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的合同12篇 施工合同纠纷

时间:2024-06-18 16:06:00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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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的合同12篇 施工合同纠纷

施工的合同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第二章 工程期限

  根据该工程的实际工作量并参照建设方规定的工期定额标准,总工期为 天,经双方商定,本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开工日期: 年月

  竣工日期: 年月

  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停工。

  2、因甲方有较大的变更,而延期施工。

  3、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拒的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或合同中的部分工程项目和内容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将所属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现场。甲方协助乙方撤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工程价款。

  4、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顺延工期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签字生效。

  第三章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开工前具备路通、水通、电通的施工条件。

  2、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和责任:

  1、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施工现场按甲方指定的位置堆放材料、搭设临时设施,不乱搭、乱放,做到文明施工。

  3、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树木等保护工作,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四章 工程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并为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施工中如发现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原因和理由,由甲方提出修改或变更意见,经甲乙双方签定变更文件后施工。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结算

  工程结算依据

  第六章 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验收5天前,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并在5天内不提修改意见,亦不批准验收报告,可视为验收合格。

  竣工验收报告批准日期为竣工日期。

  第七章 其他事项

  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责任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要求规定妥善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责任方承担。

  本工程乙方不得转包,若发现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退场,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后,除有关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2

  经友好协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甲乙丙三方决定合伙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的项目对外以 公司名义出现。

  甲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丙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第一条、一合伙宗旨

  齐心协力,同舟共济;为了集体利益,舍小我,不计个人得失;发扬艰苦创业精神,共谋发展。

  第二条、经营范围

  一、项目名称:______。

  二、承包范围:______。

  三、工程地点:______。

  四、工程造价:暂定________万元人民币,最后以审定价为准。

  五、合伙期限: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六、出资约定:

  1、三方确认,同意在工程开工之前由方出资________万元(¥.00)元,作为工程前期运作费用等。

  2、后续用款及业主工程款不及时到位,需垫资时应由方各出共同承担。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1、参与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协调各单位检查验收工作,编写工程技术资料;协调与工程建设单位的关系。负责工程款的结算、支付管理工作。

  2、负责项目的'工程管理、人员调度材料采购机械管理、设备维护及当地社会关系的协调,

  3、三方以包工包料形式共同承包本工程,在扣除各种成本(含工程中介费、建筑公司挂靠费、税金、施工队组劳务费、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和各类保险、材料费、施工机械租赁费、施工机具购置费、施工水电费、办公用房租赁费、临时设施费、安全维护设施费、预结算费用、招待费等及经双方认可的用于本工程的各项开支)后,所获利润甲%乙%丙%;反之,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如承包本工程出现亏损或施工中出现的有关处罚,由甲乙丙各方按各自所获利润分配比例分别承担。

  4、三方确定,采用项目部承包的形式组织施工,方原则上不参与项目部的日常管理运作,但有权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项目经理人选由双方共同出具委托书。

  5、方及项目部有权择优选用施工队组,确定各种单价。购买工程用大宗材料和机械工具、租赁施工机械时,项目部报认可报于主管领导后方能执行。如在项目部职权责任范围内,方不得干涉,否则按违约责任规定执行。

  6、三方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本工程设立专用账户,建筑公司拨付工程款进入该专用账户,方为合伙期间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合伙项目的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均需经方同意方可支出与进帐;杜绝不必要开支,减少成本支出。

  7、材料采购及其他各项开支均应开具正规发票,部分无法开具发票的费用支出,须经主管方核实批准后才可从财务报销。所有报销凭证必须经项目部签认主管核实方可报销,施工期间管理人员应注意鉴别搜集各类发票,以供财务管理使用。

  8、三方要发挥各自特长,在工程资金周转、协调各方关系和施工管理方面竭尽所能,要互谅互让,共同面对和克服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确保本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9、方有权对相关部门指导工作的正常招待开支予以批准的权力,相关费用经核实签字后方可报销。如特殊情况因急事需超额用款时,需报合伙批准后方可支出。工程资金紧张时任何人均不得超额用款。

