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有关工程合同 12篇 关于工程合同的法律规定,供大家赏析。
有关工程合同 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购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愿将_________________项目水电消防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下,双方签订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2、工程名称:
3、工程地点:
4、承包方式:
5、承包范围:
6、工程量计算:
7、承包价格:
8、付款方式:前期预埋__________元∕㎡,砌墙__________元∕㎡,消防__________元∕㎡,给排水__________元∕㎡,穿线__________元∕㎡,避雷__________元∕㎡,外落水到总款的__________%,剩余__________%为质保金。
9、质量保证:
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乙方应按图施工保质保量,注意成品保护。如乙方原因造成的材料浪费,乙方应照价赔偿。
(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需要返工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
10、工程期限: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计划开工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历时_______日。
11、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① 甲方为乙方提供完整的水电施工图纸。
② 到付款节点时及时支付工程款。
③ 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及消防料。
(2)乙方职责:
① 按图纸施工,节约材料,保质保量,确保工程进度。
② 安全作业,增强安全意识,确保每个工人的人身安全,如违章作业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③ 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④ 乙方负责该工程的各项检测并承担全部费用。不负担自来水,电力公司的入户、安装和验收费用。防雷检测应由甲方办理。
⑤ 必须严格履行工序程序,积极配合土建施工,不得因水电预埋未到位而影响其他工序的施工。工期应与主体工期同步,安装,穿线等工序不得拖延其他工种的进度,由乙方造成的工期拖延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⑥ 按时向甲方提供书面工程进度报告及各种验收报告和有关检查验收资料。
⑦ 工程竣工时,整理好所有资料,报甲方备案和验收。
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12、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属违约,守约方均可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3、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14、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15、协议生效条款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结算付款后废止。
(2)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地点)签署。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工程合同 2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 份。
发包人:____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号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工程项目”是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发包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三、“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是监理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六、“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人提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七、“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工 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九、“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至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十、“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十二、“进驻”是指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十三、“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十四、“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三条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第四条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联系
第五条 发包人应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常驻代表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六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人身、设备或工程事故的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七条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承包人应从监理机构取得工程建设的通知、指令、变更等各种工程实施命令。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 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十条 在监理期限内,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机构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人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相对 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人备案。
第十一条 监理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20xx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有关工程合同 3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以下是“物业维修工程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结构类别:
预算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决算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物业管理企业:
3、施工单位:
4、监理单位:
5、其他:
第二条 合同内容(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
( )1、甲方委托乙方编制该工程预算(或概算);
( )2、甲方委托乙方审核该工程预算(或概算);
( )3、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工程造价技术经济鉴定;
( )4、其他。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向乙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技术经济报告;
2、甲方可向局方询问委托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政府有规定者例外);
3、甲方可向乙方书面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
4、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缮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的.书面资料;
5、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6、甲方须按约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7、其他。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各类技术经济资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接受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委托内容的,应当加强维修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检查;
5、乙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合法的原则,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6、其他。
第五条 合同费用
