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优煤矿转让合同10篇,以供参考。
优煤矿转让合同1
购货方(甲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居间人(乙方):居间方代表 签订地点: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之规定,乙方(居间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促成甲方与卖方 就电煤万吨购销合同的成立。如果甲方接受并与之订立购销合同的,应当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如果甲方没有在当次洽谈中订立合同,无需向居间人支付报酬。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与第三方煤炭购销合同签定成立,即视为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并且该买卖合同一经签订,买卖合同副本即应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第二条 居间期限:
居间期限由甲方与卖方 建立煤炭购销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与卖方不存在煤炭贸易合同关系为止。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与任何人或单位再次签署本次煤炭购销的居间合同。随着本合同约定的买卖继续进行的阶段一直具有法律效力,只要甲方与卖方存 在煤炭贸易关系,本合同一直有效。
第三条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甲方与卖方每次实际交易额__元/吨(税后)支付给乙方。甲方在签定合同后,每月实际交易拿到提货单时一次性向居间方支付相对应的服务费。甲方在见到提货单同时以现金转账形式分别转入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受益总额必须符合下表,转账费用由甲方承担,如账户与户名不符合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更正错误,报酬的支付以甲方出示的与下列账号、户名、金额相符的转账凭凭为准。单位:元
受益人开户行账号每吨受益受益总额
元万元
元万元
元万元
元万元
受益人
开户行
账号
每吨受益
受益总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在不超过总额的情况下,手写的账号户名金额有效)!
第四条 保密义务
乙方对居间行为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机会、签约情况等负有保密的义务。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情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又将本合同约定事项委托其他第三者,或者自行与第三方公司私下交易,视为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应按其与买卖合同成交额(如实际履行总金额大于合同成交额,则按实际履行总金额计算)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或者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实际交易吨数__ 元。
2、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居间服务报酬或者居间费用,超过五个工作日应按照每日1%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有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
4、甲方不依约向乙方提供其与第三方 签订买卖合同副本,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万 元。
5、如甲方签定煤炭购销合同生效后,二十工作日内不履行合同,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居间方) 10 万元报酬费用。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代表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未尽事项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传真或扫描件同样具有法律效益。公司名称、金额、账号、日期手工填写,双方视为接受、同意并合法。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证件名称(号码) 证件名称(号码)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优煤矿转让合同2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_____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___________%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_________%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________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_________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__元。
(二)甲方声明
1、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和维持义务,所拥有的公司股权真实、合法。甲方对其全部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未设置任何形式的质押担保等权利限制、未受行政或司法查封保全、未经任何第三方主张。
2、甲方同意出让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涵盖该股权项下对应的所有权益。公司名下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等,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由甲方随股权同时移交乙方控制,不另计价,甲方可随时要求公司过户,乙方予以积极配合。
3、由于本次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前的公司行为违法违规可能导致的包括行政处罚、资质限制等消极后果,无论于何时发生,均由甲方转予承担,甲方应赔偿乙方或公司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三)债权债务
1、除本协议约定的债权债务之外,甲方对于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前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完全责任。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后,任何第三方基于甲方担任公司股东期间,对于公司任何形式的债务,包括因对外借贷、担保;行政税费、罚款;以及判决、仲裁等形成的债务及其他负担,均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终局责任,与乙方和股权变更后的公司无涉。公司如对于甲方负有债务,由甲方全部放弃;公司如对于第三方负有债务,由甲方自行与第三方办理相关手续,由甲方转予承担。
2、如甲方签订本协议时,未如实告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包括由于对外提供担保等原因形成的.本次未能发现的隐形债务,致使股权变更手续完成之后,公司或乙方遭受损失的,公司或乙方可向甲方追偿。即使经仲裁机构或法院裁判,由股权变更后的公司承担的由于股权变更前公司行为导致的公司债务,则一切消极后果由甲方转予承担。
3、甲方以公司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作为抵押,向_______________银行支行取得总额________万元的经营性物业贷款,十年分季度等额偿还。现该笔贷款本金尚欠________万元整,抵作股权转让对价。股权变更登记之日后,该笔贷款的本息由乙方严格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支付。
(四)经营接续
1、甲方应于股权变更登记前,结清股权变更登记前公司欠缴的各项水电、燃气、通讯、物管等社会服务费用,以及因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因取得和使用土地、房产所发生的各项税费。
2、甲方应于股权变更登记前,将公司员工应当享有的全部报酬(包括各类工资、社会保险、医疗费用等)发放完毕,并依法解除与公司目前现有员工之间(乙方继续聘用、由甲方承担薪资至_____________20__年底的_______________除外)的劳动关系。对于因与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前聘用的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此后经仲裁或诉讼裁判由公司承担的各种补偿或赔偿,由甲方转予承担。
3、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前,依据甲方编制并保证其真实性的的租赁合同清单,审核公司房产及场地的现有租赁关系(承租人、租赁期限、租金、定金和押金等)。股权申请变更之日,甲乙双方应交接租赁合同原件。乙方受让公司股权后,应维持公司现有租赁关系。公司收取的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底之前的租金归甲方所有,公司实际收取的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的租金以及已收押金、定金,由乙方从应付转让对价中等额扣除承租人若以租赁合同之外的原因,对租赁关系提出异议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4、甲方应将公司已经拥有的各项证照,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账户、保险单证、土地使用权证、房产所有权证、仓储和道路运输资质及许可证书等,连同公司的各种印鉴,以及公司自官方收取的以及自行编发的文件、财务和人事档案、业务合同、土地出让文件、建设施工资料等,编制清册,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日移交乙方。甲方应确保全部证照及营业资质等均在有效期内,并配合乙方进行证照登记事项的变更。
