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制度12篇(人力资源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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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制度12篇(人力资源制度论文)

人力资源制度1

  摘要: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存在缺少活力、竞争力,并且专业技术人员留不住的现象。这种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便是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的不完善。因此,要提升国有企业的活力,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国有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激发职员的工作热情及积极性,对国有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激励制度

  在我国,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特别重要。国有企业掌屋着国民经济的命脉,控制着事关人民福祉的各种资源。随着市场经齐的深化改革,国有企业如何在残酷的开放经济体系中存活并强大起兼,是我们不得不思考的问题。因此,对员工进行适当和有效的激励成为提高我国国有企业竞争力、综合能力的必要选择,也是国企改事所要研究的重点部分。

  一、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激励制度存在的问题

  1.激励的意识还相对落后。

  当前劳动力供大于求,加之人们对国占企业的追捧,国有企业对员工的激励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存在着夏顾眼前利益不管长远发展、只管企业效益不顾员工生活状况、只顾苦层感受不顾员工情感等现象,使得企业员工疲于应付当前日常工大大降低了企业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从而制约了企业的长远发畏,一旦在企业遇到发展的困境时,员工也不会同企业共赴难关,受员害的最终是企业的利益。

  2.激励方式不灵活,缺乏针对性。

  员工的需求是复杂多样的,企世的激励方式也应该因人而异,与时俱进,才能更有成效。而多数国阿企业的激励方式往往一成不变,激励对象不明确,没有充分考虑员的个体差异和不同层次员工的需求。

  3.环境激励不健全。

  环境激励主要包括企业文化环境和工作环境两个范畴。企业文化是传统氛围构成的公司文化,是在工作团体中逐形成的规则;是一个企业的主要价值;是在企业中寻求生存的竞争“原则”。它意味着公司的价值观,这些价值观构成公司员工活力菅见和行为的规范。优秀的企业文化是企业与员工共同秉承的价值观、共同遵守的信念和共同实施的行为方式。现阶段,一些国有企业只是一味追求产值、效益,不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企业缺乏一种激动员工奋发向上和一种凝聚员工与企业命运紧紧维系的精神力量。企业文化的作用是巨大的,国有企业忽视其作用,将会使得激励效果事音功半。工作环境的安全舒适与否,直接影响员工的工作激情,影响员工的注意力与精力投入到工作中的程度。忽视环境的激励作用,认勾环境只是外部因素,对员工的影响不大,这种想法会影响员工的积.及性,甚至会导致员工的跳槽。

  二、完善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激励制度的措施

  1.完善薪酬体系结构。

  薪酬是激励机制物质表现的一种形式。完善拘薪酬体系要综合考虑到员工年资、能力、职务和工作绩效等因素,由基本薪酬、年资薪酬、职务薪酬、绩效薪酬及各种补贴和津贴等组成,可以全面反映员工对组织的贡献,使员工产生公平感。国有企业需要从自身行业角度出发,设计和完善“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平性、对员工具有激励性”的薪酬体系,充分发挥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

  2.建立公平合理的激励制度。

  公平性是员工管理中一个很重要的承则,员工感到的任何不公的待遇都会影响他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情者,并且影响激励效果。取得同等成绩的员工,一定要获得同等层次拘奖励;同样犯同等错误的员工,也应受到同等层次的处罚。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管理者则宁可不奖励或不处罚。管理者在处理员工奖惩司题时,一定要有一种公平的心态,不应有任何的偏见和喜好。虽然某些员工可能让你喜欢,有些你不太喜欢,但在工作中,一定要一视同仁,不能有任何不公的言语和行为。

  3.采取个性化激励。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指出: “人类的需要是不断随着低层次需要的`满足而逐步向高层次需要发展的。”因此人力资源管理要因地制宜、合理地运用多种激励手段,根据员工不同阶段的需要以及内外环境的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完善和调整激励机制,使企业在一个良好的轨道内运行。对于满足重点激励对象的较高层次需求要针对性地进行,比如,让其承担挑战性的工作、参与项目决策、制定工作计划、提案建议奖励等等,要想方设法使其发挥潜能实现自我价值,获得胜任感和成就感,留住人心,促进企业发展。

  4.选择适当的激励时机。

  在激励时机的选择上,应本着使员工始终保持足够的前进动力这一用人战略思想,根据不同的用人需要,分别选择适当的激励时机。既可以再任务完成后给予奖励,也可以在任务过程中的任何阶段,给予中途奖励。例如在“急、难、险、重”等工作时,可以开展岗位立功竞赛,采取随立功随记功进行奖励;在单项任务时可以开展劳动竞赛,平时可以开展合理化建议等,对表现突出人员进行奖励。以追求最理想的激励效果。

  5.实施企业文化激励提高员工素质。

  文化本身就有一种激励功能,企业文化更是如此。实践证明,国有企业除了运用“奖金”和“分红”等经济形式来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外,还必须运用精神激励形式,培养职员的“共存亡”意识、“集体观念”和“忠诚”、“奋斗”、“创新”等精神。而要完成这些任务,就必须依靠和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国有企业的性质决定了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第一、要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启发员工对现实社会的正确理解,增强与社会的相容和沟通,在适应社会的同时,树立自身特有的精神素质;第二、要注意发挥企业管理者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善于集中员工的意识,引导员工的情绪,形成共同的观念,并通过自身行为影响企业的精神倾向;第三、思想政治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围绕企业的目标,着重解决员工的现实思想问题,在内容和要求上要讲究可行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接受生产力标准的检验,使员工从企业的发展中看到自身的价值,增强对企业的信任感依存感、荣誉感和归属感。

  综上所述,人是企业诸要素中最活跃、最重要的因素,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随着我国企业管理理念的创新,以“人”为中心的管理已成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发展的方向。国企人力资源激励方式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关键环节,有效的激励方式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刘玉春,浅谈国企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J].现代营销(学苑版),20xx( 03).

  [2]张红玉.对企业建立和运用激励机制的思考[J].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xx( 03).

