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实用的销售合同模板汇总五篇(销售合同简洁模板),供大家品鉴。
销售合同 篇1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苗木的销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苗的品种、数量、规格、单价及具体如下:合同总价: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其中包括起苗人工费、包装费、税费。质量要求:
1、根系发达,侧根健壮,须根多;
2、苗木粗壮、挺直、树冠均称、顶芽健壮;
3、无检疫性病虫害和机械损伤。
说明:①本合同的包装应符合行业的一般标准,用稻草绳或编织物包扎;
②合同所定苗木规格、数量、价格等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一致确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验货方法。交货地点:乙方苗圃所在地。交货时间:乙方应在_年__月_日至 年 月 日向甲方交付苗木。验货方法:在乙方的苗木种植地按本合同的规定标准现场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代表人验苗。
三、付款方式
甲方签定本合同后装货前一次性全部付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在交苗时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合法手续,否则甲方可以拒收苗木。
2、乙方需按规定日期交货,如未按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10%。
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费用。
七、免除责任
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违约责任。
八、其它事宜
1、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交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篇2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UnitedNationsConventiononContractsfortheInternationalSaleofGoods,以下简称CISG)对协调统一各法域传统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国际商事合同统一立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自1988年生效以来,CISG对国际货物贸易产生了巨大影响。但应当承认,CISG不可能对所有国际商事合同问题都作出明确规定,一些难以在缔约国间达成一致的问题被以模糊或空白的形态遗留下来。典型的例子为CISG损害赔偿制度,其规定并不尽如人意。虽然其在吸收和平衡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建立了损害赔偿制度的基础框架,但规定过于原则或笼统。对利率计算、损害赔偿金计算货币选择、违约金、可得利益确定等相关问题都未予明确规定。正如CISG草案起草者之一约翰·汉诺尔德(JohnHonnold)评论的那样,“违约可能发生在几乎无法界定的多种情况下,没有一个法规可以详细规定损害赔偿规则。CISG仅尝试规定当违约发生时赔偿的基本原则”。而损害赔偿制度在国内法和国际法层面都是一种重要的违约救济方式,缺少细化规则,在实践中会产生法官仲裁员自由裁量权过大、相似案件损害赔偿金额差距过大、受害人无法获得完全损害赔偿等若干问题,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因而保证CISG有效统一实施,尤其依赖于法官仲裁员对CISG进行合理解释和补充,以不断保持其持续的“生命力”。
一、CISG第7条法理及其实践
CISG第7条是公约的解释补充规则,其特点是摒弃了传统的冲突法方法,而优先发挥CISG一般法律原则的法律解释作用。这种解释补充方法被称为统一法方法(uniformapproach),其内在逻辑是CISG虽然在吸纳国内法基础上制定而成,但其本身是保持自治的法律体系,因而必须与国内法进行区分,而选择国内法进行解释不明或填补漏洞会破坏其统一法属性。这种做法被UNIDROIT国际保理CISG公约第4.1条、UNIDROIT国际融资租赁公约第6.1条、联合国独立保证和备用信用证公约第5条和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第3.1条等完全继承,形成了统一实体法律解释补充规则的发展趋势。
二、PICC解释补充CISG的理论探究
PICC是国际统一法协会于1994年编纂、20xx年修订、享有高学术水平盛誉的商事合同统一法文件。其主要创新是采用法律重述形式,广泛编纂国际商事习惯和惯例,改变了商人法受到诟病的模糊性、破碎性状态,并明确其功能种类扩大了适用范围。PICC序言“原则目的”中阐明,其作为国际商事合同的一般规则,可以在六种情况下予以适用。其中运用在司法程序中解释和补充国际统一立法就是其重要的功能之一。该条评论也指出,该功能适用的典型国际统一立法对象就是CISG。尽管PICC明确承认其具有解释补充CISG的功能,但这并不足以证明这一做法的可行性和合法性,仍需从法理角度谨慎探讨。
