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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指导意见1
学习教育部关于师德师风建设2个文件
精神心得体会
施甸木老元中心学校
段金德
2014年4月25日
学习教育部关于师德师风建设2个文件
精神心得体会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颁布以来,我深深地反思着:“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苏霍姆林斯基曾告诫教师:请你记住,你不仅是自己学科的教员,而且是学生的教育者,生活的导师和引路人。这句话把教师教书育人的天职说得淋漓尽致,毕竟教师是莘莘学子道德基因的转接者,因此,师德更是一种精神体现,一种深厚的知识内涵、文化品位和自我修养的体现!通过对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学习与领悟,受益匪浅,现谈谈体会。
一、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既然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奉公守法、恪尽职守,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的挑战自己,超越自己。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爱是一切教育的根本,没有爱便没有教育。在我们心中要有每一个学生,爱每一个学生,这种爱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它兼具有父亲式的严格,母亲式温柔,朋友式的平等,是每位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自然流露出的对学生的关心和期
望。要特别注意与学生心灵的沟通,重视感情上的熏陶,建立师生交流的情感纽带,创造爱的环境,把握爱的分寸,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摆脱困境,完善自我。杜甫有诗句说:“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与其说的是春雨滋润万物的特点,不如说是教师的感情特点。
二、加强师德建设,提升自身素质
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爱因斯坦说过:“用专业知识教育人是不够的??不能成为一个和谐发展的人。”由此可知,教师的人格魅力对学生的成长以及全面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潜在教育价值。在“校园情感场”这个特定的情境中,教师的举手投足均能点燃学生情感的火花,教学中依赖的是富有感染力的课堂气氛以及教师的人格力量和起表率作用的言行举止。为此,教师必须做到淡泊名利,敬业爱生,在为人处事上少一点名利之心,在教书育人方面多一点博爱之心,热爱学生、理解学生、善待学生等,只有这样,才能以人格培育人格、以灵魂塑造灵魂。
三、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我,完善自我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说:“谁要是自己还没有发展、培养和教育好,他就不能发展和教育别人。”难以想象,素质低下的教师能培养优秀的学生,为此,我们教师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更新知识,完善知识结构,完善能力结构,强化教育教学水平,发展自己的教学艺术,精益求精,一丝不苟,教
师只有读那些能唤醒灵魂、令人感动、发人深省、让人精神沉醉的书籍,才能真正与自己的思想相碰撞,相融通,才能不断提升自己、完善自己。
总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颁布实施,要求我们要从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以高尚的人格感染人,以整洁的仪表影响人,以和蔼的态度对待人,以丰富的学识引导人,以博大的胸怀爱护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书育人的实效,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从而培养出明礼、诚信、自尊、自爱、自信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指导意见2
学习教育部关于师德师风建设2个文件精神心得体会 施甸木老元中心学校 段金德
2014年4月25日
学习教育部关于师德师风建设2个文件精神心得体会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颁布以来,我深深地反思着:“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苏霍姆林斯基曾告诫教师:请你记住,你不仅是自己学科的教员,而且是学生的教育者,生活的导师和引路人。这句话把教师教书育人的天职说得淋漓尽致,毕竟教师是莘莘学子道德基因的转接者,因此,师德更是一种精神体现,一种深厚的知识内涵、文化品位和自我修养的体现!通过对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学习与领悟,受益匪浅,现谈谈体会。
一、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既然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奉公守法、恪尽职守,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的挑战自己,超越自己。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爱是一切教育的根本,没有爱便没有教育。在我们心中要有每一个学生,爱每一个学生,这种爱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它兼具有父亲式的严格,母亲式温柔,朋友式的平等,是每位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自然流露出的对学生的关心和期望。要特别注意与学生心灵的沟通,重视感情上的熏陶,建立师生交流的情感纽带,创造爱的环境,把握爱的分寸,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摆脱困境,完善自我。杜甫有诗句说:“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与其说的是春雨滋润万物的特点,不如说是教师的感情特点。
二、加强师德建设,提升自身素质 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爱因斯坦说过:“用专业知识教育人是不够的??不能成为一个和谐发展的人。”由此可知,教师的人格魅力对学生的成长以及全面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潜在教育价值。在“校园情感场”这个特定的情境中,教师的举手投足均能点燃学生情感的火花,教学中依赖的是富有感染力的课堂气氛以及教师的人格力量和起表率作用的言行举止。为此,教师必须做到淡泊名利,敬业爱生,在为人处事上少一点名利之心,在教书育人方面多一点博爱之心,热爱学生、理解学生、善待学生等,只有这样,才能以人格培育人格、以灵魂塑造灵魂。
三、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我,完善自我 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说:“谁要是自己还没有发展、培养和教育好,他就不能发展和教育别人。”难以想象,素质低下的教师能培养优秀的学生,为此,我们教师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更新知识,完善知识结构,完善能力结构,强化教育教学水平,发展自己的教学艺术,精益求精,一丝不苟,教师只有读那些能唤醒灵魂、令人感动、发人深省、让人精神沉醉的书籍,才能真正与自己的思想相碰撞,相融通,才能不断提升自己、完善自己。
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指导意见3
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贯彻落实专项督査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实施,进一步完善新时代师德建设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好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师德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主体责任不明、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教育部决定对中小学和高校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标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对照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号)和《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朝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全面检查各地中小学和各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深入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治理,推动师德建设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和引导广大数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全面落实立树人根本任务。
二、督查内容
(一)中小学师德“十条红线”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1.《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落实情况,有偿补课问题治理及查处情况;2.《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3.数师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4.教师侵害学生家长权益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5.数师职业倦怠慵懒问题及治理情况。
(二)高校师德“红七条”贯物落实情况。重点是:1.师信“红七条”实施细则制定及执行情况;2.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3.研究生导师滥用权力异化师生关系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三)地方教育部门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重点是:1.本地师德长效制度建设和督促落实情况;2.本地师德工作机构建设和工作职责落实情况;3.本地师德问题受理与查处机制建立情况及师德问题查处情况;4.对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督导评估、考核考评、通报奖惩情况。
三、督查安排
(一)全面自查。
1.各省级教育部门接本通知后,要立即部暑本级部门,市县教育部门、中小学和所属高校开展全面自查,自查过程中,各地要强化指导检查,组织省市县教育部门领导干部带队深入中小学和高校及时督促进展,跟进诊断自查效果,指导学校建立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并形成自查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省级教育部门于6月10日前将本省自查整改报告报我部
2.部属高校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展开全面自查,并组织做好所属中小学对照自查工作。要认真抓好本校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作出专门部暑、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深入检查师德建设工作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管用长效的整改措施,并立行立改,部属各高校于5月31日前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报我部
(二)实地督查。
教育部将组织专项督查组,结合各地各校自查工作情况,对有关地方和高校开展随机抽查,对师德建设工作严重滞后,师德师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对举措实、成效好的地区和学校典型经验进行宣传表扬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深入排查整改实。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指向,发现和解决好本地本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題,全面消除师德隐患和风险火点,完善落实制度机制。对已查实处理的违反师德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督督查取得扎实成效。
(二)注重引领,总结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各地各校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着力发现和选树一批在师德方面特别是关爱学生有杰出表现的身边典型,并在本地区本校进行广泛宣传,亮出出师德建设好声音,请各地各校遴选1-2个优秀师徳典型,在自查工作结束后同自查整改报告一并报送我部,我部将通过新时代教师风采栏目等方式进行集中宣传展示。
(三)落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教育生态。各级教育部门、大中小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督查治理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切切实将师德师风建设各项举措落细落实。
联系人;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何昰锡、赵建军 联系方式:010-,(传真); 电子邮箱: shide @。
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指导意见4
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教研办 [1998]1 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实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 1997 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研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进一步提高我国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效益,适应 21 世纪我国现代化建设对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的需要,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对各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订。为指导各单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修订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
1、正确把握《专业目录》的内涵,本着优化学科结构、突出学科特色、提高办学效益、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原则,开展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2、以《中华人民人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反映国家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本要求,体现本单位的办学优势和特色。
3、要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科学技术发展相适应,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各级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
4、认真总结本单位的研究生培养经验,积极吸取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各项研究成果,大胆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
5、要努力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注重发挥研究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突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培养方案应为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回旋空间,使研究生的培养在满足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的同时,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可对课程选择、科研实践及学位论文选题等进行不同的安排。
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按照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制订。
二、修订培养方案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1、一级学科与二级学科的关系
培养方案原则上应按照《专业目录》的二级学科制订;不设二级学科的一级学科按一级学科制订;设二级学科但已获该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可以按二级学科制订,也可以在一级学科范围内统筹考虑,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
2、原学科专业与相应新学科专业的关系
对专业目录修订出现的多个原学科专业调整归并为一个新学科专业的情况,培养方案应按新学科专业进行调整修订。研究方向、课程设置等不应为原学科专业的简单叠加、组合或删减,应从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角度,真正体现新学科专业的内涵和发展趋势,同时应保持原有的优势和特色。研究方向的设置不以求全为目标。
3、博士研究生培养与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关系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须处理好博士、硕士在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及其他环节上的相互关系,不但要体现层次的区别,而且要注意两者间的联系,优化培养过程,提高研究生培养效益。具备条件的单位,在合适的学科和一定的人才培养类型上,提倡实行硕—博连读。
三、关于培养方案基本内容的意见
培养方案是培养单位进行研究生培养的主要依据,一般应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设置、考核方式,学位论文工作、培养方式与方法及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内容(如教学实践、科研实践、学术活动等)。培养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考核、核查。
1、关于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应根据国家对学位获得者的基本要求,结合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研究生培养以及本单位的特点,阐明对本学科专业博士或硕士学位获得者在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方面应达到的广度和深度,科学研究能力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能力,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2、关于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学、规范、宽窄适度、相对稳定,数量不宜过多。应考虑本单位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密切关注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具有重大或深远意义的领域,努力把握本学科专业的发展趋势,使研究土的培养立足于较高的起点和学科发展的前沿。所设研究方向应确属本学科专业范畴。
3、关于学习年限
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在达到培养目标所要求的前提下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 2 至 3 年: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 3 至年;硕—博连读的学习年限一般为 5 至 6 年。并且可根据实际情况允许研究生提前或延期毕业。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 4 年;非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 6 年。
4、关于课程设置
政治理论课程和外国语课程的设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政治理论课要重视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要结合我国国情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团结合作精神和坚持真理的科学品质的培养。外国语课程应重点培养研究生的综合运用语言的能力。硕士生应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博士生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基础理论课的设置应根据各学科专业、各层次、各类型的研究生培养的具体要求,注意课程体系的优化、课程内容的合理性和整体功能。课程设置可按一级学科范围内相关的;级学科进行拓宽,要体现二级学科本身的特征和学科应有的知识结构。
专业课的设置要体现学科发展的前沿,适应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的高、精、深的要求以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要反映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和新兴学科的新发展并应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的调硕士生阶段的课程内容要与本科生阶段的课程内容拉开档次,面 向 博士生阶段的课程内容也要与硕士生阶段的拉开档次。具备条件的单位,可以实行博士生、硕士生课程贯通设置,整体优化研究生课程结构和教学过程。
对于培养方案内确定的课程,应编写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应包括课程教学目标、课程内容、教学要求、预修课程、考核方式、参考书目等。研究生课程的考核方式可采用不同的形式,但一般应有一定量的笔试。
