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书12篇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时间:2022-11-03 00:00:00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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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书12篇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书1

  为盘活国有存量土地资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襄樊市土地储备供应暂行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收购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被收购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

  第二条 甲方收购位于__________ 的国有土地,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合 __________亩),用途为__________ 用地,其四至位置:东:__________ ;南: __________;西:__________ ;北: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 __________ ,原土地取得方式__________ 。

  第三条 经协商土地收购价格(含地上建筑物)确定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 万元/亩(__________元/m2 )(小写) __________万元/亩(__________元/m2 )。总额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 万元/亩(__________元/m2 )(小写__________ 万元)。

  第四条 收购款支付方式

  本合同经市政府批准后__________ 日内,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土地收购款总额的10%即__________ 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可充抵土地收购款。

  ㈠本合同经政府批准后__________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土地收购款(大写) __________万元(小写) __________万元。

  ㈡本合同经政府批准后 __________日内开始甲方分 期付给乙方土地收购款。

  第一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前付给乙方土地收购款总额的 __________%即__________ 万元;

  第二期: 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前付给乙方剩余土地收购款总额的__________ %即__________ 万元

  第三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日前付给乙方全部土地收购款即__________ 万元。

  分期支付的土地收购款计利息。

  第五条 甲、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㈠甲方的责任的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一款规定按期支付乙方土地收购款。

  2、甲方在支付收购定金后,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于 __________年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日验收乙方交付的全部土地和地上建(构)筑物。

  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收购定金的同时,向甲方交付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资料,并开始清理、搬迁、拆除其宗地范围内的暂停户、工程技术设备和房产设施。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部土地和地上建(构)筑物。

  2、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

  3、若因该宗地或房产权属发生纠纷,乙方负责协调处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即为违约。

  ㈠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期支付收购款,每延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㈡若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交付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每延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3‰赔偿甲方损失。

  ㈢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土地收购款总额的13‰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商定可签订补充协议。若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于 __________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在襄樊市签订,壹式陆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第九条 本合同经襄樊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章)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书2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受托人:_________省_________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

  受益人: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为委托人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信托事宜,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区街道村街北侧地块〈温土资挂_________-1号宗地〉)信托给受托人进行经营管理,获取收益。

  第二条受益人

  委托人指定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条信托生效及信托合同的登记

  本信托在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即生效。本信托的登记由委托人负责办理。

  第四条信托资产的交付

  本信托项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委托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时起予以交付。

  第五条信托期限

  第六条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人的权利

  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委托人的义务

  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托人的权利

  自信托期限开始之日起,根据本合同全权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筹集建设资金、房地产开发、对开发房产的维护管理等。

  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受托人的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第八条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除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外,受益人还享有下列权利、承担下列义务: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权。

  (2)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和继承。

  第九条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投资对象和投资项目的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第十条信托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本信托设立后,除本条下一款情形外,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撤消、解除或终止信托。

  本信托在受益人同意解除的情况下,可以提前解除;本信托因信托期限届满而终止。

  第十一条信托利益的分配与信托财产的归属

  利益的分配:受托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信托解除之日或者期限届满后第十个工作日为信托利益分配日。

  信托财产的归属:信托终止,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五份,每方各持一份,其余用于办理审批、登记等。

  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

  年月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书3

  为盘活国有存量土地资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襄樊市土地储备供应暂行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收购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被收购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第二条甲方收购位于的国有土地,面积平方米(合亩),用途为用地,其四至位置:东:;南:;西:;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原土地取得方式。

  第三条经协商土地收购价格(含地上建筑物)确定为(大写)人民币万元/亩(元/2)(小写)万元/亩(元/2)。总额为(大写)人民币万元/亩(元/2)(小写万元)。

  第四条收购款支付方式本合同经市政府批准后日内,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土地收购款总额的10%即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可充抵土地收购款。

  ㈠本合同经政府批准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土地收购款(大写)万元(小写)万元。

  ㈡本合同经政府批准后日内开始甲方分期付给乙方土地收购款。

  第一期:年月日前付给乙方土地收购款总额的%即万元;第二期:年月日前付给乙方剩余土地收购款总额的%即万元第三期:年月日前付给乙方全部土地收购款即万元。分期支付的土地收购款计利息。

  第五条甲、乙方的责任和义务㈠甲方的责任的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一款规定按期支付乙方土地收购款。

  2、甲方在支付收购定金后,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于年月日验收乙方交付的全部土地和地上建(构)筑物。

  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收购定金的同时,向甲方交付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资料,并开始清理、搬迁、拆除其宗地范围内的暂停户、工程技术设备和房产设施。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部土地和地上建(构)筑物。