  10、盈余分配,按本协议比例分配;

  11、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合伙人比例承担。

  第四条、退伙:

  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

  ①、需有正当的足够的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其他合伙人;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⑥、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第五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违反上述规定,一方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责任方(过错方)应双倍赔偿对方的损失。

  2、一方弄虚作假,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时,除双倍赔偿无责任方的损失外,无责任方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是否终止与责任方的合作,是否单独承包本工程。如无责任方要求责任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时,责任方必须无条件履行。

  3、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给擅自退出本工程的承包,否则应双倍赔偿对方的损失。

  4、双方承诺:施工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能向业主提出单独承包本工程,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双倍偿对方的损失,未违约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与违约方合作,由此造成违约方的损失由违约方自负,如未违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时,违约方不得拒绝,必须无条件履行。

  5、甲乙丙各方与业主方,项目部、施工队,材料商等相关部门人员签订的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公司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八条、本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且利润分配完毕之日后失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协议书签订地点: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施工的合同3

  养护承包方(以下称甲方):______

  养护承接方(以下称乙方):______

  关于对绿地养护现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养护,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合作的原则,根据养护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绿化养护名称:__

  二、绿化养护地点:__

  三、承包范围:甲乙双方共同审定的养护方案,总面积为__平方米。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养护价款说明:

  1、三个月内成活养护期:每日必须浇水1次,每月费用__元。

  2、三个月到六个月生长期:每星期浇水2—3次,每月费用__元。

  3、六个月到管养期满验收:夏季每星期浇水2—3次,冬季酌情每星期浇水1—2次,每月费用__元。

  六、合同有效期限:自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止,合同期满可再续签。

  七、甲方责任:

  1、协调好乙方现场人员的养护工作安排,如有特殊要求需提前通知乙方和现场人员。

  2、若受到人为的破坏,如甲方认定乙方有及时劝阻,甲方视情况给予补偿。6、绿化养护期满及时组织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八、乙方责任:

  1、提供现场养护方案,提供养护人员、养护的机械设施、养护用的肥料和药物、用水用电。

  2、按照审定的方案和行业标准进行养护。

  3、对苗木养护出现问题的进行认定,属于技术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并更补苗木。

  4、现场工作人员服从甲方单位的制度管理,并与甲方人员协调工作。

  5、养护期满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交接。

  九、养护评定标准管护期定为3年,自__到__。管护期间苗木的所有损失,概由乙方负责。管护期具体要求为:第一年为正常的'保养期:苗木成活率要求达到90%以上,并对枯死及损坏的苗木及时补植到位,勤中耕施肥,勤修剪、勤浇水、勤防治病虫害,及时对苗木加土扶正,清除绿化地环境卫生及杂草脏物,保证苗木正常旺盛生长和保持环境整洁美观。第二年要求成活率达到95%以上,管理标准以第一年相同,并对苗木逐步修剪成形,经甲方组织检查考评达到合格以上。第三年苗木成活率达到100%,管理标准以第一年相同,并要求修剪到位,保持形状,苗木旺盛成长,质量符合要求。种植数与第一年初验时相符合,若达不到要求,要管理至达标为止。

  十、其他:

  1、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部履行合同条款的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3、如遇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等因素,本合同条款为无效。

  4、本合同一式4份,均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4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承包范围:2.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总日历日期:3.质量等级:4.合同价款: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1.合同语言:2.适用法律法规:3.适用标准、规范:

  第四条图纸。1.图纸提供日期:2.图纸提供套: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甲方驻工地代表。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2.实行社会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六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七条甲方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资料的提供时间:5.办理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八条乙方工作。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4.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6.成品保护的要求: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8.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

  第九条进度计划。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2.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十条延期开工。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

  第十三条工期提前。

  第十四条检查和返工。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等级。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2.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第十六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十七条试车。

  第十八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十九条合同价款的调整。1.调整的条件:2.调整的方式:

  第二十条工程预付款。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2.预付时间和比例:3.扣回时间和比例:4.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工程款支付。1.工程款支付方式: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二十四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

