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构件加工合同9篇(钢结构委托加工合同)

时间:2022-11-08 00:00:00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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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构件加工合同9篇(钢结构委托加工合同)

钢结构构件加工合同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所属工程概况

  1、本合同加工的材料将用于(以下简称“工程”)中。

  2、材料使用地点为工程所在地点

  第二条、承揽方式及内容

  1、承揽方式:本合同采用包工包料加工方式,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乙方负责制作、抛丸除锈、油漆喷涂(普通醇酸漆两道60μ)、成品装车工序,不含第三方检测。其中螺栓等配件由甲方自理。

  2、承揽内容:工程钢结构主结构(钢柱钢梁)和次构件(系杆、柱撑水撑、套管、隅撑)的制作加工,不包含屋面檩条和拉条、斜拉条、天沟。

  3、交货地点为广西恒源钢结构有限公司厂内 ,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运费,运输前的装车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三条 、合同价款

  1、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每吨不含税单价元整(¥元/吨),含税单价为(¥元/吨),税率为%增值税专票。乙方已熟知了本工程的所有技术要求和工期要求,并明确该单价中已包含乙方按合同完成承揽内容项下工作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

  2、合同价款:暂定加工量为吨,暂定合同价款为 (¥ 元),不含税。

  3、以上单价不包含安装费、卸车费。

  第四条 、交货时间

  乙方应按照下述约定的时间完成承揽货物的交付:即具备加工条件后日历天完成。(按甲方现场需求顺序发货)

  第五条 、付款及结算

  1、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合同总价的%(¥元,大写:)做预付款,甲方提货前,应支付所提货款的费用;甲方向乙方提最后一批货前,须支付完所有构件的加工费(含已支付部分)。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3、结算:本合同采取固定综合单价包干,以钢构件产品理论重量乘以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承揽内容相应的图纸壹套。

  2、按合同规定支付构件加工款,按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负责按时解决乙方书面提出的图纸设计问题。

  4、对于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或增加承揽内容,工期经甲方确定后相应顺延,合同已有相应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执行,工程量据实结算。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承揽内容项下全部的加工作业,并包括为完成作业所需的辅助材料的采购、放样、下料、成形、焊接、校正、探伤(自检),除锈和油漆。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加工,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质量和加工顺序的具体要求加工生产并做好自检工作,确保质量、进度和配套。

  3、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因乙方原因造成构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由乙方负责整改。

  4、乙方应严格按交货计划进行加工,构件出厂前甲方应派人验收,如不派人验收,构件出厂后,视为验收合格,如现场发现构件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进行整改。

  第七条、 质量要求

  1、乙方应按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__)和施工图纸的技术要求进行加工,达到合格标准。

  第八条 、验收和交工资料

  1、验收:乙方应在每批加工完成后1日内通知甲方安排初验。甲方至乙方工厂对产品数量、外观及基本质量标准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方允许装车。

  2、交工资料:交货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钢构件的出厂合格证。

  第九条、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执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乙方制作完成后通知甲方,甲方必须及时提货,逾期20天以上,乙方对货量每天收取10元/吨的场地占用费;逾期2个月以上且甲方无法支付完所有货款的,乙方有权利处置余下货物。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钢结构构件加工合同2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

  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

  本建设工程的具体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资金来源:

  6、工程总体设计规格及要求:

  (1)甲方提供图纸的,按图纸要求。 ( )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图纸的,具体规格及要求见附表 I。

  二、工程承包范围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其他约定:

  4、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而带来的各种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工地代表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工地代表

  1、甲方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称为工程师或甲方代表,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书、验收单、结算单、确认书等函件及会议纪要等,一经甲方代表签字即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甲方代表签发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经书面递交乙方工地代表(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后即对甲方发生法律约束力。乙方代表对甲方代表发来的函件内容无异议并在函件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4、乙方对甲方代表(或监理)发出的指令、通知等有异议时,应在 48 小时内向甲方(或监理)书面提出。可采用在回执上签署异议意见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或监理)应在接到异议后 48小时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乙方的异议。