5、关于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应引导 博士生选择学科前沿领域课题或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应鼓励硕士生参与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注意选择有重要应用价值的课题,学位论文要有新见解。
培养方案应对学位论文工作的全过程,如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等环节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切实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
6、关于培养方式与方法
研究生培养方式应灵活多样,应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学术群体作用的培养机制。应强调在培养过程中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更多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的教学方式,可规定研究生参加必要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讨论班、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的训练和培养。
对于除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以外的其他培养环节,培养方案也应有明确的规定和具体的考核方法。
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厅、学位委员会,国务院各有关部委教育(科教、人教)司(局),中国科学院教育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军训部、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司(局)
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指导意见5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练习题
一、填空题:
1、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是进一步
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迫切要求。
2、教师队伍的和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制度环境亟待进一步改善。
3、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要求,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
4、多渠道、分层次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重视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学风和学术规范教育。
5、将要把教育作为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
6、进一步完善和道德品质作为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
7、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工作的首位,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8、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师德建设工作必须积极推进度创新,要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不断改进和创新。
9、广大教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
10、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的,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11、广大教师要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树立先进教育理念,自觉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
12、举办师德论坛,促进师德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实现科学化、制度化。
1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师德建设作为一项事关教育工作全局的大事,纳入教育事业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要将师德建设作为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简答题:
1、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要求,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
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造就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新贡献。
2、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1)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2)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3)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4)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5)积极推进师德建设工作改进创新
3、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主要措施:
(1)强化师德教育(2)加强师德宣传(3)严格考核管理(4)加强制度建设
4、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指导意见6
教育部出台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就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
经国务院同意,自2009年1月1日起,首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这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对广大教师的亲切关怀。对于依法保障教师收入水平,激发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书育人事业,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
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是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必然要求。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改革,必须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为绩效工资分配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实绩和贡献、更好地发挥激励功能提供制度保障。
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师绩效考核,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队伍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完善教师激励约束机制、努力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师人事制度的重要任务,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具有极其重要的导向作用。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建立教师绩效考核制度,深入推进教师绩效考核工作,为深化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创造有利的条
件。
二、全面把握绩效考核工作的基本要求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科学确定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在考核中,要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并将此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基本要求。
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德育工作是每个教师应尽的责任,要结合所教学科特点,考核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要引导教师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应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鼓励教师尤其是优秀骨干教师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使他们有热情、有时间、有精力,高质量高水平做好班主任工作,当好学生的人生导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强化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围绕考核内容,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的建立要符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体现课程改革的方向,正确发挥对教师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体现考核指标的激励性和约束性的有机统一。
四、积极探索绩效考核的有效方法
各地要积极探索、创新绩效考核的机制与方法,规范考核程序,健全考核组织。绩效考核工作一般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可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同时适当听取学生、家长及社区的意见。要充分发挥校长、教师和学校在绩效考核中的作用。
要不断完善绩效考核载体。可采取指标要素测评、业务知识测试、建立教师发展档案、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多种形式,完善教师绩效考核载体,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反映教师的业绩和贡献。
各地在教师绩效考核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五、高度重视绩效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视不同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要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组织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六、切实加强绩效考核的组织领导
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科学制定本省(区、市)绩效考核办法,认真分析和解决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和推广绩效考核的典型经验,努力提高绩效考核工作的水平。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实施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检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地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组织实施工作,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订本地具体实施办法,指导学校制订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工作。与此同时,各地也要积极完善校长及其他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
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教师思想工作。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工作
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要不断探索和完善绩效考核方法,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保证绩效考核机制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指导意见7
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战略部署,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实现技术技能人才的系统培养,现就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建设衔接课程体系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性工程。实现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任务。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之间的课程衔接,是实现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根本保证。当前正处于全面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开局阶段,探索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课程衔接的基本途径和方法,建设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的课程体系,夯实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对于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实现职业教育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建设衔接课程体系是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紧迫任务。近年来,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职业教育制度建设全面展开,职业教育层次和专业结构不断完善,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但是,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在课程与教学上的脱节、断层和疏离是制约实现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影响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的重点因素。因此,必须把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作为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3.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以实现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目标,以实现人才系统化培养,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快构建内容完善、对接紧密、管理规范、特色鲜明、科学高效的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4.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基本实现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在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招生考试、质量评价、校际合作、师资建设、校企合作、实训条件等方面的全面统筹和有效衔接,建设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为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奠定坚实基础。到2020年,建立科学完善的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实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系统化和制度化,成为“适应需求、内部衔接、外部对接、多元立交”的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重要保障和有机组成部分。
5.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是:坚持需求引导,服务发展。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的要求,着力解决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实现全面衔接、系统贯通,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和学习者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推进。根据技术技能人才多层次、多样化发展的特点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统筹规划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统筹推进课程体系建设。根据行业和地方发展实际,制定整体推进计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分步实施。
坚持制度创新,重点突破。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形成相关利益方参与的社会共建机制,完善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的基本制度。从制约发展的关键问题入手,先试点,后推广,着力突破主要困难和重大障碍。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特色。鼓励各地探索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的不同模式和途径,鼓励衔接课程多样化、多形式和特色化建设。发挥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骨干校引导和带动作。重点扶持农村、西部、民族地区,以及涉农专业、民族工艺等专业开展衔接课程体系建设。
三、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6.推进培养目标相衔接。根据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确定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层次、类型、规格及目标定位,科学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中职和高职相同或相近专业在培养目标上的递进、延展和衔接的关系,保证学生在各个学习阶段都能获得相应的学习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为继续教育、终身学习和职业生涯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7.推进专业设置相衔接。根据产业结构升级的需要,调整专业结构,优化专业布局。加快修订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确定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接续专业,编制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专业教学标准。推动各地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信息发布平台与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建设,优化专业布局、层次和类型结构,建立统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宏观调控制度。
8.推进课程内容相衔接。建立与行业企业联动的课程设置机制,推进职业教育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衔接。按照职业资格标准、行业企业实际要求和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接续专业的需要,明确各自的教学重点,统筹制定课程标准,调整课程结构与内容,开展教材建设。通过行业、企业、专业机构参与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职业教育对技术进步的反应速度和中小型创新企业的服务能力,使课程和教材能够及时反映产业发展、技术革新和社会进步的要求。
9.推进教学方式相衔接。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方式,重视实践教学、项目教学和团队学习。通过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方式,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研究借鉴优秀企业文化,培育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校园文化。强化学生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职业素质教育,加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创新意识培养。推进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方法改革,大力开发数字化教学资源,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建立学生自主学习的平台,拓展学生学习空间。
