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运输合同12篇(拟定公路运输合同)

时间:2022-10-06 18:28:00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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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运输合同12篇(拟定公路运输合同)

公路运输合同1

  托运人: 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联系人: ___________,

  承运人: 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

  收货人: 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重 公斤,价值:人民币 元。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xx市 街 号

  货物到达地点: 市 街 号

  第三条 货物承运日期:xx年 月 日,货物运到期限 :xx年6 月 日前。

  第四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 ,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本次运输运费 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 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 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 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条 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盖章) 承运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本合同签订时间:xx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xx市 区 路(街) 号。

公路运输合同2

  甲方:大厂工贸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河池利达石油运输有限公司

  住所:河池市中山路181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成品油公路运输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成品油范畴

  本协议所指的成品油,包括: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

  第二条运输期限

  合同期限为壹年,即从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

  第三条成品油运输数量

  甲方在中石化河池石油分公司金城江油库或中油肉联厂油库购进油品数量为运输数量。

  第四条成品油起运和到达地点

  起运地点:中石化河池石油分公司金城江油库或中油肉联厂油库。

  到达地点:南丹大厂油库、铜坑矿厂、车河矿厂。其运距按90公里计算。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遵守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保证油品质量,确保油品按质按量安全运达目的地。

  第六条油品装、卸责任和办法

  乙方必须遵守有关成品油装、卸的操作规程。油品运达目的地后,甲方必须安排人员接卸,乙方承运人员要积极配合卸油,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工作人员没有进行接卸油品的,双方应该就当时情况作书面记录。如无正当理由甲方不得拒绝接卸油品,否则视为责任方违约。

  第七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含押运员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按运价80.00元/吨公里计算运费。

  运费结算方式:每月底结算一次,由乙方将上月运输量列出清单并开具运输收费发票交甲方审核,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运费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要求乙方按甲方的采购计划,按时、按质、按量把油品运输到目的地。油品起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站地点或收货人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到站地点或收货人的要求。但必须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相应的运杂费。

  2、义务:甲方向乙方提供运输计划时,应提前2天通知乙方,并按乙方现有最小吨位的油罐车为一批量。否则,乙方将按实际出车的可载重吨位收取运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向甲方收取运费。如果甲方不按时支付运费乙方有权每日收取该次运费额的1 %作为滞纳金。

  2、义务:完成甲方采购的成品油运输任务,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油品运输到指定地点,并积极配合有关人员做好油品接卸工作。提供运输车辆的型号、容积、重载量等信息。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未征得乙方同意将油品交给第三方运输,则应按第三方承运量的运费偿付给乙方违约金。

  2、不按协议约定支付运费,乙方有权停止运输,甲方延误1天按应付运费额的1%偿付给乙方违约金。

  3、未按乙方提供车辆最小载重量提供货源的,甲方应支付不足吨位部分的运费。

  二、乙方责任:

  1、不能按时送达,造成甲方耽误生产的,按时间偿付给甲方违约金每小时100.00元。如遇特殊原因如车祸、途中车坏、封路等除外。

  2、将承运油品倒卖,除按所倒卖价值双倍偿还甲方外,甲方有权终止运输协议。

  3、因运输容器不清洁而影响油品质量,应赔偿相应损失。

  4、成品油装车出库后在规定以外造成的损失(包括交通事故损失、运输短少),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

  6、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油品短少、变质、污染、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油品本身的自然属性;

  合理损耗;甲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条发生争议时,协议双方应该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时,向辖区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公路运输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甲方决定将本公司所有外购和输出的运煤业务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概况:

  1、

  2、运输单价:以当地实际运输市场价为依据,每吨增加4元计算。(含税价)。

  3、合同期限:年 月 日

  4、油料以及其它产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运输款结算方式: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运输车辆按照甲方的要求从指定装点运至指定卸点,每天运输后,由乙方指定的统计人员持甲方的结算单据与甲方相关负责人员核对签字认可后,到甲方财务办理结算。

  三、甲、乙方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必须保证甲方公司全部运输业务交由乙方拉运。

  2、如乙方车辆进入煤场后,超过24小时甲方不能按本合同所签订的数量和日期开工运输,或者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运输等,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的责任:乙方所有进场车辆必须做到安全文明运输,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及甲方公司治安管理条例,如出现交通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甲方合理安排下,乙方车辆必须服从管理和调度,乙方所有车辆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正常行驶,因乱倒乱卸、倒买倒卖、丢失等行为,如对甲方造成损失,扣提煤单、煤票按照相关手续签字生效。否则按公司规定市场价处罚。