1、甲乙双方按照市房地资源局和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基本费: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取费基础,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差额费: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取费基础,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双方商定:
按______________元,一次确定,不另调整。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5、上列三款费用不得同时计取,如发生差异,应按其中金额最大一类收费。
6、付款方法:
第一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如有余款,待合同履行完毕时,一次结清。
第六条 合同时效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双方确定,本合同所含工作内容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结束。
3、双方完成工作,付清费用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_________支付给乙方______%违约金;
2、乙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_________支付给甲方______%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法
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下列途径处理(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所达成的一致意见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日期:年 月 日
有关工程合同 4
施工单位:_______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xx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总则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根据公司xx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厨卫间防水工程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1.5厚),屋面防水工程采用聚氨酯’851’防水涂膜(找平层上作基层处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
厨卫间聚合物防水每平米_______元;屋面’851’聚氨酯防水每平米_______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四、质量标准:
乙方应确保公司梅林生活、生产基地2#、3#楼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防水工程新规范标准dbj15-19-97和XX市现行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 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XX市建设局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市’建科院’检验合格后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梅林生活基地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_______%给乙方,留_______%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三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七、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有关工程合同 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项目地点:
3.承包范围及内容:办公用及宿舍用彩钢岩棉夹芯复合板房和水泥预制板房。
4.承包方式:彩钢岩棉夹芯复合板为租赁,水泥预制板为购买。
二、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
乙方在具备临建房施工条件3日内进场进行施工,本合同暂定于20xx年3月1日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于开工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个要求。甲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如未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岩棉板房每组搭设周期为一周,每拖延一天罚款一千元。
2.竣工日期:
完工日期(以工程完工,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本合同暂定于20xx年4月5日完工。乙方不按约定工期完工,每延期一天,应交付的违约金和计算方法:乙方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百分之四。
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3.1甲方未能按要求提供施工图纸及开工条件;
3.2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等原因;
3.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如风、雨、雪等等)。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将施工用水、电等从外部连接至施工现场,保证施工期间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它施工所需证件(乙方自身资格证件除外)。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协调施工现场与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工程的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环境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使用要求。
3.乙方应保证临设的原材质量合同,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活动房搭设完毕后应保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应施工质量不好造成的返修,乙方因及时安排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安排他人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应达到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鉴定。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乙方出具材料标准材质单。所有材料必须达到A类防火等级要求,聚苯板达到B1级防火等级。
五、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应对乙方施工场地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人员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事故的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先向甲方汇报,由甲方上报有关部门。
4.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甲方与乙方约定的工程总款为(大写):约肆拾万元(¥40万元),按实际安装面积计算。
2.支付方式:彩钢岩棉夹芯复合板房租金为一次性全部付清。水泥预制板房为预付30%预付款,房屋骨架立起来再付40%,完工后再支付20%,余款三个月内付清。
七 竣工验收与结算:
1.工程完工后,乙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在3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上述时间内不组织验收,视为该工程已验收合格。甲方从第四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如乙方未提交验收申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2.工程未经验收或未验收通过前,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由此发生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3.工程验收合格后3日内,由甲方将工程余款全额付清。
八、违约与争议:
双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此合同的,按损失量赔偿对方。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四份。
2.甲方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
3.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十、补充条款:
1.彩钢岩棉夹芯复合板为租赁方式,租期为17个月,每平米每天为0.45元(其中474.77平米按每平米每天为0.40元)。17个月后甲方享有继续租赁或者优先购买的权力,继续租赁为每平米每天0.4元,购买为每平米60元。
2.乙方负责17个月以后房屋的拆迁与异地再建的工程,工程拆迁费为每平米20元,异地搭设费用为每平米18元。异地再建导致的损坏换新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彩钢岩棉夹芯复合板面积计算方法=外延长外延宽层数+走廊面积+雨棚一半面积+楼梯面积。
4.水泥预制板房为每平米108元。(水泥预制板房面积计算方法=外延长外延宽)
5.以上两种临建房全部按实际发生面积结算。.