三、PICC解释补充CISG损害赔偿制度的例证分析
本文以损害赔偿相关理论和实践为例,试图说明PICC解释补充功能如何具体运用于司法实践。如上文所述,一般法律原则和CISG调整范围是发挥这种功能的重要衡量标准,其推论是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仲裁员必须首先找出PICC与CISG的对应规则条款,分析其所体现的法律原则,并对两者的对应条款和法律原则进行比较研究。通常比较之后可以得出三种结论:第一,两者对应条款措辞几乎完全一致,此时PICC更为具体详尽的.评论(Comment)部分可以帮助法官仲裁员更好地理解CISG条文,并更准确适用于具体判例;第二,两者规定并不一致但具有相同的法律原则指引,此时PICC相关规定可以用于解释CISG不明规定或填补CISG漏洞;第三,两者规定体现的基本法律原则相违背或超出CISG规定范畴,此时PICC相关规定不能用于解释补充CISG。依据这种比较研究方法,笔者整理出PICC解释补充CISG损害赔偿制度的可行范围和限制范围。
四、结论
利用PICC解释补充CISG,实质是将PICC作为进一步阐释CISG一般法律原则的辅助工具。这一解释方法可以避免过度适用冲突法方法,具有维护CISG国际性和统一性的优势。PICC与CISG规则的一致性和规范的商事惯例属性为其发挥解释补充作用提供了理论支持。但PICC解释补充作用必须受到CISG第7条规定的限制,不能超出CISG一般法律原则和规范范畴。法官仲裁员可以在CISG为案例准据法情况下,充分利用PICC解释补充作用降低裁判成本,但需要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谨慎进行。以损害赔偿制度判例为例,实践中已有大量判例使用PICC解释补充CISG,法官仲裁员显然已经意识到发挥PICC解释补充作用的正当性和便利性。但遗憾的是较少判例中明确根据CISG第7条法理适用PICC条款,缺乏援用PICC正当性合法性的相关说理。
销售合同 篇3
编号:年营 字第 号
甲方:浙江凌普电器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 乙方) 签约地点:浙江嘉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护双 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双赢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双方关系原则:
1.甲方确定乙方作为奥普厨卫吊顶系列产品在省地区的战略合作商,乙方直接面向被授权地区的形象店加盟经销商及广大终端消费者,本协议并未在双方之间建立合资或合作经营等关系。
2.乙方将单方面承担其对被授权地区的加盟经销商及广大终端消费者做出的任何超出甲方有关规定的与价格、数量、保修或实用性等有关方面的承诺,甲方不承担因乙方做出上述承诺而引起的责任。
第二条.市场保证金:
乙方成为甲方战略合作商,须交纳 元作为市场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本协议签订后当日内一次支付到甲方账户,以甲方收到保证金后的开据的盖公章的收据为准(保证金不计利息), 乙方发展的加盟商保证金由甲方收取并出具收据原件。
1.乙方保证金最高额度为50000元人民币。
2.如乙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违约行为,则对其违约行为的处罚款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从保证金扣除。
3.双方终止合作时,保证金将在相关手续和本协议规定的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两个月内凭甲方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返还。
第三条.供货价格:
供货价格按甲方提供的《奥普厨卫吊顶产品价格表》执行,全国统一供货价,该价格均为离岸价,即乙方支付运费。本价格未含税费。
第四条.甲方提供的政策支持
1,年度销售目标及销售返利
1-1, 甲方根据乙方合同期内实际销售情况进行返利(返利只针对电器部件的实际货款额计算),全年签约目标低于40万的客户不享受年度返利政策。
1-2, 返利计算方式:为了提高乙方经营产品的积极性和可操作性,甲方对全年销售目标分解为季度返利政策,季度核算,在销售考核季度的次月给予货物形式兑现。全年追加部分在20xx 年1月统一以货物的形式兑现。:
附注:
季度目标达成100%-120%(含120%),该季度目标的电器部分返利3%季度总目标完成150(含)%以上,该季度目标全部电器部分返利5%全年总目标完成,且每季度目标完成,直接全年电器部分追加1%的返利,未完成一季度扣除总额的25%,并以此类推。
备注:单品特价促销可计入提货额,但不同时重复享受月度其他奖励、返利等。成后经过专卖店审核,合格后,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按照乙方月度进货额的8%在次月公司统一时间段冲抵货款。乙方享受补贴的专卖店至少保证两年的形象展示,否则,甲方有权提出同等装修补贴的索赔。经协商,乙方发展或自营奥普厨卫吊顶专卖店的全年建设目标为 个。
注:对于随意修改公司装修方案,采用低劣的替代装饰材料装修者,公司不再予以任何形式的补贴,直至整改合格!首批进货不享受装修补贴。对于运营代理商下属加盟门店的补贴,按照该补贴方案标准执行!下属门店的装修补贴采取公司承担70%,运营商承担30%的分摊方式执行。下属加盟门店补贴时,必须提供下属门店的实际销售进货数据!