10.推进招生考试相衔接。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和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和继续学习制度,推广“知识加技能”的考试方式。探索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贯通的人才培养模式,为学生建立知识结构不断完善、技能不断提高的学习通道。研究制定职业院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升学、在实践岗位有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免试就读职业院校的政策。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为职业教育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提供条件。
11.推进校际之间相衔接。以区域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为重点,在现有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校际合作的基础上,实施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校际衔接改革创新,探索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与应用型本科高校间的衔接、贯通模式,探索各层次职业院校之间衔接的合作模式、方法、途径等,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系统化。以集团化办学为主,逐步形成多样化的校际合作模式,引导和鼓励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以专业和产业为纽带,与行业企业开展集团化办学,形成教学链、产业链、利益链的融合体。
12.推进质量评价相衔接。改革教育质量评价模式,以能力为核心,以职业资格标准为纽带,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和评价主体衔接。推行“双证书”制度,积极组织和参与技能竞赛活动,探索中职与高职学生技能水平评价的互通互认。吸收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将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创业成效等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形成相互衔接的多元评价机制。
13.推进师资建设相衔接。统筹规划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职务(职称)评聘、表彰与奖励继续纳入高等教育系列;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在企业建立一批专业教师实践基地。鼓励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联合开展企业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等服务活动。各地要建立职业学校教师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制度,制定完善企业和社会专业技术人员到校担任兼职教师措施。
14.推进实训条件相衔接。统筹制订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相衔接的专业仪器配备标准,建立健全职业院校专业仪器设备配备标准体系。支持和鼓励行业企业参与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鼓励和推动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教学与生产合一的开放式实训基地。15.推进校企合作相衔接。支持和鼓励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开展本行业各级各类技能型人才需求预测,参与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和建设,指导人才培养方案设计,促进课程内容和职业资格标准融通。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兼职教师选聘工作。组织指导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学生实习、就业推荐等工作。
四、切实加强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的领导和保障 16.加强组织领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区域内职业教育的统筹,合理规划职业教育规模、结构和布局,支持和督促市(地)、县级政府履行职责,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和协调发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抓好落实。要把衔接课程体系建设与中等和高等示范校建设等重大项目实施有机结合起来,突破关键环节,实现整体发展。
17.加大经费投入。各地要建立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的经费保障机制。地方教育事业和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并做到逐年增长。要积极引导行业企业为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提供人才、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18.完善政策措施。各地要根据实际,完善相关政策,为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健全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机制,以督查经费投入、办学条件达标和教学质量为主,加强督政督学。组织开展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研究,把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作为考核政府推动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面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指导意见8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自治州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和维护我县教育的良好形象,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师队伍管理,在全县营造良好的宣传普通话氛围,9月18日,我县教育系统在县中学阶梯教室举行“师德师
风”普通话演讲比赛。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观看了比赛。
克山县教育局
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师德
师风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城内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力推进行风建设工作,大力弘扬我县教育系统涌现出来的先进师德师风典型,营造良好的师德师风形象,提升我县教师整体素质,提高全县整体育人水平,经教育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举办师德师风主题演讲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和内容要求:
本次演讲比赛主题是“铸师魂、育师德”
内容要求:围绕“铸师魂、育师德”的师德主题,演讲中的事例必须是亲身经历的;演讲比赛要充分体现对学生爱的教育,力求诠释新时期教师的责任与使命感。
二、活动时间:
各单位的演讲比赛时间在10月30日前自行安排,教育局组织系统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分标准与奖励办法:
评份标准:
1、仪表1分,要求着装整洁,得体,端庄大方;
2、演讲内容4分,围绕师德主题演讲,主题突出,内容真实,事例生动;
3、普通话2分,要求发音准确,吐字清晰,表达流畅,语速恰当;
4、演讲技巧分,要求在演讲过程中声情并茂,富有感染力,音色优美,表情自然,不做作;
5、时间控制分。
奖励办法:各单位的奖励办法自行确定。系统决赛的奖励办法为: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其余选手为优秀奖,分别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
四、其它要求:
参赛选手要求来自教学第一线,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演讲水平。选手演讲比赛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各单位行政首长要高度重视,指定主管此项工作的副职具体负责,认真筹划,精心组织,把本单位的演讲比赛搞得有声有色,各单位必须按文件要求开展活动,不能流于形式,弄虚作假。参加系统决赛的选手将被县教育局列为评选先进的重要后备人选,各单位活动情况将列为年终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演讲比赛结束后,将活动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与活动照片和本单位优胜选手的演讲稿一并于10月30日下午4:00前报送至教育局401室。
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指导意见9
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意见
(1999年12月2日教育部印发)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和宪法确立的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 方略。为在教育领域贯彻实施这一基本方略,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现提 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依法治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依法治教是21世纪我国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加 快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逐步完善,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以法 制为基础的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要求完善教育法律 制度,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和人民群众参与教育事业管理的权利;依法行政,建设廉洁、勤 政、务实、高效政府的目标,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正确行使权力,严格依法 办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和造就21世纪的一代新人,根本上要靠法治、靠制度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求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予以调 整、规范和解决。因此,教育领域必须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进行深刻的观念更新 与制度变革,加强法制建设,全面实行依法治教。
二、我国教育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全 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了《学位条例》、《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有关教育的法律,国务院制定了16项教育行政法规,各地制定了100余项地方性教育法规,初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体系。教育法律的实施与监督工作,越来越 受到各级人大、政府的重视。教育普法工作广泛开展,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工作不断推进,教育法制工作的机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为今后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奠定了良好基础。但从 总体上看,教育法制建设还不能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要求;教育系统的法制观念还比 较薄弱;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尚未成为教育行政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的自觉行为;教 育法律的配套性法规、规章尚不完善;法律规范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 执法与执法监督不力的现象较为普遍。
三、进一步明确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目标。从现在起,到2005年或更长一段时间,教育 法制建设要以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为指导,遵循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和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方针,将教育事业的管理与发展全面 纳入法治的轨道。形成与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层次合理、内容完备的教育法律法 规体系;逐步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地履行法定职责,提高依法行 政水平;建设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教育行政执 法与执法监督制度;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做到依法自主管理学校;努力提高广 大教育工作者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水平,使依法办事成为共识。
四、完善和加快教育立法。要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和法定的立法权限,进一步推动教育法律 法规体系的完善,加快教育法律的配套性法规、规章的制定。适时提出《义务教育法》、《 学位条例》的修改草案;积极配合做好《民办教育法》的立法工作,逐步完善促进民办教育 发展和规范管理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依据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社会普遍关注、影 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重要问题,制定有关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依照全面贯彻国家 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建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规章和制度。要积极推动教育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细则等配套性地方法规及规章的制定,加快地方教 育立法的进度。对教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而国家尚未立法予以规范的,可以依据法律确 立的原则,根据地方实际制定暂行规定,使之成为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的有益补充。
要进一步提高教育立法质量,增强立法的系统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立法的前期调 研工作,做好拟制定的法律法规草案及规章的可行性论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党的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实现教育立法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要建立规章、规 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备案制度;重视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改革的原则与精神,或与上位法相抵触的,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 时修改或废止。
五、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反映了行政机关运作方式的基本特征。教育行政部门、政 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是实现依法治教的关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转变领导方式和管 理方式,转变已经不能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要求的观念、工作习惯、工作方法,善于运 用法律引导和保障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尊重、落实和维护学校的自主权。严格依据法律法规 的规定,明确本部门及各职能机构行使行政权力的权限与程序,保证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符 合法律的规定与原则。逐步实行政务公开,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务的办事规则、程序及监 督途径向社会公布。依法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明确各教育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管理 学校。促进学校法人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并逐步建立健全对学校的监督与评估机制。依据保 障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法定原则,积极推动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提高教师待遇 等法律规定。要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职责,健全审批程序,规 范管理行为,保障社会力量办学的健康发展。
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自觉履行教育行政执法主体的职责,健全 以行政领导责任制为主的执法责任制,明确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处理、纠正教育活动中的违 法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坚决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特别 是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违法行为,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要与政府有关部门相配合,依法整治校园内部和周边环境,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建立健全处理教师申诉、学生申诉的程序与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运用司法手段解决各种教育纠纷,保护学 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六、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要提高依法管理学校的意识,依据法 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制定、完善学校章程,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按章程依法自主 办学。要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建立校务公开制度,明确 学校重大事务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议事、决策与监督程序,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 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中的重要作用。依法规范校内各种管理制度,切实保护学校、教职工和 学生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认真配合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进行 的督查和评估,不断提高依法治校水平。
七、完善教育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行评议考 核制,建立行政执法错案赔偿制和行政执法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贯 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国发[1999]10号)的要求,建立、明确本部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机构与程序,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切实做到有错必究。依法 加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各级教
育监察 部门要依法强化对行政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保证其负责、正确地履行职责。继续 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加强对教育法律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在继续进行 "两基"督导检查的同时,强化对有关素质教育的法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推动建立 实施素质教育的保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配合人大、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和其他行政部 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逐步建立和完善教育执法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的制度。