6.聚苯板屋面为每平米115元。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工程合同 6
编号:(工字)第号
委托保证人(总承包商,以下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与(以下简称供货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向供货商提供付款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本合同所称总承包商付款保证是指,乙方向供货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为支付的行为。
1.2本合同所称货款是指。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供货商支付的货款。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甲方应支付货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元(大写:)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履行付款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后日。
3.3如甲方与供货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付款时间,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变更后的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供货商支付货款时,由乙方向供货商支付。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供货商出具《总承包商付款(供货)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 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供货商修改、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主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8.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法院起诉;
9.2向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有关工程合同 7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___________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施工工程基本信息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施工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工期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可相应顺延的情况:
1、发包方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运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工程节点付款。基础完成时付总工程款的25%,完成二层付总工程款的15%,主体验收合格付总工程款的15%,初验合格付到总工程款的90%,最终付款依据审计为准,乙方按要求提供甲方需要的详细验收资料,并经甲方签收后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双方确认工程量后30天内付至总工程款95%;剩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不计利息),在保修期满一年后14日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
2、以上付款时间为乙方上报已完工程款7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修复,若拖延不修或者维护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自行安排人员修复,修复费用从质量保险金中扣除。
3、乙方在收取工程款时应向甲方提供诸暨市建安发票。
4、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的乙方承担建设工程交易费、工程质量检测费、工程保险费、建筑施工安全服务费、定额编制费等所有政策性规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则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代行缴纳,扣除上述费用时,应向乙方出具相关缴费单据。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开工前须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表及各专业施工方案,每月___日提供当月施工进度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
3、每周进行工程例会,对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分析、调整,并形成会议纪要。
4、为保障该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签约后的施工进度,乙方自愿向甲方缴纳履行保证金拾伍万元。
5、履约保证金退还:如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约行为,则在该项目工程竣工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上述保证金不计息)。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清场撤出(在乙方初验整改结束后_____天内甲方须组织竣工验收)。
第六条安全施工
1、根据本市安监站规定和标准,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教育工作,以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安全基础工作。
2、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工程项目部,项目部管理班子组成必须由该工程项目经理负责组成,配施工员、安全员等五人大员,并要求乙方必须全员到岗。
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第七条质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二、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_______%的劳务费。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联系人: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1、甲方逾期支付的工程款按逾期时间计算,违约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天未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协议的,甲方将以应付工程款的日_____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可以经过法律途径追索。
2、工程质量经验收未能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要求所出现部分或全部返工、重建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期。乙方未能按本补充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工程并交付的,每滞后一天按合同价的______金额赔偿,赔偿总额一般不超过总造价的______%。
3、乙方如有违反本补充合同约定的行为的,履约保证金无权要求返还。
4、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日内提交施工备案的全部资料。逾期按合同价的日万分之二承担违约金,还应按本补充合同第八条第3、4项承担有关责任。
5、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乙方施工队伍素质、施工力量、机械设备、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防护投入及管理不符合施工规范、规定及甲方要求,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并充实施工力量,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时,甲方可视情况进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并且对由此引起的工期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第十一条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份,承包人执____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xx年xx月xx日
有关工程合同 8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把 改造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围: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承包造价: 元(大写:)。
二、工程期限
根据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总工期天。(雨天及人力不可抗拒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开工日期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总工期 天。
三、本工程竣工质量为一次性合格工程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施工和标准进行施工;
四、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本工程按进度付款,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为准。
五、其它约定
1: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甲方负责制订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三)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四)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2: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乙方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 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安装施工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 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的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三)乙方应对现场安装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安装施工人员不得违 章作业,不得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防护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 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一、前言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乙方承担甲方龙泽丽苑公用电力管道施工任务,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权益,顺利完成施工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龙泽丽苑公用电力管道施工