  [3]马尔托奇奥著,杨东涛,钱峰译,战略薪酬管理[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

人力资源制度2

  引言:

  目前,我国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的产权不是很明晰,还没有建立真正的现代化企业制度。从国有大型企业发展情况看,企业没有依照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原则进行内部调整。在市场经济模式下,国有大型煤炭企业需要建立以资产为连接纽带的内部经营模式。目前与内部机制相协调的外围社会保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从目前经营模式上看,虽然表面意义上的身份界限已经被打破,但是老的、传统的人事管理模式并没有得到改变。企业冗杂人员太多,很多企业的管辅人员要远远多余一线工作人员,对国有大型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存在很大的影响。当前,我们要正确分析影响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的因素,从根本上了解当前人力资源的现状,并进行合理的改进。最终通过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相关体制进行全面彻底的分析,从而为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的人力资源体制改革提供空间。

  一、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影响因素

  首先,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的人员过于冗杂,实际上十几个个人可以干的工作,确是有二十好几个人完成,工作效率极低。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如果想在现在经济之中不背淘汰,就需要精简人员,尽可能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将那些不能为企业创造效益的人进行分流。其次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资源的多样化,绿色环保能源越来越受人们的欢迎,当时由于煤炭污染环境比较严重,煤炭已经不是人们追求的主要能源了。如果煤炭行业想继续发展,就需要引进新的技术,新的设备,高技能人才,对煤炭进行深加工、深处理。

  二、解决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环境问题的措施

  综上可知,解决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环境问题。从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上,其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机制,去除不应承担的社会职能,改变社会管理制度,进而促进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企业不仅仅要考虑劳动者和工作之间的关系,还需要考虑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必须找到二者的平衡点。时刻把企业经济效益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在日常工作、员工管理、企业文化、思想政治工作、绩效考核等角度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思想,为每一位员工着想,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当然,在现阶段下,煤炭企业还要不断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改革,例如:在用工制度方面,逐步破除旧制度,落实劳动合同制度,缩短城镇职工与农村职工之间的距离,甚至消除户籍带来的差异。环境预评价保证企业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通过这种预评价,能不断优化企业的发展战略,优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总体来说,煤炭企业要想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环境管理,必须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改革,主要有以下几点: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的产权不明晰。其他企业所具有的外部环境在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不能得到真正的体现。从我国大型煤炭企业的结构组织来看,我国大型煤炭企业属于二级法人机构,其自身并不是企业,其以后的发展和未来的生产经营状况都是矿务局管理。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的发展和总体经营均匀矿务局进行统一处理和总体规划,国有大型企业必须服从矿务局的规划和安排。这也就决定了我国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不可能具有自主用人的权利,尤其是人力资源分配、组织结构设置以及相应人员的提拔和任命等都不具有足够的自主权。我国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内部运行机制没有完全依照市场化机制进行。目前我国国有大型煤炭企业需要建立以资源产权为基本纽带的运行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满足企业经济市场化的要求。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在发展多种经营模式的过程中,没有按照市场竞争的基本制度进行分配处理。从企业担负的社会职能来看,国有大型煤炭企业担负着政府赋予的各种职能,这是一项根本任务。企业的性质决定了企业的管理模式,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很多行为不具备企业的特征。不论在人力资源管理还是其他经营管理均与公司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不一致。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主要是实现企业经济利益和其他非经济利益目标相平衡。如果我国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不改变这种管理制度,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人力资源管理。

  结语:

  总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环境对国有大型煤炭企业有着重大影响。只有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优化内部外部环境,才可以使国有大型煤炭企业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才可以在快速发展的今天不被社会所淘汰。

人力资源制度3

  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管理方式之一,储存了有关企业人员全面的个人情况和个人掌握的知识技能等综合信息。目前,现代企业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提出对人力资源档案管理与计算机技术结合的要求,将其转化为直接利用的数字信息。但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平台的构建目的将不仅仅是对个人信息和知识情况的存储,更是需要以人所掌握的知识作为管理单位,把这类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出来,满足企业不同层级的人员对知识共享、快捷及利用的需求。

  1、系统平台需求分析

  基于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系统平台的构建,必须从企业全局角度来着眼,以目前企业已拥有的管理系统的硬件设备与软件系统的兼容性作为开发基础。实现人力资源档案信息的科学管控与组织知识的充分共享,使人力资源档案管理思想与现代企业管理文化进行接壤,提高企业人才的整体协作性和团队人才意识。因此,系统必须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系统建设需要以档案法律法规为准绳,保障企业人员对档案信息的隐私权和知情权;人力资源档案系统信息的收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企业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

  其次,系统建设必须以目前企业管理系统的特性作为参照,主要体现在系统平台必须与企业管理系统具有良好的交互性、兼容性以及技术的融合性上,为系统平台与企业对接减少阻碍。再次,系统平台的功能设计必须从双方面的利用角度进行考虑,不仅对企业管理者提供帮助,更要肩负起对企业员工利用需求的责任;建立专人专用账户的用户权限,方便管理、利用和消除信息不安全等因素的考虑。此外,对于企业核心价值的技术信息必须进行严格保密。数据保存必须考虑到突发状况和外在环境改变等因素,保持信息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最后,以企业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标,缩减到企业投入最低成本。

  2、系统功能设计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平台主要包含三部分功能:用户个人信息认证、企业员工知识共享、系统管理三个模块。以上三种功能通过B/S网络模式可以实现:普通用户登陆后经过系统的授予权限,可以对个人的身份相关信息进行校对,个人有关信息如果有误,可以向系统管理人员提供机构证明,管理人员对系统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删除、增加新录入,并且该用户可以利用账号分享本人或所在机构所掌握的技能知识,平台提供多用户进行在线交流等功能;系统管理员按照企业内的层级和不同部门分类设置不同用户权限,用户可以通过账号查询企业知识信息库;系统管理人员不仅具有普通用户的权限,还可以对系统的管理模块进行管理,对用户权限进行系统设置,同时还必须肩负起对知识库的更新和信息审核的责任。

  现代企业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平台页面是与员工直接对话的窗口,必须为企业员工提供多分类频道,帮助其获得最新资讯,建立如分类导航、知识库查询、业务查询、信息反馈、即时信息发布、用户在线交流等等功能。知识信息库录入与最新知识发布只向管理人员账户权限开放,普通账户对知识信息的更改或增加,可以通过信息反馈系统对系统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得到及时回复。

  3、现代企业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平台的技术架构

  结合现代企业人力资源档案平台的功能分析,笔者提出了对系统平台的主站点及其各有关站点设计方式,包括充分考量了现代企业在实践应用所需栏目,借此确定添加哪些栏目的功能最为有效、栏目如何设置更为合理、栏目可以对哪些用户可以公开,以及人力资源档案平台信息库需要创建档案资源信息和知识库信息内容等。因为知识库与人力资源档案信息库处于系统平台的后台位置,并且与平台的表层页面相对分开。基于以上特点,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系统平台主要采用普遍应用的三层式B/S系统结构。

