遵守诚信原则,除本条第1、2、3项约定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有权申请相关部门解决。

  第七条: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中心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坏、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应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为准,按保险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付。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申请相关部门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形式书面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书面补充约定为准。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为原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xxxx 乙方(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委托经营合同4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本项目底商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目标

  乙方以专业服务运作模式为基础,依托完整的市场定位体系,优势资源,提升商铺的市场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场竞争优势,传导先进商业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铺整体运营的可持续性发展,实现项目升值与保值,最终达成甲、乙双方及小商户的共赢局面。

  第二条 委托经营管理商铺概况

  2.1 商铺名称:

  2.2 商铺地理位置:

  2.3 商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三条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3.1委托经营管理的期限为 年, 年 月 至 年 月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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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委托权限

  4.1 委托期间,乙方应使用甲方最终确认的《商铺租赁合同》以甲方名义与小商户签订租赁合同。

  4.2 委托期间,乙方负责小商户的招商、续租、管理等事宜,并协调处理各方之间的关系。

  4.3 委托期间,乙方应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商业促销活动。以提升商铺的整体市场形象。

  4.4 委托期间,在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前提下,乙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招揽广告,收取的广告费、促销费等由乙方收取,甲方无权干涉。

  第五条 商铺管理费用

  1、委托管理期间,乙方负责对该商铺及其所在楼宇范围内的商铺及外立面经行整体装修,并对该商铺及其所在楼层范围内的商铺进行整体运营,同时乙方承担委托期间内的管理费、水电及其他的运营费。

  2、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甲方购买商铺价格(以商铺买卖合同的签订的价格为依据)的24%的装修费,乙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委托管理期间,乙方每年以购买商铺价格(以商铺买卖合同的签订的价格为依据)的8%作为装修折旧费返还给甲方。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委托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卖、赠予或继承。甲方因铺转卖、赠予或继承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6.2委托管理期间,出租方如需转让或变更该商铺所有权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同时向受让人披露本合同内容,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及相关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约定义务。

  6.3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或撤销本合同,若甲方作出任何不利于乙方如约使用该商铺的行为,或干涉乙方就该商铺获得的使用权的处分的,甲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对该商铺的装修费用、宣传推广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和承担相关责任。

  6.4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该商铺经营所需的租赁、工商、税务、消防、环保、卫生、治安、城管、防疫、电信等事务、手续和申办有关证照,办理上述手续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6.5、甲方同意该商铺及其所在楼宇范围内的屋面、楼顶、外墙的使用权归乙方,所得收益乙方所有,甲方同意放弃。

  第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7.1为提高该商铺商业价值,出租方同意由承租方对该商铺及该商铺所在楼宇范围内的商铺进行统一经营管理,包括整体规划、招商、整合运营。

  7.2乙方有权通过关、停、并、分立、装修、与第三方联营、合作、合伙、承包、转租、分租、出租柜枱等形式对该商铺进行经营,由此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亦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7.3乙方根据第三方经营等的要求,无须经过甲方同意,可以对商铺进行整体规划、装修,乙方有权对该商铺的结构进行调整,出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7.4为优化整体运营,甲方有权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公共通道等公共部分进行合理使用。

  7.5 乙方负责商业市场调研、商铺定位、业种业态划分、商品大类结构、布局规划、招商组货、商业培训、机构设置、开业筹备策划、商品陈列布展、运营管理等全程服务工作。

  7.6 乙方负责审核招商对象的品牌,审核包括对厂商和产品的审核,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注册商标登记证、产品合格委托书(适用于批发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书(适用于专卖代理商)、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7.7 乙方有权收取租金、广告费、促销费及其它来源于该商铺的合法、附属收益。

  7.8 乙方协调解决小商户、消费者、管理公司及其它各方之间的冲突、矛盾,与甲方及时沟通、反馈各方信息。

  7.9为了提升商铺的整体人气,乙方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举行促销、宣传等活动;

  7.10在委托管理期限内,有关商铺的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空调使用费、车位使用费等由乙方向物业公司缴纳。

  7.11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所有协议都应交一份给甲方保留备查。

  7.12乙方有义务要求、监督小商户进行合法经营。

  7.13 乙方与乙方内部招聘的职员发生的劳动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甲方负有对该商铺及其所在楼宇范围内的商铺按约定的装修标准进行整体装修的责任,租赁期限届满后,如双方决定不再续约,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装修标准如下约定),将该商铺交付甲方使用。该商铺交还甲方后,双方就本协议形成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装修标准如下:

  商铺装修标准:

  商铺地面:

  供 电:

  间 隔:

  门 面:

  公用设备、设施及公共区域

  地 面:

  供电供水:

  照 明:

  消防设备:

  通风设备:

  乙方交付使用的商铺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上述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照下述方式处理:

  1、乙方以装饰、设备差价为标准,双倍赔偿;

  2、在商铺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承租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其他

  9.1、 因该商铺的租赁所产生的有关税费承担,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由承租方承担。

  9.2、 双方均有义务配合与协助该商铺实际经营者办理相关经营所涉及的工商、税务、消防、环保、卫生、治安、城管、防疫等事务、手续和证照申办。

  9.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该商铺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4、 乙方以本协议甲方所填写的题述通讯地址发出的书面文件,在发出之日起第3日即视为合法有效送达。

  9.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商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9.6本协议未作约定的,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7本协议壹式肆份,经双方共同签署后即时生效,出租方执壹份,承租方执叁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经营合同5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本人】【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联系电话:

  受托方: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作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标的。

  1、标的物:位于xx的xx广场(以下简称“xx广场)内,所购置的房屋为_____层____号,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2、标的用途:xx广场为 商业 用房,经营范围以xx广场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规定之项目为准。

  二、委托方式。

  甲方就其拥有的xx广场的全部投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乙方在保证甲方xx广场委托前的市场价值的基础上,全面展开专业有效的经营,提升被委托的商业项目的行业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场价值。

  三、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下述商业经营事宜: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xx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制订经营收入标准,收取经营收入,依法向托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7、组织所有厂商对xx广场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其它与经营相关事宜。

  四、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委托期限起始于《商业用房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于____年 ____月____日。

  2、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五、合同的存续。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为维护xx广场整体经营形象,实现统一管理,甲方对所拥有的商用房屋进行产权转让时,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房屋产权的受让方。受让方必须遵守《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同》之规定。

  六、租金支付。

  1、租金标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按每日每建筑平方米税前xxx元人民币为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计算。

  2、支付日期:

  ⑴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季度第一个月之____日至____日,乙方将当季租金向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____银行以划拨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⑵租金自《商业用房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经营收入的处置。

  乙方在保证甲方本合同第六条相关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将经营总收入扣除租金、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佣金、投资经营管理成本及投资经营管理酬金等经营开支的剩余部分全部上缴给xx广场有限公司作为储备金。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期内无论乙方的经营是否盈亏,甲方均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对乙方的具体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证乙方合法经营。

  3、甲方可自由转让其拥有的商业用房,同时事先通知乙方,并保证房屋转让后受让人继续签署履行本合同。

  4、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甲方对商业用房设定抵押担保时,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

  6、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过程中,不承担该商业用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

  九、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xx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制订租金收入或其他经营收入标准,收取各项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7、组织所有厂商对xx广场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乙方须按期足额向甲方交付租金;

  10、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经营期间,承担该商业用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

  11、其它与经营相关的事宜。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将房产转让、出租或设立抵押、担保,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行使经营管理权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投资经营建筑面积房价款的 ____% 作为违约金。

  2、甲方

  违反本合同约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约定租金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扣除本年度租金的25%作为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应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约定租金的 _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依《担保合同》规定,从xx广场有限公司的经营收入和储备金获得保证。

  4、甲乙双方必须遵守《xx广场物业管理公约》,任何一方违反规定按该公约承担责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3、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十二、争议解决。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出卖人 2 份,买受人 1 份,备案机关 1 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经营合同6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承包经营合同如下:

  一、承包经营事项:

  1.承包经营标的:甲方将购买的商品房即甲乙双方所签定的编号为:____________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涉及的商品房,地址: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该面积如遇调整,最终以发包人拥有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中所标注的面积为准)资产金额(即商品房价款)____________元。发包给乙方用于酒店经营。

  3.承包经营期限:期限十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承包金额及支付方式:

  ① 乙方将承包经营的资产金额________元的10%作为每年的承包金支付给甲方。

  ② 承包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即乙方承包经营期开始时便先付甲方首期租金,以后依此类推。三个月的承包金额为:资产金额________元×10%÷12个月×3个月=________元。

  二、约定事项

  1.为确保酒店的统一定位、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统一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依法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可以通过租赁、合作经营、委托经营或自营等多种渠道,采用多种模式承包经营酒店,甲方对此不得干涉。

  3.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缴纳因签订本合同引起的税费。

  4.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采暖费、维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享有按期、足额收取承包金的权利。

  2.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不得主张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承包金除外),甲方不得以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干涉乙方独自承包经营酒店的权利。