  2、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

  3、若因该宗地或房产权属发生纠纷,乙方负责协调处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签订,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即为违约。

  ㈠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期支付收购款,每延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㈡若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交付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每延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3‰赔偿甲方损失。

  ㈢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土地收购款总额的13‰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商定可签订补充协议。若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襄樊市签订,壹式陆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第九条本合同经襄樊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甲方:乙方:(章)(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书4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须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___房产(或__________部分房产),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______________房产使用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总用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围内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批准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___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即________平方米。(或:第三条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_房产楼层__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为__________房产总建筑面积的____________%;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___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的________%;即__________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与__________房产使用范围内未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为一整体,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邻各方必须相互合作,并根据需要为对方提供便利的条件。

  第四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为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__起算。

  第五条__________房产使用范围内

  的土地,按原批准文件为______________用地,乙方须按国家确定的用途、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使用土地。

  乙方如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重新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支付占出让金总额__________%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合同签字后______日内(或乙方出售房产后______日内)乙方应付清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或:乙方出租________房产,每年应以租金的__________%抵交出让金,至抵交完全部出让金为止。或双方抵押________房产后________日内,以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完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八条乙方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变更登记,换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九条乙方同意从________年开始按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的时间为当年________月__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切费用汇入甲方开户银行帐号,银行名称:__________银行________分行,帐户号________。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依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转让、出租、抵押。

  房产所有人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_部分房产时,亦就同时转让(出租;抵押)整栋房产使用土地中与出售(出租;抵押)房产占_____

  __房产总建筑面积比例相同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租赁合同;合同范文)或在房产买卖合同中设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章节,但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本合同规定。并依照规定办理转让(出租;抵押)登记。

  第十三条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重新与甲方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土地使用者不再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四条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应被视为违反本合同,违约方从另一方收到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通知后,应在_____日内纠正该违约。如________日内没有纠正,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预见的损失。

  第十五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____%缴纳滞纳金。

  第十六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七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请仲裁机购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签订。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省乙方:____________(章)

  (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

  市(县)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

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书5

  甲 方:

  乙 方: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双方国有土地使用权臵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内容

  乙方将其拥有的位于 的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 】)与甲方拥有的位于 的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 】)进行臵换。

  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臵换行为已经取得 市国土资源局于 年 月 日作出的【待补充县级以上土地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待补充文号】”)批准。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标的

  1. 臵出地块:

  乙方拥有的位于 的地块,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 ,宗地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权期限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 。

  2.臵入地块:

  甲方拥有的位于 的宗地面积为 平方米的地块(宗地号: ),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土地现状:

  是否达到三通一平等。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价格与作价依据

  1. 臵出地块的价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臵换的臵出地块为乙方所拥有的面积为 平方米的国有土地,双方约定以【待补充土地价格评估报告出具机构的名称】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为参考作价依据。根据【待补充土地价格评估报告出具机构的名称】出具的【待补充土地评估报告文号】《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报告书》,上述地块的评估总地价为人民币 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报经【待补充主管机关的名称】确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此评估值为基础将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臵换中乙方拟臵换出地块的价格确定为人民币 万元。

  2. 臵入地块的价格

  根据【土地价格评估报告出具机构的名称】出具的【土地价格评估报告文号】《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报告书》,甲方本次拟臵入的位于 的面积总计为 平方米的土地评估值为人民币 万元。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此评估值为基础将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臵换中甲方拟臵入地块的价格确定为人民币 万元。

  3. 臵换差价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于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臵换中的差价人民币 万元,由甲方以货币形式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若逾期支付该款项,甲方应以逾期付款金额按每日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涉及的税费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臵换产生的一切税项及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摊。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臵换不涉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事项以及拆迁安臵事项。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合法的拥有臵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上不存在设定抵押、出租及其他债权债务纠纷等任何可能影响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臵换及未来乙方成为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利人的情形;

  (2)甲方臵入地块于本次臵换完成(以乙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准)前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受,与乙方无关;

  (3)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协助乙方将臵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至乙方名下。

  (4)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臵入地块交付乙方。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合法的拥有臵出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上不存在设定抵押等影响本次臵换的情形;

  (2)乙方臵出地块于本次臵换完成前产生的债权债务(以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准)由乙方承受,与甲方无关;

  (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协助甲方将臵出地 块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至甲方名下。

  (4)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臵出地块交付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地按本合同的规定诚实守信地执行本合同内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约定,均应向另一方承担本次臵换价格 %的违约金;若双方违约,则应按双方的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已经取得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和/或内部授权,甲方签字人已经取得甲方充分有效授权,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约束力。