  5、特殊情况时,甲方代表(或监理)可向乙方发出口头指令,并应在 48小时内再予书面确认。乙方认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 小时内提出异议,甲方代表(或监理)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 24 小时内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乙方。

  7、甲方代表(工程师)的权力自合同生效时产生,至合同终止时终止。

  8、甲方派驻工地的甲方代表(工程师)为 名,姓名为: 、 、 。以上人员具有相同地位和权力。

  (二)乙方工地代表

  1、乙方派驻工地代表称为项目经理(或施工员) 。项目经理是乙方组织现场安装施工的代表。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其权力限于现场安装施工的指挥和协调,无缔约权。

  2、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经书面送达甲方代表即发生法律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悖的签单无效,除非经乙方追认。

  3、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发往甲方的各种书面函件,经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名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4、乙方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 7 天书面通知甲方。

  5、项目经理的权力在本合同生效时产生,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时终止。

  6、乙方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姓名: 。

  (三)工程监理

  1、监理工程师代表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现场施工和安全生产等进行检查、监督。

  2、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与甲方代表相同,其签发的指令、确认书等各种函件,其效力与甲方代表相同,除非甲方有特别限制,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

  八、设计与施工

  (一)设计

  1、正式、完整的设计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是工程的有效依据。

  2、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工程进行图纸设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 日向乙方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设计依据、地质资料、水准坐标控制点、工程范围内空中高低压力网线和地下管线等资料,并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具体规格及要求见附表 1。

  3、图纸设计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

  4、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资料后 日内,按现行国家钢结构建筑相关规范完成图纸设计;并将正式完整的图纸( 套)提供给甲方。

  5、甲方接到图纸后 7 天内,应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作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图纸等技术文件。若甲方在接到图纸 7天后,既没有组织图纸会审,也没有提出任何疑议,视同甲方认可;乙方可按图纸组织制造、施工。

  (二)施工

  1、施工准备

  (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办妥本工程开工所需的合法手续,如建筑施工许可证等。如因无建筑施工许可证等手续而引发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包括行政处罚及勒令停工损失等。

  (2)甲方负责组织督促土建方在乙方进场前,做好符合本工程钢结构安装要求的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地坪并埋设好预埋螺栓;如无法先做混凝土地坪的必须做好石渣地坪,至少要保证乙方的安装机械能正常施工。

  (3)甲方负责确保本工程施工区域“三通一平” (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道路必须满足可承载汽吊车辆的通行,地坪平整压实,有足够的钢结构堆放场地,施工区域地面和空中无障碍物。

  (4)甲方在乙方进场时,负责签发“工地晴雨表”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对工地气候变化情况进行记载。

  (5)乙方按图纸组织原、辅材料进行加工制作。

  (6)乙方在进场前负责对安装场地进行勘察;对不具备条件的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对具备条件的则予以确认。

  (7)乙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在进场时报给甲方驻工地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

  (8)乙方负责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工作人员并落实好相关机械及运输设备。

  2、开工及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 4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若在 48 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

  延。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如甲方没有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的开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3、进度计划

  (1)乙方在进场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驻工地工程师(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代表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有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4、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若发现乙方的施工行为违反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建筑规范,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24 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 24 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 小时内

  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未按约定的条款提供开工条件;如未按期提供图纸、组织图纸会审、办理施工手续、场地不具备钢结构安装条件等。

  b、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c、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e、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或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小时,按第8小时顺延一天计。

  f、遇不可抗因素(如地震、雨、雪、台风等)和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g、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7 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 7天内应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6、工程竣工及验收

  (1)工程竣工

  a、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b、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d、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本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2)竣工验收

  a、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拱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b、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7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e、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7 日内没有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d、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e、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不组织验收,从第 8 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f、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甩项造成的损失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g、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时,视同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已认可,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

  7、工程质量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制作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4)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测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如影响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检验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并顺延工期。

  (5)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一)材料采购

  1、乙方应按合同、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采购材料和配套件,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属乙方制作的构件,应提交乙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