  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擅盖篷布减少损耗,每车损耗控制规定为100公斤以内,如超出部分按市场价折扣运费,精煤按一批次的平均损耗为准,超出部分按精煤价折扣运费。

  四、其它条款:

  1、运输期间,因运输内容变更;公里变更、单价变更、工期变更、增减数量,以运输变更计划单结算为依据,双方共同协商定量定价,不在重新签订合同。

  2、在甲、乙双方合同生效后,乙应积极的按照甲方派车单的期限调动车辆准时进场。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约定双方不准以欺骗、欺诈的方式给对方签订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六、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各自遵守,如一方违约;按本合同总数量总价格的3%处罚,赔偿给守约方。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公路运输合同4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托运

  1.托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向承运人提供托运货物及装卸条件。托运人未按约定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造成承运人车辆放空、延滞及其他损失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2.托运人不如实填写运单,错报、误填、遗漏货物名称、装卸地点等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错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3.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

  4.托运人有权决定货物是否保险或保价。货物保险由托运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委托承运人代办。选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保价为全程保价,保价费按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收取。一张运单托运的全部货物只能选择保价或不保价。

  5.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托运人应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并随货同行。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向收货人代递有关文件时,应在运单中注明文件名称和份数。

  二、包装

  1.托运人应按约定包装货物。托运人未按约定包装货物,不能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约定由承运人对货物再加外包装时,包装费用由托运人支付。

  2.由于托运人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或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由承运人按约定对货物再加外包装的,发生上述问题,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三、运送

  1.承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在24小时内以合理方式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或按托运人的指示及时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再次无偿运至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

  2.承运人应对货物的安全负责,保证货物无短缺,无人为损坏,无人为因素导致的变质。

  3.起运前运输路线发生变化承运人应通知托运人,并按最后确定的路线运输。承运人未按约定路线运输而增加的运输费用自行承担。

  4.承运人有权向托运人、收货人收取约定的运杂费用。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未按约定支付运杂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货物享有留置权。

  5.承运人未遵守约定的运输条件或其他约定事项,应赔偿托运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6.承运人未经托运人同意,擅自将货物委托其他公司运输的,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7.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四、交货

  1.货物交接时,一方对货物的重量和内容有质疑,可提出查验与复磅,查验和复磅的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2.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提存货物。

  3.货物有包装的,到达运输地点后,外包装完好而内部货物有货损、货差的,由托运人负责。

  五、事故处理

  1.货运事故是指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或灭失。货运事故发生后,承、托双方应编制货运事故记录。

  2.货物运输途中,因第三方责任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的,承运人应先行向托运人赔偿,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偿。货物已投保的,承运人应不迟延的通知托运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协助托运人获得赔付。若承运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和协助义务,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3.承运人能够证明是由于《合同法》第311条规定的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货运事故处理过程中,收货人不得扣留车辆,承运人不得扣留货物。由于扣留车、货而造成的损失,由扣留方负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路运输合同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公路货物的运输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的利益,经协商签订合同。签订时间:

  一、托运方(货物)

  货物名称包装件数总重量

  起动地点 运达地点

  收货单位 电 话

  发 货 方 电 话

  起运时间 到货时间

  二、承运方(汽车)

  承运人 承运车辆车牌号 联系电话

  承运人驾驶证号

  发动机号 车辆车架号 承运车辆车型

  承运人住址 档案号

  承运车辆登记地址 承运货物运价

  总运价 已付运费 余款

  三、权力、义务、责任

  1、托运方在货物运达后及时验收卸货,(接货人凭身份证或有效证件接货,付清剩余运费),否则应付承运方压车费。

  2、托运方错报货物名称、重量或因手续不全及包装缺陷,致使货物在运输中罚款,被扣或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收,承运方应通知托运方处理,托运方应赔偿承运方经济损失。

  3、承运方按时或提前到达目的地,货物的自然损坏与承运方无关。托运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承运方的费用,否则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解决。

