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规章制度6篇(食品规章制度范本)

时间:2023-04-11 11:08:07 综合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食品规章制度6篇(食品规章制度范本),供大家阅读。

食品规章制度6篇(食品规章制度范本)

食品规章制度1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一、食品采购查验

  1.采购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2.运输食品的工具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3.设食品、原料验收员

  4.验收食品原料,做好数量、质量、有毒、有害食品处理等方面记录。 5.不签收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食品及原料

  二、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1.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废物桶加盖并及时清理。 2.积极贯彻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

  3.厨房、餐厅及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干燥,无积水、无污垢、无垃圾、无卫生死角。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

  三、设施设备卫生管理

  1.公用餐具及盛装饭菜的桶盘在用餐后及时清理消毒,再放进保洁柜中保持干净。

  2.保洁柜、及相应器具应餐餐清洗消毒。

  3.刀具、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须生熟分开,用后消毒,定位存放。

  四、清洗消毒管理

  1.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清洗有专用水池,洗涤剂符合国家标准。3.消毒后放在专用保洁柜中。

  五、人员卫生管理

  1.常洗澡、理发、刮胡须、剪指甲。

  2上班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做到仪容整洁,不得佩戴首饰上班。3.上厕所应脱下工作服,出厕应洗手。

  4.定期检查身体状况,如患有传染病不应接触食品。

  六、人员培训管理

  1.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并有卫生执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

  2.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卫生部门等单位组织的卫生知识学习和培训,增强卫生知识。

  七、加工操作管理

  1.使用食品添加剂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调料盛装符合卫生要求。2.品尝食品要用专用工具;剩余食品妥善保管。

  3.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清洗定位存放。 4.各类食品原料使用前分类清洗。

  八、投诉管理

  1.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告知备餐人员,立即检查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时间:2011-5-3

  负责人:刘某某

食品规章制度2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目录

  1.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2.食品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3.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4.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管理制度; 5.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6.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7.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8.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9.食品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10.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产生餐厨废弃油脂的食品经营者需提供);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为履行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防范经营风险,确保食品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必须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自律档案,并妥善保管,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二、必须按照工商部门制定的自查记录表对自己的经营资格、经营场所、经销食品、经营行为等如实逐项自查,每周一次、每月一表,自查记录存入自律档案妥善保管,随时接受检查指导。

  三、对自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未认真履行自查义务,发生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工商部门将从严查处。

  食品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包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弄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禽畜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是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产品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为营造安全卫生就餐环境,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建立以下制度:

  一、建立并落实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及加工用具、容器清洁消毒和维护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照要求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使场所及其内部设施随时保持清洁。

  二、生产加工经营场所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废弃物及时清理,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三、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四、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得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除虫灭害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避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

  五、设施、设备及工具容器可采用化学消毒方式,其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一般工具、容器消毒作用时间为5分钟以上。应使消毒物品完全浸没于消毒液中。消毒后以洁净水冲洗干净。

  六、使用的洗涤剂和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要求。

  七、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

  八、应建立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制定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管理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才上岗。

  二、患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能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食品从业人员必须经常保持个人卫生。

  四、工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经常观察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凡发现腹泻、发烧、伤口化脓等情况,应立即暂停食品从业,待到医院确诊、治愈后方可上岗。

  六、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学习有关卫生知识。

  七、每年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一、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二、应当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三、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五、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六、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正确对待和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公司诚信形象,特制定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一、建立和保存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

  二、设置专人负责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三、受理投诉应礼貌待人,语言文明,并做好投诉处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投诉者姓名、联系方式、投诉的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投诉质量问题、购买数量及时间、购买地点、购货票据、企业采取的处理措施及处理结果等。

  四、投诉处理部门根据投诉内容对投诉情况进行核查,确定投诉是 否属实。

  五、经核查投诉问题属实的,立即采取有效纠正措施,防止事件再 次发生,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协商解决;经核查投诉问题不属实的,处理人员应向消费者进行解释和说明。