  2、乙方对由其采购、制作和提供的材料、构件、配套件的质量负责。

  3、乙方运送材料、构件等到工地后,应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清点检验。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通知后 12 小时内清点检验,并在送货清单或检验申请上签字;逾期不清点检验的,视为认可。

  4、甲方提出材料代用的,应在取得设计单位认可后代用。乙方提出材料代用的,应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 2 天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乙方应将代用材料报告、 设计单位意见及费用书面通知甲方。

  5、由甲方提供材料的,另行约定。

  (二)材料检测检验

  (1)双方均有权对材料提出检测检验或复验。经检测检验或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不符合要求的,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2)因检测检验或复验影响施工的,责任属甲方的则工期顺延,责任属乙方的则工期不予顺延。

  (3)按《建筑法》规定,甲方不得指定乙方购入用于工程建筑材料、配套件等,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双方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9、安全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对其派驻工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在乙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甲方人员除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生人身事故均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4)甲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设立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5)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10、纠纷处理

  (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合同履行和纠纷处理的依据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争议处理时,按以下原则适用合同或法律。

  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次序为: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本合同及其组成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1、其他约定

  12、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合同附件共 份,甲乙双方在上盖章后生效。

  发包方(全称) : 承包方(全称) :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签章) :

  年月日:

钢结构构件加工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工作概况:

  1、工程内容:

  2、工程地址: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1、乙方对该项目的承包范围:

  屋面钢结构围护系统的檩条材料及安装;夹心板的材料及安装;屋面的包边;屋面钢结构围护系统的配件。(不含土建部分,承包范围以报价清单为准)

  2、承包方式:

  A、由乙方一次性包工、包材料、包制作安装。

  B、由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签名确认的图纸施工。

  C、乙方只提供相关材料合格证,不负责提供其它相关与工程相关的资料。

  三、工程的材料规格及相关要求:

  1、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要求应符合施工图纸的标准,本工程的质量等级为合格。

  2、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规格以工程施工图以报价清单为准。

  四、工期:

  1、乙方收到甲方材料预备金开始算起, 天内乙方开始进场施工。

  2、若遇到特殊情况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如下雨、刮大风、停电、政府行政行为、甲方延付工程款等等。

  五、工程的价格及结算方式。

  1、价格:本工程实际建筑面积为: ㎡,每平方米单价 元,内容见报价清单),总金额为 元整(人民币)。此价格为工程直接费,不含税收、管理费及其它费用,若需要发票税收费由甲方负责。

  2、结算方式:以实际的屋面建筑面积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生效时,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款 元,作为工程材料预备金;

  2、屋面檩条安装完,进夹心彩板前,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 元,给乙方作为材料款;

  3、在工程完工后,甲方在5天内及时组织验收(如甲方没有及时组织人员验收,便擅自使用,则自动视本工程验收合格),确认无误时,甲方在3天内付工程总款的 元给乙方;余留总工程款 元作为工程的保修金,从验收合格后开始算起365天内为保修期,过后7天内付清保修金。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保修期及保修责任

  1、乙方对本工程的保质期为 年。

  2、本工程在保修期内,若因乙方施工不符合图纸要求所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组织返修,并承担相关费用;若因甲方使用过程中使用不当,及受10级以上台风所影响造成的损坏,乙方可代为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责。

  八、甲乙双方责任约定:

  1、甲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提供足够的施工场所给乙方,并协调好现场与其它施工单位的关系,负责土建工程、水电工程、相关内业资料等等;

  2、甲方及时拔付工程款,如款项没有及时拔付,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有变更工程的项目内容,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处理;

  4、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所确认的图纸要求及时间要求进行施工;

  5、甲方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临时设施及水电,并提供30平方米的住宿;

  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内容范围内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合同;

  2、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工程款全部付清后失效;

  3、双方若发生合同争议,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在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解决;

  4、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5、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结构构件加工合同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装修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修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3承包内容:钢结构房屋建造(工程包含:钢结构框架焊接, 墙体与粉刷砌墙;顶棚制作,顶棚材料为:页格棉。

