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方案3篇 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时间:2023-04-29 14:58: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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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方案3篇 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方案1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素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 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 总书记、 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面向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深入开展,为加快建立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化监管体系,坚决遏制有重大影响和较大及以上事故多发势头、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全省性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地要紧紧围绕安全发展主题,广泛深入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宣传 总书记、 总理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宣传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举措和断然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一是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在山东电视台公共频道,邀请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开展“安全发展,平安山东”专题访谈;组织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负责同志,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活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访谈情况同时在大众网《安全山东》、齐鲁网、“山东安监”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省安监局网站播出。二是各级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结合行业(领域)特点,组织专家及业务骨干,组成煤矿、化工、道路运输、消防、建筑施工、海洋渔业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团,深入基层一线集中宣讲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防控知识。“安全生产月”期间,省政府安委会宣讲团(分别由山东煤监局、省安监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消防总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牵头组织)各赴不少于5个的重点县(市、区)巡回宣讲,并制作宣讲视频发放至各地。三是各地要注重发挥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 、通讯员和社会各届人士的作用,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工作访谈、安全发展论坛,并通过新闻发布、专题辅导、开展评论、发表体会文章等形式,传播安全发展观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省政府安委会领导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将到各市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宣讲 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督导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开展广场咨询宣传活动。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在6月16日要集中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广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采取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职业卫生常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解答社会公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鼓励人民群众通过“12350” 热线电话或其他方式,积极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二是开展“千名基层安监干部进企业送安全”服务活动,走进企业上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放安全知识手册,提供安全生产服务。三是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制作播出各类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对咨询日活动情况进行集中宣传。发动广大职工、群众和学生,把参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安全寄语等作品分享到朋友圈,“@你最想@的人”,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我的安全我做主”等微信接力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和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一是各地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通过培训、讲座、辅导等形式,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邀请专家解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2号)等精神,推动落实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拍摄制作“山东省重特大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发放到各地。各市、县(市、区)及各部门、单位也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情况,制作事故警示教育作品。三是充分发挥我省首档安全教育类电视专题节目《问安齐鲁》的作用,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和企业关注的安全生产重点、热点、难点,通过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报道形式,案例警示和查找问题相结合的报道形态,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预防和防范能力。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把集中行动作为安全生产主战场,执法检查作为主攻方向,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全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市、县(市、区)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在充实完善“一县一册”资料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六个必须”(凡是生产经营的企业必须查,凡是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的企业必须立案,凡是立案的企业必须顶格处罚,凡是处罚的企业必须公开曝光,凡是整改后仍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停产整顿,凡是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关闭取缔)的要求,强力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6月底前,各市、县(市、区)要对专项执法检查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省安监局抽调各市骨干执法力量组成执法检查组,采取“a查b,b查c,c查d”的交叉互查方式,对各地重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五)开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三个一”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所有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紧紧围绕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上一堂安全公开课。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谈认识、讲体会,摆问题、找差距,定措施、严承诺,向全体员工做出表率。二是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谈心对话。采取下谈一级方式,企业负责人对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对班组长,班组长对一线员工,层层开展安全生产谈心对话,充分交流观点看法,认真征求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思想动态,促进安全工作落实。三是开展一次安全承诺宣誓。依据法律法规,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全体人员通过职工大会、部门会、班组会,或张贴责任书、承诺书等形式,向大家做出安全生产庄严承诺,落实“四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各级政府安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矿山救援、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大型商场、超市、校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逃生,以及汛期安全等内容,指导企业普遍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或演习),加强应急演练评估,实现应急预案闭环管理。各地要组织开展一次政企联动的示范性演练,检验多部门、多单位协调配合能力,增强社会公众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针对汛期特点,山东煤监局、省安监局分别组织全省所有地下开采煤矿、非煤矿山开展一次停产撤人演练,选择重点企业进行现场督导,并组织一次各市之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互查互检活动。

(七)举办全省中小学生安全主题征文活动。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会同省教育厅,面向全省中小学生联合举办全省安全主题征文比赛,围绕如何做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公共安全等,讲述身边的安全小知识、小故事,以及对安全的理解、感悟,推动安全教育进校园,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力量,向家人传递“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理念,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对征集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在省级主流媒体上进行刊登,并编制成册出版。