  4、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对货物造成责任性污染、雨淋、损坏、车祸、火灾等,应付全部责任,并按货物当地收购价格赔偿,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水灾等造成的损失,须有灾害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出据证明,方可免除承运方的责任。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以车辆抵押作陪。

  5、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无论发生任何人为或自然事故,使货物无法到达目的地,应及时和托运方取得联系协商解决,承运方无权私自处理货物,否则追究当事人的一切经济责任。

  6、本合同经承、托双方代表同意具有合同效力,合同未谈及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如造成违约纠纷,可在有关部门和法院裁决,所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其余责任界限于《汽车货物运输规则》规定。中介单位应及时向法院提供有效的法律证明材料。

  7、承、托双方履行合同条款,本部提供信息供你参阅,协议不详不尽之处,甲乙双方协议补充。中介单位只起法律证明作用,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托运方、承运方、中介各执一份。

  托运方(代表): 承运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路运输合同6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基本合作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公路运输业务,托运货物主要为 及其他附属广告品、促销品等;甲方按照单据实际数量予以结算,乙方应在运输能力、运输时间及运输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满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据甲方的运量快速配备运输工具,确保运输服务质量;

  2、 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时,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道路运输任务,并对甲方的运输业务全过程安全负责;

  3、 运输价格和运输时间按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I《运输时间价格表》内容执行,合同期限内不得单方面随意改变运输价格,包括门对门的一切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条:乙方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主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照及财务结算凭证;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 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的;

  5、 具有三年以上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

  6、 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必备的信息监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条:风险保证金

  1、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责任:在货车的挡板处接受货物时起,至货物到达卸货地卸货完毕止。

  2、乙方同意在签署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民币__万元风险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如货物在乙方承运期间完好无损、保持原样,甲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返回给乙方。若继续合作,风险金直接转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则按销售发票价格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户对甲方的索赔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拥有受损货物的所有权,乙方在不影响甲方销售市场和甲方公司及产品声誉的前提下处理受损货物。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xx年xx月xx日 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四条:运输地点、价格及时间

  见本协议附件I:《运输价格表》

  第五条:运输服务管理要求及事项约定

  1、 甲方有运输任务时提前一天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联系人确认运输委托内容,包括要求车辆到达甲方工厂的时间日期,要求承运的货物数量,建议使用的车型、卸货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发货任务通知时起,必须在一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明确告知车辆号码、司机姓名、电话等,并保证车辆按时到厂装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承运单位;

  2、 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车况良好,货厢内壁无凹凸不平之处,无水渍、油渍,干燥清洁、无渗漏、无毒、无异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车必须配备蓬布、绳索及捆绑用的竹片等保护材料;

  3、 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甲方工厂仓库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与甲方发货人员发生争吵、打架、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4、 乙方到达甲方指定提货地点时,司机或提货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经过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的挡板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运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签收及发货手续,双方办理完发货手续后,货物的数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5、 甲方发货清单为一式五份,经双方清点货物数目签字确认无误后,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执四份货物清单,一份交收货人作为收货凭证。其余三份交收货人签字/盖章后返回甲方,作为有效运输结算凭证;

  6、 捆绑绳索和产品软性包装箱之间必须垫有木板片等保护材料,以确保产品不会因为捆扎而变形,凡因装车后任何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失落破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 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指派车辆后,其货物保管之责随之转到乙方,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货物丢失或损毁、污染、被雨淋湿或受潮、包括整车被盗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责任协助提供乙方理赔所需的相关材料;

  8、 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时,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甲方指定的客户收货地,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9、 货到客户处,如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运输负责人解决,乙方不得擅自卸货或将货物拉回仓库。没有甲方的书面单据认可,乙方不得随意从甲方客户处拉回货物,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而产生的运输等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10、货到甲方客户处,发生部分货物损坏、短少的,由收货人将破损情况写在送货单上,并注明是否收下,双方签字确认;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破损赔偿,并由甲方决定是否将货物拉回至甲方仓库,所有返回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验收并由甲方仓库出具收货证明。

  11、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12、对于乙方接触到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或运输业务,乙方不得透露,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甲方:乙方: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公路运输合同通用版四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附件使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主要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须在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将甲方货物从 运输至 。

  二、货物运输量为 运输单价 运输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

  三、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具备合法物资的运输车辆,以保证甲方货物安全及时达到。如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不具备合法资质,在运输途中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 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报告货物在装卸运输、客户收货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如不及时报告乙方将负一切责任。