  1.4工程总量:

  1.5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20xx 年 12 月 5 日

  竣工日期 20xx 年 12 月 8 日;

  第2条甲乙方工作

  2.1 开工前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以不影响

  施工为原则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2.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等设施,施工期间水费、电费由甲方负责。

  2.3开工前

  2.4甲方指派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甲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5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3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3.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及损害,其返工费用及赔偿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4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第5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5.1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构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

  5.2因甲方或乙方其他情况的需延期开工、停建或

  缓建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6条保修

  6.1本合同保修期为竣工之日算起,为期年。保修范围为本合同中规定的乙方承包的项目及内容。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12小时内相应,24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7条附则

  16.1本合同壹拾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16.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6.3附件资料:全部施工图(合同正本由此附件)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钢结构构件加工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电梯厂彩钢库房工程发包给乙方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电梯厂彩钢库房工程

  二、工程地点:西安电梯厂后院

  三、建筑面积:

  四、工程承包范围:±0.00以上钢结构工程(不含土建、装饰、水电、和防火涂料等工程)。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条:合同工期

  制作和安装工期合计为方确定并加盖公章确认的会审图纸和款到后三天开始计算,其中制作工期为个工作日;安装工期

  第四条:质量标准

  该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定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第五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付乙方总造价的30%,主材到工地后付总造价的30%,余款在验工结束后一月内付,留5%为质保金,质保日期为一年。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钢结构构件加工合同6

  候机楼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经济合同》及其相关条例的精神,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新疆机场集团库车城市候机楼

  2、结 构: 钢结构

  3、地 点: 库车县文化路与友谊街交汇处

  4、施工量: 约为100吨

  5、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一次

  二、承包范围形式:

  1、工程范围:钢结构施工图纸上所有设计工程量

  2、承包形式:本工程以每吨7800元,已含(材料、制作、安装运输、吊装除锈、损耗、辅材等费用,重量以设计理论重量为准)的形式承包本工程。

  3、工程总价:本工程以计算总吨位为准,工程总价暂定约为78

  三、质量与验收标准:

  乙方保证质量完成施工任务,安全施工。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规定要求,工程完工后由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付乙方(30%)预定金,钢结构货到甲方工地付到(50%),钢结构完工甲方付到(90%),工程验收合格1个月内付清全款;具体加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五、其他有关事项:

  1、为确保工期,乙方在接到甲方进行现场施工通知后及时进场,按合同要求期限按时交付工程。

  2、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国家质量管理规定和甲方要求施工,若因质量不合格造成反攻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法规以及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配合行业安全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若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不按标准要求施工或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负责吊装安装期间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费用。

  六、合同补充条款:

  1、所用材料含税票已抵扣钢结构工程中部分工程税金。

  2、乙方要提供钢结构所有主材及辅材质量合格证、出厂合格证。

  3、进场材料如需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所有钢结构件的防火涂料乙方不负责。

  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执行,若违反按照合同法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结构构件加工合同7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期限: 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

  四、工程用材及要求:

  1、钢结构主架用国标350H钢;辅料用国标8#槽钢、5*5角钢、38*25铝方管,槽钢和角钢厚度不低于3.5㎜,铝方管壁厚不低于1㎜;钢构中间方格间隔控制在40㎝至50㎝之间。

  2、铝塑板用“吉祥荣”牌,两边一样厚。

  3、钢构除锈后刷防锈漆一遍,漆中灰一遍。

  4、钢结构南立面必须与7号楼前沿面一致,铝塑板颜色与外墙砖颜色相同或相近。

  五、安全施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质量: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4、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起,乙方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 5 %,保修期为一年。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包工包料,合同价款为, 合同价款内容包括: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原、辅材料,构件制作、吊装、运输、工程安装费、管理费、人工费以及税金等。

  2、材料进工地付合同价款的20%,钢构完工付至40%,工程全部完工付至70%,工程竣工验收后开具总工程款发票付至95%,暂留5%保修金,若一年内无任何质量问题,一年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