  第一,企业人力资源档案管理系统表示层。表示层是应用于系统存储的数据与企业用户的直接接口,担负起将系统存储的数据转化为用户最易于接受的表现形式。此外,现代人力资源档案系统表示层不仅对系统内信息进行转化,而且该系统将员工所掌握的知识、技术方法以及管理方法进行形式转化存储到系统数据库中。

  第二,企业人力资源档案系统逻辑层。系统逻辑层作为存储资源库的实践应用,管理存储系统平台对信息的收集与逻辑存储数据库并接受用户各类访问。逻辑层依照用户对信息的需求进行分析、对平台进行设计。设置以下模块如个人人力资源档案信息、部门信息、信息反馈、个人知识发布、知识库查询、系统管理等,相应的登录用户分为一般用户和管理人员账户对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个人人力资源档案信息管理主要针对企业员工个人信息的全面概括,可以通过信息反馈模块对信息中存在的偏差与系统管理员进行沟通,对身份信息进行修改和添加;系统管理包括用户权限管理、在线反馈、知识审核、知识在线发布、登录日志等;权限管理主要对系统登录账户根据所处部门和级别进行合理授权;知识信息发布管理是根据用户通过账号主动分享的知识通过管理员进行审核,一方面按照信息收集准则进行分类入库;另一方面通过员工登录日志,对高频的搜索话题进行汇总,来对信息进行即时发布;系统维护通过管理人员账户对系统进行定期日常维护。

  4、系统管理平台安全保障制度的建立

  企业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平台获得企业员工信赖的基础,是以保障该系统提供安全、高效、准确的信息作为前提。因此,根据信息库的信息内容特征,本系统可以采用以下的技术安全手段与安全制度,保持信息系统的安全化管理以及知识信息的安全。

  第一,唯一的身份账号。系统管理人员在企业员工应聘进入企业工作时,就针对其职能身份进行了认定,分配了一个专用账号,此种方式可以防止员工进行多次注册,避免服务器的过重负担和多用户身份混乱带来不安全因素,使系统平台的用户操作限定在特定对象,帮助系统平台在日后利用信息统计与访问追踪统计提供了真实数据。

  第二,对所有员工赋予特定的身份权限与核心技术知识进行加密处理。企业员工获得的权限,必须进行分级设定,保障系统平台多种功能得到准确与高效的发挥。处于企业内不同职位的员工,对系统可以进行不同操作。没有得到管理人员对相关权限的审批,普通用户是无法对系统进行越权操作。因此,权限设置不仅使系统平台管理更为便捷,也为系统平台操作安全提供保障。其次,人力资源管理平台的数据库还为企业存储相关核心技术数据,不同密级的知识需要核心人员掌握,而并非可以对所有人员开放利用。基于以上因素,员工的身份与核心知识加密设置不同进入权限,可以根据其不同部门的职能属性与层级职务大小进行科学的权限分配,时刻保持信息库内的知识信息处于稳定与可控中。

  第三,为保证整个系统的信息安全,必须对原有系统数据库进行定期的备份,严格编制系统操作守则,并要求所有员工严格遵守,保证信息系统得到安全操作。

人力资源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公司的用人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3条 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使用,保证动态平衡。

  第4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个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个员工的工作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5条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依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限划分方案及其改进方案。

  (2)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配合公司经营目标,根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3)设计、推行、改进、监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建立广泛、畅通的人才输入渠道,储备人才。

  (5)建立和维系良好、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促进企业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6)致力于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强化人力资本的增值。

  (7)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建立不同时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及畅通的人才选拔渠道。

  (8)致力于组织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具有奉献精神的,精干团结的核心骨干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工作程序及制度,确保人力资源工作符合公司发展方针并日趋科学化、规范化。

  (10)负责公司定岗定编、调整工作岗位及内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录用政策并组织实施。

  (12)管理公司劳动用工合同、员工人事档案。

  (13)负责员工异动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员工考勤、人事任免及奖惩工作。

  (15)制定员工的薪资福利政策。

  (16)制定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员工的教育培训。

  (17)制定人事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的考评,重点是员工的绩效考评。

  (18)负责公司与外部组织或机构的人事协调工作。

  (19)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人事服务工作。

  (20)其他相关工作。

  第6条 公司实行全面人力资源管理,各部门须由第一负责人主管本部门人力资源工作,有义务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创造良好条件,发掘员工潜力,同时配合人力资源部传达、宣传人力资源政策,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馈信息。

  第三章 员工及编制

  第7条 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试用、临时、兼职人员,均为公司员工。公司将员工划分为管理人员、技术开发人员、市场营销人员、一般行政人员、工人及其他人员五大类别。公司员工的基本行为规范包括:

  (1)热爱祖国,热爱公司。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认同公司文化,与公司同舟共济,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4)勤奋、敬业、忠诚。

  (5)严守公司秘密。

  (6)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第8条 人力资源部须就各项工作职责的任务以及工作人员的条件等进行分析研究,制作“职务说明书”,作为员工聘用、管理、考评的依据。

  第9条 公司实行定员定岗定编管理,在保证经营运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10条 根据编制,本公司应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工作能力、流动率、缺勤情况及应储备人力与需求人力进行正确、客观的检查及建议,作为人力资源部制定人力计划和开发人力来源的依据。

  第11条 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应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12条 人力资源部受理人员增补申请时,应审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需求,其职位、薪资预算是否在控制之内,增补时机是否恰当。审核通过后提出正确的拟办建议,呈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招聘管理

  第13条 公司将招聘划分为计划内招聘、计划外招聘、公司战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进人才。(1)计划内招聘须经用人部门的上一级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依据人员编制计划实施控制。

  (2)计划外招聘由董事长审批。

  (3)公司战略性招聘实行专项报批,由总经理提出申请,报经董事长审批。

  第14条 计划内招聘程序为:

  (1)用人部门填写《员工招聘计划书》及《职务说明书》,并提供笔试考卷(针对需要笔试的招聘),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在招聘开始前3日,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决定招聘方式,并发布招聘信息。

  (3)用人部门依据求职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用人部门主持进行面试,人力资源部或公司领导视需要情况参加。

  (5)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组织笔试。

  (6)面试后3日内(需笔试的为笔试后3日内),用人部门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面试评价表或笔试结论。人力资源部收到后,实施终审,终审有权否决。

  (7)人力资源部向终审合格的人才发出录用通知书。

  (8)员工报到入职。

  (9)员工背景调查。

  第15条 计划外招聘程序:计划外招聘首先经董事长批准,然后履行计划内招聘程序。

  第16条 战略性人才招聘程序:

  (1)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提供的经董事长批准的招聘计划,组成招聘小组。

  (2)招聘小组对人才进行初步选择。

  (3)用人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面试、笔试。

  (4)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终审,终审合格者发出录用通知书。

  (5)员工报到入职。

  (6)员工背景调查。

  第17条 特殊渠道引进人才的程序:

  特殊渠道引进人才,限于高级管理人才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程序为:

  (1)各类渠道直接向董事长推荐人才,或者由人力资源部委托猎头公司搜索人才。

  (2)人力资源部组成招聘小组,由董事长亲自主持初试。

  (3)素质测试。

  (4)招聘小组综合评定,必要时聘请人力资源专家协助。

  (5)录用。

  (6)人力资源部为人才办理入职手续。

  第18条 经核定录取人员,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体检表;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第19条 人力资源部应引导新入职人员依程序办理下列工作:

  (1)领取员工手册及工作卡;

  (2)领取考勤卡并向其说明使用方法;

  (3)领制服及制服卡;

  (4)领储物柜锁匙;

  (5)如有需要,填写“住宿申请单”;

  (6)登记参加劳保及参加工会;

  (7)视情况引导其参观及安排职前训练有关准备工作。

  第20条 公司实行员工担保制度,新进人员报到工作后,应进行第一次对保,以后每年度视有无必要复核一次,并予记录。对保分亲自对保及通信对保两种。被保人如无故离职,导致移交不清,本公司应发“保证责任催告函”,并作好采取司法处理的准备。

  第21条 人事部依据报到程序办理以下事项:

  (1)填写“人员报到记录簿”,登记“人员状况表。”

  (2)登记对保名册,安排对保。

  (3)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薪酬核定。

  (4)收齐报到应缴资料连同甄选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

  第22条 人才试用规定:

  (1)除特殊渠道引进的人才外,其余人员试用上岗前,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用人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新进人员进行上岗指导。

  (3)新员工试用期为3~6个月。特殊人才经董事长批准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

  第23条 正式聘用规定:

  (1)试用期满,直接主管部门严格对照《职务说明书》的任职资格,如实填写《试用员工评定表》并提出意见,意见包括:同意转正、予以辞退、延长试用期。

  (2)人力资源部审查,决定是否采纳直接主管部门的意见。

  (3)凡需延长试用期限,其直接主管与中层管理人员应详细述说原因。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试用期事假达5天者予以辞退,病假达6天者予以辞退或延长试用期,存在迟到、早退达三次或旷工记录者予以辞退。

  (4)试用合格者,在出具原单位离职证明后,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定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

  (5)聘用合同期满,按双向选择续签合同,续签合同的合同期限见“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五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24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都必须按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25条 劳动合同签订规定:

  (1)试用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试用协议》,用以明确试用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临时或兼职员工与公司签订《临时(兼职)劳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

  (3)试用合格,正式聘用的员工在接到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后5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应及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自动延长试用期。

  第26条 劳动合同期限规定:

  (1)公司高层领导职务15年。

  (2)中级管理岗位职务10年。

  (3)中级以下管理岗位职务5年,一般技术人员3年,一般行政人员和工人为1年。

  (4)正式员工如不愿按要求的年限签订劳动合同,可与公司协商劳动合同年限,协商年限须人力资源总监批准。

  第27条 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承诺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第28条 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书面声明无原单位或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29条 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0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接到通知3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即视为自动待岗。

  第30条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员工又不能联系到新工作部门的,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亦应终止。

  第31条 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

  第32条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33条 员工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非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

  第34条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未得到批准和办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前应坚持本岗位工作,不得在外应聘、兼职和就业。

  第六章 员工档案管理

  第35条 员工档案包括:

  (1)员工求职资料;

  (2)职位申请登记表、应聘人员面试评价表、试用员工登记表、新员工声明、试用合同;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各种资料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4)员工档案照片;

  (5)员工转正申请表、员工履历表、声明、劳动合同;

  (6)员工异动申请表、异动交接手续;

  (7)其他反映员工信息的材料。

  第36条 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送交人力资源部保管;驻外机构在当地招聘的人员须建立详细的人事资料存档备查,并将所聘人员的主要个人资料整理汇总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37条 人力资源部对收集的归档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装订并按员工顺序号进行存放保管。为确保档案准确,每半年对内部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同时不定期查看,做到防蛀、防潮。每年年底清理当年离职员工档案,并将离职员工档案移交公司档案馆保存。

  第38条 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是中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且只能查、借其下属的档案。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填写《档案查阅(借阅)登记本》。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查阅、借阅档案者负有保密义务和保管责任。

  第七章 干部任命制度

  第39条 公司设有行政管理职务、市场管理职务、技术管理职务,每一位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规划发展方向。

  第40条 担任管理职务的人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诚实正直,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一切从公司利益出发,不循私情。

  (2)经测试证明思维能力、领导能力、监控能力、组织能力、自律能力、合作能力、交往能力等均良好,且意识超前。

  (3)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高层管理人员需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中层管理人员需5年以上工作经验,中层以下管理人员需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上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绩效明显,证明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

  第41条 干部任命规定:

  (1)董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4)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任命;

  (5)其余管理职务由分管总监(副总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颁发任命书。

  第8章 员工异动管理

  第42条 员工异动包括:调动、待岗、休长假、辞职、辞退、资遣、除名等情形。

  第43条 出现员工异动,原工作部门应监督其及时办理异动手续,若因部门管理不善,离职人员带走公司财物和技术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44条 员工异动的主管部门是人力资源部,其他部门无权对员工异动作出批准决定。凡未经人力资源部认可的私自异动均为无效异动,当事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45条 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的部门变动,调动方式包括两种:

  (1)新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经与拟调动员工原部门领导协商同意的员工调动;

  (2)员工认为现工作岗位不适合,经与新工作部门联系,并得到原工作部门同意的员工调动。

  第46条 员工内部调动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和新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签字同意,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在办理完异动交接手续后方可到新工作部门上岗。

  第47条 员工内部调动程序为:

  (1)员工调出、调入部门协商调动事宜;

  (2)调动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异动申请表》和《员工交接手续登记表》;

  (3)调动员工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6)调动员工到新工作部门工作。

  第48条 员工外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本公司员工被公司安排到其他公司协助工作,公司保留其员工资格,但由新公司发放其薪资并解决福利。

  (1)员工的外调由公司安排,员工无权主动提出外调。

  (2)员工外调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和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异动交接手续。