  五、 在运输途中货物如丢失损坏,则乙方应按丢失损坏的货物数量的订单价格赔偿甲方,并在运费中一次扣除。

  六、 乙方没有按时把甲方的货物运到收货地,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损失。如因特殊原因延误的(天气原因、交通堵塞、山崩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 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有关货物运输手续并认真验货装车,双方签字确认货物的数量规格。

  八、 乙方对甲方的出货、货运数据必须保密。

  九、 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运输安全的、或包装破损的,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十、 甲方托运的货物必须是经国家法律部门批准的合法的可运输的货物,如若不然,乙方拒绝承运。

  十一、 甲方必须在交接货物时,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收货人的姓名、地址、货物名称,如甲方提供信息有误,乙方不负任何责任,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二、 甲方在货物起运时,先支付乙方10%的运输费,其余运输在甲方收到货方签收的回单后两日内与乙方一次性结算并支付。

  十三、 甲方在没有完全收到收货方签收的回单情况下,有权延迟支付运费,直到收到全部回单。如遇原始送货单丢失,甲方在乙方能够出具收货人盖章的收货明细之后,方可支付运输费。

  十四、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可将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让他人。

  十五、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制定补充合同。

  十六、 凡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双方均有权提交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 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公路运输合同7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基本合作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公路运输业务,托运货物主要为及其他附属广告品、促销品等;甲方按照单据实际数量予以结算,乙方应在运输能力、运输时间及运输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满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据甲方的运量快速配备运输工具,确保运输服务质量;

  2、 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时,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道路运输任务,并对甲方的运输业务全过程安全负责;

  3、运输价格和运输时间按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I《运输时间价格表》内容执行,合同期限内不得单方面随意改变运输价格,包括门对门的一切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条:乙方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主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照及财务结算凭证;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 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的;

  5、 具有三年以上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

  6、 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必备的信息监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条:风险保证金

  1、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责任:在货车的挡板处接受货物时起,至货物到达卸货地卸货完毕止。

  2、乙方同意在签署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民币__万元风险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如货物在乙方承运期间完好无损、保持原样,甲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返回给乙方。若继续合作,风险金直接转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则按销售发票价格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户对甲方的索赔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拥有受损货物的所有权,乙方在不影响甲方销售市场和甲方公司及产品声誉的产前提下处理受损货物。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__ 年__月__日 至 __ 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运输地点、价格及时间

  见本协议附件I:《运输价格表》

  第五条:运输服务管理要求及事项约定

  1、甲方有运输任务时提前一天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联系人确认运输委托内容,包括要求车辆到达甲方工厂的时间日期,要求承运的货物数量,建议使用的车型、卸货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发货任务通知时起,必须在一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明确告知车辆号码、司机姓名、电话等,并保证车辆按时到厂装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承运单位;

  2、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车况良好,货厢内壁无凹凸不平之处,无水渍、油渍,干燥清洁、无渗漏、无毒、无异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车必须配备蓬布、绳索及捆绑用的竹片等保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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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甲方工厂仓库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与甲方发货人员发生争吵、打架、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4、乙方到达甲方指定提货地点时,司机或提货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经过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的挡板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运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签收及发货手续,双方办理完发货手续后,货物的数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5、甲方发货清单为一式五份,经双方清点货物数目签字确认无误后,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执四份货物清单,一份交收货人作为收货凭证。其余三份交收货人签字/盖章后返回甲方,作为有效运输结算凭证;

  6、捆绑绳索和产品软性包装箱之间必须垫有木板片等保护材料,以确保产品不会因为捆扎而变形,凡因装车后任何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失落破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指派车辆后,其货物保管之责随之转到乙方,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货物丢失或损毁、污染、被雨淋湿或受潮、包括整车被盗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责任协助提供乙方理赔所需的相关材料;

  8、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时,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甲方指定的客户收货地,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9、货到客户处,如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运输负责人解决,乙方不得擅自卸货或将货物拉回仓库。没有甲方的书面单据认可,乙方不得随意从甲方客户处拉回货物,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而产生的运输等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10、货到甲方客户处,发生部分货物损坏、短少的,由收货人将破损情况写在送货单上,并注明是否收下,双方签字确认;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破损赔偿,并由甲方决定是否将货物拉回至甲方仓库,所有返回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验收并由甲方仓库出具收货证明;