八、加强教育普法工作,为依法治教创造良好环境。要把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普及作为全面依法治教的基础性工作,按照普法规划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教育 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教育行政执法人员,要首先带头学法,掌握基本的法 律知识,熟悉教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分批对地方负 责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负责人等进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法律基本知识的培训,并形成制度。要将教育法律、法规和法律基本知识,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学校负责人培训考核的 重要内容。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普法工作的指导,在广大教师、学生中开展法律、法规 学习和法制教育,并面向社会,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法律,促进形成知法、守法、依法履 行职责和规范行为的社会氛围,为全面实施依法治教奠定基础。
九、加强教育法制工作机构和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机 构改革中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本部门的教育法制工作机构,充分发挥 法制工作机构在立法、普法、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等法制工作中综合协调、归口管理的职能 作用,并按照实施各项法定教育行政执法制度的要求,配备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 到法制工作岗位,使教育法制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与教育法制建设任务相适应。建立健 全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要加强教育法律服务工作,支持社会中介组织开展教育法律咨询与服务,探索建立教育 法律援助制度,促进教育法律服务体系逐步健全。
十、切实重视和加强对教育法制建设的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 下,将教育法制建设作为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根本任务,认真抓紧抓好。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法制工作的责任制度,定期研究、及时解决本部门教育 立法、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中的重要问题。要把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情况作为考核教育行 政部门工作人员、学校负责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有效的落实措施,不断推进教 育法制建设,提高依法治教水平,开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
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指导意见10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
教师[200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现就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迫切要求。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大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我们要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2.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长期以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同时也必须看到,在市场经济条件和开放环境下,学校教育和师德建设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的挑战;人民大众对于优质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师德建设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方面和薄弱环节。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和全面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师德建设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制度环境亟待进一步改善。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
二、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1.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要求,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造就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新贡献。
2.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广大教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牢固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接触实际,了解国情。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严格教育教学纪律。要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3.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广大教师要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培育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站在时代的前列,努力成为为人民服务的践履笃行的典范。要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要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把本职工作、个人理想与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
4.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广大教师要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树立先进教育理念,自觉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全面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大力提倡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团结合作、协力攻关、共同进步的团队精神,努力发扬优良的学术风气。坚持科学精神,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潜心钻研,实事求是,严谨笃学,成为热爱学习、终身学习和锐意创新的楷模。5.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要坚决反对教师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坚决反对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坚决反对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坚决反对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惩处败坏教师声誉的失德行为。
6.积极推进师德建设工作改进创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师德建设工作必须积极推进观念创新、制度创新。要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不断改进和创新,特别要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讲究实际效果,克服形式主义,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把师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并自觉按照师德规范要求履行教师职责。
三、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主要措施
1.强化师德教育。多渠道、分层次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在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重视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学风和学术规范教育。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者培训制度。对学校班主任、辅导员等德育工作者进行师德教育专题培训。建立和完善新教师岗前师德教育制度。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和举办教师教育的综合大学,都要适应新的要求,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列为教师培养和职后培训的重要环节。要把师德教育作为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
2.加强师德宣传。每年教师节组织师德主题教育,以庆祝教师节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集中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在三年一次全国性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中,表彰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德育工作者和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组织师德典型重点宣传和优秀教师报告团活动,大力褒奖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广泛宣传模范教师先进事迹,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举办师德论坛,促进师德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实现科学化、制度化。
3.严格考核管理。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制度,把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作为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建立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对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要及时劝诫,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一律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和舆论监督的有效机制。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
4.加强制度建设。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师德建设工作评估制度,构建科学有效的师德建设工作监督评估体系。抓紧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完善相关政策,体现正确导向,为师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因地因校制宜,制定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完善师德建设规章制度,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四、切实加强对师德建设的领导
1.要将教师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要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千方百计地为广大教师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为教师教书育人创造更为良好的社会环境。全社会都要关心和支持师德工作。要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大力宣传人民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为师德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师德建设作为一项事关教育工作全局的大事,纳入教育事业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要将师德建设作为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有关方面大力支持的领导体制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教育部建立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全国师德建设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保证师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教育工会等教师行业组织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3.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工作的首位,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师德建设。高校要切实把师德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开展一次以师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教师轮训,在此基础上,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学校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紧密配合,学生、家长和社会积极参与,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的合力。
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
一、坚持正确方向。
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和 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主动地发展。
二、热爱职业教育。
忠诚于职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树立正确教育思想,全面履行教师职责。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
三、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正对待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深入了解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实行因材施教,实现教学 相长。
四、刻苦钻研业务。
树立优良学风,坚持终身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努力增强实践能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努力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 教学水平。探索职业教 育教学规律,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手段,积极开拓,勇于创新。
五、善于团结协作尊重同志,胸襟开阔,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维护集体荣誉,创建文明校风,优化育人环境。
六、自觉为人师表。注重言表风范,加强人格修养,维护教师形象,坚持以身作则。廉洁从教,作风正派,严于律己,乐于奉献。
新华网北京9月6日电孟二冬,1957年1月生,安徽宿县人,中共党员,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学科专长为中国文学史及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方向为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文学。
多年来,孟二冬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坚持不懈地教育学生追求真知、树立正确的人生理想,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师、高尚人格的楷模。孟二冬淡泊名利,甘于寂寞,潜心治学,撰写了《中国诗学通论》(合著)《中唐诗歌之开拓与新变》《韩孟派诗传》《千古传世美文》《陶渊明集译注》《中国文学史》(参编)等400多万字的专著。他历时七年,经过大量艰苦的研究,完成了100多万字的《〈登科记考〉补正》,荣获北京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及北京大学第九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得到了我国文学界和史学界的高度评价。
为支援新疆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2004年3月,孟二冬主动要求参加了北京大学对口支援石河子大学教学的工作。在到石河子大学的第二周,他就出现严重的嗓子喑哑症状,尽管每天打针、吃药,他仍坚持上课。随着声音越来越微弱,他不得不在课堂上用起麦克风。校领导和老师们多次劝他休息,但他都微笑着说:“没关系,我还能坚持。”在师生们的再三要求下,他来到当地医院检查,医生根据病情做出了“禁声”的医嘱,但他第二天又强忍病痛站在了讲台上。2004年4月26日,他在剧烈的咳嗽中坚持讲完《唐代文学》最后一节课,倒在讲台上。经医院诊断,他已患食管恶性肿瘤。
孟二冬在石河子大学期间,除坚持为中文系2002级四个班的学生每周讲授10学时的必修课外,同时还为中文系教师开设了《唐代科考》选修课,利用业余时间积极主动与中文系教师座谈,交流教学工作经验,圆满完成了北京大学和石河子大学双方协议的支教任务。孟二冬在北京治疗期间,仍以顽强的毅力坦然面对病痛折磨,坚持课题研究和指导研究生的工作,积极筹备让自己的研究生去石河子大学为本科生开设讲座。
2006年4月22日,孟二冬因病医治无效于北京逝世,享年49岁。今年初,为表彰和宣传孟二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人事部、教育部授予孟二冬“全国模范教师”荣誉称号,并号召全国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向孟二冬学习。中华全国总工会向孟二冬颁发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今年6月,中组部追授孟二冬“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郭力华今年44岁,是海师大生物系教授、硕士生导师,同时担任海师大生物系党总支书记、海南省教育课程与教学科研基地副主任。在确诊为癌症晚期重病在床之后,郭力华依然顽强与病魔抗争,手术后仍一度坚持上班、上课,依然在病房通过QQ、邮件指导学生……省政府于授予她“模范教师”的荣誉称号。日前,人事部、教育部作出决定,授予海南师范大学生物系教师郭力华“全国模范教师”荣誉称号。同时号召全国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向郭力华同志学习。
郭力华1984年从东北师范大学毕业后志愿到青海师范大学工作,1992年到海南师范大学工作。多年来,郭力华同志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她严谨治学,每一堂课都精心准备,力求达到最佳效果。她授课有方,寓教于乐,被学生称为“魅力老师”。她工作忘我,经常带病指导学生进行科研,带着学生到野外考察、采集标本,就连生病做手术期间都念念不忘教学工作,利用手提电脑通过网络对学生进行指导。她追求卓越,时刻不忘学习提高,作为中青年教师教学改革的典型,她在海南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中两次获得一等奖。郭力华同志爱生如子,用一颗慈爱之心扶助学生成长成才。面对贫困学生,她不顾自己身患重病、家庭困难,慷慨解囊、捐款捐物;面对心理遭受挫折的学生,她循循善诱,语重心长,为学生解开心理难题;对待遭遇不幸的学生,她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女一样,给予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成为学生们最知心的朋友。她的高尚师德,赢得了全校师生的尊敬。
1994年,荣获海南师范大学十佳优秀教师称号,1998年被评为海南师范大学师德先进个人,并连续7年在海南师范大学“你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中荣居榜首。2006年暑假,郭力华同志被确诊患胆总管癌,并已到晚期。面对如此残酷的现实,她没有退缩,而是顽强地与病魔抗争,手术后仍坚持上班、上课,直至倒在工作岗位上。
在报告会上,培训部、信息部补充发言的同志特别谈到,郭力华同志的模范先进事迹,充分体现出一名优秀共产党员教师的崇高思想境界和高尚道德情操,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得到高度评价。4月27日,教育部受温家宝总理委托专程派人到海南省人民医院看望身患重病的海南师范大学教师郭力华。宋永刚代表教育部对郭力华说:“现在的学生和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接受好的教育,而好的教育关键在是否有好的老师,而你就是优秀教师的代表,你为广大教师树立了一个学习的好榜样。中国的教育事业需要一大批像你一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模范。”
在报告会上,广大教职工对郭力华的感人先进事迹,展开了讨论和思考,特别是经《光明日报》等媒体报道后,引起了温家宝总理的高度重视,大家感到了莫大的欣慰;
尤其是温总理亲自在郭力华先进事迹上批示,称之为“优秀教师的楷模”,并号召全体教师向郭力华学习。温总理还委托教育部长周济,叮嘱无论多忙一定要派专人飞赴海口,向郭力华老师转达他的问候,并希望郭力华安心治病,早日回到学校、回到讲台、回到喜爱她的学生身边的报道。还有各新闻媒体对郭力华先进事迹的系列报道,激发了大家的学习热情,引发了对教育的思考。
每当雨季来临,河水奔涌,波浪翻腾。河面上,两个男子背着学生艰难行走。河水没过膝盖,他们背着学生过河;河水涌至胸口,他们扛着学生过河;河水浸过头顶,他们找来木筏,让学生趴在上面,他们则在河水中游动,推着学生过河。
这不是电影里的镜头,而是过去几十年每天发生在海南省琼中县黎族苗族自治县境内的真实画面。琼中县山高坡陡,河流交错。离县城30多公里外的湾岭镇大墩小学,被一条大河环绕着。学校许多学生每天必须涉水过河上学。
54岁的王文周,身体瘦弱单薄,已在大墩小学任教33年;45岁的王升超也有25年的教龄,是大墩小学现任校长。他们都是土生土长的黎族教师。从当老师第一天起,背学生过河读书,保护好学生的安全,就成了他们的责任。他们说:“我们当老师的宁愿自己死,也不会让学生有一丝危险!”