  (3)员工外调,公司将与员工新公司签订《员工租借协议》。

  (4)外调员工外调期满回公司,应由外调单位出具外调期间工作评价,作为员工考评档案存档。

  (5)外调员工必须严格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损害公司形象及利益。

  第49条 员工待岗的情形包括:

  (1)正式员工不适合现任工作岗位,被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

  (2)部门人员精简,被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

  (3)接到续签合同,逾期未签,且未说明原因亦未按程序提出离职者;

  (4)主动申请待岗获批准者。

  第50条 待岗程序为:

  (1)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2)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待岗手续。

  (3)待岗。

  第51条 待岗期间只发放最低生活费,按当地政府规定标准发放,待岗者待岗期间不享受福利。

  第52条 待岗者如果在待岗期间另谋职业,须先按辞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否则视为违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53条 待岗期限为3个月,若待岗期满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按员工辞退办理,特殊情况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者可延长待岗时间,但当法律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具备时,应当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54条 公司正式员工因各种原因较长一段时间不能正常工作,经公司同意,可以保留其在合同期限内的员工资格,当原因消除时允许该员工再次上班,此为休长假。

  第55条 休长假办理程序为:

  (1)休长假员工提前5个工作日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

  (2)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3)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批准。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签订合同期内休假协议。

  (6)休假。

  第56条 休长假者不连续计算工龄,再次上班时视为试用新员工。

  第57条 休长假期间不发放工资、津贴,不享受公司福利。

  第58条 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而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辞职办理程序为:

  (1)辞职员工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可以不提前)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

  (2)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3)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4)人力资源部批准。

  (5)员工离职。

  第59条 员工辞职手续办理完,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第60条 员工辞职必须办理辞职手续,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

  (1)对自动离职者,公司将作除名处理。

  (2)员工自动离职后,其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2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员工异动说明,异动说明应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写明员工离岗时间。

  (3)员工自动离职,其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2日内到财务、物资、金融等职能部门查清该员工是否有财、物问题,如有问题应及时报行政部,由行政部转法律顾问。

  第61条 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将被公司辞退: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不能胜任应聘工作;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5)待岗达3个月仍无用人部门接收;

  (6)1年内两次待岗;

  (7)《劳动合同》期满,用人部门不同意续签合同。

  此外,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濒临破产,需裁减人员时,公司可辞退员工。

  第62条 辞退员工程序如下:

  (1)部门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并出具辞退员工事实依据。

  (2)部门上一级领导审批同意。

  (3)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4)人力资源部批准。

  (5)辞退。

  第63条 中级管理人员辞退,最终审批权属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辞退,最终审批权属董事长。

  第64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对员工实行资遣:

  (1)公司歇业或转让;

  (2)公司严重亏损或业务紧缩;

  (3)因不可抗力暂停营业一个月以上;

  (4)业务性质发生重大变化而原有员工不再适用;

  (5)其他特殊原因。

  第65条 资遣费标准如下:

  (1)有效工作时间在一年以内者,发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2)有效工作时间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者,发放相当于三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3)有效工作时间三年以上的,在发放相当于三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的同时,每增加一年,增发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第66条 资遣顺序为:首先是在职期间有违纪行为并受到处罚者,其次是工作绩效差者,再次是工龄相对较短者,最后是职务低于他人者。

  第67条 员工在收到资遣通知后,应于一周内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作辞退处理且不发放资遣费。

  第68条 当公司再次招聘时,被资遣人员可以优先录用,并且可以连续计算以前工龄。但再遇资遣,只按新工作年限发放资遣费。

  第69条 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将予以除名:

  (1)自动离职,未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辞职手续;

  (2)一年内累计旷工达6天或连续旷工3天;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 贿赂;

  (4)违抗命令或玩忽职守,情节重大;

  (5)聚众旷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工作和生产秩序;

  (6)盗用公司印信,或涂改文件者,或者伪造证件;

  (7)年终考核不合格,经留用考察仍不合格;

  (8)在外兼职;

  (9)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

  (10)泄露公司重大机密;

  (11)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犯有严重经济问题,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

  (12)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其他行为。

  第70条 对拟除名的员工,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告,人力资源部核实,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发出除名通报。

  第9章 考勤制度

  第71条 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2)公司实行的作息时间为:

  10月1日~4月30日实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00。

  5月1日~9月30日实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8:00。

  第72条 病假规定:

  (1)请病假须持市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

  (2)中级管理人员及以下职位人员,休病假审批权限为:2天以内由分管副总(总监)批准,3~5天由总经理总裁批准,5天以上由董事长批准。

  (3)高层领导休病假审批权限为:5天以内须经董事长办公室审批,5天以上须经董事长审批。

  (4)对于公司正式员工,休病假1个月以内,按70%发放工资,1~3个月以内,按50%发放工资;

  超过3个月以上不发工资。

  第73条 事假规定:

  (1)请事假须提前1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1天之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之内由公司分管副总(总监)批准,4~7天由总经理批准,7天以上由董事长,获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事假无薪。

  (3)试用期员工请事假,应延长试用期。

  第74条 婚假规定:

  (1)达到法定婚龄的员工(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3天。

  (2)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员工(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7天。

  (3)婚假须至少提前1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5条 产假规定: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享受产假。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期间,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检查假,该假为有薪假。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产假为90天,持医院证明的难产为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增加产假15天。

  (4)产假结束后需续假的,按事假处理。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3个月以上流产或死产的凭医院证明休假15天,假期按70%发放工资。

  (6)妻子分娩,男员工可享受5天护理假,护理假无薪。

  (7)产假、护理假均须提前一个星期凭生育指标和结婚证申请。

  (8)产假、护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6条 丧假规定:员工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凭亲属死亡证明复印件或病危通知书休假5天,该假为有薪假。

  第77条 年休假规定:

  (1)工龄1年以上的中级以上管理人员,每年享受10天年休假;工龄1年以上的中级以下管理人员,每年享受5天年休假。

  (2)年休假提前1个星期申请,上级负责人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3)休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4)年休假为有薪假。

  第78条 迟到、早退规定:

  (1)上班推迟到岗30分钟以内为迟到;

  (2)提前离岗30分钟以内为早退。

  第79条 旷工规定:

  (1)旷工最小计量单位为半天。

  (2)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

  (3)无故不到岗,或者不请假不到岗,或者未获准假不到岗为旷工。

  第80条 考勤执行

  (1)考勤统一由人力资源部执行,各部门配合执行。

  (2)员工上班、下班打卡,不得请人代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

  (1)考勤须按时统计,迟报、错报、不报将对考勤员实施处罚。

  (2)考勤由稽查部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弄虚作假者重处。

  第81条 考勤处罚:

  考勤处罚按下表执行:

  第10章 员工培训

  第82条 公司员工培训的种类包括:新员工培训、试用转正培训、转岗晋级培训、在职培训和特殊专项岗位培训。

  第83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

  (1)于每年12月底之前,根据公司次年总体经济目标,结合培训需求调查,制定培训目标和计划,报人力资源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各部门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提出次年培训需求,报人力资源部。

  (3)培训计划的内容包括:培训种类;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培训的时间和地点;培训内容形式;培训教师及培训教材;培训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协助部门和负责人;费用预算;培训考核及效果评估。

  第84条 新员工培训规定:

  (1)新员工在上岗前,一律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的新员工培训。

  (2)新员工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公司发展历史及现状、行业状况、公司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功能和业务范围、规章制度、员工行为规范。

  (3)新员工培训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期。人力资源部在培训前3日向应参加培训的新员工所属部门发出培训通知。接到通知后,原则上应组织全部新员工参加,如果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部递交由部门领导批准的报告,经人力资源部审核以后,参加下一期培训。

  (4)新员工培训由内部管理人员担任讲师。

  (5)新员工培训每期时间为一个星期,采用讲座、参观、军训三种方式。

  (6)新员工培训材料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授课教师提供的教案及培训录音整理稿编制。

  (7)新员工培训结束后,实行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予以辞退。

  (8)人力资源部设计《培训评估表》,于培训结束时交由培训学员填写。人力资源部汇总后对本期培训效果作出评估,包括对培训教师、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及技巧和培训实施等各方面评估。

  (9)新员工培训合格是转正的重要条件之一,未参加培训的新员工不予转正。

  第85条 在职培训的规定:

  (1)在职培训不定期,原则上将时间安排在星期六及星期日。

  (2)公司全体员工每年均须参加培训,并且不低于30课时,培训考试成绩将作为考评依据。

  (3)在职培训方式包括:聘请业内资深人士到公司授课;参加学术交流、专家讲座;现场参观考察、交流、研讨;网络远程教学;到同类领先企业研修。

  (4)在职培训内容:

  1)管理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市场及技术发展趋势、企业发展案例、企业文件和法规的深入领会及理解、企业管理现状与市场战略、社交、公关、礼仪等。

  2)技术研发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技术发展动态及趋势、新技术发展及运用情况、语言能力的强化、企业文化等。

  3)金融、财务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金融法规、财政法规、税务法规、工商管理法规、金融新运作方式及管理法规、市场发展动态与财务的融合、企业文化在财务运作中的实际应用等。

  4)市场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市场发展动态趋势、市场运作经验及教训、市场行为学、营销学、政府行为学、公共关系、宣传、广告、传媒、企业文化战略、CIS应用等。

  (5)后勤服务类职员培训内容:后勤服务与市场的关系、后勤服务与管理的关系、仓储及采供管理、后勤服务与财务的关系、企业文化在后勤服务中的实际运用等。

  (6)行政助理类职员培训内容:现代秘书学、公关、礼仪、社交、协调训练、电脑及网络技能培训、文字处理技能、艺术教育和形体训练、企业文化与个人的工作关系。

  第86条 试用转正培训、转岗晋级培训和特殊专项岗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需要组织实施。

  第11章 员工考评

  第87条 员工考评的目的包括:

  (1)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公司员工的素质、能力及工作实绩,适时向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相关数据。

  (2)通过考评正确实施奖惩,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全面提升员工绩效,保障公司的可持续高速发展。

  第88条 员工考评结构:公司员工考评由业绩考评、能力考评和态度考评三方面构成。

  第89条 员工考评原则包括:

  (1)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原则。统一考评标准及程序,科学制定考评表及指标,多渠道收集考评信息,及时处理考评投诉。

  (2)绝对性评价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按照职务职能标准对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评价,而非人与人之间的相对评价。

  (3)分析性评价原则。按事先确定的考评要素及重点逐条进行观察、判断、分析和评价,而非对人进行总体评价。

  第90条 考评层次规定:

  (1)高层管理者由董事会考评。

  (2)中层及以下人员实行三方考评,三方成绩汇总为考评最终成绩。此处“三方”指的是直接上级、直接下级、服务部门,三方所占权重为30%、30%、40%。

  第93条 绩效考评的程序

  (1)考评开始日10天前,人力资源部做好考评准备工作,并成立考评小组,专门组织考评工作的开展。

  (2)考评开始日5天前,下达考评通知,要求各部门做好考评准备。

  (3)考评实施。

  (4)人力资源部审核、整理、复核考评表,计算考评成绩,填写绩效考评成绩统计表,编制并上报绩效考评综合报告。

  第94条 考评结果的保管与查阅:

  (1)绩效考评成绩统计表、素质考评成绩统计表以及专项考评资料存入员工档案。

  (2)员工履行查阅手续后,可以查阅本人的考评成绩。

  (3)考评成绩的查阅按人事档案查阅有关规定执行。

  第95条 考评申诉规定:

  (1)被考评者若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疑问或有不同意见,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诉。

  (2)人力资源部必须在接到申诉后一周内听取有关考评者的意见,拟定申诉处理意见经各方协商后通知申诉员工。员工若依然有异议,可以越级申诉。

  第12章 工资及福利

  第96条 公司薪酬管理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保证生活、安定员工的原则。

  (2)有利于能力开发原则。

  (3)谋求稳定、合作的劳资关系原则。

  (4)工资增长率低于劳动生产增长率,工资增长率低于利润增长率的原则。

  (5)综合核定原则,即员工薪酬参考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及工龄、资历等因素综合核定。

  第97条 公司实行年薪制与月薪制并存的工资体制。

  (1)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实行年薪制,其余人员实行月薪制。

  (2)年薪分为5个档次15个等级(如下表),根据员工实际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具体人员的年薪标准。

  (3)享受年薪制的员工,年薪的60%按月发放,其余40%在年终时根据目标完成情况核算发放。

  (4)享受年薪的员工均须每年与公司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作为年终考核和发放年薪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98条 在实行月薪制的员工中,又分计件工资、提成工资和结构工资。

  (1)生产一线人员实行计件工资。

  (2)营销一线人员实行提成工资。

  (3)其余人员实行结构工资。

  第99条 实行计件工资的生产一线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件薪构成。

  (1)基本工资根据生产人员技术、资历、工龄等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分为6个级次:

  (2)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3)件薪按公司《定额手册》规定的具体标准执行,定额手册由技术开发部会同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制定和修订。