  11、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12、对于乙方接触到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或运输业务,乙方不得透露,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托运方: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_________;规格: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总额(元):_________。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_________ 承运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公路运输合同8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

  第一条 货物内容及运输方式

  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货物内容为 。运输方式为 。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运输费用为 元(大写: 圆整)。甲方应于货物按期运达目的地后 日内结清运费。

  第四条 甲乙方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支付运费。

  2、乙方应按照运单的要求,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应负责货物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

  第五条 违约责任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除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还应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争议解决

  第七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个人货物公路运输合同3

  托运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应填写全称)

  承运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应填写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货物情况(如有其它约定内容可另设合同附件,写为见合同附件 )

  1.1 货物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应填写全称)

  1.2 货物规格: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应明确填写定作物的具体规格)

  1.3货物数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应使用大、小写两种形式,并具体写明数量单位)

  第二条 包装要求

  2.1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2.2 没有规定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运输时间、地点

  3.1货物起运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不可简写,应写全称例如XX省XX市XX区XX街XX号)

  3.2 货物到达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应写全称,不可简写)

  3.3 货物起运日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应写明年、月、日)

  3.4 货物运到日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应写明年、月、日)

  第四条 运输费用

  4.1 运输费总额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应以大、小写两种形式书写 )

  4.2 运输费的支付方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是分期付款还是一次付清)

  4.3 运输费的支付时间: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写明年、月、日)

  第五条 货物的装卸

  5.1 货物装卸由XXXXX方负责。

  5.2 货物装卸的费用由 XXXXX方承担。

  第六条 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6.1 托运方的权利

  6.1.1 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合同中约定的目的地。

  6.1.2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的,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或起运之前通知承运方。

  6.2 托运方的义务

  6.2.1 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费。

  6.2.2 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包装并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第七条 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7.1 承运方的权利

  7.1.1 向托运方收取运费。

  7.1.2 对于超过合同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予以提存。

  7.2 承运方的义务

  7.2.1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 。

  7.2.2 按合同中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运输并负责托运货物的安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托运方的违约责任

  8.1.1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付给承运方违约金XXXXXX元。

  8.1.2 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包装,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受损,托运方应承担污染、腐蚀、受损部分的赔偿责任。

  8.1.3 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费,每逾期一日向承运方支付运费 XXX‰的违约金。

  8.1.4 其它违约责任:XXXXXXXXXXXXXXXXXXXX (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8.2 承运方的违约责任

  8.2.1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运输货物,向托运方支付违约金 XXXXX元。

  8.2.2 未将货物运到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向托运方支付违约金 XXXXX元。

  8.2.3 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向托运方赔偿货物的实际损失。

  8.2.4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约定的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8.2.5 其它违约责任: XXXXXXXXXXXXXXXXXXXX(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9.2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双方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选择以下第XXXXXXXXX(只需填写一或者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XXXXXXXXXXXXXXXXXXXX(具体写明仲裁委员会的确切名称,如:不能将“北京仲裁委员会”写为“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XXXXXXXXXXXXXXXXXXXX(根据有利于我方的原则,在托运方或承运方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中选择其一)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的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 (写明详细的地点)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XXXX份,双方各执 XXXX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以下无合同正文。

  托运方(章): XXXXXXXXXXXXXXXXXXXX承运方(章):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 XX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行:XX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行:XXXXXXXXXXXXXXXXXXXX

  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 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路运输合同9

  甲方(托运方):

  地址: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公路运输合同。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1.4、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合同范本《公路运输合同》。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未结运费。

  7.6、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签署日期:

公路运输合同10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任务:

  乙方承运甲方指定的油品配送业务。其中:1.货物名称: 2.货物规格: 3.货物数量: 吨。 4.货物价款: 元/吨。

  第二条运输路线及时间:

  乙方参与承运甲方油品的车辆,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行驶,该路线必须符合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的通行要求。如果路线发生变化,则甲方应当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其中:

  1.货物起运地点: 。 2.货物到达地点: 。 3.货物到达时间: 小时送达。

  第三条运费标准:

  根据甲方与买方协商,每吨运费 元。(包括装车费、过磅费)

  第四条运费结算:

  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的结算方式为:运输结束当月一次性结算。

  2.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税务机关要求的公路运输发票。乙方负责协助办理结算事宜。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随时向乙方索取本合同附件一提到的有效证件,原件由甲方核对后退还乙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除外),加盖乙方公章的复印件保留存档备案。如果乙方所提供的上述有效证件发生任何变更,应于发生变更之日起的三(3)日内向甲方提交变更后的证件。

  2.乙方已充分知悉甲方及其客户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如乙方违反上述制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乙方在运输甲方成品油过程中发生的损耗,超出国家规定的计算标准部分0.2%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耗部分的货物价值,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运费中予以扣除。

  4.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临时变更送达行车路线,但是应当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本着双方互利互惠的原则,合理调配乙方参与承运甲方油品的车辆。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收到乙方开具的运输发票后,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运费汇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3.甲方要在运输任务执行之前1天,提供运输路线、装卸油地点,若运输任务在送达过程中需要变更运输路线时,甲方应当及时通知到乙方的承运车辆。 3.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涉及服务的单位或客户的相关管理规定。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按本合同约定的事项要求支付运费的权利。

  2.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执行甲方任务车辆到达装卸地后24小时内不能正常作业的,乙方有权利向甲方收取延误费用。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提到的有效证件。

  2.乙方所承运的车辆有义务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遵守甲方的规范化操作(如按甲方制定的“控油制度”进行控油),以及甲方客户的规章制度。

  3.乙方所承运的车辆乙方有义务自行负责管理(包括车辆在停车场里的安全),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养路费、过桥过桥费、工人工资、差旅费、罚款、油料费、住宿费以及人员和车辆的保险费等)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承运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人身、火灾、爆炸、污染等事故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解决。

  4.乙方承运的车辆将甲方的油品送达目的地后,必须主动配合甲方的购油客户做好计量和质量的验收工作。计量和质量验收程序按照甲方客户要求的程序办理。如果数量缺少或油品质量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变化,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要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在承担甲方油品运输中由于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甲方油品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6.乙方如弄错油品的到货地,应当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7.从货物在起运地点被装入运输车辆后,直至其被运抵交付收货人之前,由乙方对产品负责。在此责任期中,如果油品发生毁损、灭失,乙方应按甲方货物当时的市场零售价格,向甲方做出全部赔偿,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实际损失额按照装入或者应当被装入运输车辆的货物数量与实际交付给甲方或其指定的接收方的合格的货物数量之间的差额计算认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到达时间向甲方或其指定的接收方交付货物的,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迟延交货达3日的,甲方有权认为货物已经灭失并解除本合同,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值以及甲方由此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等。

  2.货物发生毁损或灭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

  3.除上述约定外,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违约导致无法执行本合同的,则违约方应按照全额运费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七(7)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单方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方应履行书面通知对方的义务:(1)不可抗力事件持续7日,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各方均有权在书面通知对方后解除合同。本合同解除后,各自承担已经履行的合同义务与发生的费用,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其他情形:。

  第十条法律适用及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等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当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照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一)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上述争议发生期间以及协商、仲裁/诉讼期间,除与争议有关的事项外,本合同双方仍应当行使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1.根据本合同的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双方的文件往来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电子邮件以及当面送交(对方应当签收)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如以书信或以特快专递信的方式,寄往本合同所述的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或该一方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的任何其他地址,将被视为已送达该一方。任何寄出的通知,在寄出三(3)个工作日后,将被视为已送达收件人。邮政局出具的投送收据,证明该通知已送达收件人。以传真通知的,以发送传真一方的传真机发送报告为准;以电子邮件通知的,以电子邮件发送成功标识为准;专人递送或留置在该一方的法定地址或该一方在本合同所述的通讯地址,视为已经通知。

  3.各方通讯地址如下:甲方:联系人:;邮寄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乙方:联系人:邮寄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4.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联系方式,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补充协议与附件: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一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提油单》、《油品运输操作流程》、宁夏品胜石油物资有限公司上报给东营市信义化工有限公司的运输日报表。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果是异地签订,传真件经双方确认后亦有效。但是,任何一方在己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并将其传真给对方后三(3)日内,应当将己方已经签字盖章的合同以专人递送或者特快专递邮寄的形式提交对方,以便双方存档管理。