  六、记录应及时归档管理,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为预防突发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做出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一、成立应急组织

  1、应急组织是应急处置的执行机构,是应急处置的组织基础。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行使应急组织的职责。

  2、总经理负责召开应急工作会议,协调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3、各组织成员负责协调相关方具体实施应急响应措施,跟踪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所有组织成员应保证通讯畅通,以便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沟通信息,迅速组织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二、监测、预警及报告

  1、公司应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原辅材料的检测分析,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测,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2、公司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3、当突发事件已经危害或潜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时,公司应当立即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公司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在后续的事故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将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5、必要时,对消费者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三、充分识别紧急情况

  在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有:

  1、因设备故障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

  2、突发的停电、停汽、停水等情况导致生产资源供应不上;

  3、原辅料检测结果显示受到严重污染,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伤害;

  4、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显示公司产品安全指标不合格;

  5、国家产品标准或者进口国产品标准中安全指标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产品检测不合格;

  6、由权威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预警表明公司产品可能存在严重安全危害;

  7、公司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要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

  8、有人为的恶意行为导致公司产品不安全,或者对公司产品、声誉恶意造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9、其他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

  四、全面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1、当有信息显示公司突然发生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总经理应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会议首先应组织调查突发事件的真实性、严重性。

  2、当确定突发事件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公司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应对不同的紧急情况做出相应的应急处置:

  3、突发的设备故障或突然停电,停水使生产无法正常生产时,如果停产时间超过工艺规定时间,应对生产的产品进行隔离,并确定数量,做好标识然后处理。

  4、原料检测结果显示受到污染,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伤害时,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受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并确定处置方式。

  5、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显示公司产品安全指标不合格,或国家产品标准中安全指标发生变化,公司产品检测不合格时,应正确不合格的产品范围,采取销毁、召回等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6、有人为的恶意行为导致公司产品不安全,或者对公司产品、声誉恶意造谣,照成恶劣社会影响,应急组织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安排相关人员对外进行澄清,尽量减少对公司的声誉的损害。

  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管理档案

  公司应整理保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记录,并建立安全事故管理档案。

  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保障消费者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五、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GB《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食品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好餐饮加工操作关,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二、炒、烧食品要勤翻动。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

  三、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四、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回锅彻底加热后才能供应。

  五、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刀、砧板、盆、抹布用后须清洗消毒;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彻底消毒。

  六、制作凉拌菜、烧卤熟肉、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七、工作结束后,调料要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八、备餐间及出菜通道要洁净,不能堆放任何杂物。备餐间(台)只能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及必需用的食具、加工用具。分碟小菜、调味品应存放在专用柜内。

  九、待用烧卤熟肉、点心必须存放在凉冻间(柜)内,不能存放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私人用品。

  十、加工场所“三防”、更衣和排污设施以及废弃物处理等应符合相关要求,废弃油脂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十一、运输成品要有专用带盖的运输车(箱),运输车(箱)要进行清洗、消毒,禁止露空运输。

  十二、配制集体餐的单位应设与配送餐最大限量相适应的专用备餐存放间,应设置可消毒大型运输或盛装食品容器的消毒设施及专用的洁净容器存放间。

  十三、烹调废弃油脂应由专业的公司回收,餐厅经营者应了解回收公司的资质及废油回收后的用途,并应与该回收公司签订写有“废弃油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做好每次清理工作的记录和签收。

  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为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防止“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以下制度:

  一、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三、必须与辖区内的招标中标的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协议。

  四、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有资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五、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六、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食品规章制度3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

  目录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晰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七、主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

  八、食品贮存、运输管理制度;

  九、废弃物处置制度;

  十、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

  十一、食品安全突发时间应急处置方案;

  十二、临近保质期食品集中陈列和消费提示制度。

  制作单位(公章):

  年月日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中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培训管理制度