  2、甲方签署本合同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违反其公司章程和/或已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八、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乙方已经取得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和/或内部授权,乙方签字人已经取得乙方充分有效授权,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签署本合同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违反其公司章程和/或已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九、通知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应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发送至以下地址。采用信函方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的,邮件到达日期即为通知日期,如使用传真、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讯发出日期即为通知日期。

  如送达甲方,则送至:

  地址: 邮编: 收件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如送达乙方,则送至:

  地址: 邮编: 收件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十、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引起、产生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2、未尽事宜由本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方为有效。书面补充合同及本合同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书6

  为盘活国有存量土地资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襄樊市土地储备供应暂行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收购方:______供应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_,住址:______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被收购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_,住址: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第二条甲方收购位于的国有土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合______亩),用途为______用地,其四至位置:东: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______,原土地取得方式______。

  第三条经协商土地收购价格(含地上建筑物)确定为(大写)人民币______万元/亩(______元/m2)(小写)______万元/亩(______元/m2)。总额为(大写)人民币______万元/亩(______元/m2)(小写______万元)。

  第四条收购款支付方式

  本合同经市政府批准后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土地收购款总额的______%即______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可充抵土地收购款。

  ㈠本合同经政府批准后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土地收购款(大写)______万元(小写)______万元。

  ㈡本合同经政府批准后____日内开始甲方分期付给乙方土地收购款。

  第一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给乙方土地收购款总额的______%即______万元;

  第二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给乙方剩余土地收购款总额的______%即______万元

  第三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给乙方全部土地收购款即______万元。

  分期支付的土地收购款计利息。

  第五条甲、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㈠甲方的责任的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一款规定按期支付乙方土地收购款。

  2、甲方在支付收购定金后,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验收乙方交付的全部土地和地上建(构)筑物。

  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收购定金的同时,向甲方交付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资料,并开始清理、搬迁、拆除其宗地范围内的暂停户、工程技术设备和房产设施。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全部土地和地上建(构)筑物。

  2、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

  3、若因该宗地或房产权属发生纠纷,乙方负责协调处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即为违约。

  ㈠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期支付收购款,每延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㈡若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交付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每延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3‰赔偿甲方损失。

  ㈢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土地收购款总额的13‰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商定可签订补充协议。若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襄樊市签订,壹式陆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第九条本合同经襄樊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

  (章)_______(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日期:______

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书7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_________国土资源管理局定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下午______时正,在______会堂(____________路______号)公开拍卖下列___幅土地的使用权。

  一、地块编号____________,土地面积约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__,场地已三通一平(或五通一平)。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可建设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______层住宅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商业_________平方米(含居民会所____________平方米),配套设施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期为70年。除配套设施和居民会所外,房地产可全部销售。

  二、地块编号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约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另不计入使用面积的公用道路____________平方米)。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场地已三通一平。土地用途为住宅,可建设总建筑面积为______层住宅____________平方米,会所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期为70年。除会所外,房地产可全部销售。

  三、地块编号____________,土地面积约为___________平方米(另不计入使用面积的公用绿地____________平方米)。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场地已三通一平。土地用途为商业及文化活动中心,可建设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商业________平方米,文化活动中心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期为40年。房地产可全部销售。

  上述拍卖地块的竞得人应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投。可以独立竞投,也可以联合竞投。非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的,可获得房地产单项开发经营权。有关文件资料可于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月____日期间到____________国土资源管理局索取。

  竞买申请者应于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月____日期间向____________国土资源管理局提出竞买申请,并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竞买申请者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影印件)和履约保证金伍百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是指在___月____日前有效的、并可在_________市的各家中资银行及外资银行的分支机构即时兑现的银行支票或汇票)。竞买申请的受理地点设在____________。本次拍卖不接受邮寄竞买申请。

  竞买申请者可于___月___日向___________查询竞买资格。

  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有关拍卖文件。

  ________国土资源管理局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国土资源管理局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书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转让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合同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________非住宅____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____平方米。

  )

  5、土地规划用途: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

  7、土地现状:_________________

  8、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_________________

  10、地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合同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合同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

  并承担转让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第三条文件的提供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第四条转让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上述第一条所述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3、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五条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的转让价格以甲方已获得批准的可建筑面积为计价面积,转让价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转让该土地的使用权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六条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转让价款_____________%给甲方。

  (2)在甲方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等原件资料交付后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转让价款的_____________%给甲方;