  第100条 实行提成工资的营销一线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提成构成。

  (1)基本工资根据营销人员能力、资历、业绩等由人力资源部和营销部确定,分为6个级次:

  (2)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3)销售提成比例按照公司《营销管理手册》执行,该标准由营销部会同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制定和修订。

  第101条 实行结构工资的员工,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1)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岗位要求、工作量和难易程度、员工能力和素质、员工前期业绩,对每一位员工实行定级,共分为9级,如下表:

  (2)员工根据不同级次,享受不同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3)对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4)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最低可以为0元,但不能突破上限。

  第102条 实行月薪的员工享受半年奖(每半年发放一次),半年奖金额最低为0元,最高为该员工前6个月平均月收入的两倍,具体金额根据半年考核确定。

  第103条 月薪以及年薪按月发放部分,均在每月6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第104条 工资实行保密发放。

  第105条 薪资岗位职员须负责工资明细表和总额表的制作、报批、统计、汇总,并于次月初将工资发放总表分别报财务部,同时负有保密的责任,若薪资岗位工作失误造成泄密事件,将对其严惩直至除名。

  第106条 工资薪酬实行统一管理,驻外机构人员工资统一由总部核定、发放(每月6日通过银行转账到员工工资卡上)。

  第107条 人力资源部在发放工资时,附上工资组成及扣款项目的详细说明,若员工当月工资有误,可到人力资源部查询。

  第108条 凡公司正式员工,享有的福利包括:休假、劳动保护、培训、住房补贴、健康检查、社会统筹保险、伤残伤亡抚恤。

  第109条 公司福利除休假、培训、健康检查按公司制度执行外,其余均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定标准执行。

  第13章 附则

  第110条 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第111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人力资源制度5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一、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从本企业实际出发配置人力资源;

  2、发扬民主,接受监督,严格依照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3、以市场为导向,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实现责、权、利相统一;

  4、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提高绩效为目标,强化考核,有效激励,完善薪酬激励和考核约束机制。

  二、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

  指出哪个部门是是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及规划;

  2、负责公司各单位的组织机构、定员编制、人力资源配置、新增人员审批和员工录用、退(离)休等管理办法的制订;

  3、负责公司系统薪酬、绩效考核、分配管理办法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公司系统年金政策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公司各单位工资制度和工资调整方案的审定并指导实施;负责公司员工薪酬及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年金等方案的制订、实施及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 员工及各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任免、调动、奖惩、退(离)休等事项的管理;负责公司系统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5、负责公司系统员工教育、培训计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公司系统企业领导人员、后备干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员工的培训,对各单位员工培训进行指导;

  6、负责公司专业技术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专家队伍建设工作;

  7、负责公司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公司各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系统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人力资源具体执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制订本单位中期人力资源规划及年度计划;

  2、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劳动、人事、培训、薪酬福利、社会保险等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各项规章并组织实施;

  3、根据公司综合管理部对人力资源工作的统一部署,具体落实各项工作,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时提供与人力资源工作有关的各类信息。

  4、明确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部门、岗位和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5、贯彻执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内容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管理、选聘培训管理、薪酬绩效管理、人员管理(干部管理)、人事管理以及其他专项管理工作。组织管理主要涉及到董事会治理运作管理、企业领导班子定员管理、公司各专业委员会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工情况。

人力资源制度6

  论文摘要:从人力资源制度本身及人力资源制度执行两方面进行分析,提出要从规范人力资源制度的制订以及完善人力资源制度执行的流程管理两方面出发,提高人力资源制度的执行力。

  论文关键词:企业;人力资源制度;执行力

  一、人力资源制度概述

  随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逐步深化,越来越多的管理者认识到人力资源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力求通过健全人力资源制度促使企业人力资源各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和员工的工作效率。

  但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往往又会遇到这样一种现象:一方面是各种新的人力资源制度不断出台,另一方面是人力资源新制度出台后往往是热闹一阵就归于沉寂。归根结底这是人力资源制度执行不力的表现,制度执行不力,其原因包括制度本身和制度执行机制这两方面的原因。

  二、人力资源制度执行力不足的原因分析

  人力资源制度本身的原因

  (1)人力资源制度不合理。有不少人力资源管理者在制订制度时,没有考虑到工作实际,“跟着感觉走”、“眼高手低”,在没有充分调研分析、对企业人力资源现状的理解和对企业人力资源发展的前瞻性把握不够、照搬照抄上级制度等前提下制定出台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这些制度本身设计和流程就不够科学,不够具体明确,缺乏可操作性。不科学、不合理、不具体、操作性差的人力资源制度在执行时必将引起员工的抵触,进而会产生对于制度的过于频繁的修改-执行-修改,使企业的人力资源制度逐渐失去权威性,员工更会无所适从,并逐渐产生对人力资源制度和管理的困惑。

  (2)企业文化与新人力资源制度冲突较大。对某项具体人力资源工作来说,也许管理流程是合理的,出台的制度也是科学的,但不能适应企业现状。因为企业有自身的业务组织和运营特点,决定了企业对人力资源组织的方法和对人力资源管理的手段,企业固有的行事风格、价值观等对新制度的制订和执行,也起着范围介定的作用,如果出台的人力资源新制度大大超越原有文化,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员工离职、企业权利斗争、消极怠工、效益滑坡、安全事故频发等一系列连锁反应。

  (3)人力资源制度违法或损害职工利益。管理者在制定人力资源制度的时候,没有对制度涉及到的有关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出台的人力资源制度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导致制度难以执行,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法律风险。另外,企业制定和出台各项人力资源制度时,绝大部分会涉及到员工利益的调整,如果在出台制度前没有对员工利益调整的幅度和员工的接受程度进行科学合理的测算和评估,对员工利益调整较大的人力资源制度势必会受到员工的抵触。

  (4)人力资源制度体系过于庞大难以执行。不少企业在构建人力资源制度体系时,过分追求先进性、科学性,构建的制度体系太烦琐复杂,试图一下改革到位,以最先进的方法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此类型的人力资源制度体系推行周期过长且操作繁琐,难以在短期内取得效果,这将影响到人力资源管理在企业管理者和普通员工心目中的形象,会对制度进一步推进带来麻烦。人力资源制度执行机制的原因

  (1)认识不到位。传统的人治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还在左右着企业的内部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各项人力资源决策还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人治的影响,不少企业管理者和员工没有充分认识到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对于企业内部管理来说,执行人力资源制度比制订制度更为费力,更为重要,也更为紧迫,没有充分认识到好的人力资源制度的强有力执行会对企业内部管理及员工效率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