  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并建立培训档案。参加培训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本市职工培训补贴。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体工作如下:制订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加以实施,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纸业道德教育。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依法将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制订食品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并做好检查记录。组织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及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等管理档案。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各岗位负责人应当每天开展岗位自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每周1至2次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确保各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检查内容包括各场所及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并能满足正常原作的要求,以及食品进货、存放、陈列和销售过程。发现设施设备破损或无法运作的情况,以及包装不严实、过期、腐烂变质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应及时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情况严重的,应当报告单位负责人作妥善处理。发现有证据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品,应当报告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存放、陈列和销售场所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避免阳光直射,保持环境卫生。陈列具有特殊温度、湿度控制要求的食品,应当进行全程温度、湿度监控,确保其符合规定的温度与湿度的要求。发现已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应当立即下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营业期间监控食品经营全过程,确保经营过程安全可控。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晰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食品贮存与销售经营场所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地面、墙壁、天花板及门窗无损坏并保持良好的状态。

  2、空调、通风设施、冰柜、冷藏柜等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清洗消毒。

  3、食品销售设施设备使用后应当立即清洗,存放在清洁的容器或区域内,直接接触食品的应当消毒,非直接接触食品的适时消毒。

  4、检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5、废弃物应当及时清理,清除后的容器应当及时清晰,必要时进行消毒。

  6、定期对食品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与保养。

  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1、进货查验制度

  工作人员应当对采购的食品依法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当采购快过期或超期食品;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采购的食品是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查验记录制度

  购进食品时,工作人员应当如实做好进货台账,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文件,进货台账应当真实,保存期不少于2年。

  七、主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

  1、根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履行相应的信息追溯义务,接收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须进行信息追溯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粮食及其制品;畜产品及其制品;禽及其产品、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乳品;食用油;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类别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

  3、须追溯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销售日期,以及供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追溯食品的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追溯食用农产品的产地证明、质量安全检测、动物检疫等信息。

  八、食品贮存、运输管理制度

  1、食品贮存

  食品贮存应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贮存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防止虫害藏匿并利于空气流通。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应当有适当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识。对贮存的食品应当定期检查,查验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2、食品运输

  运输工具应当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食品运输时应避免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不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

  3、温度与湿度控制

  贮存、运输有特殊温度、湿度控制要求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应当进行全程温度、湿度监控,并做好监控记录,符合保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监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九、废弃物处置制度

  本单位对于已经超过保质期的各类食品;因各种原因停止销售,顾客退货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经确认不合格的食品,应当按废弃物处置,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理。废弃物的处置应当交由具备合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同时本单位应当建立废弃物处置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十、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

  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公示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许可证信息、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许可经办人员、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本单位投诉举报电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十一、食品安全突发时间应急处置方案

  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制定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并由专人定期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如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的2小时内,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卫生计生部门报告。

  十二、临近保质期食品集中陈列和消费提示制度

  定期对贮存、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临近保质期、超出保质期、变质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集中存放、陈列和出售,并作出醒目提示。采取染色、毁形等措施对超出保质期的食品予以销毁,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记录处置结果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食品规章制度4

  食品贸易规章制度

  篇一:北京XX公司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贸易商)北京XX商贸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应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组织新入职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并能够贯彻执行。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并建立培训档案。

  二:及时将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对员工进行培训,对掌握情况进行考核。

  1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

  二、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三、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等,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检查记录餐饮服务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和提出处理意见。

  五、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六、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是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求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二、对即将达到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三、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四、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政府监管部门。

  六、不合适食品的处置。与供应商有合约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七、政府部门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一:制定食品采购计划,选择供应商,保证食品的来源 合法,签订购货合同,索取 食品的相关材料,对 2 食品进行查验,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出保质期的食品。

  二: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散装食品,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内容。

  三: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一、场所

  1、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2、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3、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