第五条.结算方式:
甲方一律现款现货,款到帐发货。甲方收款开单发货,开单即扣款。
第六条.订货、运输及验收
1. 乙方要货时向甲方提出要货计划,由甲方确认货源及型号数量无误后通知乙方付款。
2. 对于奥普厨卫吊顶系列产品,甲方将按全国统一代理价格向乙方供货。
3. 甲方实行款到发货,货款到位之日算起,甲方承诺在款到后3个工作日内发货(遇法定休息日顺延),否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特殊订单另外协商)
4. 乙方向甲方订货后,由甲方代办发运送货,乙方必须提供详尽的收货地址和联系方式,货物
的损失责任以承运单位到乙方当地后乙方检验签收为准,签收后甲方不再承担损失责任。
5. 货物由甲方至乙方所在地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向承运方验收货物时,以包装完好无损为准,乙方在验收货物时,如有破损,必须要求承运方赔偿并作好证明以备追溯,并24小时内传真通知甲方,甲方可协助处理。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权限制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以外的区域进行甲方产品的经营活动。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未完成本合同月度、季度销售任务进行警示,且有权要求乙方追补未完成任务。
(三)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品牌形象支持,提供宣传用品,协助或指导乙方店面装修、培训等工作。
(四)甲方有义务根据公司促销政策及乙方的经营情况,给予促销支持。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负责奥普厨卫吊顶系列产品在当地的网络拓展、促销、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其授权地区对奥普厨卫吊顶分销网络的拓展和管理,并按甲方有关规定对其被授权区域内的加盟经销商实行销售激励。擅自加价供货。乙方零售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区域统一标价,以维持甲方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不能低于区域指定的最低限价。乙方有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的义务。
3.乙方必须有足够的奥普厨卫吊顶系列产品的库存,以保障其被授权区域内的消费者、分销经销商的货源供应。
4.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甲方搞好市场规范和清理工作。在市场区域管理中,严禁出现跨区域销售行为(即窜货)。乙方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将产品销售到授权以外地区时必须接受甲方相应处罚。
5.“”、“”字样的专利及注册商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生产相关商标及图案的产品或其他广告品投向市场,倘若违反,乙方负责一切后果。
6.乙方成为区域战略合作商,不得经销同质化的竞争性品牌,否则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配置仓储、展示、运输、作业人员(业务拓展、售后等)等运营平台,以保证甲方品牌、产品发展的正常需要及提升。
8. 乙方保证甲方新产品及时上样,对甲方新品推出后30天内不上样的,甲方视同乙方自动放弃代理权,甲方有权考虑发展新发展客户进行新产品上样,以保持甲方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甲方规划每年不低于两个系列的行业领先产品研发上市)。
第九条.售后服务:
1.奥普厨卫吊顶吊顶产品如有批量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退换货,退换货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2. 乙方负责当地客户的售后管理和服务工作,售后服务所需零配件按照公司要求以旧换新
3.乙方退换货的数量,以甲方的仓库验收为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连续3个月销售达不到签订月度分解的60%以上,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2.经过商议,乙方保证金办理结束后 日内未办理首批货款的,则该合同自动取消,保证金不予退还。
3.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未继续签约则本合同自然终止。
4.双方由于特殊原因及不可抗拒因素需解除协议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5.协议期满结束或因其他原因解除协议,不再经营奥普厨卫吊顶产品时,乙方必须归还在协议期间甲方放置有奥普字样和logo的展牌、展柜、广告牌等广告及相关的一切标识、资料,不得继续陈列、销售奥普厨卫吊顶产品(包括装修、门招等),如乙方拒不执行,其行为视为假冒侵权,甲方将依法起诉乙方,追究法律责任且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专卖店补贴完成但是该专卖店未保持两年时间的,公司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交返利核销的部分专卖店补贴费用。乙方在甲方账户的余留货款,在甲乙双方交接完毕无异议后给予退还。