几十年来,两位山村教师用自己的脊背为这些孩子搭起了一座求学之桥。
“我不过是继承了老教师的传统而已”
大墩小学创建于1952年,当年的创始人就是王文周的父亲。在1952年之前,这个地方从没有过学校,生活在这里的上千名黎苗百姓,从没有人识字。让孩子上学受教育,成了当地百姓最大的心愿。
1976年,王文周成为大墩小学的一名代课老师,从此开始了教书育人的生涯。1994年,他开始担任校长。他说:“在我们这里,老师背孩子过河上学一点也不稀奇。我不过是继承了老教师的传统而已。”
大墩小学地处湾岭镇,这个镇有3个相对封闭的自然村,高田村、高湾村和搭择村,这3个村三面靠着大山。高田村和高湾村的村前是马干河,搭择村的村前是龙牛河。3个村的孩子要上学,如果不涉水过河,就要翻越高山,再走几十公里的路。于是,马干河和龙牛河成了村民出入的必经之路,3个村的40多名学生每天必须趟过近20米宽的河水才能到达大墩小学。
王升超说,小时候,他父亲每天背着他过河上学。等他上中学的时候,王文周已经是大墩小学的老师,开始背高田村的孩子们过河。1984年,王升超从师范学校毕业后,回到大墩小学教书。他也像王文周一样以背作桥,这一背就再也没有停下,整整度过了25个春秋。
在大墩小学,老师们个个都是“气象专家”,通过听广播、看电视、观天相,及时把握气候变化,安排好学生的上学和放学时间。水性好的老师自觉承担起背学生过河的工作,不会游泳的老师通常都留在学校照顾学生。学校每天早上7点上课,王文周、王升超,还有学校的教导主任王章林等,每天早上7点就分头站在河边,把父母不能接送的孩子背过河,下午放学再将孩子送过河。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无怨无悔。
“当我伏在老师背上时,从没害怕过”
琼中是个穷地方,当地民间有句顺口溜:“三块石头支口锅,一根绳子挂家当。”如何早日摘掉这个“穷帽子”,教育肩负着神圣的使命。
作为山区老师,王文周、王升超从走上讲台的那刻起,就深知肩负的使命和重任。每年的寒暑假,是他们最忙碌的时候,他们和学校的老师分头深入学校周边的村庄,挨家挨户落实孩子来校读书。特别是“普九”前,对于贫困家庭来说,送孩子读书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他们在承担起背孩子过河上学放学的同时,常常还要从自己微薄的工资收入里拿出钱来帮助家庭贫困的孩子。
在琼中,每年下半年是雨水季节,也是老师们背孩子最频繁的时候。“我最无奈的是,有时连月阴雨,河水不断上涨,我过不去,孩子们过不来。”王升超说。
若遇到大暴雨等极端天气,由于降水迅猛,再加上山高坡陡,河道中乱石累累,往日宁静美丽的小河,转眼间就浊浪滚滚,奔腾咆哮起来,给过河学生的生命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王文周说:“孩子们真是可怜,遇到大暴雨有时不让他们来,怕他们有危险,可是总有那么几个大点的孩子浑身湿漉漉地跑到学校来,孩子们的求知欲很强。”
有一次,刚开学不久,遇到一场大暴雨,王升超带领几个老师早早守在河边。由于河水太深,已无法背着学生过河了。情急之下,他们找来几个旧汽车轮胎,绑在一起,让学生们趴在上面,老师在水中推着学生过河。王文周说:“为了能让孩子过河上学,我们用过很多办法,木头、竹排、车轮胎都用过。”有时,他们的腿和手被河里的石头、树枝剐得鲜血直流。
13岁的柯行鹏是个黎族男孩,家住达泽村,今年读五年级。他说:“从上学的第一天起,每次过河都是校长和老师背着我。当我伏在校长或老师的背上时,不管河水多深,卷起的浪花多高,从没害怕过,因为我知道校长和老师的背是最安全的。” 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发展,政府对教育的投入逐年加大,这所坐落于大山深处的乡村小学,年年都有新生入学、老生离校,但唯一不变的就是两位校长数十年如一日,按时接送学生过河上学放学的习惯。
“今年雨季孩子们不用再趟水过河上学了”
王文周、王升超以背作桥,数十年接送学生求学的事迹,经媒体报道后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2月5日,琼中县教育科技局下发通知,在全县开展向王文周、王升超学习的活动。2月13日,王文周、王升超被海南省教育厅授予“师德标兵”荣誉称号。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王文周、王升超只是琼中这个贫困山区县优秀教师的代表。在他们的身后,还有无数为党的教育事业默默奉献的优秀教师。
琼中县湾岭中心小学校长陈石养说,除了大墩小学现有38名学生需要每天过河上学外,南久小学等其他3所学校也有67名学生需要过河上学,他们过河的“桥梁”也是老师的脊背!
2月13日,琼中县教科局副局长邓玉莹来到大墩小学,将马干河不久将要建一座连接村庄与学校的大桥的消息告诉了王文周和王升超两位校长。她说:“建桥的230多万元经费已到位,今年雨季孩子们不用再趟水过河上学了。”
大墩小学教师的事迹感动了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罗保铭。他对此高度关注,指示政府有关部门和琼中县政府要立即采取行动,在基本完成大墩村马干河建桥的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动工建设,早日把桥修好,切实解决困扰师生家长多年的问题,为学生铺就畅通安全的求学之路。
王升超感叹说:“没想到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黎乡几代人建桥的梦想就要实现了。”
2月17日,海南省教育厅厅长胡光辉来到大墩小学。他说:“在我的记忆深处,有一幅画面几十年来仍栩栩如生地珍藏着。那是我当年上学时,老师背学生,高年级的学生背低年级学生过河时的情景。”
在海南,像王文周、王升超这样默默无闻奉献的人民教师还有很多。正是他们高尚的师德、无私的奉献,托起了民族的希望。
2009年2月28日,海南省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昭霞,在“人生终点”,嘱托丈夫把师生给自己治病的2万元爱心捐款,捐给家乡设立教育基金,帮助家境贫困的学生完成学业。陈昭霞,这位上有80多岁瘫痪卧床的老母亲,下有才读初二的女儿,丈夫“下岗”,家里唯一的“顶梁柱”,在生命的舞台上谢幕时,牵挂的仍是自己的学生,割舍不下的仍是人民教师崇高的职责。
年仅40岁的陈昭霞去世后,当地2000多名干部群众、师生来到她的灵堂,默哀悼念,泣不成声。这位被学生们誉为“像妈妈一样”的老师,再也听不到大家的呼唤了!但她从教21年来,留下的那一个个感人的故事,却在琼州大地上广为传颂。
“老师要为孩子营造‘爱之乐园’”
1984年,16岁的陈昭霞以优异成绩考入海南琼台师范学校。在她当年入学档案里记录着这样一段话:“本人热爱教师职业,服从毕业分配,忠诚于小学教育事业。”这朴素无华的语言,成了陈昭霞短暂人生的真实写照。
1988年,陈昭霞走上教师岗位,她在心里就树立起这样一个目标:要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学习的“爱之乐园”。
万宁市二小四年级(4)班的肖榆是个作文写得很棒的女孩。她说,三年级前写作文对自己来说挺陌生的,也不怎么喜欢。可自从陈老师给他们上语文课后,一切都变了。“我们上语文课不是总呆在教室里,陈老师带着我们去超市购物、到照相馆照相、上电影院看电影。语文课成了全班同学的最爱,特别是写作文,可有意思呢。”
“护蛋行动”是陈昭霞发明的一个小游戏,让每个学生通过保护一枚鸡蛋,一周时间内,无论是上课还是在家里,都要随身带着这枚鸡蛋,不能打破,以体验父母的养育之恩,学会尊敬长辈,学会感恩。
“我小心翼翼地保护着鸡蛋,但最后一天,下课时我走在楼梯上,一时疏忽,鸡蛋被碰破了。那时我才懂得陈老师讲为什么要尊爱父母,我们连一枚鸡蛋都保护不好,而父母却要把我们抚养长大,他们要付出多少心血啊!”肖榆说,这种有趣的学习“感恩”的方式,让她和同学们终身难忘。如今,肖榆班上的学生,人人都珍藏着一张特别珍贵的照片,当时陈老师要大家以“珍贵的照相”为题写作文,她带着全班学生走进照相馆体验“照相”,没想到这张与全班学生的合影,却成为学生与陈老师最后的“全家福”。
从教21年来,陈昭霞不停地在“爱之乐园”中探索。她爱学生像爱自己的孩子。怀孕时,有时呕吐得连腰也直不起来,但她仍坚持给学生上课,一节也没耽搁过。到省城参加培训,多年不见的老同学想请她吃顿饭,她总是说:“我出来学习时间很宝贵,想抓紧时间多学点,下次吧。”
当老师,陈昭霞获过全市“百名为人师表教师”称号;在全市首批轮岗支教工作中,她又被评为“先进支教教师”;她教过的语文课,班上学生及格率均在98%以上;她带过的青年教师,许多人已经成为省市级的骨干教师。
“把二小办成‘最好的学校’”
2002年年初,作为万城镇番村小学一名普通教师的陈昭霞,参加了全市的校长竞岗。她以出色的理论水平,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在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成为万宁市第二小学副校长。2008年8月,又被任命为校长。市二小原是所乡村小学,1995年成为市直属小学。学校近2000名学生,80多名教职工。上任伊始,陈昭霞就下定决心,要把二小办成全市“最好的学校”。
陈昭霞任校长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全校师生重建厕所。副校长黄兴国回忆说,学校厕所由于设计不合理,加上年久失修,常常是又脏又臭。一上任,陈昭霞就亲自跑建材市场找材料。整修厕所时,面对遍地粪便,没人动手,又是陈昭霞第一个动手清理。
去年秋天,海南暴雨连连,校门口前那条“烂泥路”被雨水淹得好深。每天放学,陈昭霞都会准时站在门口,安排老师护送学生,自己也动手把孩子一个个背到安全地方。
2008年10月的一天,正在学校忙碌着的陈昭霞突然昏倒了!大家急忙把她送到医院,但她很快又出现在校园里。11月25日,在大家的催促下,陈昭霞来到省医院。癌症晚期!医生说能再坚持3个月就是奇迹。“我要马上回学校!”得知结果后,陈昭霞第一个想到的仍是学校。从海口驱车回万宁,有近3个小时的路程,当天下午陈昭霞又到学校上班了。
陈昭霞病重卧床不起后,每天她都发短信询问学校的工作。万宁市教育局局长吴锴说,每次见她,陈昭霞谈的都是工作,没有一件私事。二小校区面积窄小,学生多,她就向上级建议,征地20亩用于二小扩建。这是她生前留给吴锴的“唯一拜托”。吴锴含泪告诉记者:“她都病成那样了,心里想的还是学校的发展。”
清理妻子的遗物时,陈昭霞的丈夫刘定平流泪了。学校的发展规划,教师的培训方案,要求改造电网的报告等,整整两大箱,全是陈昭霞的心血。那天,当二小副校长陈在鹏来家取这些遗物时,他在心里默默地承诺:“昭霞,请您放心,全校师生将努力实现您的心愿,争取把学校办成全市最好的小学。”
“我就是想多看一眼孩子们”
2009年1月6日晚,月明风清。昭霞穿上16年前结婚时丈夫给他买的那件玫瑰色的红套装,又给自己化了淡妆。保持着最佳的精神状态和整洁的衣容,是她作为一名教师多年养成的习惯。她知道,今晚,或许是自己人生最后一次与全校的师生在一起了,她心中的那份不舍沉甸甸的。
丈夫用摩托车载着她,车开得很慢,由于下了几天雨,路上坑洼不平。“昭霞,能撑得住吗?”刘定平小心问着,泪一个劲儿地往心里流。妻子腹部的恶性肿瘤大得像六七个月的孕妇,衣扣都扣不上了。
“没事。”昭霞平静地说着,用手轻轻拍了一下丈夫的后背。摩托车驶向二小。
“校长来了!”操场上的孩子们发出一片欢呼。陈昭霞微笑着向学生们挥手致意,她的眼睛湿润了。
“现在,我们请陈昭霞校长给我们作元旦致词!”