  4、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二、设备及维修保养

  1、配备冷藏、冷冻设施,烹调炉灶、蒸箱设施,餐用具消毒、保洁设施,留样设施,专用空气消毒设施,清洗设施,通风防潮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防蝇、防鼠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2、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检查,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设备、设施维护及时有记录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3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一:公司严禁采购下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9、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0、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1、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12、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

  二:检查预包装食品包装的标签是否标明下列事项。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9、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三: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禁止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采购的不合格食品。

  四:严格执行索证票制度,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五:采购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及我国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规定的,不得进口。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货采用计算机管理,须建立电子台账。

  二: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应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类容,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

  5 篇二:商贸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016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1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人员培训制度

  3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4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5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6食品贮存制度 7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

  8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9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10食品投拆处理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 从事经营直接接触食品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3 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 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 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6 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 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六安市金旺工贸有限公司

  2016-06-23 人员培训制度

  1 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公司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3 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 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 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 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 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六安市金旺工贸有限公司

  2016-06-23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 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 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 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食品的质量。

  5 保证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公司报告。

  6 对公司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7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篇三:最完整的食品仓库管理制度

  山西宗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仓库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产品食品卫生安全和仓库安全,为提高仓库的基础管理工作,为加快货物的进出库效率,进一步规范产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基本管理:

  1、产品必须码放在垫板上,不允许产品直接接触地面,产品摆放要做到“三齐”,堆码整齐、码垛整齐、排列整齐,不得出现混放或错放现象。产品必须要集中码放,一种产品必须码放在一排或并排二排,不能相隔另一种产品或过道码放。

  2、库房码放产品必须留出进出货通道,码放垫板产品离顶部和墙壁不得小于30CM,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品、个人物品、药物、杂物及亚硝酸盐、鼠药、灭蝇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3、经常检查所存放的产品,发现有霉变或包装破损、锈蚀、鼓袋等异常、变质时做到及时清出,清出后在专用区域内落地另放并标明“不得食用”等字样,及时销帐、处理、登记并保存记录。

  4、仓库内保持清洁、卫生,仓库要每周一次进行全面卫生清扫,仓库要保持空气流通,要有防潮、防火设施,要有防鼠粘板。做到无鼠、无蝇、无虫、无灰尘。仓库内严禁吸烟。

  5、仓库要有产品储存区、产品出货区、产品退货待处理区、不良产品存放区,用标签将每个区域标识明确,用胶带将每个位置区分清楚,不同的产品放置相对应的区域。

  6.仓库消防灭火器要固定在墙壁上或水泥柱上,消防通道位置不能存放货物,货物放置也不能影响灭火器的取拿;紧急出口一定要保持畅通,为了产品不丢失,可用公司封条将安全紧急出口封上,定期检查是否损坏,并定期组织消防演习,对新进员工进行消防工具使用培训和消防安全培训。

  7、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二、入库管理:

  1、入库产品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有发霉、变质、腐败、不洁的产品不准入库。

  2、对采购的产品认真验货,做好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存,将卫生检疫资料、海关资料收集并分类存档,登记台帐。

  3、产品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4、入库的产品要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每月一次对库存产品进行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如库存产品有变动应及时向仓库管理部和财务部用时反映,以便及时调查原因调整库存数据。

  三、出库管理

  1、所有产品出库时必须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

  2、产品出库时要保证产品质量卫生符合要求,不合格不得发货,同时出货产品不得出现串货、混发、混装或错发现象,3、产品出库时必须做到按单出货,出货人员应根据出货单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出库发货;出货后,仓管人员要将出货数据登记入卡,管理人员登记入帐。

  四、退货管理:

  1、退货产品入库时仓管人员要区分良品和不良品,要将良品放置在退货待处理区,将不良品放置在不良产品存放区,不得混放,不得随意不分区域放置。

  2、区分好的合格产品要整理分类、清点数量、做好标识。能够在市场上重新销售的产品要重新包装重新入库,不能再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要通过特殊渠道销售,或做促销活动时采用。