(八)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一是举办“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以激发和凝聚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为主题,层层开展主题演讲活动,并择优组成宣讲团,深入基层巡回演讲,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发正能量。二是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推动安全文化进基层、进企业、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凝聚社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促进安全生产责任体制“五级五覆盖”。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厚道鲁商”倡树行动,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引导企业打造安全文化品牌,强化安全自我约束。三是指导各地各企业,动员广大基层职工群众积极创作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安全动漫、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和宣传展板挂图、公益广告、科普读物等,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筛选审核后向省内主流媒体、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推荐,有效实现安全文化精品的广泛展映和快速共享,为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宣传文化氛围。

(九)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一是举办“守护生命、平安山东”安全生产知识大赛。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合大众网,依托《安全山东》网络栏目,面向政府部门、面向企业、面向社会,开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逃生自救等知识网络答题,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组织单位,予以表彰奖励。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安全生产知识大赛。二是深化“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主人翁意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维护好职工的安全健康权益。三是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继续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优秀班组、 “双十佳”评选表彰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四是继续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平安行·你我他”、“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平安校园”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活动,努力构建筑牢“群防、群控、群治”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齐鲁行”活动。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会同省委宣传部,组织省内主流媒体和部分中央驻鲁媒体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一是进行专题报道。依托山东电视台、山东人民广播电台、齐鲁晚报、大众网等省级主流媒体的“聚焦安全生产”、“安监在线”、“安全为民”、“安全山东”等安全生产宣传专栏,走进各地、各部门、各企业,深入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报道动态、推广经验、找出差距、曝光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二是开展专题采访。结合全省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组织部分主流媒体,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典型经验专题行、科技兴安专题行和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三是举办专题活动。举办“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动员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即时拍即时传,分类梳理后上传在“山东安监”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对涉及的非法违法行为移交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真查处,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除参加上述活动外,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活动。

  四、各市、县(市、区)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市、县(市、区)活动内容和形式原则同省里同步,同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五、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活动安排

  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除参加国家、省和当地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外,结合单位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重点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安全警示教育、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救援演练、安全文化建设等活动。

  六、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安委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安委会的部署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工,周密部署,确保机构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真正达到以活动推动工作的目的。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靠上抓落实,各级政府安委会负责人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至少参加1至2次“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平台作用,在重要场所、重点区域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口号,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频次和密度,在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

(三)务求取得实效。突出活动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社会公众的防范能力。加强工作创新,着力发动基层职工群众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覆盖受众面和影响面,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注重总结经验,善于发现典型,持续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实现以月促年,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四)加强督导考核。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家和省里下发的考核评分标准,逐条逐项抓好贯彻落实。按要求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和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及时将有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上报。加强活动的检查,省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对各地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活动不断深入。“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省政府安委会将对组织优秀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请各市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于4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分别于5月10日和7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省政府安会委办公室,汇总后报省政府。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方案2

  一、活动指导思想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黑交办发2022年83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努力推动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为实现建抚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主题及活动目标

  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平安交通、为您服务”。活动目标为:

(一)重大交通责任事故为零;

(二)重大火灾责任事故为零;

(三)人身伤亡责任事故为零;

(四)“三违”施工造成的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为零。

  三、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活动顺利实施,特成立建抚高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综合指导。

  主任:周保安

  成员:秦波姜珊王旭威张亮

  五、活动内容

(一)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人心。

  紧紧围绕“平安交通、为您服务”的活动主题,结合工程实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教育活动。利用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制作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等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专业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

(二)突出重点,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

  1.完善事故防范制度,做好各项安全预案的补充制定。

  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针对目前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场所、工序,积极查找易发生安全隐患的位置、施工方法,及时完善各项防范制度,制定安全技术交底,确定安全责任人,根据不同施工环境和施工特点补充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响应预案。使安全工作事事有措施,步步有控制,时时有监督。