6. 乙方出售的产品,自解除协议之日起半年内,售后服务照常。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一)甲方业务人员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许可,私下与乙方发生的借贷行为,均属个人行为,与甲方无关。
(二)除甲乙双方确认或甲方对外公布的文件外,甲方其他内部文件或非书面的承诺对外均无效。
(三)双方如另有约定,则在第十三条中填写规范,双方签约人签字,并经甲方确认盖章后生效。
(四)双方无特殊说明或约定而发生争议时,则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条款:
(一) 本合同及其附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 基于本合同的签定,乙方应明确:任何以甲方名义出具的承诺书、确认函、对账函等设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之外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视为法律效力待定行为,须经甲方书面追认后方产生法律效力,否则视为个人行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
第十四条.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解释权归甲方,如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未果,向甲方所属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予以裁决。
(三)本合同不跨年签定,截止为20xx年12月31日。
销售合同 篇4
甲方:(宾馆方)
乙方:(空气能销售商)
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以下销售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纽恩泰空气能热水器设备2套及冷水箱2只。
二、具体配置如下:
1、10吨热水箱:2只。
2、10匹纽恩泰空气能机组:2套
3、威乐牌(中德合资)循环泵:2只
4、、威乐牌增压泵配套
5、热水机组相关的配套配件
6、10吨圆形冷水箱:2只(此相关连接管件由甲方提供)
三、以上整套热水机组及冷水箱的价格为 。
四、甲方负责把空气能热水设备所需要的冷、热水管及循环管和电源要求甲方水电工安装到空气能放置处的3米之内,并做好热水保温,乙方负责空气能热水机组的吊运、安装及调试。甲方负责把4只水箱放置的基础底座做好,并将楼面上的防水处理做好。乙方配合甲方告诉其放置点和尺寸。
五、2只10吨的冷水箱所需的连接管件及配套的控制配件和冷水增压泵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帮甲方楼面上的安装,楼下各楼层间管路由甲方水电工安装。
六、保修事议:整机免费保修2年,终身提供服务。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人民币¥ 元(大写 元)给乙方。
2、空气能机组到达工地时,甲方付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元)给乙方。
3、安装调试完成后,待甲方开张试用1个月,甲方将余款全部付清给乙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付预付款即为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手机号:
年 月 日
销售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甲方授权乙方限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区)区域内作为甲方产品的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货到先付款后提货。运输交货方式:代运制交货(只限长途)乙方提货额达_________元。甲方负责组织货源。
三、甲方按各不同品种瓶、盒上明确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对销售困难的任何_________白酒品种在保持产品原样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换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所在区域内经销_________白酒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专卖、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和经营风险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区域、价格销售,不准跨域降价销售,第一次按当地经销商收回的冲货数量为依据给予冲货方应得提成的3倍罚款,从提成奖励中扣除;第二次甲方取消乙方该品种的经销资格;第三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扣除乙方所有提成奖励。
七、乙方自协议签定之日起3个月内如月平均销售额达不到(_________)元,甲方有权自行终止本协议。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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