  3.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享有该房屋的有限处分权,即甲方可以转让房屋,但甲方必须在第三方书面向乙方承诺承认并履行该合同的前提下,方可转让该房屋,也就是说甲方处分该房屋必须保证乙方继续享有合同期内承包经营权,则对乙方没有约束力乙方有权继续经营使用权。

  4.甲方转让该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5.承包经营期内,甲方有权对本合同涉及的房屋进行抵押或继承,但必须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全面履行为前提,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该房屋的抵押权人和继承人必须向乙方书面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经营期内,乙方负有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义务。

  2.承包经营期内,乙方对承包的房屋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租权、经营权、管理等权利。

  3.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有权在不损害建筑结果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装修,有权在外墙、通道等公共部位安放广告牌,广告灯箱。

  4.根据酒店经营的需要,乙方有权对承包楼层进行平面布局调整,但承包经营期满,乙方应恢复原状交还甲方。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间接损失。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还应继续履行合同。

  2.若因甲方抵押、转让、继承等产权变更导致本合同履行困难增加,乙方也愿意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损失。

  3.若甲方擅自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可获得利益损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需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否则无效。

  2.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响超过三个月仍不能消除时,双方可终止本合同,双方均不在追究对方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承包经营期满后双方相关约定:

  1、本合同承包经营期满后,甲乙双方再另行协商合作方式及费用。

  2、本合同承包经营期满后,乙方应将房屋归还甲方,并保证该房屋的正常状态。

  九、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发生矛盾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的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若有变更,双方应及时通知。任何一方因怠于通知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经营合同7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开拓业务,同时鉴于乙方及丙方在药品批发、零售方面具有十年以上的从业经验,三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委托管理产品销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地位平等,不存在任何人身依附关系,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雇佣关系,甲方无须国乙方、丙方缴纳社会保险。

  第二条、委托事项:甲方系依法成立、以从事药品批发、零售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为拓展销售市场,同时发挥乙方及丙方的优势,特委托乙方及丙方就甲方产品的销售事宜进行管理并进行市场开发。

  第三条、委托内容

  1、就甲方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药品销售进行市场调查、提供营销策划方案及营销、实施方案;

  2、协助甲方充分了解第三方(客户)的市场信誉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代表甲方与第三方(客户)进行业务商谈、谈判等;

  4、协助甲方与第三方(客户)签订药品销售合同;

  5、协助甲方催收货款;

  第四条、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委托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

  第五条、委托的费用

  乙方、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所产生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房租、生活、公关等)已经包含在甲方应付给乙方、丙方的报酬内,甲方不再另行给付。

  第六条、销售价格:

  乙方、丙方销售甲方药品的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价格。

  第七条、各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仅做销售用)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药品说明书、药品合同证明;

  2、对受托方的正常活动予以支持和配合,并对有助于朔方公司发展的相关活动予以协助;

  3、当受托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及经营活动时,甲方有权制止;

  4、按销售收入的约定比例向受托方收取经营管理收益;

  5、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发生以朔方公司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出售等对受托方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行为

  6、朔方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时,甲方应立即通知受托方。

  (二)乙方:

  1、在受托范围内依法管理企业,遇受托不明事项及时与甲方沟通,以便妥善处理;

  2、在受托范围内自主从事管理活动,不受甲方干涉;

  3、每月将经营管理情况向甲方、丙方通报,以便甲方、丙方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

  4、筹集公司营运资金;

  5、按销售收入的约定比例向委托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

  6、与丙方按商定比例分享经营成果;

  7、朔方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时,乙方具有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履行合同的选择权。

  (三)丙方:

  1、在受托范围内协助乙方工作,参与朔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2、与乙方按商定比例分享经营成果;

  3、朔方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时,丙方具有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履行合同的选择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因任何一方不适当行为给公司经营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依法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第十条、签署及生效

  1、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在各方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经营合同8

  受托人(船舶经营人,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将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经营管理

  船名:曾用名:

  船舶种类:建造日期:年 月日

  总长: 型深:型宽:

  总吨: 净吨:载重吨:

  主机功率:

  二、船舶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该船取得合法营运资格之日起,至年月 日止。

  三、甲方责任:

  ⒈负责取得船舶合法的营运资格;

  ⒉负责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并承担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按规定建立并指导、检查、督促落实该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负责对船员的岗位安全培训,保持船岸的通讯畅通;

  ⒊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船员,办理聘用合同。对乙方推荐符合要求的船员优先配备;

  ⒋负责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税费;

  ⒌负责办理船舶保险、船员人身保险、油污染险、船舶承运险,并争取保费优惠;

  ⒍负责海商、海损事故处理;

  ⒎负责建立船舶各类管理台账、联系制度,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

  ⒏其他责任:

  四、乙方责任:

  ⒈如实向甲方提供船舶有关资料和证明,保证船舶来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协助甲方对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荐船员,并负责对船员管理进行监督;

  ⒋按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和支付方式按时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并承担未经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造成的违约责任;

  ⒌负责承担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

  ⒍其他责任:

  五、双方关于经营管理费、保险费用和有关费用额度、支付方式的约定:

  六、双方关于风险责任和责任赔偿的约定:

  七、双方关于经营费用和利润分配的约定:

  八、双方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约定:

  九、其他约定:

  十、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当地航管部门协调,也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住址:

  《水路运输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编号:身份证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委托经营合同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 订立地点:

  受托方: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经营除食盐和纯碱、烧碱工业用盐以外的其他用事务。

  第二条 受托方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受托方必须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

  第三条 委托期限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受委托方不得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 受托方应履行的责任义务:

  1、进货渠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销售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应对象:见附件

  4、货款结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书面报告。

  第六条 委托方应履行的责任义务:

  1、委托方应满足受托方在品种和数量上的合法合理要求:

  2、配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受托方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供应对象记录转交给委托方的时间、地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续约或解除的条件:

  委托期满后由受托方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续约手续。

  受托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委托方可随时解除合同或不予续约,并书面通知受托方:

  1、违反国家盐业法规、规定和价格政策;

  2、不按合同规定的进货渠道和销售范围经营:

  3、年经营量不足100吨。

  受托方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解除合同要求的,委托方应予接受。

  所有要约、续约和解约书面文件,附《合同书》后。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受托方违反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委托方可随时终止其委托经营业务。

  2、委托方违反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别事项:

  如国家法规政策调整,或本市盐业市场经营布局及管理需要,委托方可提前 30天通知受托方解除本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委托经营书一式三份,委、受双方及市盐务管理局各执一份。

  ┌───────────────┬────────────────┐

  │委托方(章) │受托方(章) │

  │住所: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签字) │

  │电话: │电话: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帐号: │帐号: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

  监制部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制部门:上海市盐务管理局

  其他用盐委托经营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食盐批发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续约记录

  ┌──────────┬───────────┬────────────┐

  │续约期限: │续约期限: │上海市盐务管理局 │

  │ │ │鉴证: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至 │至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 │ 签章:│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签章) │ │

  ├──────────┼───────────┼────────────┤

  │续约期限: │续约期限: │上海市盐务管理局 │

  │ │ │鉴证: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至 │至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 │ 签章:│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签章) │ │

  ├──────────┼───────────┼────────────┤

  │续约期限: │续约期限: │上海市盐务管理局 │

  │ │ │签证: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至 │至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 │ 签章:│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签章) │ │

  ├──────────┼───────────┼────────────┤

  │续约期限: │续约期限: │上海市盐务管理局 │

  │ │ │签证: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至 │至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 │ 签章:│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签章) │ │

  └──────────┴───────────┴────────────┘

  附件:受托方供应对象记录

  ┌─────────────┬────────────┬───────────┐

  │ 单 位 名 称 │ 供应品种 │ 月需量(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

  解除合同记录

  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签章):

  委托方(签章):

  签证方(签章):

  附件

  ┌────────────────────────────────────┐

  │要约、续约、解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委托经营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库房进行经营管理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委托标的标的物:位于________,面积|:平米

  第二条委托权限

  2。委托经营期间乙方行使完全的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行为,不得单方终止合同,更不得阻挠乙方正常经营或私自与乙方合作商进行交易,否则造成损失有行为人自行负担。

  3。乙方对外经营期间,若实际对外经营单价高于经营定价的,高出部分属乙方收益,应视为委托费用,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权利。

  4。委托期限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日。

  5。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第三条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下述商业经营事宜: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鉴于乙方有完善的经营资质、经营品牌及经营管理经验,并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因此乙方在委托经营期内,以自己名义对外经营管理、签订各项经营合同、收取各项费用、出具各项票据。但经营定价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收益以乙方实际对外签订合同收益为计算依据。

  4。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过程中乙方不承担该房的维修。

  第四条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五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

  第六条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文本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经营合同11

  甲方: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精神,促进临床与保健工作协调发展,发挥社会力量更好地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方便的服务,经中宁县区卫生局研究同意,报区政府审定,同意中宁县妇幼保健站(甲方)委托北京恒骏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开办中宁县妇幼保健院,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力关系,遵守优势互补、平等诚信、互惠互利原则,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中宁县妇幼保健院地址面积

  甲方提供中宁县大楼一幢(甲方二楼办公用房除外),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砖混结构三层)和中宁县妇幼保健院牌子一块,用于乙方开办中宁县妇幼保健院。