  2.强化施工现场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针对本年度施工任务较重,工作量大,施工运输车辆大量多的特点,强化对各施工路口、构造物等处的交通安全指示、警示标志和施工围挡的设置。对运输车辆实行限载、限速等措施。对车辆自身安全标识的配备、消防器材的配备、反光标识的粘贴等进行强制要求。

  3.加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重点落实各类施工机械的刹车、限位装置,加强各类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和交底落实管理,特别注意各类拌和设备基础安全可靠性及安全操作,执行大型拌和设备的安装备案制度。

  4.加大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的重视程度。

  严格安全用电管理,大型用电设备必须采用标准配电设施,并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坚决杜绝线路私拉乱接现象。

  5.加强各级专职安全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严格审查各施工、监理单位专职安全人员的设置和持证上岗情况。要求各单位设立安全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对各单位安全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工作检查,以时刻掌握各级安全人员的工作能力。

  6.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

  严格执行人员进场三级教育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使施工生产第一线的人员能够掌握与自身工作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及必要的规避和防护措施。加强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培训工作。深入推进安全进现场、进队伍的活动,营造浓厚的懂安全、重安全、保安全氛围。组织开展安全单位、安全标兵评比活动,提高本项目各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7.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不定期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作业现场和作业方法及时进行制止并进行整改。切实做好“排查建档、下达指令、整治落实、验收注销”的闭合管理,确保整改到位。严防坍塌、坠落、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措施,为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提供保障。

  1.加强安全检查力度。指挥部“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将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各施工、监理单位每周不少于一次对本标段所辖范围的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要有针对性,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严厉打击违章作业、违规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对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不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通报批评。

  2.认真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按规定的权限,各单位在组织调查处理各类事故时,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垦区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认真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3.细化分解责任,严格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各单位要根据本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做到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现场,落实到岗到人,落实到施工生产全过程的各个环节。

  六、专项安全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指挥部针对建抚安全生产的特点组织安全专项大检查。

(一)专职安全人员持证上岗。

  要求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进行检查,对不能够符合工程施工需要的安全人员做到及时更换。

(二)高处作业及交叉施工。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保护装置,作业面下方不得设其他作业面,以防止坠落、坍塌、坠物伤人事件发生。

  所有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反光背心,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安全专职人员,防止交叉施工带来的人员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青年安全生产大讲堂”竞赛、安全知识竞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事故案例剖析会等活动为内容,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提升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增强广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持续减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目标。强化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深化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进程,不断完善对现场高风险作业工序的有效管控,大力推动公司安全发展全年目标的实现。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

  三、活动组织

  1.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并综合指导各分公司、项目开展活动,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管理部。

  3.各分公司、项目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分公司、项目负责人要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负总责,并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活动的开展,落实必要的活动经费,结合实际情况,对活动进行周密计划、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深入动员,使广大员工积极参与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加大对安全隐患及事故的处罚力度。各分公司要加强对各项目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重大隐患要严肃处理,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青年安全生产大讲堂”竞赛活动(依据局活动安排)

  为发掘青年安全生产管理人才和优秀青年讲师,进一步加大人才储备力度并共享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在公司开展“青年安全生产大讲堂”竞赛活动的基础上。巩固竞赛成果,持续推进已选拔出的优秀选手参加2018年北京市住建委组织的“青年安全生产大讲堂”竞赛决赛。

(二)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依据局活动安排)

  为全面提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营造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良好氛围,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公司选拔5名参赛选手参加局决赛,考核方式采用笔试。

(三)做好环境布置,营造安全生产和谐氛围(6月1日-6日)

  各单位、项目要充分利用体验式安全培训基地、施工现场围挡及农民工夜校,通过悬挂安全标语,张贴宣传挂图、设置安全专栏、开展图片展览、播放教育影像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的同时,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依据局活动安排)

  为提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局于5月至10月期间,对局属各施工单位所有在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举办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共在北京、沈阳、南京、武汉、重庆和深圳六地举办培训班,每地两期,要求所在区域的公司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分两批参加培训,培训内容为《安全管理基础理论、安全法规和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实务》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特点、安全管理经验介绍》。要求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全部参加培训并考试达到合格标准。

(五)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

  为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持续减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活动。