  第二十六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1.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2.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

  第二十八条竣工结算。1.结算方式: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银行的时间:5.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保修。1.保修内容、范围:2.保修期限: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4.保修金利率:

  第三十条争议。1.争议的.解决程序:2.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一条违约。1.违约的处理:2.违约金的数额:3.损失的计算方法: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条索赔。

  第三十三条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第三十五条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三十六条工程分包。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2.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

  第三十七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第三十八条保险。

  第三十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1.合同生效日期:2.合同份数:3.合同副本份数:4.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5.合同书制定费用: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的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原有教师室年久失修,不能发挥正常使用功能,甚至存在安全隐患,现需零星维修,乙方自愿承包甲方维修工程,为确保维修项目的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工程概况

  1、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①、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负责水电费用。

  ②、按合同保证维修资金。

  2、乙方负责事宜:

  ①、本合同一经生效后,乙方必须文明施工,发生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自理。

  ②、本合同一经生效后,在施工过程中,完全承担垫资施工。

  ③、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按要求

  进行施工。

  ④、对已完工后在交工前应负责清理好施工场地周围2m以内的卫生。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办法

  1、该工程总零星维修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活动室屋面、治安室屋面及墙面维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青杠社区活动室屋面、治安室屋面及墙面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青杠社区。

  3、工程范围:本工程涵盖活动室屋面、治安室屋面及墙面维修。

  4、合同工期:开工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该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因天气或其它因素影响施工,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以适当延长工期。

  二、工程服务形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三、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就需要维修部位及工程量,进行技术联系单形式会签,工程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的技术联系单内容为基准;甲、乙双方依据协定单价进行结算,确定工程总造价。

  四、工程总价

  暂定为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施工的合同6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语言文字: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法律、法规和规章: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发布开工通知: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提供施工用地: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移交测量基准: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办理保险: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及时提供图纸: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支付合同价款: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环境保护: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组织工程验收: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提交履约担保证件: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及时进点施工: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办理保险: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文明施工: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保证工程质量: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环境保护: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为其他人提供方便: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工程维护和保修: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止。

  5.14完工清场和撤离: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承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履约担保证件: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5)(6)(7)(8)(9)(10)(11)(12)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1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方要求监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方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单位行使的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7.2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方及时通知承包方。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7.3监理人员: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监理单位的指示:

  (1)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

  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1)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单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2)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函件

  8.函件

  8.1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1)(2)(3)(4)(5)(6)(7)(8)(9)(10)(11)(12)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图纸

  9.1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9.2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由于发包方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28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具体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图纸的保管: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图纸的保密: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工程分包应经批准: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方的人员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员

  12.1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

  (2)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

  13.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13.1承包方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13.2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方应按第

  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方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14.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若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承包方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15.2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5〗〖6〗〖7〗〖8〗〖9〗〖10〗〖11〗〖12〗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若承包方计划租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十二、工程进度

  17.进度计划

  17.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时限以及监理单位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时限内批复承包方。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和监理单位的指示控制工程进展。

  17.2修订进度计划

  (1)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7.1款所述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在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的拖后,承包方均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向监理单位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3款的规定办理。

  17.3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指示的内容和时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

  17.4提交资金流估算表:承包方应在按第17.1款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计划向发包方获取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方参考。此后,如监理单位提出要求,承包方还应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

  18.工程开工和完工

  18.1开工通知:

  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从开工日起按签署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18.2发包方延误开工:监理单位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发出开工通知或发包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方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的要求后立即与发包方及承包方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8.3承包方延误进点:承包方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及时进点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可通知承包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补救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补救措施报告应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点的原因和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8.4完工日期:属于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承包方应在上述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或在第20.2款和21条规定可能延后或提前的完工日期内完工。

  19.暂停施工

  19.1承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不能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1)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2)由于承包方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3)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4)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暂停施工;

  (5)未得到监理单位许可的承包方擅自停工;

  (6)其它由于承包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9.2发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凡不属于第19.1款所列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方的责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