她步子沉稳地走上台去,心中有太多的话想和师生们说。她用自己创作的一首诗,寄托了心中所有的希望:“爆竹声声除旧岁,喜气洋洋迎新年!让我们用嘹亮的歌声,唱响心中的宏愿;用优美的舞姿,昭示新年的美景;用青春的活力,创造绚丽的生活;用横溢的才华,创造我们学校美好的明天!”昭霞的声音很弱,但却非常坚定。
“爱让昭霞短暂的一生充满幸福”
自昭霞患病后,人间的情爱与关怀,无时无刻不在她的身边涌动。丈夫刘定平说,从市领导到普通百姓,从老师同学到亲戚朋友,在妻子生命最后的日子,人间的情爱给了她与病魔抗争的力量。
“昭霞,我在海口开会,昨天上午去二小看孩子们开学,都挺好,你要放心。赵微。”这是万宁市分管教育的副市长在会议间隙给昭霞发的短信,让躺在病榻上却仍牵挂着学校的昭霞放心。当二小副校长陈在鹏把全校师生捐助的上万元交给陈昭霞时,她泪流满面。与昭霞在琼台共度美好时光的师兄师妹们来了,与昭霞同住一个大院的几十户邻居来了,女儿班上的同学、老师来了……
昭霞临终前,再三叮嘱女儿刘一新:“好好做人,好好读书。”在最近的一次测验中,刘一新的学习成绩提高很多,并进入全年级前列。母亲的坚强在女儿身上延续着。
近日,万宁市教育局授予陈昭霞“师德标兵”称号,并向全市发出向她学习的通知。万宁市委书记李秀领说:“教育是要用心做的,陈昭霞以一个人民教师高尚的师德,给全市人民树立了一面旗帜。
4月22日下午,海南省教育厅厅长胡光辉等领导专程来到陈昭霞家,亲切看望了她80岁的婆婆、丈夫和女儿。胡光辉说:“陈昭霞是海南土生土长的优秀教师,她把自己的毕生精力和才华都奉献给了教育事业。她是全省教师学习的榜样!”
大爱如天。昭霞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她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鞠躬尽瘁的高尚师德,将与天地同在,世代相传。
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指导意见11
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基一〔2015〕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积极发挥家庭教育在少年儿童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现就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对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工作开展的如何,关系到孩子的终身发展,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近年来,经过各地不断努力探索,家庭教育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教育水平不高、相关资源缺乏等问题,导致一些家庭出现了重智轻德、重知轻能、过分宠爱、过高要求等现象,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提升家长素质,提高育人水平,家庭教育工作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从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不断加强家庭教育工作,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共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
1.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教育孩子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法定职责。广大家长要及时了解掌握孩子不同年龄段的表现和成长特点,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针对性;要始终坚持儿童为本,尊重孩子的合理需要和个性,创设适合孩子成长的必要条件和生活情境,努力把握家庭教育的规律性;要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积极发挥榜样作用,与学校、社会共同形成教育合力,避免缺教少护、教而不当,切实增强家庭教育的有效性。
2.严格遵循孩子成长规律。学龄前儿童家长要为孩子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培养孩子健康体魄、良好生活习惯和品德行为,让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小学生家长要督促孩子坚持体育锻炼,增长自我保护知识和基本自救技能,鼓励参与劳动,养成良好生活自理习惯和学习习惯,引导孩子学会感恩父母、诚实为人、诚实做事。中学生家长要对孩子开展性别教育、媒介素养教育,培养孩子积极学业态度,与学校配合减轻孩子过重学业负担,指导孩子学会自主选择。切实消除学校减负、家长增负,不问兴趣、盲目报班,不做“虎妈”“狼爸”。
3.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广大家长要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系统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增强家庭教育本领,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正确行动教育引导孩子;不断更新家庭教育观念,坚持立德树人导向,以端正的育儿观、成才观、成人观引导孩子逐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重视以身作则和言传身教,要时时处处给孩子做榜样,以自身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影响和帮助孩子养成好思想、好品格、好习惯;努力拓展家庭教育空间,不断创造家庭教育机会,积极主动与学校沟通孩子情况,支持孩子参加适合的社会实践,推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有机融合。
三、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1.强化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各地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逐步建成以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幼儿园园长、中小学德育主任、年级长、班主任、德育课老师为主体,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共同参与,专兼职相结合的家庭教育骨干力量。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内容,将学校安排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计入工作量。
2.丰富学校指导服务内容。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教育工作实践,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家庭美德发扬光大。要举办家长培训讲座和咨询服务,开展先进教育理念和科学育人知识指导;举办经验交流会,通过优秀家长现身说法、案例教学发挥优秀家庭示范带动作用。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定期开展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参观体验、专题调查、研学旅行、红色旅游、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文艺、体育等活动增进亲子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沟通和反馈学生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营造良好家校关系和共同育人氛围。
3.发挥好家长委员会作用。各地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委员会,推动建立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中小学幼儿园要将家长委员会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订家长委员会章程,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任务。家长委员会要邀请有关专家、学校校长和相关教师、优秀父母组成家庭教育讲师团,面向广大家长定期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
4.共同办好家长学校。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配合妇联、关工委等相关组织,在队伍、场所、教学计划、活动开展等方面给予协助,共同办好家长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家长学校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帮助和支持家长学校组织专家团队,聘请专业人士和志愿者,设计较为具体的家庭教育纲目和课程,开发家庭教育教材和活动指导手册。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
四、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
1.构建家庭教育社区支持体系。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推动建立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开展工作,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将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社区教育体系。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可以派教师到街道、社区(村)挂职,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2.统筹协调各类社会资源单位。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引导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单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由政府购买公益岗位。依托青少年宫、乡村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阵地,为城乡不同年龄段孩子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家长提供及时便利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3.给予困境儿童更多关爱帮扶。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指导、支持、监督家庭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要特别关心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贫困儿童,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以城乡儿童活动场所为载体,广泛开展适合困境儿童特点和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关爱帮扶。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逐步培育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
五、完善家庭教育工作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家庭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家庭教育工作协调领导机制,制订实施办法。积极争取政府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中小学幼儿园要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把家庭教育工作作为中小学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开展督导工作。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具体方案,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生。
2.加强科学研究。各地教育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设立一批家庭教育研究课题,形成一批高质量家庭教育研究成果。依托有相关基础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机构推动成立家庭教育研究基地,发挥各级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和家庭教育学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学术团体的作用,重视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家庭教育学科建设,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教育理论体系。
3.加强宣传引导。各地教育部门要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实验区和示范校创建工作,充分培育、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教育部将遴选确定部分地区为全国家庭教育实验区,部分学校为全国家庭教育示范校。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树立先进家庭典型,宣传优秀家庭教育案例,引导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家庭教育工作,为家庭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教育部
2015年10月
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指导意见12
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
机制的意见
教师〔2013〕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师范大学:
教师是教育的根本,师德是教师的灵魂。长期以来,全国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为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但是,近年来极少数教师严重违反师德的现象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损害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切实解决当前出现的师德突出问题,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不断提升人格修养和学识修养,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现就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新师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远大职业理想。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师范生培养必须开设师德教育课程,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开设师德教育专题,在职教师培训把师德教育作为重要内容,记入培训学分。重视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创新师德教育内容、模式和方法,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实践反思,师德典型案例评析,情景教学等丰富师德教育形式,把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等请进课堂,用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结合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师德教育,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
二、加强师德宣传,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将师德宣传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重点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让全社会广泛了解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大力树立和宣传优秀教师先进典型,通过组织举办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活动,深入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弘扬高尚师德,弘扬主旋律,增强正能量。针对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应对并加以引导。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的契机,联合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集中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严格师德考核,促进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师德考核办法,学校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师德考核应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符合教师职业性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教师个人自评、家长和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公示后存入师德考核档案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四、突出师德激励,促进形成重德养德良好风气。将师德表彰奖励纳入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范围。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评选教书育人楷模,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表彰奖励的必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优先评选特级教师和晋升教师职务(职称)、选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五、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失德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和措施。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多种形式的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将师德建设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
六、规范师德惩处,坚决遏制失德行为蔓延。建立健全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研究制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禁行性行为,并提出相应处理办法。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建立问责制度。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七、注重师德保障,将师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师德建设领导责任制度。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师德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有关职责要落实到具体的职能机构和人员。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师德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教育工会等教师行业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中小学校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工作首位,贯穿于管理工作全过程。中小学校长要亲自抓师德建设。学校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紧密配合,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合力。
教育部 2013年9月2日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前款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第四条 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五)体罚学生的;
(六)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七)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八)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九)开展或者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个人利益的;