  二、 合同期限

  十五年( 年起至 年止)

  三、 甲方职责及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管,不参与乙方的经营,实行医院所有权和经营权完全分离的模式运营。

  2.协助乙方办理“妇幼保健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物价收费许可证等执业必备证照。

  3.负责为乙方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等定点单位的相关手续。

  4.协助乙方办理“妇幼保健院”对外宣传广告审批手续。

  5.协助乙方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妇幼保健院”的科室设置进行审定、构建。

  6.对“妇幼保健院”所有药品、消毒和一次性耗材的准入证件的审查。

  7.收取乙方一定的管理费,用于甲方卫生事业经费。

  四、乙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负责“妇幼保健院”的硬件建设和日常运营。合作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医药卫生的法律法规,开展业务不得超出执业许可证规定的服务范围(具体见本款第7条)。

  2.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

  3.“妇幼保健院”建成后,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乙方对其业务和其他工作所发生的一切民事责任负有全责,(乙方在合同期间内产生的债务不能清偿或不能及时清偿时,负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前十日内一次性向甲方行政主管部门(中宁县卫生局)财政专户缴纳20万元人民币,作为“妇幼保健院”的运营风险,即专项赔偿基金。专项赔偿基金用于解决“妇幼保健院”在医疗事故、民事纠纷、拖欠的管理费、招聘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中可能涉及的补偿、赔偿或处理纠纷所产生的实际费用。甲乙双方在协商使用该专项基金后,乙方应于30日内一次性补足20万元专项赔偿基金,逾期乙方按20万元每天5%的标准给甲方支付违约金。特别约定,若20万元专项赔偿基金不能按上述规定时限内向甲方交纳,则本合同不能生效,如若30日内连续发生医疗民事纠纷等,则应于事故或纠纷等发生之日起7日内补足专项赔偿基金。

  5、合理支配该“妇幼保健院”业务收入。乙方负责整个大楼的水电、卫生、房屋维修(甲方办公用房除外)及承担各类证照、审验证照的一切费用。承担医疗纠纷或事故的赔偿和业务广告费等相关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以及后续费用等。

  6、每年分两次向甲方财政专户缴纳管理费,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具体缴付数额和方式是:

  (1)第一年至第五年:

  每年20万,即在第壹年至第伍年内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别缴清半年管理费各10万元。

  (2)第六年至第十年:

  每年30万元,即在第陆年至第拾年内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别缴清半年管理费各15万元。

  (3)第十一至第十五年:

  每年40万元,即在第拾壹年至第拾伍年内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别缴清半年管理费各20万元。

  7、开展的业务按中宁县卫生局批准的“中宁县妇幼保健院”执业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和时间执行。

  (1)内科;

  (2)妇产科;

  (3)儿科;

  (4)五官科;

  (5)泌尿外科;

  (6)随着业务发展,需要增设科室,由乙方上报区卫生局批准;

  8、根据甲方要求无偿提供全区乡村技术人员培训,并无条件选派甲方确定的乙方专家、工作人员参加中宁县妇幼保健工作的下乡检查、指导、上街宣传、义诊等公益性活动。

  五、其他双方约定事宜

  1、以上方或单方名义申请的项目、资金、设备等属于国家投资部分划归甲方国有资产帐户,乙方对医疗设备仅有使用权,如属乙方公司投资,则产权归乙方所有。专项赔偿基金合同期满如数归还乙方。

  2、合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或因发生国家行为(新政策、新法规的颁布或国家机关的行政行为)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给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另一方不负责赔偿责任。第三方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不得将“妇幼保健院”的任意一个科室或部门承包或变相承包给其他任何组织、单位或个人。甲方不得以本“妇幼保健院”名义开办同类机构。如有违反视为重大违约,另一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不得以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条款以外的理由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由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承担。

  3、本合同无论以何种原因终止时,合同期间甲方单方投入的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等用于“妇幼保健院”运营的物、资料、档案文件均归甲方独自所有;除此以外(含在正常运转中因工作需要乙方以“妇幼保健院”名义购置的各类设备等)归乙方所有。“妇幼保健院”的固定资产以双方签字认定的清单为准,合作期间内因“妇幼保健院”的运营而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独自承担,概与甲方无关。

  4、合同期满的资产处置按本同第五条第1款和第六条第3款的约定处置。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须本着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在本合同履行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的效力等同于本合同。(后附中宁县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 年第40次)。

  九、生效时间

  中宁县卫生局监督甲乙双方认真规范履行本合同。本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 年公证当日起至 年公证之日的前一日终止。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中宁县卫生局各持一份,中宁县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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