  七、违约责任:

  (一)、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设计要求,应予返工或修理,并承担其费用。

  2、自合同签字或盖章生效之日起,因乙方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对其罚款10000元作为损失赔偿,若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允许顺延的期限内竣工的,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

  一计算赔偿甲方的损失。

  (二)、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1、自合同签字或盖章生效之日起,因甲方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对其罚款10000元作为损失赔偿;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按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工期顺延;造成乙方停工、窝工的,赔偿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甲方要求变更设计而造成停工、窝工、返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承包方停工、窝工、返工、机械设备调运、施工人员遗散、材料构件积压等损失。

  八、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九、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文本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本合同自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

钢结构构件加工合同8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资金来源:

  6、工程总体设计规格及要求:

  (1)甲方提供图纸的,按图纸要求。 ( )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图纸的,具体规格及要求见附表 I。

  二、工程承包范围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其他约定:

  4、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而带来的各种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工地代表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工地代表

  1、甲方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称为工程师或甲方代表,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书、验收单、结算单、确认书等函件及会议纪要等,一经甲方代表签字即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甲方代表签发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经书面递交乙方工地代表(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后即对甲方发生法律约束力。乙方代表对甲方代表发来的函件内容无异议并在函件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4、乙方对甲方代表(或监理)发出的指令、通知等有异议时,应在 48 小时内向甲方(或监理)书面提出。可采用在回执上签署异议意见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或监理)应在接到异议后 48小时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乙方的异议。

  5、特殊情况时,甲方代表(或监理)可向乙方发出口头指令,并应在 48小时内再予书面确认。乙方认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 小时内提出异议,甲方代表(或监理)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 24 小时内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乙方。

  7、甲方代表(工程师)的权力自合同生效时产生,至合同终止时终止。

  8、甲方派驻工地的甲方代表(工程师)为 名,姓名为: 、 、 。以上人员具有相同地位和权力。

  (二)乙方工地代表

  1、乙方派驻工地代表称为项目经理(或施工员) 。项目经理是乙方组织现场安装施工的代表。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其权力限于现场安装施工的指挥和协调,无缔约权。

  2、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经书面送达甲方代表即发生法律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悖的签单无效,除非经乙方追认。

  3、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发往甲方的各种书面函件,经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名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4、乙方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 7 天书面通知甲方。

  5、项目经理的权力在本合同生效时产生,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时终止。

  6、乙方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姓名: 。

  (三)工程监理

  1、监理工程师代表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现场施工和安全生产等进行检查、监督。

  2、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与甲方代表相同,其签发的指令、确认书等各种函件,其效力与甲方代表相同,除非甲方有特别限制,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

  八、设计与施工

  (一)设计

  1、正式、完整的设计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是工程的有效依据。

  2、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工程进行图纸设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 日向乙方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设计依据、地质资料、水准坐标控制点、工程范围内空中高低压力网线和地下管线等资料,并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具体规格及要求见附表 1。

  3、图纸设计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

  4、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资料后 日内,按现行国家钢结构建筑相关规范完成图纸设计;并将正式完整的图纸( 套)提供给甲方。

  5、甲方接到图纸后 7 天内,应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作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图纸等技术文件。若甲方在接到图纸 7天后,既没有组织图纸会审,也没有提出任何疑议,视同甲方认可;乙方可按图纸组织制造、施工。

  (二)施工

  1、施工准备

  (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办妥本工程开工所需的合法手续,如建筑施工许可证等。如因无建筑施工许可证等手续而引发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包括行政处罚及勒令停工损失等。

  (2)甲方负责组织督促土建方在乙方进场前,做好符合本工程钢结构安装要求的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地坪并埋设好预埋螺栓;如无法先做混凝土地坪的必须做好石渣地坪,至少要保证乙方的安装机械能正常施工。

  (3)甲方负责确保本工程施工区域“三通一平” (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道路必须满足可承载汽吊车辆的通行,地坪平整压实,有足够的钢结构堆放场地,施工区域地面和空中无障碍物。