(十)不听劝阻,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一)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第五条 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也可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必要时,可以组织听证。
第六条 给予教师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二)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第七条 处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救济途径等内容。
处分决定应当在适当范围内公布,但涉及未成年人隐私的除外。确定处分决定公布范围时,应当坚持有利于维护教育教学正常秩序,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八条 教师有第四条列举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或者给予开除处分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撤销其教师资格。
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教师受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期间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受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期间不能重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第九条 教师不服处分决定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条 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者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上一级行政部门应当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外籍教师有第四条规定行为的,学校或者主管教育部门应当解除其聘任合同。
第十二条 教师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教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三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教育部备案。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部划“师德十条红线”
2013-11-30
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处理办法征求意见;收礼体罚将严惩;骚扰、性侵学生最重处分将被开除
昨日,教育部网站发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明确骚扰学生、遇突发事件不保护学生人身安全、收礼或有偿补课等十余项行为属于“违反师德”,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受处分时暂缓资格注册
近年来,教师收礼、体罚、性侵学生,“范跑跑”等案例,严重影响教师队伍整体形象。《办法》明确,这些行为今后都将受到处分。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等期限是24个月。
接受《办法》监督的“中小学教师”,包括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等机构教师,也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办法》指出,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教师受处分前可申辩
为了避免教师受到“冤枉处分”,《办法》要求,学校及其主管教育部门在对教师做出处分决定前,应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也可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必要时,可以组织听证。
考虑到近来频繁发生的教师性侵学生案件,征求意见稿还强调,处分决定应当在适当范围内公布,但涉及未成年人隐私的除外。
此外,《办法》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对此,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孟繁华建议,各地可以参照《刑法》中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裁定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教师收受“礼物”的价值上限。(据《扬子晚报》)
“违反师德”的10种行为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
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5.体罚学生的;
6.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7.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8.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9.开展或者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个人利益的;
10.不听劝阻,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指导意见13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教育建设30条意见
发布日期:2012-05-16 来源:新闻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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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胡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内涵式发展。树立科学的高等教育发展观,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注重创新,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稳定规模,保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规模相对稳定,高等教育规模增量主要用于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以及扩大民办教育和合作办学。优化结构,调整学科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布局结构,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多样化需求。强化特色,促进高校合理定位、各展所长,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注重创新,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鼓励地方和高校大胆探索试验,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按照内涵式发展要求,完善实施高校“十二五”改革发展规划。
(二)促进高校办出特色。探索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制定分类管理办法,克服同质化倾向。根据办学历史、区位优势和资源条件等,确定特色鲜明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人才培养规格和学科专业设置。加快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高水平大学,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学科,继续实施“985工程”、“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特色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加强师范、艺术、体育以及农林、水利、地矿、石油等行业高校建设,突出学科专业特色和行业特色。加强地方本科高校建设,以扶需、扶特为原则,发挥政策引导和资源配置作用,支持有特色高水平地方高校发展。加强高职院校建设,重点建设好高水平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加强民办高校内涵建设,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高校。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推进“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完善中央部属院校和重点建设院校战略布局。
(三)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根本标准。建立健全符合国情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落实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创新思维和社会实践、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制定实施本科和高职高专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制定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和专业学位基本要求。鼓励行业部门依据国家标准制定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评价标准。高校根据实际制定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
(四)优化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结构。修订学科专业目录及设置管理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学科专业结构。落实和扩大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自主权,按照学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本科和高职高专专业自主设置,博士、硕士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在有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试行一级学科自主设置。开展本科和高职高专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建设1500个本科专业点和1200个高职高专专业点,支持优势特色专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和农林、水利、地矿、石油等行业相关专业以及师范类专业建设。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健全专业预警、退出机制。连续两年就业率低于60%的专业,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逐步扩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到2015年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比例总体达到50%。
(五)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建设一批国家青年英才培养基地,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卓越农林人才、卓越法律人才等教育培养计划,以提高实践能力为重点,探索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模式。实施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探索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模式。实施杰出技能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探索半工半读、工学交替等教学模式。鼓励因校制宜,探索科学基础、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融合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管理,探索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自主选择课程等自主学习模式。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等向学生开放。支持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改革考试方法,注重学习过程考查和学生能力评价。
(六)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把本科教学作为高校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领导精力、师资力量、资源配置、经费安排和工作评价都要体现以教学为中心。高校每年召开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着力解决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把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将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作为教授聘用的基本条件,让最优秀教师为本科一年级学生上课。教授每学年至少主讲一门本科生课程,连续两年不为本科生上课的,不再聘任教授职务。鼓励高校开展专业核心课程教授负责制试点。倡导知名教授开设新生研讨课,激发学生专业兴趣和学习动力。完善国家、地方和高校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制度,重点表彰在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定期开展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的专项检查。完善国家、地方、高校三级“本科教学工程”体系,发挥建设项目在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上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
(七)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树立全面质量观和多样化培养目标,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并重发展。完善以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根据导师的师德、学术或实践创新水平,完善导师遴选、考核、问责等制度,给予导师特别是博士生导师在录取、资助等方面更多自主权。专业学位突出职业能力训练,与职业资格紧密衔接,建立相对独立的培养、考核、评价和管理体系,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综合改革试点。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应通过科研任务,提高研究生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推动高校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鼓励跨学科合作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支持在行业企业建立研究生工作站。健全研究生考核、申诉、转学等机制,完善在课程教学、中期考核、开题报告、预答辩、学位评定等各环节的研究生分流、淘汰制度。
(八)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制定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办法。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分类制定实践教学标准,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和师范类本科专业不少于25%,高职高专类专业不少于5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少于半年。配齐配强实验室人员,提升实验教学水平。组织编写一批优秀实验教材。加强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学共享平台建设,重点建设100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00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200个高职实训基地。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验、实习、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支持高职院校学生参加企业技改、工艺创新等实践活动。把军事训练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新增生均拨款优先投入实践育人工作,新增教学经费优先用于实践教学。推动建立党政机关、城市社区、农村乡镇、企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等接收大学生实践制度。
(九)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制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开发创新创业类课程,纳入学分管理。大力开展创新创业师资培养培训,聘请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和能工巧匠等担任兼职教师。支持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重点资助5万个项目。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大学科技园等,重点建设一批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普遍建立地方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和孵化基地。加强就业指导服务,重点建设500个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完善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援助与帮扶。
(十)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全面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方案,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及时修订教材和教学大纲,改进教学方法,把教材优势转化为教学优势,增强教学实效。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准入和考评制度,加大全员培训、骨干研修、攻读博士学位、社会考察等工作力度。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制定教学质量测评体系。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实施立德树人工程,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制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建设一批主题教育网站、网络社区。推动高校普遍设立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启动立德学者计划,培养一批高水平思想政治教育专家,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创新学生党支部设置方式,加强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加强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推进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十一)健全教育质量评估制度。出台高校本科教学评估新方案,加强分类评估、分类指导,坚持管办评分离的原则,建立以院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的教学评估制度。加强院校自我评估,健全校内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建立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实行分类评估,对2000年以来未参加过评估的新建本科院校实行合格评估,对参加过院校评估并获得通过的普通本科院校实行审核评估。开展专业认证及评估,在工程、医学等领域积极探索与国际标准实质等效的专业认证,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展学科专业的国际评估。对具有三届毕业生的高职高专院校开展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加强学位授权点建设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坚持自我评估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每5年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评估一次。加大博士学位论文抽检范围和力度,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建立健全教学合格评估与认证相结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制度。