  19.3监理单位的暂停施工指示

  (1)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方发布暂停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示,承包方应按指示的要求立即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应在暂停施工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2)由于发包方的责任发生暂停施工的情况时,若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方可向其指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单位应在接到请求后的48小时内予以答复,若不按期答复,可视为承包方请求已获同意。

  19.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工程暂停施工后,监理单位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单位应立即向承包方发出复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收到复工通知后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9.5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若监理单位在下达暂停施工后56天内仍末给予承包方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19.1款规定的情况外,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单位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监理单位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方有权作出以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合同中部分工程时,按39.1款规定将此项停工工程视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监理单位;当暂时停工影响整个工程时,可视为发包方违约,应按第42条的规定办理。

  (2)若发生由承包方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时,承包方在收到监理单位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积极采取措施复工造成工期延误,则应视为承包方违约,可按第41条的规定办理。

  20.工期延误

  20.1发包方的工期延误: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方可要求发包方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

  (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2)增加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第39.1款规定的百分比;

  (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方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扰或阻碍;

  (8)其它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

  20.2承包方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1)若发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时,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和监理单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位,并在发出该通知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申述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并按17.2款的规定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单位审批。若发包方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同则应由发包方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2)若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承包方采取了赶工措施而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工时,除应按上述第(1)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外,承包方应在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补充细节报告,详细申述要求延长工期的理由,并最终修订进度计划。此时发包方除按上述第(1)项规定承担赶工费用外,还应按以下第(3)项规定的程序批准给予承包方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

  (3)监理单位应及时调查核实上述第(1)和(2)项中承包方提交的细节报告和补充细节报告,并在审批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并通知承包方,抄送发包方。

  20.3承包方的工期延误: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方应按第17.2款(2)项的规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方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额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1.工期提前

  21.1承包方提前工期:承包方征得发包方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若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时,则应由监理单位核实提前天数,并由发包方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规定向承包方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21.2发包方要求提前工期: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提前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时,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协商采取赶工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并由发包方和承包方按成本加奖金的办法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其协议内容应包括:

  (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2)承包方的赶工措施;

  (3)发包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费用和奖金。

  十三、工程质量

  22.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22.1承包方的质量管理:承包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和质检人员的资质和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工程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22.2承包方的质量检查职责: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单位审查。

  22.3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权力:监理单位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单位赴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要「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求提供试验样品、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和测量成果以及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所应进行的其它工作。监理单位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方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方还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有必要时,监理单位可要求参加交货验收,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对交货验收的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监理单位参加交货验收不免除承包方在检验和交货验收中应负的责任。

  (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方正式移交给承包方。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查找原因,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缺陷应由发包方负责;如属承包方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方负责。

  23.2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地点和费用:对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商定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和地点。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时,承包方可自行检查或检验,并立即将检查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

施工的合同7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责任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建之_____场地准备______,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料、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桥梁施工合同协议书,共同遵守执行: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各站点、区间交通设施或信号灯单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站、区间交通设施部分工程。

  二、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终与业主、审计中心结算价对乙方进行结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缴纳该结算总价的______80___________%为施工责任管理费,各类税、费均由乙方另行缴纳。

  三、组织领导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3)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施工的合同8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将雕塑委托创作,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签定本合同。

  一、工期、工程量

  1.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工期天)。

  2.按设计图纸施工,材料为,施工内容不含基座。

  3.雕塑为每平方米平方米。

  二、工程费用: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作为工程的起动资金;雕塑安装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雕塑制作安装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四、甲方负责及任务

  1.甲方在雕塑安装施工期间负责提供电力、水等雕塑安装所需的'现场条件并提供施工设备保管场所。

  2.甲方应按合同商定的付款方式及时向乙方拨付工程款,由于甲方没有按合同及时拨付工程款造成工程延误和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负责及义务{不锈钢雕塑合同范本}.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按图纸施工,负责雕塑制作所需材料及设备。

  2.乙方应按工程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单位盖章(手印)及代表签字后生效。

  委托方受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施工的合同9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

  施工负责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装饰施工内容及做法:(见施工图、预算表)。

  3、 承包方式:(半包)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4、 工程造价(人民币)金额大写:

  5、工期:工期天。

  自至

  第二条 关于工程质量的约定:

  1、 本工程执行《建筑装饰工程技要规程》、《装饰装修验收标准》____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在不影响工期的时间内及时到达施工现场,由于甲方原因材料不能及时到达而影响工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准备下一工序所需的材料清单)

  3、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材料以双方约定和预算表上为准)

  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需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6、 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甲方,另定验收日期。(需甲乙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至)

  7、 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从尾款结清之日起算。

  第三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 甲方提供的施工环境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会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是电气线路、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住房的安全,防止相邻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 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如乙方因此而造成相关后果,由乙方担当。

  3、 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4、 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品的保护工作。

  5、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甲方)任何XX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四条 关于工程付款方式及结算的约定:

  2、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以到账及银行小票为准。

  3、 工程结算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直接费的千分之三违约金。

  2、 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第六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附则:

  1、 工程开工前,甲方会将工程外门钥匙1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1、 在针对协议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得在易XX附近吸烟,不得使用已安装好的其他设施、设备。如由于乙方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等部位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2、 在进行设施、设备安装时,应经过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后方可进行。如未经甲方确认,在安装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

  3、 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或确认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并进行协调更换、补救等措施,在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的丢失或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4、 停水停电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在甲方款项到位情况下,乙方每拖延工期一天扣工程全款的千分之三。

  5、 工程验收后,如因乙方施工质量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完全修复。不能完全修复的,根据质量检验证明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6、 若部份工序由甲方另行实施、或设备供应厂家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7、 所有的增加、减少的工程项目,必须经过双方签字确认。

  10、乙方承诺对整个工程进行________年的保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及时到达现场。

  11、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10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xx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xx、xx、xx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x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x%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x%,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x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xx年xx月xx日。

  3、竣工日期xx年xx月xx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xx年xx月xx日

施工的合同11

  发包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xx年度罗村移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三项整治 工程地点: 罗村街道两旁 工程内容: 喷涂、油漆 资金来源: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 年6月5日 完工日期:20xx年 7月15日 合同工期总天数 40 天

  四、 质量标准:

  五、 合同价款:

  喷涂每平米用料10元、人工费4元

  六、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 对工程建设标准质量和乙方进场及各种建筑材料的检验。

  2、 严格监测工程施工程序与建筑标准,对乙方施工程序不规范,工程标准质量差等问题,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 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完工工程进行验收和结算。

  4、 负责检验乙方进工地的各种建筑材料的质量是否合格,如不合格,有权阻止不合格建筑材料进入工地。

  5、 本工程为全额抵押工程,乙方在完工以前,甲方不予付工程款。

  六、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 负责组织有力的'施工工队,对工程进行施工建设。

  2、 施工中要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杜绝劣质工程和不合格的工程出现,杜绝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进场。

  3、 在施工中出现不可预见工程时,应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经甲方确认方可施工建设。

  4、 接受甲方的施工监督、对甲方提出的要求和建设要及时予以整改纠正。

  5、 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管理,严格遵守各项施工安全规则,如工程施工中所出现的一切工伤事格由乙方负责。

  七、 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待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 资金 到位后再行付款 。

  八、 工程保修:

  工程完工验收交工后保修期为一年,保修金为工程造价的 15%。费用乙方负责。保修期满后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保修金一次付清。

  合同中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后确定。

  以上合同条款经甲乙双方共同同意后签订,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涂改和变更合同内容,否则所造成后果由涂改方负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12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二期工程用地土方平整施工承包事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定,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市孝感乡北路,麻城商贸物流城工程范围:二期工程用地,按市规划红线图150亩范围以内;

  工程内容:本工程用地平整,主要是高挖低填,余__自由外运到自选地点。本用地平整土方开挖最高点82.4米,最低点70.6米(不属塘),即为高挖低填平整施工。

  2、施工日期:本工程施工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历时100天(属龙池面积以征收到位为开工日期)。本工程施工须乙方将施工合同保证金_________元支付到甲方帐上后,方可以施工。