  (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转让价款的_____________%给甲方。

  (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转让价款的_____________%给甲方。

  (5)在乙方获准开工后_____________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

  2、甲方收取本合同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七条资料的交付及手续的办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合同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更名过户手续。

  第八条税费的负担

  在本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其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第九条转让的法律状况

  1、甲方转让本合同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不因本合同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拖延履行本合同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

  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合同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迟延履行本合同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或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合同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书9

  出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年,自颁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____项目。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甲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八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九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共计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60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让金,逾期____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乙方用意从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条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注:根据具体情况定)。美元(港元等)与人民币的比价,以合同签定当天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值计算。

  第十四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账号内。银行名称:________银行________分行,账户号________.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本合同规定的出让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该地块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由甲方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与甲方签订续期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七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缴纳滞纳金。

  第十八条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九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由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应相应推延。同时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一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办法解决:(1)提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起生效。

  双方的地址应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名称____________;法定名称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传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采用中___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签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书10

  委 托 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受 托 人:x省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受 益 人: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为委托人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信托事宜,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市  区  街道  村  街北侧地块〈温土资挂20__-1号宗地〉)信托给受托人进行经营管理,获取收益。

  第二条 受益人

  委托人指定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是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条 信托生效及信托合同的登记

  本信托在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即生效。本信托的登记由委托人负责办理。

  第四条 信托资产的交付

  本信托项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委托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时起予以交付。

  第五条 信托期限

  信托期限为  月,自委托人取得关于上述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时起计算。

  第六条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委托人的权利

  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 委托人的义务

  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托人的权利

  自信托期限开始之日起,根据本合同全权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筹集建设资金、房地产开发、对开发房产的维护管理等。

  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 受托人的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第八条 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除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外,受益人还享有下列权利、承担下列义务:

  (1) 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权。

  (2) 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和继承。

  第九条 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投资对象和投资项目的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第十条 信托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本信托设立后,除本条下一款情形外,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撤消、解除或终止信托。

  本信托在受益人同意解除的情况下,可以提前解除;本信托因信托期限届满而终止。

  第十一条 信托利益的分配与信托财产的归属

  利益的分配:受托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信托解除之日或者期限届满后第十个工作日为信托利益分配日。

  信托财产的归属:信托终止,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五份,每方各持一份,其余用于办理审批、登记等。

  委托人:          受托人:         受益人:

  年  月  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书11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根据本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甲方以现状(或几通一平,注:根据具体情况定)出让给乙方的宗地位于______,宗地编号____,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及现状(或几通一平)的具体情况如本合同附图(略)所示。附图(略)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年,自领取该宗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宗地,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____项目。(注:根据具体项目、用途情况定)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并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六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七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费(税)。

  第八条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或美元、港元等)。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共计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____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规定的出让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宗地的使用权,该宗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由甲方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使用证。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宗地,须在期满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获准续期后确定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重新签订续期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因调整城市规划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宗地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且投资必须达到总投资(不包括出让金)的____%(或建成面积达到设计总面积的____%)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出租。

  本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但该抵押贷款必须用于该宗地的开发建设,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利益受到法律保护。

  第十四条在土地使用期限内,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对出让宗地使用权的开发利用、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除出让金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缴纳滞纳金。

  第十六条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合同规定建设的,应缴纳已付出让金____%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七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让金____%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九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该出让宗地方案经有权一级政府依法批准后,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____份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共____页,以中文

  书写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签订。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_____

  (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

  市(县)土地管理局(章)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____法人住所地:____

  银行名称:_____银行名称:_____

  帐号:_____帐号:_____

  邮政编码:_____邮政编码:_____

  电话号码:_____电话号码:_____

  土地使用条件(宗地项目)

  一、界桩定点

  1.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正式签订后____日内,甲、乙双方应依宗地图界址点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界桩由用地者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乙方应立即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

  界桩。

  二、土地利用要求

  2.1乙方在出让宗地范围内兴建建筑物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体建筑物的性质规定为________;

  (2)附属建筑物______________;

  (3)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

  (4)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

  (5)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

  (6)绿化比率_______________;

  (7)其他有关规划参数以批准规划文件为准。

  (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2.2乙方同意在出让宗地范围内一并建筑下列公益工程,并同意免费提供使用: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2.3乙方同意政府的下列工程可在其宗地范围内的规划位置建造或通过而无需作任何补偿。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2.4出让宗地上的建筑物必须严格按上述规定和经批准的工程设计图纸要

  求建设。乙方应在开工前__天内向甲方报送一套工程设计图纸备查。

  三、城市建设管理要求

  3.1涉及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和设计、施工等城市建设管理方面,乙方应符合国家和____的有关规定。