  1.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利用周检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架、临边防护、大型设备及起重吊装、临时用电、消防设施等,将检查结果、整改改进情况及原因分析在项目周例会上通报,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2.各分公司对在施项目开展月度安全检查,对存在高风险作业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3.5月20日-8月30日期间,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隐患大排查” 百日专项整治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重点落实。

  各项目部于2018年5月20日-8月30日期间,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针对现场特点编制工作计划及明确有关责任人(项目领导全部编入),落实整治现场实体和管理行为,坚持每天开展“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排查式现场安全检查,对发现所有问题须立即落实定人定时,对涉及危大分部分项必须在进行同部位整改同时、要对其他部位同类问题进行“举一反三”的持续改进。

  分公司在此期间,结合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工作,每月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项目未严格落实每天实施“排查”活动的、项目存在任何未整改隐患的都必须连带项目经理实施严打追责处罚。

  公司在此期间,结合巡视检查和“飞行”检查等工作,对项目、分公司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严打执法检查,严肃实施追责。

(六)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

  按照股份公司《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的通知》(中建安字〔2018〕58号)要求,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

  活动过程中,各单位应全面开展一线员工应急演练,延伸应急演练内涵,丰富应急演练方式,以应急演练为载体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应急宣教、比武竞赛,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同时,各单位要把安全应急演练评估作为演练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评估,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持续改进。

(七)召开事故案例剖析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各单位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组织安全生产相关职工骨干认真剖析一个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全面总结经验,深刻吸取教训,形成书面材料,并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宣讲,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措施及安全常识落实到每名员工,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按照股份公司《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的通知》(中建安字〔2018〕58号)要求,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

  活动过程中,各单位应全面开展一线员工应急演练,延伸应急演练内涵,丰富应急演练方式,以应急演练为载体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应急宣教、比武竞赛,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同时,各单位要把安全应急演练评估作为演练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评估,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持续改进。

  五、北京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月”活动

  在京单位及项目,除参加上述活动外,还需按照《2018年北京市建筑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京建发〔2018〕102号),围绕“筑牢安全基础,促进协同发展”为主题,开展以下安全活动,将“安全生产月”划分为四周,每周一个活动主题。第一周(6月1日至6月7日) 为用电安全警示教育周,第二周(6月8日至14日) 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周,第三周(6月15至21日)为法治宣传周,第四周(6月22至30日)为特色活动展示周。

  1.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北京片区选拔赛)活动

  为重点提高北京地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对在京单位、项目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北京片区选拔赛)。根据比赛成绩评选一、二、三等奖,推荐8名优秀选手参加2018年北京市住建委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决赛。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以《安全生产法》、《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为重点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和业务水平,保障安全生产,最大限度地避免事故的发生,不断提升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在京各单位及项目要按照《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京建法〔2015〕15号)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自评、创优工作,通过标准化工作的推进,杜绝各类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升施工现场标准化与标准化管理水平。

  4.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在京各项目应在6月开展至少为期一天的宣传咨询日活动,设立宣传咨询台,采取互动问答、展览展示等形式,向公众、从业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各单位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组织安全生产相关职工骨干认真剖析一个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全面总结经验,深刻吸取教训,形成书面材料,并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宣讲,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措施及安全常识落实到每名员工,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注重协调

  各单位、项目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计划,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全面动员、周密部署、保证投入,将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本次活动日常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深入基层、做严做实

  各单位、项目“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深入施工一线,充分调动各基层单位开展活动的积极性,切实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做深、做实、做细,使活动贴近工作实际,确保活动开展的质量和效果。

(三)评比与奖罚

  1.检查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检查评比

  公司对项目按《项目安全管理考评评分表》及项目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分公司对本单位的项目进行评比后推荐上报公司。公司将对全公司的项目进行综合评比,公司结合二季度考核评价对各分公司及项目“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同时检查。

  3.评比与奖罚

  一等奖1名:奖励项目 20000元

  二等奖2名:奖励项目各15000元

  三等奖3名:奖励项目各10000元

  对未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项目处罚3000-5000元,检查评分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项目罚款5000元;对在活动期间发生死亡、重伤事故的除按规定处罚外,免除参加评比资格。

  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奖罚办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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