5、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会计审计机构,对于截止于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前的资产负债及损益状况,依据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计。甲方应在审计结论上签字确认,以示对于应当纳入审计范围的原始资料及审计结论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合法性负责。
6、公司现有土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分别记载于编号为_______________的权证),由甲方随股权一并向乙方完整移交。甲方应当保证移交的公司场地和房产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和正常使用功能。
(五)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_______________方承担。
(六)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七)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八)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_______________‰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九)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生效条款及其他
1、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自愿为甲方依据本协议产生的全部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自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为期五年的连带保证责任。
2、双方如另行签署用于办理工商变更的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与本协议的内容若不一致,双方权利义务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3、甲乙双方的组成人员均系本方的全权代表,一方向对方任一成员履行的合同义务以及发出的意思表示均可视为向该方全体成员所为。甲方收取的股权转让款由甲方成员自行分配,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4、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当事人、担保方各执_______________份,公司留存_______________份。协议经以下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优煤矿转让合同3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签订如下条款:
一、乙方将永定柚树下煤矿有限公司丰田柚树下煤矿主井的所有权,经营生产权融资50%给甲方所有。
二、柚树下煤矿生产坐落在福建省永定县培丰镇丰田村,井口坐标,井田面积:井田范围拐点坐标,及开采深度以采矿许可证为准,另附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三、柚树下煤矿协定价人民币:玖佰陆十万元整。50%的股权即肆佰捌拾万元整。此协议价包括已上缴了的采矿权资源价款贰拾叁万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贰拾叁万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壹佰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乙方定金壹佰万元整。
2、乙方将有效采矿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交付甲方之日,甲方需付清余款;
五、甲方付清定金,乙方应将现有的井下地面上的.所有生产、生活设施、设备移交甲方共同所有使用。
六、移交前该矿的所有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移交后产生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由双方负责。
七、该矿移交前如有遗留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若影响甲方安全管理、生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甲方。
八、如果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办不下来,则乙方无息退还甲方已付定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双方须共同遵守不得违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法人):
年 月 日
优煤矿转让合同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_______________
2、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
3、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4、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置图):_______________
5、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_______________
6、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_______________
7、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况: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8、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申报。
9、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该采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团队(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探矿证,采矿证咨询办理;部委项目审批。
10、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采矿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___%,共计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支付完全部采矿权转让金。
1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银行分行,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3、因本合同采矿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合同双方平均分担。
第三条不可抗力
14、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15、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四条违约责任
16、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17、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五条通知
18、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约定各自的通讯方式为:
甲方住所:_______________地邮: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所:_______________地邮: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
19、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20、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1、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附则
2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23、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24、本合同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签订。
25、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优煤矿转让合同5
甲方:织金县少普乡牛房煤矿
代表人: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附全体股东同意转让并授权代表人作为全权代表的股东协议书。
乙方:_______
代表人: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合伙企业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同意将织金县牛房煤矿全部财产份额一次性转让给乙方,经协商一致,就上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转让标的
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标的为:织金县牛房煤矿100%的财产份额。
转让标的主要包括:
1、织金县牛房煤矿所有的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织金县牛房煤矿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所有井下巷道、电力设施,井上所有房屋和生产设备、生活设施、库存物品、煤矿自修人行路、运输公路、工业场地的所有权、仓库、车间及场地上的新旧零件、坑木、液压支柱等一切材料设备,同时甲方在经营期间上交给各级业务部门的各种安全保证金、土地复垦保证金、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地质灾害储备金、矿山维简费。并将已交过款项的收据及凭证全部移交给乙方,归乙方所有。)