  二、工程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主要是高挖低填平整,以开挖土方量为本合同结算的依据。土方开挖8.5元(含余__外运),本工程土方开挖总量为___________,施工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低填土方量为本工程既定的挖填施工内容不计价款。

  2、合同价款支付: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施工,其工程施工合同价款支付,均按工程施工进度支付。工程用地土方平整完成总量的60%,付完成量的价款30%,完成总量80%,付完成量的价款的50%合同总量完成后,付总价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合同总价款(提供建安税票)。

  3、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工期100天,若延期五天,罚合同总价款的2%延期十天罚合同总价款的5%延期十五天罚合同总价款的10%。若继续拖延时间完成,则就地终止本施工合同。其施工合同终止后,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延误甲方整体施工期的经济损失______________万元。

  4、本工程用地平整竣工验收后,方可退回施工合同保证金。

  三、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确定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边界线,并确定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控制高程。

  ② 提供施工用地电源。

  ③配合乙方施工。

  2、乙方责任:

  ①组织施工机具和人员进场施工。

  ②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和指挥。

  ③施工用电由甲方指定电源处自接,并由城北供电所人员到场安装接出,自付电费于城北供电所。

  ④承担土方平整施工中的全场安全和责任。

  ⑤承担因不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

  ⑥承担余__外运堆放点(堆放点用地与甲方无关)。

  ⑦承担二期用地土方平整周围协调关系与处理。

  四、工程施工:

  1、本施工合同双方签字认可后,甲乙方各互派驻工地代____。甲方驻工地代____:___________,乙方驻工地表:_______________。互派驻工地代____,承担本施工合同事宜和现场施工事宜,施工途中不予更换施工代表。若更换驻工地代____,无论哪方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驻工地代____。驻工地代____须坚持工地,施工中若出现一些事宜,任何一方须通过驻工地代____相互协商和处理,任何方、其他人无权替代。

  2、村以组长为代表承接合同,组长可以委托和自行带领群众致富的形式完成工程,但村只承认组长,如组群众因工程一事纠纷影响工程整体施工进度的经济损失,按合同总价款的10%由组长负责赔偿。另村按工程总造价的3%提留用于肖家垸道路硬化。

  3、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施工,须按合同中工程用地土方平整控制高程平行推进平整,一次性平整到控制高程。杜绝台阶或其他形式的平整。土方开挖:先开挖,后填方,余__再运出。其挖土原则:先填方,后余__外运。确保土方开挖完成,其填方平整完毕。

  4、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其余__运出,严禁运土穿越营业商务区。土方运出路线,分别从d区5楼北边和a区1楼南边运出,其临时运出道路由乙方自行修正(不计款),确保一期商务区的一切基础设施安全。若损坏一些基础设施,由乙方全额赔偿。

  五、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一律采用机械平整施工,杜绝爆破平整施工。若出现泼波哦哦平整施工,罚款10万元,并就地废除本施工合同。废除本施工合同后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理。同时赔偿,因施工合同废除而影响甲方整体施工进度、其造成工程施工进度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按施工合同总价款的5%赔偿给甲方并承担自行爆破平整施工、而造成工程场地周围影响责任和经济损失及后果相关法律责任。

  六、工程验收: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完工验收,由甲方、乙方双方进行全场实地测量验收。测量结果达到合同约定的控制高程及控制高程下的平整度,其验收全场实测高程点合格率达到95%以上,同时佣金低平整度达到90%以上,方可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认可,方进行施工合同结算,否则继续进行平整直至验收合格后,便进行施工合同结算。继续平整三天期限,每超一天罚款1万元。

  七、本施工合同,不但需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还需甲方持有本工程用地平整合法手续的前提下生效。

  八、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在甲方未取得合法手续前,乙方自愿提前进场平整,其出现后果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本工程用地平整施工,若按本合同第八条开展施工的,其施工事宜均执行施工合同条款(七条例外),均按本合同条款开工、施工、验收、竣工、结算(七条例外)。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内容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其协商解决的文件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签章)

  甲方代表: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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