(十二)推进协同创新。启动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要求,坚持“需求导向、全面开放、深度融合、创新引领”原则,瞄准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重大需求,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提升为突破口,通过政策和项目引导,大力推进协同创新。探索建立校校协同、校所协同、校企(行业)协同、校地(区域)协同、国际合作协同等“开放、集成、高效”的新模式,形成以任务为驱动的人事聘用管理制度、寓教于研的人才培养模式、以质量与贡献为依据的考评机制、以学科交叉融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等协同创新机制,产出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十三)完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实施教育部、科技部联合行动计划。制定高校科技发展规划。依托重点学科,加快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与发展,完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推动高校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区域创新的战略融合,促进学科交叉,增强技术集成,形成综合性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探索有利于高校科技发展的新模式,推进高校基础研究特区、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前沿技术联合实验室和区域创新中心等建设。
(十四)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施新一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推进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做好重点教材编写和使用工作,形成全面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推进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新建一批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和新兴交叉领域的重点研究基地,构建创新平台体系。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对策研究,促进交叉研究,构建服务国家需要与鼓励自由探索相结合的项目体系。瞄准国家发展战略和重大国际问题,推进高校智库建设。重点建设一批社会科学专题数据库和优秀学术网站。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计划,推进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走向世界,提升国际学术话语权和影响力。
(十五)改革高校科研管理模式。激发创新活力、提高创新质量,建立科学规范、开放合作、运行高效的现代科研管理模式。推进高校科研组织形式改革,提升高校科研管理水平,加强科研管理队伍建设,增强高校组织、参与重大项目的能力。创新高校科研人员聘用制度,建立稳定与流动相结合的科研团队。加大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形成稳定支持和竞争性项目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方式。改进高校科学研究评价办法,转变单纯以论文数量、获奖为主的评价方式,建立以科研成果创造性、实用性以及科研对人才培养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激励机制。
(十六)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强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技术转移体系。支持高校参与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组建产学研战略联盟。开展“产学研合作基地建设”改革试点,引导企业和高校共建合作创新平台。支持高校建设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都市建设研究院和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瞄准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合作,共建一批高水平咨询研究机构,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报告和发展报告。支持高校与行业部门(协会)、龙头企业共建一批发展战略研究院,开展产业发展研究和咨询。组建一批国际问题研究中心,深入研究全球问题、热点区域问题、国别问题。
(十七)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建立继续教育国家制度,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健全宽进严出的继续教育学习制度,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推进高校继续教育综合改革,引导高校面向行业和区域举办高质量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实施本专科继续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高校继续教育资源开放计划。开展高校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试点工作,鼓励社会成员通过多样化、个性化方式参与学习。深入开展和规范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工作。
(十八)推进文化传承创新。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吸收借鉴世界优秀文明成果。加强前人积累的文化成果研究,加大文史哲等学科支持力度,实施基础研究中长期重大专项和学术文化工程,推出一批标志性成果,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大学文化。秉承办学传统,凝练办学理念,确定校训、校歌,形成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培育大学精神。加强校史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场馆建设。面向社会开设“高校名师大讲堂”,开展“高校理论名家社会行”等活动。稳步推进孔子学院建设,促进国际汉语教育科学发展。推进海外中国学研究,鼓励高校合作建立海外中国学术研究中心。实施“当代中国学术精品译丛”、“中华文化经典外文汇释汇校”项目,建设一批国际知名的外文学术期刊、国际性研究数据库和外文学术网站。
(十九)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深入推进高考改革,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考试改革方案,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考试内容和形式,推进分类考试,扩大高职教育分类入学考试试点和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考试评价方式,推进综合评价,探索形成高考与学校考核、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多样化评价体系。改革招生录取模式,推进多元录取,逐步扩大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范围,在坚持统一高考基础上,探索完善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的方式,探索高职教育“知识+技能”录取模式。改革高考管理制度,推进“阳光工程”,加快标准化考点建设,规范高校招生秩序、高考加分项目和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招生。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推进硕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潜能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逐步扩大推荐免试研究生数量。推进博士生招生选拔评价方式、评价标准和内容体系等改革,把科研创新能力作为博士生选拔的首要因素,完善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等长学制选拔培养制度。建立健全博士生分流淘汰与名额补偿机制。(二十)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加大研究生教育财政投入,对纳入招生计划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综合定额标准给予财政拨款。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适当按培养成本一定比例收取学费。以科研经费作为研究生培养经费的重要来源,依托导师科学研究或技术创新经费,增加研究生的研究资助额度,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活津贴标准。改革奖学金评定、发放和管理办法,实行重在激励的奖学金制度。设立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助学金,将研究生纳入国家助学体系。
(二十一)完善现代大学制度。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简政放权,明确高校办学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坚持和完善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健全党政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职责和校长职权。落实院系党政联系会议制度。发布高校章程制定办法,加强章程建设。积极推进校长职业化进程,高校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校管理工作中,把工作重点集中到提高教育质量上。优化校院两级学术组织构架,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教授治学,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建立校领导联系学术骨干和教授制度。鼓励高校探索大部制,提高服务效能。推进高校职员制度改革。加强高校管理干部培养培训。总结推广高校理事会或董事会组建模式和经验,建立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十二)推进试点学院改革。建立教育教学改革特别试验区,在部分高校设立试点学院,探索以创新人才培养体制为核心、以学院为基本实施单位的综合性改革。改革人才招录与选拔方式,实行自主招生、多元录取,选拔培养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和学业优秀学生。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导师制、小班教学,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改革教师遴选、考核与评价制度,实行聘用制,探索年薪制,激励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教书育人。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实行教授治学、民主管理,扩大学院教学、科研、管理自主权。
(二十三)建设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体系。建立高校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共建平台,促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鼓励地方建立大学联盟,发挥部属高校优质资源辐射作用,实现区域内高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加强高校间开放合作,推进教师互聘、学生互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加强信息化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实施国家精品开放课程项目,建设1000门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和5000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向高校和社会开放。推进高职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与行业企业联合建设50个专业教学资源库。
(二十四)加强省级政府统筹。加大省级统筹力度,根据国家标准,结合各地实际,合理确定各类高等教育办学定位、办学条件、教师编制、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合理设置和调整高校及学科专业布局。省级政府依法审批设立实施专科学历教育的高校,审批省级政府管理本科院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硕士学位授予点和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核准地方高校的章程。完善实施地方“十二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加大对地方高校的政策倾斜力度,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支持一批有特色高水平地方高校。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重点建设一批特色高职院校。
(二十五)提升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支持中外高校间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继续实施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探索建立高校学生海外志愿服务机制。推动高校制定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具有海外学习经历学生比例的阶段性目标。全面实施“留学中国计划”,到2015年来华留学人员达到35万人次,部分“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高校留学生占学生比例接近或达到10%。以实施海外名师项目和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等为牵引,引进一批国际公认的高水平专家学者和团队。在部分高校开展聘请外籍人员担任“学术校长”试点。推动高校结合实际提出聘任外籍教师比例的增长性目标。做好高校领导和骨干教师海外培训工作。支持高职院校开展跨国技术培训。支持高校境外办学。支持高校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实施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二十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制定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宣传高校师德楷模的先进事迹,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健全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聘用和奖惩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在教师培训特别是新教师岗前培训中,强化师德教育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制定加强高校学风建设的办法,完善高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建立学术不端行为惩治查处机构。对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予以解聘,依法撤销教师资格。
(二十七)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推动高校普遍建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重点支持建设30个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有计划地开展教师培训、教学咨询等,提升中青年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完善教研室、教学团队、课程组等基层教学组织,坚持集体备课,深化教学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健全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实行新开课、开新课试讲制度。完善助教制度,加强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探索科学评价教学能力的办法。鼓励高校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支持教师获得校外工作或研究经历。加大培养和引进领军人物、优秀团队的力度,积极参与“千人计划”,继续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选择一批高校探索建立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区。实施教师教育创新平台项目。建立教授、副教授学术休假制度。
(二十八)完善教师分类管理。严格实施高校教师资格制度,全面实行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完善教师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办法,明确不同类型教师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制定聘用、考核、晋升、奖惩办法。基础课教师重点考核教学任务、教学质量、教研成果和学术水平,评聘教学岗位教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指导学生实验实习、教学设备研发、实验项目开发等,评聘高级实验师。改革薪酬分配办法,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政策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鼓励高校试行以教学工作量和教学效果为导向的年薪制。加强教师管理,完善教师退出机制,规范教师兼职兼薪。加强高职院校专业教师双师素质和双师结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鼓励和支持兼职教师申请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依法落实民办高校教师与公办高校教师平等法律地位。
(二十九)加强高校基础条件建设。建立全国高校发展和建设规划项目储备库及管理信息系统,严格执行先规划、后建设制度。通过多种方式整合校园资源,使高校校区相对集中,提高办学效益。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适当减免校舍用房建设城市建设配套费及规划、人防、环保等有关税费。完善办学条件和事业发展监测、评价及信息公开制度。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加强数字校园、数据中心、现代教学环境等信息化条件建设。完善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和红、黄牌学校审核发布制度,确保高校办学条件不低于国家基本标准。启动实施高校青年教师安居工程,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政策,将高校青年教师住房纳入国家保障性住房供给体系。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在高校校园规划用地范围内建公共租赁房,解决青年教师无房或住房困难问题,并纳入地方政府规划和管理。
(三十)加强高校经费保障。确保高等教育国家财政经费的稳定增长,完善高校生均财政定额拨款制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依法保证高校生均财政定额拨款逐步增长。逐步实现国家示范高职院校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达到本地区普通本科院校标准。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和调整学费标准。完善财政捐赠配比政策,调动高校吸收社会捐赠的主动性、积极性。落实和完善国家对高校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推动高校建立科学、有效的预算管理机制,统筹财力,发挥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科学合理确定定额拨款经费与项目经费比例,保证定额拨款经费的增长比例明显高于项目经费的增长比例。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加大教学投入。建立项目经费使用公开制度,增加学校经费使用透明度,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建立健全自我约束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的财务监管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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