2、织金县牛房煤矿所有的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一于采矿权及采矿证规定的开采范围与煤矿有关的技术资料、证照包含的权益等)。
二、权利保证
1、甲方承诺就所转让财产份额未向任何单位及个人设定过担保物权,也未被法院查封,不受他人追索,甲方为财产份额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人。
2、甲方保证在财产份额转让时该煤矿没有未披露的债务。
3、甲方保证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并无与该煤矿有关的任何查封、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进行。
4、甲方承诺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各种证照,现有采矿工程平面图纸等一切资料的真实性。
三、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整(小写金额:_______万元)。
2、付款方式: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五个工作日首付人民币(大写)转让总额的30%(小写金额:_______元)的款项到甲方指定帐户。
(2)由乙方负责办理恢复30万吨/年的技改手续,合同签订生效首付款付清后自五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总额60%(小写金额:_______万元)的款项到甲方指定帐户,恢复技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3)剩余款项转让总额的`10%(小写金额:_______元),待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及工商营业执照法人变更至乙方名下,乙方收到变更的采矿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后,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余款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四、甲方债权、债务的处理
甲方在转让前的一切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原买矿款、退股金及业务部门规定应交的各种保证金、工人工资、工程款、税款、社保金、土地租赁费等)在乙方首付款付清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以内由甲方自行一次性处理及支付,乙方接管后新产生的债权、债务及按规定未交的资源价款、滞纳金、各种保证金、税费等由乙方承担。
其中:1、甲方已预订的所有设备概归乙方,未付清部分由乙方按合同支付,已竣工工程和已采购设备的质保金和应付款乙方在收购款中按实扣除。
2、现有矿区范围内甲方已租(征)用的土地全部无偿移交给乙方,包括协议及租(征)用费的付款凭证原件。因地质灾害已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或由甲方协议商处理的地灾、房屋补偿款由甲方?? 。
3、井上、井下所有未完工的工程按现状移交,甲方按实际工程量付完本协议签订之日前的工程款。未完工程由乙方负责。
优煤矿转让合同6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___
受让人: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采矿权,出让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矿产资源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采矿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出让给受让人的矿产资源位于,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个,详见附件,矿区面积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米——米。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矿产资源开采主矿种为,开采方式为开采,开采方法为法。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出让的矿产资源交付给受让人。根据地质勘查单位提供的资源储量评审报告,本合同项下出让的资源储量为可采储量吨。
第六条根据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开采范围内矿产资源储量,本合同项下出让矿山的服务年限为年,矿山生产规模为吨/年。
第七条根据有关采矿权价款缴纳的规定,本合同项下出让采矿权价款为人民币其中包括上缴省国土资源厅元;上缴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元;上缴县元。但本合同约定的采矿权价款,不包括办证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已扣除矿业权交易支出。
第八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采矿权价款,并按出让人确定的'数额分别缴纳。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矿权价款。
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采矿权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付款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付款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币大写,付款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币大写,付款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矿山基建,动工开采矿产资源。
不能按期开采矿产资源的,应提前向出让人报告。
第十条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种、矿山生产规模、开采方式、开采方法组织生产,确保矿产资源合理、有效利用,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扩大或者缩小矿区范围;
变更主要开采矿种;
变更开采方式;
变更矿山企业名称。
第十二条受让人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让给他人开采经营。需转让采矿权的,转让双方必须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主动接受出让人的监督管理,主动向出让人提交年度报告。采矿许可证期满,受让人需继续采矿的,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办延续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采矿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或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做好矿山安全隐患整改及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第十五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采矿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采矿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七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八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3‰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采矿权。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九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由于出让人原因不能提供采矿权超过约定期限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双倍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受让人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出让人特别提示: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因而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受让人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让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出让人颁发采矿许可证给受让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贰份。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签订。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___
受让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优煤矿转让合同7
委托人(甲方):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身份号码:
受托人(乙方):
联系电话:
代理人身份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煤矿委托转让居间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引荐有实力的公司或个人以转让、入股、合作等方式取得煤矿的矿权及股权。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关于买受人的'重要信息。