  2.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持1份,乙方执1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署后,本合同中的约定将取代双方之前达成的任何关于本合同主题事项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双方在签署本合同以前任何关于磋商与本合同签署有关的书面或口头意向协议、会商纪要、往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协议或函件。 (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的签字盖章处)

  4、本合同有效期,20xx年4月25日至20xx年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公路运输合同11

  出卖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买受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双方就出卖方为买受方有偿提供煤炭事宜进行了协商,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标的物名称、产地、单位、数量、价格(含税)、合同金额:

  1.1名称:

  1.2产地:

  1.3计量单位:

  1.4数量:月供 吨。

  1.5单价: 元/吨(不含税)。

  1.6合同金额:约计 万元(按大卡计,单价 元/吨)。

  2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3、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散装、无包装物。

  4、交货地点:买方指定黄骅货场。

  5、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买受方负责。

  6、验收标准、方法、出卖方提出异议的期限及解决方法:验收标准执行本合同

  7、结算数量、方式及期限:买受方预付全月货款10%的保证金,货到结算。

  按买受方汽车衡计量为准,货到结算80%出具17%煤炭增值税检验合格后结清; 8. 如果出卖方提供煤炭质量达到约定标准,依照实际发热量与约定价格单车结算。

  9、供货时间: 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前交货数量不少于 吨。

  收到货款保证金后 日内第一批货到场,数量不少于 吨。

  10、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0.1出卖方如不能按期交货,买受方有权终止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

  或因买受访不能及时结算,出卖方有权停止供货。

  10.2因不可抗力(不含运输车辆和煤矿停产原因)使得合同履行无实际意义的,合同可以解除。

  11、违约责任:出卖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约定数量、约定质量交货致使合同解除的出卖方自负,如出卖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买受方据不付款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方承担。

  1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为主。

  以15个工作日为限,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买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合同的生效:

  14.1本合同自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收到货款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受方执两份,出卖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含传真对签)。

  甲方:乙方:

  日期:

公路运输合同12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1.0 合同适用范围及期限:

  1.1标的物:本合同为甲乙双方开展产品运输服务的框架性协议,适用于甲方企业所生产的系列产品。

  1.2路线范围:甲方与第三方(收货人)所确定的交货地点

  1.3除本合同外,甲方在每次提供托运业务时需另行通过托运单的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

  1.4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权利义务关系,甲方仅对应乙方。乙方因此而与其他单位发生的所有业务关系(例如再委托、结算等)均与甲方无关,由此产生的责任概由乙方直接向甲方负责;

  1.5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xx年___月___日起至20xx年 ___月___日止;本合同期满前,双方可以协商续展合同的期限。

  2.0运输价格:

  2.1以上运价均为一次性包干价,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燃油费、保险费、路桥费、养路费、税费、运输发票开具费用、罚款及其与第三方发生的其它运杂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概与甲方无关。

  3.0运输期限、货物包装:

  3.1运输期限(或运到期限):运输期限是指双方约定的货物从起运至货物送达目的地所需的时间。根据各线路长短的不同,运输期限也有所不同,具体到达日期由双方在托运单上进行标注。

  3.2包装标准:按甲方的出厂标准执行

  4.0操作流程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托运单)→办理提货手续→货物装运→双方验货签收→发往目的地交货→收货人验签→验收后取回单→将回单交回甲方→甲方承付运费。

  5.0托运通知

  5.1运输指令以书面形式,由甲方直接向乙方委派的常驻随车人员发出;

  5.2非出于必要原因甲方不得随意对指令容进行更改或者取消;

  5.3双方在业务往来过程中产生的有关文件属于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共同产生效力。乙方制作、提供的单据上所附格式条款与本合同冲突的,概以本合同为准。

  6.0提货手续、货物装运、提货验签:

  6.1货物装卸:乙方上门提货,并由乙方负责安排装车;

  6.2提货手续的办理方式:

  6.2.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指定了代表的,应具有长期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乙方由指定代表办理提货手续、承运货物;作为乙方的指定代表,在接到甲方运输指令后,可直接代表乙方办理手续而无需乙方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