2.工程地点:阳城县滨河东路龙泽丽苑小区
3.工程内容:公用电力管道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量
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工程项目。
四、工程价格
工程款总额为叁拾壹万捌仟陆佰叁拾叁圆。
五、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预付工程款总额的30%,工程完工后留10%保修款后,一年内付清。
六、双方职责
1.甲方负责现场监督、管理、处理周围群众关系
2.甲方负责提供水、电供应,食宿乙方自行解决。
3.乙方负责按设计方案进行工程施工,并对施工安全负责。甲方要求的其它工程,现场签证另行结算。
4.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文明施工,并承担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责任。
5.乙方保证施工按合同工期完成,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检验报告及竣工验收报告。
七、施工工期、工程验收
1.施工工期:施工工期暂定80天。若因停水、停电、雨、雪天气影响、土方开挖或甲方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工程进度,工期顺延。
2.工程验收:应在乙方工程施工结束后5日内完成验收并办理决算报告。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合同履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工程合同 9
1.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下列词句或用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一般应具有如下含义。
1.1.1 项目业主建造工程和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对象,具体情况在专用条件中指明。
1.1.2 工程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一项或若干项永久工程(包括向业主提供的物资和设备),其概况在专用条件中说明。
1.1.3 服务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所承担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亦称监理服务。
1.1.4 业主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
1.1.5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提供监理服务并具有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亦指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派驻到项目所在履行监理服务的机构。
1.1.6 一方:业主或监理单位。
双方:业主和监理单位。
第三方:一般是指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或个人。但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也可以是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它当事人。
1.1.7 监理合同一般应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的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签认的其它文件或附件。
1.1.8 项目建议书被业主认可并接受的监理单位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或监理规划。
1.1.9 日:即历法日。
1.1.10 月:根据公历从某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日开始至下一个月份相应日期的前一日截止的时间段。
1.2 解释
1.2.1 监理合同中的标题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应作为监理合同本身的内容予以理解,也不应用于对监理合同进行解释。
1.2.1 为了文字简练,监理合同中有些词句成用语可能会有多种含义,阅读时应视上下文的实际需要而定义。
1.1.3 如果监理合同中所包括的文件之间出现矛盾,应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或双方最后确认的文件为准。
2.监理单位的义务
2.1 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形式、范围与内容履行与项目有关的监理服务,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
2.2 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
2.2.1 正常的服务是指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的监理服务。
2.2.2 附加的服务是指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在监理合同附件a规定的正常服务之外增加的监理服务。
2.3 职责
2.3.1 监理单位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根据适合的专业技术规定和国际惯例公认的行业工作准则,谨慎而勤奋地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应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详细规定并加以说明。
2.3.2 如果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来自于业主和第三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文件,该合同文件必须成为本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如出现矛盾,则应编制补充说明文件一并列入监理合同。此时监理单位应:
2.3.2.1 根据监理合同文件和工程合同文件履行监理服务;
2.3.2.2 根据职责范围,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独立公正地行使上述合同文件赋予的权力;
2.3.2.3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的授权,可对相应的工程和合同事宜进行变更,但未经业主的书面批准,不得变更工程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程标准和第三方的责任与义务。
2.4 监理人员
2.4.1 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员,必须能够适应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工作,其主要监理人员的资质应在项目建议书中详细描述并得到业主的认可。
2.4.2 为了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在项目建议书中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业主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
2.4.3 监理单位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主要监理人员时.应事先得到业主的同意。
2.4.4 业主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能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监理服务的派驻人员。
2.4.5 即使是业主要求或同意更换的监理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2.4.6 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
2.5 业主财产
所有由业主提供给监理单位使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均属于业主财产,监理单位在使用时应予以爱护。当监理服务完成或中止时,监理单位应将上述设施、设备尚未使用的物品的清单提交业主。如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由监理单位负责移交上述设施、设备和物品,此项工作可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理单位的服务费用报价中。
2.6 保密
在监理合同有效期间或监理合同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经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泄露业主与本项目、本工程、本监理合同有关的保密资料。
3.业主的义务
3.1 监理工作条件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供履行服务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明确。
3.2 资料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
3.3 决定
业主应在监理合同附件b规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答复的重大问题做出书面决定。
3.4 代表
业主应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监理单位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更换该代表或变更其授权时,必须提前7日通知监理单位。
3.5 授权通知
业主必须将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单位及业主授予监理单位的权力,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6 设施和物品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监理单位后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设施、设备、物品及其相应服务。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备全部或部分上述设施、设备和重要物品,必须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规定,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放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