  3、对确认报废的不良产品由仓管人员填写 《报废处理单》交于仓库经理确认,并经财务人员审核后,仓管人员根据《报废处理单》将报废产品的型号、数量清点清楚,方可报废处理。

  4、报废产品不得随意倾倒处置,要将报废产品统一倒倾之当地相关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区域。

  五、监督管理:

  1.产品有效证件不全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入库。如有仓库有效证件不全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入库,对仓库管理人员处罚50元/次。

  2.异常库存未上报的,盘点时发现有质量问题产品未上报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次。

  3仓库存放物品不符合规定的,仓库卫生没有按时打扫的第一次给予整改,以后处罚50元/次。

  4、将不良产品和合格产品未分开存放的处罚20元/次,将不良产品未规定出库的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次。

  5、产品出库时未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次。

  6、将不良产品未经过《报废处理单》处理的,由仓库管理人员全额赔偿。

  山西宗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18日

食品规章制度5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1、进销台帐制度:主要包括如实记录每种食品、进货时间、来源、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还要记录销售的食品名称、流向、时间、规格、数量等内容,以及执行制度的具体负责人员、职责范围和责任方式,记录的各类台帐的整理保管等内容。

  2、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落实以采取索证索票的方式,审验食品生产者或者供货者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以及执行该制度的具体负责人员、职责范围和责任方式,备案的各类证、票的整理保管等内容。票据保存2年以上。

  3、质量承诺制度:对其经营的食品的质量保证的承诺,以及采取质量先行负责、质量“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和违反质量的责任。

  4、食品下架退市制度:应当要严格食品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监管机关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销毁等有效措施等内容。

  5、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经营者发生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对已经售出的食品,在能够覆盖销售范围内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负责将食品追回等内容。

  6、食品贮存清理制度:在经营食品中,食品经营者应当具备符合卫生和安全条件的食品存场所,使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规章制度要求的设备和工具,采取科学、卫生、安全的方法,对食品进行贮存和对贮存场所进行清理,定期检查经营场所的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过保质期食品内容。销售的食品应离污染源25米以上。

  7、散装食品管理制度:在经营过程中,对经营和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和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联系方式,散装食品的卫生措施、安全措施。

  8、从业人员管理及健康检查制度:对其从业人员在食品进、销、存、损、退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职责、日常管理、责任范围及追究,以及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法宝的从要求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更换岗位或者不得继续从事相关工作等内容。

  9、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应急预案:在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以及事先制定预防方案,并按照预案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等内容。

食品规章制度6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餐饮者服务经营者)

  目录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七.主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 八.食品贮藏运输管理制度 九.废弃物处置制度; 十.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

  十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处置方案; 十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制作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中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建立每日晨间检查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岗,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建立健康档案,收录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及健康状况。(二)从业人员培训培训管理制度

  1: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社会培训机构,对本单位的餐饮从业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厨师长,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关键环节操作人员)分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餐饮从业人员在岗期间的每年培训时间应当不少于40小时。

  餐饮从业人员应当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评估考核,取得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明到期前三个月,应当重新参加评估考核。

  2:建立餐饮从业人员培训档案,详细记录本单位上述人员的培训日期,培训课时,培训地点,培训内容,授课师资人员,是否参加评估考核及考核结果等内容。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培训合格证明,全面负责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制订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

  2: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并加以实施,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教育。

  3: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依法将患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4:制定食品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并做好检查记录。

  5:组织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食品安全规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6: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及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等管理档案。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各位岗位负责人应当每天开展岗位自查,指导,监督员工严格按照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做好检查与汇报工作,每天在加工操作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操作规程的情况发生,每周一至二次对食品储藏与运输设备设施的运作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场检查,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指出,并作出妥善处理,同时做好检查记录,每周一次向单位负责人报告本单位食品安全实施情况。

  3:检查中发现有证据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品,应当报告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1:采购验收要求

  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应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采购需冷藏和冷冻的食品时,应冷链运输,出库时应做好记录。