2、乙方在甲方与买受人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煤矿转让买卖合同,乙方负责协商好双方关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该煤矿买卖合同条件和所有证件手续,甲方有义务协助买受人对该煤矿进行实地考察,负责和买受人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买受人所签订的煤矿转让买卖合同,甲方因履行买卖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或拒绝支付,则按相关法律程序执行。
四、居间报酬、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
1、居间人促成转让买卖合同成立的,居间报酬为成交合同总额的 %。
2、甲方和买受人书面合同签订后,前期按照成交合同价款支付比例及时同步支付给乙方居间费,但是,买受人支付比列达到80%时必须付清居间费余款。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居间报酬。转帐支付由甲方转帐付款到乙方持卡人姓名:开户行: 卡号: 银行卡内。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且不得将我们双方及合同谈判的任何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乙方违约合同自动作废且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矿权方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并追究法律责任。
六、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完成居间任务,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提交上诉当地人民法院协调解决。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内容共计2页,一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地点: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优煤矿转让合同8
转让人:
受让人: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煤矿(面积____平方公里的井田)转让给乙方,总价约为____万元(包括煤矿的'房屋等固定资产,详见附表)。
二、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所有露天开采的合法手续由甲方办理,同时该井田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土地、环保、水保、林业、草原、资源价款等各种相关手续及费用均由甲方办理并承担。
三、双方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将煤矿交付乙方,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四、乙方预付定金____万元,开工前支付____万元,余款在见煤后全部付清。
五、双方应恪守合同,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5%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优煤矿转让合同9
转让人:
受让人: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煤矿(面积壹点叁平方公里的`井田)转让给乙方,总价约为万元(包括煤矿的房屋等固定资产,详见附表)。
二、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所有露天开采的合法手续由甲方办理,同时该井田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土地、环保、水保、林业、草原、资源价款等各种相关手续及费用均由甲方办理并承担。
三、双方定于 年 月 日甲方将煤矿交付乙方,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四、乙方预付定金万元,开工前支付万元,余款在见煤后全部付清。
五、双方应恪守合同,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5%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优煤矿转让合同10
出让人:
受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采矿权,出让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矿产资源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采矿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给受让人的矿产资源位于,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个,详见附件,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开采深度 米—— 米。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矿产资源开采主矿种为 ,开采方式为 开采,开采方法为 法。
第四条
出让人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将出让的`矿产资源交付给受让人。根据地质勘查单位提供的资源储量评审报告,本合同项下出让的资源储量为可采储量 吨。
第五条
根据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开采范围内矿产资源储量,本合同项下出让矿山的服务年限为 年,矿山生产规模为 吨/年。
第六条
根据有关采矿权价款缴纳的规定,本合同项下出让采矿权价款为人民币 (小写 元)。其中包括上缴省国土资源厅 元;上缴长沙市国土资源局 元;上缴 县(市)元。但本合同约定的采矿权价款,不包括办证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已扣除矿业权交易支出。
第七条
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 )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采矿权价款,并按出让人确定的数额分别缴纳。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矿权价款。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采矿权价款。
第一期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第三期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第四期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第八条
受让人同意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矿山基建,动工开采矿产资源。不能按期开采矿产资源的,应提前向出让人报告。
第九条
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种、矿山生产规模、开采方式、开采方法组织生产,确保矿产资源合理、有效利用,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第十条
受让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扩大或者缩小矿区范围;
(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
(三)变更开采方式;
(四)变更矿山企业名称。
第十一条
受让人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让给他人开采经营。需转让采矿权的,转让双方必须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受让人必须主动接受出让人的监督管理,主动向出让人提交年度报告。采矿许可证期满,受让人需继续采矿的,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办延续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受让人在采矿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或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做好矿山安全隐患整改及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第十四条
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采矿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采矿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七条
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3‰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采矿权。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八条
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由于出让人原因不能提供采矿权超过约定期限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双倍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受让人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出让人特别提示: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因而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受让人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让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出让人颁发采矿许可证给受让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贰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签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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