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国地税合作工作汇报共3篇(税务部门工作汇报),供大家参阅。
国地税合作工作汇报共1
2015年7月1日,《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版)》正式全面实施,标志着国地税合作进入新阶段。工业园区分局主动作为,积极建立健全相关机制,联合办税、联合执法、联合征管、联合宣传、联合维权、信息共享,确保了《国地税合作规范》的全面落实。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各方都省事”的目标,达到效率最大化、服务最优化、纳税人负担最小化。
工业园区分局以便民办税为出发点,全力推进国地税合作示范区建设,切实解决办税“多头跑”、政策“多口径”、执法“多头查”、资料“多头报”等问题,为“营改增”保驾护航。
一是全面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版和版,重点要在合作征收税款、协同开展定期定额户的核定工作、协同落实税制改革任务等方面取得实效。
二是共建办税服务大厅,避免办税“多头跑”。以联合办税为突破口,采用互设窗口、互派人员、共建办税大厅方式,整合优化办税服务资源,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从根本上解决纳税人“多头找”“多头跑”的办税难题。统一宣传辅导区、办税服务区、等候休息区、自助办税区域,统一叫号、统一导税,实现税务登记、发票办理、税务认定、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等涉税业务的集中受理,实现了国地税联合征收,有效避免了纳税人缴纳地方税费“两头跑”。
三是联合稽查,杜绝执法“多头查”。国地税双方结合深化税务稽查改革相关内容,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和案源管理制度,联合进户稽查;税警合作,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有机衔接,完善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 四是共享涉税信息,力避资料“多头报”。按照“互联网+税务”的顶层设计,紧跟大数据时代的脚步,依托金税三期,深入数据交换、开展联合申报、简并资料报送、构建联合查询等重点工作,持续满足纳税人需求、减轻征纳双方负担,着力推进国税、地税服务深度融合、信息高度聚合。
五是联建纳税人学堂。针对当前营改増办税事项、税收政策等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需求,国地税共同组织师资力量,制定了全年培训方案,适时开展纳税人培训辅导。
国地税以改革引导合作,以合作促进改革,确保“营改增”顺利实施。目前,工业园区分局“营改增”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国地税双方还将共同推进“营改增”期间的税源调查、政策效应分析、风险防控、征管衔接和业务对接等工作,促进改革任务顺利完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地税合并工作汇报
国地税联合纳税评估工作汇报
地税综合治税工作汇报
国地税合作自查报告
国地税合并督导工作汇报(共3篇)
国地税合作工作汇报共2
红原县国家税务局 红原县地方税务局
合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红原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部门:
为落实省国地局工作部署,加快建立红原县国地税合作长效机制,切实推进合作工作的组织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推动红原县国地税合作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指导、督促、检查红原县国地税机关合作工作落实情况;向州局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联席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两种组织形式。
全体会议主要职能:贯彻落实总局《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版)》工作要求;研究布置年度合作任务和阶段性合作计划;明确合作项目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目标要求;研究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重大困难和问题等。
专题会议主要职能:研究制定合作项目推进措施,协调解决合作项目的具体问题;督促合作项目进度及落实等。
二、召集人和成员单位
召 集 人:唐鸿局长、陈丽冉杰局长
副召集人:何玮副局长、扑尔瓦扎西副局长
成员单位:
(一)红原县国税局:办公室、税源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纳税服务科。
(二)红原县地税局:办公室、税源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纳税服务科。。
联席会议制度设立国地税合作工作办公室,承担推动合作工作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红原县国税局办公室。
三、工作规程
(一)会议议题和时间由各成员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报召集人批准。
(二)全体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并主持,全体成员单位和有关人员参加;专题会议由副召集人负责召集并主持,有关成员单位和相关人员参加。
(三)联席会议以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纪要由召集人审核后签发。
四、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实行目标责任制。由国地税合作工作办公室根据会议议定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国地税合作工作办公室应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议题的收集整理,负责会议通知、联席会议记录和纪要的起草。各成员单位要确定具体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实行信息反馈制。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将议定事项推进、落实情况及遇到的问题报送国地税合作工作办公室,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国地税合作工作办公室应定期编印联席会议简报,对国地税合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办检查,通报有关情况。
红原县国家税务局
红原县地方税务局 2016年2月25日
2016年2月25日
国地税合作工作汇报共3
附件2 合作规范版合作事项分类落实清单
一、基本合作事项
(一)联合办理设立登记
(二)联合办理变更登记
(三)协同办理注销登记
(四)联合大厅办税服务
(五)共用基层服务资源
(六)联合采集财务报表
(七)联合开展税收宣传
(八)联合开展培训辅导
(九)联合开展以需求为导向的满意度调查
(十)联合维护纳税人权益
(十一)联合开展纳税信用评价
(十二)联合推进“银税互动”
(十三)联合为大企业提供个性化纳税服务
(十四)联合服务管理“走出去”纳税人
(十五)合作征收税款
(十六)联合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七)协同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 (十八)协同管理非正常户
(十九)协同开展定期定额户的定额核定 (二十)联合实施欠税管理
(二十一)联合实施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
(二十二)协同做好非居民纳税人境内常设机构管理
(二十三)协同做好非居民纳税人源泉扣缴管理 (二十四)确定联合稽查对象 (二十五)联合实施检查 (二十六)协同案件审理 (二十七)协同案件执行
(二十八)联合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九)协同发布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三十)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三十一)共享双方内部涉税信息 (三十二)联合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 (三十三)共享涉税信息的应用 (三十四)联合开展税收分析 (三十五)协同落实税制改革任务 (三十六)互鉴税收管理经验 (三十七)联合开展税收调查
二、创新合作事项
(一)联合网上办税服务
(二)联合推进移动互联办税
(三)互认数字证书(CA证书)
(四)联合与纳税人签订委托划缴税款协议
(五)联合建设咨询热线和纳税服务平台
(六)协同管理建筑服务企业外出经营税收
(七)协同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一体化管理
(八)协同制定税收风险管理年度合作计划
(九)协同实施风险应对
(十)协同做好对外支付税务管理
(十一)协同开展反避税调查
(十二)联合开展跨区域税收协作
(十三)联合开展干部挂职交流
(十四)联合开展干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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