  (4)甲方在乙方进场时,负责签发“工地晴雨表”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对工地气候变化情况进行记载。

  (5)乙方按图纸组织原、辅材料进行加工制作。

  (6)乙方在进场前负责对安装场地进行勘察;对不具备条件的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对具备条件的则予以确认。

  (7)乙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在进场时报给甲方驻工地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

  (8)乙方负责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工作人员并落实好相关机械及运输设备。

  2、开工及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 4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若在 48 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如甲方没有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的开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3、进度计划

  (1)乙方在进场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驻工地工程师(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代表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有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4、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若发现乙方的施工行为违反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建筑规范,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24 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 24 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 小时内

  5、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未按约定的条款提供开工条件;如未按期提供图纸、组织图纸会审、办理施工手续、场地不具备钢结构安装条件等。

  b、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c、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e、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或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小时,按第8小时顺延一天计。

  f、遇不可抗因素(如地震、雨、雪、台风等)和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g、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7 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 7天内应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6、工程竣工及验收

  (1)工程竣工

  a、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b、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d、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本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2)竣工验收

  a、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拱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b、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7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e、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7 日内没有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d、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e、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不组织验收,从第 8 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f、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甩项造成的损失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g、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时,视同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已认可,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

  7、工程质量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制作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4)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测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如影响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检验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并顺延工期。

  (5)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一)材料采购

  1、乙方应按合同、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采购材料和配套件,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属乙方制作的构件,应提交乙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

  2、乙方对由其采购、制作和提供的材料、构件、配套件的质量负责。

  3、乙方运送材料、构件等到工地后,应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清点检验。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通知后 12 小时内清点检验,并在送货清单或检验申请上签字;逾期不清点检验的,视为认可。

  4、甲方提出材料代用的,应在取得设计单位认可后代用。乙方提出材料代用的,应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 2 天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乙方应将代用材料报告、 设计单位意见及费用书面通知甲方。

  5、由甲方提供材料的,另行约定。

  (二)材料检测检验

  (1)双方均有权对材料提出检测检验或复验。经检测检验或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不符合要求的,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2)因检测检验或复验影响施工的,责任属甲方的则工期顺延,责任属乙方的则工期不予顺延。

  (3)按《建筑法》规定,甲方不得指定乙方购入用于工程建筑材料、配套件等,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双方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9、安全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对其派驻工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在乙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甲方人员除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生人身事故均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4)甲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设立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5)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10、纠纷处理

  (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合同履行和纠纷处理的依据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争议处理时,按以下原则适用合同或法律。

  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次序为: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本合同及其组成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1、其他约定

  12、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合同附件共 份,甲乙双方在上盖章后生效。其中:

  附件 1 一式 份:

  3、在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发包方(全称) : 承包方(全称) :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签章) :

  委托代理人(签章) : 委托代理人(签章)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年月日:

钢结构构件加工合同9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活动板房的搭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简易钢结构厂房。

  二、,甲方负责板房场地平整和进场道路畅通。施工用水、用电甲方负责到施工地点。

  三、 工程数量:

  四、 工程规格:

  1、具体尺寸和房屋布局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的设计图为准。

  2、地基上110钢管立柱,48管龙骨架,C型钢领条网架。屋面彩钢瓦。

  五、 工程单价:

  六、 乙方包工包料,包含基础下脚材料,单价为元

  六、工期:

  从合同之日起,乙方在接到甲方处理完工地基施工场地后 /m2个工作日内进场,否则合同失效。完工时间从乙方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书起

  七、工程质量:

  1、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工程样板和图纸及说明要求,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如因自然灾害和地质下沉等原因使房屋变形等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3、房屋在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的免费维修。

  八、安全生产: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进场后食宿自理。

  九、结算方式:

  乙方材料进场后甲方付给乙方10%预付款;乙方在完成总工程量的一半后付30%工程进度款,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转包。在施工过程中听从甲方安排,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因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

  2、合同签订后,乙方不能擅自更改合同和施工图纸及型号规格。

  3、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的,由合同履行地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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