3.7 辅助工作人员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要求,向监理单位免费派遣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辅助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应服从监理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并对自身的行为负责。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聘全部或部分上述人员,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
4.责任和保障
4.1 监理单位的`赔偿责任
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台同的规定并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应向业主赔偿,赔偿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不承担责任。如果监理单位与业主或第三方对有关经济损失共负责任时,应按责任比例计算赔偿。监理单位的上述责任赔偿,均应按照本合同条件第4.4条的规定办理。
4.2 业主的赔偿责任
业主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造成监理单位经济损失的,应向监理单位赔偿,赔偿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4.3 赔偿责任的期限
业主或监理单位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赔偿,都应在赔偿事件发生后的28日之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如果该事件具有持续性,则应在事件首次发生后7日之内提出索赔意向,并每隔7日提供一次该事件仍在持续发展的证明材料,直至该事件结束后28日之内提出正式的索赔文件。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单位均有权对上述索赔不予受理。
4.4 赔偿的限额
鉴于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依据本合同条件第4.1条和第4.2条支付赔偿的最高限额,双方在此一致同意放弃超过该限额的剩余赔偿要求。但本合同条件其它条款规定的补偿和由于任何一方故意违约而引起的索赔,不受该限额的限制。
4.5 保障
4.5.1 在监理单位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的提下,业主应保障监理单位免受因履行本监理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赔或干扰。
4.5.2 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由监理单位按照业主认可的形式向业生递交履约担保书或履约保证金。如果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监理合同时,业主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
4.6 保险
4.6.1 监理单位应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单位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
4.6.2 业主可在专用条件中规定,要求监理单位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监理单位的责任、第三方的责任以及业生为监理服务提供的财产等进行保险。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
5.监理会同的生效、终止‘变更‘脊柱与中止
5.1 监理合同的生效
监理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5.2 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和有关期限履行和完成监理服务。如果非监理单位的原因,致使监理服务时间需要延长,双方应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3 监理合同的终止
监理合同终止和失效的时间,按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方式确定。监理合同失效后,双方均不再受本监理合同的约束。
5.4 监理合同的变更
5.4.1 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监理合同进行变更。
5.4.2 业主可书面要求,改变本合同条第给2.1条和监理合同附件a拟定的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但必须在双方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进行变更。上述变更导致增加或减少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其有关的监理费用和服务时间亦应做相应的调整。
5.4.3 因业主或第三方的责任阻碍或延误了监地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及时将该情况与其可能产生的影响书面通知业主,如有必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上述情况导致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监理单位完成相应服务的时间亦应予以延长。
5.4.4 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物价变动等因素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变化,其调整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5.4.5 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变动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加或服务时间的延长,业主应据实向监理事垃给予补偿。
5.5 监理合同的暂停与中止
5.5.1 出现根据本监理合同的规定不应由监理单位负责的情况,且该情况已使监理单位不能继续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时,监理单位应立即书面通知业主。并且:
5.5.1.1 不得不暂停或减缓某些监理服务时,则上述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
5.5.1.2 全部监理服务已无法继续履行时,监理单位在书面通知业主28日之后,有权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1.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监理合同不能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时,双方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或延误各负其责。
5.6.2 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监理服务或中止本监理会同时,必须在56日之前发出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安排停止全部或该部分监理服务并将相关费用开支减至最小。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3 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业主可书面要求监理单位予以解释。若监理单位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业主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并视情况没收监理单位的全部或部分履国约担保金。
5.5.4 业主拖延支付监理服务费用,并已超过专用条件规定期限的28日,或根据本合同条件和5.5.1.1条或第5.5.2条的规定,暂停监理服务已超过6个月,监理单位可书面更求业主予以解释。若业主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监理单位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或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5 监理合同的中止,不得损害或影响双方根据本监理合同应有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
5.6 转让和分包
5.6.1 没有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责任和权力予以转让。
5.6.2 没有业主的同意,监理单位不得将监理服务的任何部分予以分包。监理单位因监理服务的需要,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不属于分包。
6.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6.1 监理服务费用
监理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和内容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规定。
6.1.1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支付正常服务的费用。
6.1.2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基于此费率和价格,向监理单位支付附加服务的费用。如果该费率和价格明显不适用,双方可根据本合同条件第5.4.1条和第5.4.2条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并商定新的费率和价格。
6.2 支付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规定。
6.2.1 业主在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向监理单位支付到期应付的款项,则应按照专用条件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给监理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时间自未付款项的应付之日起算。该补偿不影响本合同条件第5.5.5条规定的监理单位的权力。
6.2.2 业主对监理单位要求支付的款项中的任何部分有异议,应在7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理由,但不得借此延误对监理单位其它应得款项的支付。本合同条件第6.2.1条的规定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单位的一切曾经有过争议的款项。
6.3 货币
业主支付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的费用,其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等事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7.其它
7.1 合同双方的关系
合同双方互为权利和义务主体,双方应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本监理合同。业主和监理单垃均应按照监理合同公正地行使权力和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
7.2 语言和法律
本监理合同使用的语言或主导语言及合同所遵循的法律,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7.3 奖励