  2:粗加工与切配要求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受到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切配好的半成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用于盛放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加工用工具及容器应符合规定要求,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3:烹饪要求 烹饪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饪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度;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冷却应在清洁操作区进行,并标注加工时间等;用于烹饪的调味料盛放器皿宜每天清洗,使用后随即加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菜品用的围边,盘花应保证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不得回收后再使用。4:供餐需求

  供应前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用具使用前应进行消毒;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清洗消毒,不得反复使用;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进行存放。

  5: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要求

  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藏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识。餐用具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应规定洗净并消毒;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消毒后的餐饮应符合GB 1493 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盛放调味料的器皿应定期清洗消毒。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食品经营,贮存场所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包括照明设施及门窗等),应当经常清洗与消毒,保持环境整洁与良好的经营状况。

  2:每次使用后对工作台及洗涤盆,工具及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消毒;排烟设施的表面应当每周一次进行清洗消毒,排烟设施的内部应当每年不少于两次进行清洗消毒;每天完工后,应当对废弃物及时清理,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3:定期为食品贮存,陈列,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与保养。

  4:建立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档案,如实记录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的时间,对象,方法,频次和人员等内容,保存时限不得少于两年。

  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1: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从合法的渠道采购合格的产品;

  2:工作人员应当查验,并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供货票据,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供货票据应当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3:严格查验食品的包装和感官性状,包装应当情节,形状完整,无明显破损和受潮,食品具有该食品正常的感官性状,标签内容完整,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虚假内容;

  4:严格查验食品的保质期,对过期食品应当拒绝收货,对临近保质期食品应当根据自身销售量确定采购量,确保在食品保质期保质期内使用。

  5: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档案,如实记录查验负责人,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保留相关凭证,记录或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七,主要食品和食品农产品信息追溯制度

  1:根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里,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履行相应的信息追溯义务,接受社会监督,社会责任的。

  2:须进行信息追溯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粮食及其制品;畜产品及其制品,禽及其产品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豆制品,乳品,食用油;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类别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

  3::须追溯的食品安全信息:采购的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配送日期,以及供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采购的追溯食品的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直接从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采购的追溯食用农产品的产地证明,质量安全检测,动物检疫等信息。

  八,食品贮存,运输管理制度

  1:食品贮存应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贮存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防止虫害藏匿病并有利于空气流通。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应当有适当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识,对贮存的食品应当定期检查,查验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他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2:运输工具应当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食品运输时应避免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不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3:贮存,运输有特殊温度,湿度控制要求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应当进行全程温度,湿度监控,并做好监控记录,符合保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监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九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配备专门的容器或场所存放废弃物,并使用醒目标识加以区分。液体废弃物,具有挥发性气味废弃物等,应当存在密闭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2:废弃物的处置,应当交由具备合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签署合作协议。

  3:建立废弃物处置台帐,如实记录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以及处置单位等情况,台帐保持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十,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

  1: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食品经营部许可证正本原件,并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

  2: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具体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许可经办人员,日常监督管理人员,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本单位投诉举报电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食品安全量化管理等信息。

  十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食品食品安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的经营活动,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以及原料,工具,设备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其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通知相关供货者和消费者;最后,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的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卫生计生部门报告。

  3: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调查,取证工作,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4: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台帐,如实记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涉及的食品名称,批号,数量,生产厂家和联系方式,供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处置的方式和结果,记录保持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十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2: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装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并有详细记录。

食品规章制度6篇(食品规章制度范本)相关文章:

食品规章制度3篇(食品管理规章制度)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3篇 保证食品安全的制度规章文本

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12篇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免费下载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范本3篇 食品安全规章管理制度 范本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9篇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免费下载

食品经营的规章制度5篇 食品经营规章制度打印

保证食品卫生的规章制度10篇 如何保证食品卫生

食品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3篇(食品经营管理法规及管理制度)

商店食品安全规章制度3篇(食品店的规章制度)

食品加工厂管理规章制度5篇(食品加工企业管理制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