  3.2乙方应允许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其受让宗地内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

  3.3乙方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护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地进入该地块。

  3.4乙方在其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如有损害或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个人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四、建设要求

  4.1乙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前,完成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可建总建筑面积的__%的建筑工程量。

  4.2乙方应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竣工(受不可抗力影响者除外),延期竣工的应至离建设期限届满之日前__月,向甲方提出具有充分理由的延建申请,且延期不得超过一年。

  除经甲方同意外,自第4.1条规定的建设期限届满之日起,在规定的建筑工程量完成之日止,超出__年的,由甲方无偿收回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块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着物。

  五、市政基础设施要求

  5.1乙方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办理申请手续,支付相应的费用。

  5.2用地或其委托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对由于施工引起相邻地段内有关明沟、水道、电缆、其他管线设施及建筑物等的破坏及时修复或重新敷设,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5.3在土地使用期限内,乙方应对该宗地内的市政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书12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_________企业。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承租方),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_________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_________号《_________》、国土资函_________号《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1.1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所属之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个省市,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称“租赁土地”)。对该租赁土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1.2 甲方保证其已通过授权经营方式取得上述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有合法出租的权利。甲方已获得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相关的土地授权经营书,文件号为国土资函_________号。该授权经营书以及与上述租赁土地有关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1.3 对于乙方的_________个加油站现已占用的_________平方米集体土地,甲方承诺自乙方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办理完征用手续,取得国家主管部门的授权,并租赁给乙方使用。在办理上述征地手续期间,乙方有权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_________号《_________》,合法无偿使用该等土地。

  1.4 甲方根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算。

  2.2 如果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乙方应在前述租赁期限期满之前至少_____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3 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发出的延长租赁期通知后,应同意该等延长,并应同乙方在前述租赁期满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应在租期后满前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可续租的一切有关的政府部门审批及手续。续租的租金标准依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或(在无该等标准时)依当时的市场价格执行。

  2.4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条第1款租赁期满前的任何时候终止租赁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但乙方须在其所要求的终止日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条 租赁用途

  3.1 乙方应在甲方与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土地授权经营书所限定的用途范围内使用土地。

  3.2 在符合3.1条的前提下,租赁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租赁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该等改变。如同意,则甲方应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在取得批准后,乙方方可按改变后的用途使用。

  第四条 租赁土地交付使用

  4.1 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

  4.2 乙方在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土地授权经营书规定的土地用途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使用等行为。

  第五条 租金及税费

  5.1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每年支付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的租金(“租赁土地年租金”)。对于本合同1.3条所述集体土地的租金,乙方每年应向甲方另行支付(但租金的计算和支付应以甲方按1.3条的规定将土地使用权租赁给乙方之后),租金的计算方法为:集体土地年租金=租赁土地年租金(人民币元)/_________(平方米)集体土地面积(平方米)。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每_________年可以对前述租金协商调整。

  5.2 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终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总租金数应依该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金额做相应减少。

  5.3 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每次支付的租金额应为该年度租金总额的_________分之一。每一笔租金应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述每个日期均为“付款日”)之前交付甲方。无论前款规定如何,第一笔租金额应按下述计算方法计算并在本合同生效后第一个付款日支付给甲方:年租金/_________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生效后第一个付款日的实际天数。

  5.4 甲方负责交纳与租赁土地有关的土地税、费及其他法定的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的该等费用增加部分由双方合理分担。双方应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算该等费用前一年度的增加部分。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b)监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c)本合同期满不再延续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d)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之土地使用权。

  (e)甲方应支持乙方在获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f)租赁期间,甲方对该土地相邻土地行使权利不得妨碍乙方对该土地行使正当权利。

  (g)对于政府因公益事业而附设的各种管线穿越该租赁土地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所造成的对租赁土地的破坏,甲方无需作任何工程上的修补或经济上的补偿。

  (h)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i)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6.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b)乙方须向甲方及时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c)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监督。

  (d)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e)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f)乙方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该土地。

  (g)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间应对承租土地内的市政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7.1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为了避免歧义,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长租期或终止租赁,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

  7.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满,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 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9.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a)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甲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甲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d)甲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9.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a)乙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乙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d)乙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l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0.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7.2(c)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第十一条 其他规定

  11.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11.2 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合同,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11.3 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11.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11.5 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11.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十二条 通讯

  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a)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b)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_________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

  (c)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发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双方通讯地址和传真号码如下:

  名称: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若一方更改其通讯地址或传真号码,应尽快按本条规定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3.1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13.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14.2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计算,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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