业主欲就工程质量优良、工期提前、投资节约或监理单位提出的具有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对监理单位予以奖励,则应在专用条件中写明奖励的办法。
7.4 利益矛盾
未经业主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获取本监理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利益,不得参与与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业主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7.5 版权
7.5.1 对监理单位拥有版权并已用于本监理服务中的所有文件,业主有权在合同项目中使用或复制,但未经监理单位的同意,业主不得将上述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它项目工程或服务之中。
7.5.2 如果在专用条件中没有另外规定,则监理单位有权出版与本项目或本工程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但未经业主同意,上述出版物中不得涉及业主的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济情报
7.6 通知
本监理合同涉及的通知均为方面形式,并在送达协议中注明的地址时生效。无论发送方采用何种方式递送通知,收受方都应用书面回执确认。
8.争端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监理合同过程中发生争端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问题,或通过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经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根据专用条件的规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有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附件
有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附件
附件a 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一、监理服务的形式
1服务要求
例:对监理单位的资质、监理服务的主要方式及监理工作的隶属关系等方面的要求。
2组织机构
认对监理服务机构的设置、工作计划的安排、主要人员的资质等方面的要求。
二、监理服务的范围
1服务范围
例:监理服务所包括的工程范围和工作范围。
2服务目标
例:监理服务的性质、目的及主要工作目标。
三、监理服务的内容
例:本条所列的监理服务各阶段内的具体监理工作,应主要参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的内容予以归纳,并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予以补充。
1编制监理规划或计划;
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
3参与支柱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图设计;
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5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常规工地会议;
6已发布开(复)工今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7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
8验收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审核其人员资质;
9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
10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
11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12审批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
13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1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
15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16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7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8发布停工令;
19对已完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20签发中期支付凭证;
zi发布变更令;
22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23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2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
25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26签发交工证书;
27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生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28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29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30签发工程缺陷责枉终止证书;
31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32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3其它。
四、业生对监理单位的授权
例:业生在此明确: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随行监理服务时的职责范围和权限,以及根据本项目或本工程的特点授予监理单位的其它权力。
五、监理服务的依据
例1:监理合同;
2业生与第三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
3合同图纸及说明;
4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5合同指定使用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
6国家、交通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监理法规等;
7其它。
六、其它
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本附件的内容予以变更。
业主: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有关工程合同 10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咨询单位(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使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上级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甲方根据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元。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交付甲方后__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__元。
第四条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罚款_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50%收费。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罚款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乙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七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别交________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建行____等单位各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询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工程合同 11
甲方:
乙方:
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将甲方承包的福久源项目中的挡土墙工程交由乙方承担施工,经协商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香山福久源项目挡土墙工程
2、工程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桔城路
3、合同工期:分段施工,各段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具体工期详见补充协议。
二、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承包方式结算价款的编制。
1、挡土墙基础土石方由甲方负责按照设计完成交付给乙方施工。
2、挡土墙按220元/m3 的价格包干。工作范围及内容:挡土墙砌筑、基础20cm内清基、勾缝、安装¢50排水管。
3工程量以实际完成为准。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将施工现场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2、随时指导监督乙方按规范严格施工,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分组织验收。
3、保障进入施工场地的道路通畅,材料运输车要能进入现场。 乙方:
1、按合同要求的工期、质量完成工程任务。
2、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并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和各项指令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3、乙方必须对施工现场及施工方法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的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自备施工所用机械设备料具等。
五、合同价款支付
分段施工,分段工程完工后15天内,办理竣工结算后工程款付清总款项的.95%,剩余5%的质保金工程完工后六个月内付清。
六、其他
1、挡土墙完工后,甲方需保证挡土墙15天的养护期,若养护期内因重型车辆或机械设备碾压导致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结清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有关工程合同 1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人:
风险提示:监理单位/监理人资质
工程监理企业的综合资质标准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委托方在委托监理事务的同时,应当注意对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避免监理合同因监理单位没有资质而无法按照计划施工。
监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及特征: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__________万元。
5、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监理依据
1、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
2、建设部《工程建设监理规定》(1995年颁发)。
3、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1996年颁发)。
4、《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及文件、招投标文件。
三、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监理方式:巡视监理
3、监理项目投资:__________万元。
风险提示:监理期限
由于监理工作周期长短直接影响监理费用的最终结算,故当事人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对监理期限的起始时间提出不同的主张,有的主张应遵循监理合同约定的有效期,有的主张应从工程开工日起至实际完工日止,有的主张应算至工程竣工验收日,常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引发诉讼。
建议双方都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对相关的监理服务期限做出具体约定,避免因此引起纠纷,给委托人或者监理单位造成不必要麻烦。
4、监理阶段: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委托人的权利:
1、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
2、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
3、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4、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日记;
5、委托人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的资料为: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收回时间
保存保密要求
五、监理人的权利
1、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
(1)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
(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
(3)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4)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
2、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3、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职称的现场工作人员;
4、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5、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委托人的义务
1、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
2、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服务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资料。
3、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问题做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4、与承包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
6、按本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7、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
8、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做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做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
9、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
10、将投保工程险的保险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11、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
风险提示:监理人义务和责任
部分案件中,委托方认为监理方所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如未按约到场监管,未定期记录、报送监理日志,对施工方施工中的不当行为未及时指出,致使工程项目存有严重质量问题等,故要求监理方赔偿经济损失并拒付监理费;
而监理方则认为,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尚处于保修期,应由实际施工人承担保修义务,并非由监理方承担责任,因此容易引发诉讼,所以在监理合同中,应当对此作出相关解决方案,明确责任归属,避免双方因此遭受更大损失。
七、监理人的义务
1、在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其及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
2、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
3、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
4、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
5、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6、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占、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到方法实施监理。
7、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
8、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9、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10、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是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漏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风险提示:监理服务酬金
如果没有对监理服务酬金做出具体约定,那么当工期延长、工程量增加时,在监理方继续履行监理义务是否应获得延期监理费以及具体金额计算等问题上,极易引发纷争。
监理方一般要求按延长的期限以及工程量增加作为计算依据主张相应费用;委托方则以仅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延迟,而按整个工程延迟时间计算增加监理费用显失公平为由要求调整。
所以,对监理单位提供服务的酬金,双方也应当对可能发生的工期延长、工程量增加是否支付酬金做出明确约定。
八、监理服务酬金
1、监理正常服务酬金________万元包干,工程量增减不予调整。
1、第一次支付时间为进场签发开工令后_____天内,支付合同监理费的_____%;
2、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支付合同监理费的_____%;
3、在工程完工验收前,支付至合同监理费的_____%,剩余的_____%在完工验收后_____天内全部支付。
4、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
(1)由发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受到阻碍或延;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服务;
(3)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4)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
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
九、保密要求
在本合同终止后_____年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十、合同变更与终止
1、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
2、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双方的答复,可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3、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4、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的即终止。
十一、违约责任
1、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除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支付服务酬金,除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_________元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
3、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十二、争议的解决
1、争议调解机构为:_____________。
2、仲裁机构为:___________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十三、其他条款
1、本合同书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2、在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并已取得中标通知书(或免标批文)之后,由监理单位携带有关资料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的质监站备案。
3、本合同书正本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____份,监理人执____份。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监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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