  6.2.2乙方上述人员办理提货手续后,凭相应的提货单到甲方仓储处或指定现场报到装货,并对所承运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按甲方要求办理签收及发货手续。双方办理完发货手续后,货物的数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6.4节假期间的运作:乙方应提前20天向甲方做出书面节日运作安排,报甲方备案。超出计划安排时间的,甲方应提前48小时告知乙方具体运输计划,乙方应积极配合,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6.5甲方发货清单为一式贰份,经双方清点货物数目签字确认无误后,甲方留存壹份,乙方持有壹份。

  7.0货物交付、验收、回单

  7.1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由收货方∕乙方负责安排卸货;

  7.2货到客户处,如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运输负责人解决,乙方不得擅自卸货或将货物拉回仓库;

  7.3收货人验收货物后,乙方应将其所执发货清单交由收货人签字/盖章后,一份交收货人作为收货凭证,其余由乙方留存作为有效运输结算凭证(回单由乙方送回);货物发生毁损、短少的,由收货人将破损情况在回单或者其他资料上标注。

  8.0权利与义务

  8.1甲方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结算运费;

  8.2甲方不得指令乙方运输国家规定的违禁物品;

  8.3甲方应当督促乙方所派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8.4在取得甲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乙方可以从客户处拉回指定货物。非因乙方擅做主张,甲方不得拒绝对因此产生的运费进行结算;

  8.5乙方应将货物安全、及时抵达目的地。货物装上车辆后,保管之责转到乙方。

  8.6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及起重设备应该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

  8.7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8.8对于乙方接触到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或运输业务,乙方应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人透露。如乙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9.0 运费结算:

  9.1运费结算方式为月结,具体操作方法为乙方在每个月的 ___日向甲方提供汇总双方 上月___日至最后一日交易情况的《对帐单》供甲方核对,核对完成后甲方于次月___ 日前向乙方付款(节假日顺延);如双方对《对帐单》内容有异议,则应根据本合同、出货单、回单等资料进行核对并视必要进行调整;经双方核对无误的《对帐单》,甲方以单位盖章或其授权的人员签字的方式予以确认并反馈给乙方;非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甲方不得延期;

  9.3甲方到期应付货款以支票形式支付,也可汇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乙方指定银行帐号信息见本合同右下角。

  9.4 乙方将结算期间所有的回单完整地交给甲方后,甲方应当给其结算支付运费;在出现回单遗漏时,甲方方可暂停遗漏回单的结算。

  10.0 违约责任:

  10.1甲方因货源、搬运等问题造成乙方无法在车辆到达后的24小时内装运完毕的,按200元/天进行处理;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适合要求的车辆按时装运,造成延误装运期的,按200元/天进行处理。

  10.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8.3、8.6条款的,按每次100元进行处理;

  10.3 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目的地,按本次运费每日 0.5 % 的比例计算迟延履行违约金;因迟延到达导致收货人拒收或退货,乙方应无偿将货物拉回交予甲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10.4运输途中发生货物丢失或损毁、污染、被雨淋湿或受潮、包括整车被盗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4.1收货方收货时,发现货物有短少、损坏,可按货物损失金额向乙方索赔;由收货方把具体损失数量如实、清楚地签注在回单上,由甲方在结算运费时予以代扣;

  10.4.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费中已包含货物保险费用。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应尽快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迅速报甲方管理部门备案,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补救,以便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对于货物损失,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约定赔付,乙方赔付完成后,保险公司赔付款项归乙方所有,保险公司免赔金额由乙方自行承担。

  10.5乙方拒绝开具等额发票或者开具虚假的发票,构成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

  10.6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情形,任何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构成其他违约情形的,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不论何种违约情形,除有特别约定外,违约金数额为违约行为发生日止未结算金额的20% ;守约方遭受的损失大于违约金数额的,可要求按损失进行赔偿;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预期利益、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费用。

  11.0 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的争议(包括因拒绝开具发票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0 其他约定:

  为落实本公司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和ohsas18000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甲方对运输车辆提出以下要求

  12.1加强车辆尾气排放的监管,尾气对环境影响要求加以控制,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对尾气排放的要求。

  12.2做到特种吊车车辆的液压件保持完好,无泄漏的现象。

  12.3对突发事故造成油污,由乙方负责清洗,后果由运输方承担。

  12.4加强对运输和起重车辆的车质的监管,起重设备的额定载重应满足货物运输要求,装运货物时施加安全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安全。

  12.5对突发事故造成人员伤害事故,由乙方负责救治及现场处理,后果由乙方承担。

  12.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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