  (2)利益的驱使。由于人力资源制度绝大多数涉及员工利益,管理者在执行制度的时候,难免会产生趋利的倾向,对自己有利的就会花费较大精力执行和监督,对自己没利或损害自身利益的就淡化不去执行,在执行人力资源制度过程中搞实用主义。

  (3)准备不足的执行反复。在人力资源新制度执行前没有考虑到宣贯的重要性,导致不少制度的执行者和利益相关者对新制度不了解或误解,制度执行时偏差较大,需要不停地反复执行,浪费大量人力物力,而且还达不到预期的执行效果。

  (4)缺少执行人和强有力的监督。执行人缺位,是很多企业人力资源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重要原因,执行人的挑选和任用,是企业人力资源制度能否贯彻的关键,不少企业的制度执行人只是普通的管理专职,而人力资源制度涉及范围涵盖该专职的直接上级或间接上级,因管理权限的原因导致人力资源制度难以执行或执行流于形式。

  同时,缺乏对人力资源制度执行人执行制度效果的监督也是执行力不足的重要原因,在缺乏强有力监督的前提下,由于人的惰性和扯皮等原因,仅仅期望执行者发挥高度工作责任感去执行制度的愿望往往是实现不了的。

  (5)领导不执行。即使企业配置了合适的人力资源制度执行人和建立了强有力的制度执行监督体系,但与其平级或上级领导人违反制度后,如何处理,特别是当该领导人为元老或实力派时,作为人力资源制度的执行者乃至企业的最高领导者将如何处理,是强制执行并对违规者进行处罚还是按照企业原有政治原则对某些领导者和元老进行单独的特殊考虑,人力资源制度执行者和企业最高领导者的不同决策都会对人力资源制度的执行力有较大的影响。

  三、提高人力资源制度执行力的措施

  在新的市场竞争条件下,要提高员工效率,推动企业内部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没有与之相适应的人力资源制度创新不行,而制度执行不力更不行。

  1.规范人力资源制度的制定

  (1)保证人力资源制度的严肃性、合理性、科学性、完善性。在制订人力资源制度前,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分析,在收集和分析制度出台的前提、背景、适用范围、管理流程等各方面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人力资源制度的编写,并在一定范围内对即将出台的人力资源制度进行讨论和征求意见,在汇总分析各层面意见后对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有条件的可在小范围内进行制度的试运行,通过试运行来检验人力资源制度的严肃性、合理性、科学性和完善性。

  (2)人力资源制度内容和程序要合法。人力资源制度应依法制定,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人力资源制度的制定,特别是涉及员工利益的薪酬、保险、福利、休假等方面的制度更应经过民主程序,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员工代表大会的,应经职代会审议通过,没有职代会制度的,应当征求工会的意见;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应当征求超过半数职工所推举的职工代表的意见。同时人力资源制度应通过单位分发或员工签字领取,员工有知悉权。

  (3)更多地考虑人的因素。根据员工特点考虑人力资源制度对权力在各层面的分配以及集权和分权程度的确定,员工因个人利益对人力资源制度的接受或抵触的程度,近期企业在员工日常管理中呈现的突出问题,现有员工工作中存在的良好的团队氛围,员工未来的发展方向等都是人力资源制度制订的重要参考依据。

  (4)构建简洁可行的人力资源制度体系。企业构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必定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期进行持续过渡、调整、完善和优化,试图一步改革到位,以最先进的方法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显然是不可行的。构建人力资源制度体系可以力求简洁,具体来说,一是制度不必过分追求先进性、科学性,二是制度不能太烦琐复杂。

  同时,面对庞大的人力资源制度体系构建,可选择从局部入手。这里的局部有两层意思,一是指从人力资源的某个模块入手,二是指从一部分员工而非全部员工入手。这体现了首先抓住主要矛盾的思想,在引入一个系统性工程的时候应该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一方面,从人力资源的某个模块入手。如果推行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企业管理的规范化提升,那么可以考虑以岗位管理体系的优化为突破口,因为这是整个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特别是薪酬和绩效管理体系的基础。若要使工作更为扎实,则可以借助流程优化和梳理的工具,对岗位管理体系进行优化。另一方面,从一部分员工入手。一般而言,主要指的是各部门负责人(中层)。对人力资源基础较为薄弱、员工对人力资源的认识尚很肤浅的企业,全面推行人力资源管理具有相当的难度,故可以先对部门负责人的薪酬、绩效进行优化,运行一段时间以后,待这部分管理者已经掌握了人力资源的方式方法以后,再于更大范围内进行推广,效果更佳。完善人力资源制度执行的流程管理

  (1)提高认识。企业各级领导者、普通管理者和员工都要提高对人力资源制度执行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人力资源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只停留在制度本身而不执行到位,所有美好的人力资源管理愿望都只能成为泡影。

  (2)加强人力资源制度的宣传贯彻。要想执行人力资源制度,必须先让企业员工了解和熟悉人力资源制度,就必须进行制度的宣传贯彻,而且制度的宣传贯彻必须由企业中具有实际影响力的人员带头,同时在进行制度宣传贯彻的过程中要注重完善书面记录,对各类人力资源制度在各层面员工中宣传贯彻后都应保留有书面记录可查。在员工违反规定或执行不到位的时候就会有据可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执行人力资源制度后,因无书面证据证明制度是否宣传贯彻到位而收回处罚令或减轻处罚,更不会引起后期不断的讨价还价。

  (3)以人为本,精细管理,为人力资源制度执行提供良好保证。人力资源制度执行的主体是“人”,要打造执行力,必须打造强大的执行团队。

  一是优化正面激励机制。本着“一流员工、一流业绩、一流报酬”的薪酬分配原则,进一步完善绩效挂钩机制,根据员工岗位业绩建立相对应的薪酬福利体系,从而形成员工谋发展、比贡献、争上游的良好工作竞赛氛围。同时,以典型事例正面引导员工行为,捕捉安全生产、技能比武、知识竞赛、企业管理等各条战线上的优秀人员进行典型开发,引导员工积极向上。

  二是构建精细管理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认真进行职务分析,把企业岗位的职、权、责、利等有效地统一起来。有工作就有相应的权力和责任,将工作的好坏和奖惩挂起钩来。同时要加强目标管理,在保证目标设置合理性的前提下,强化目标分解、目标执行和目标考核的过程管理,使每个岗位的工作人员明确自己应完成的使命和应承担的责任。

  三是增强员工执行能力。定期组织员工的执行力培训,倡导员工运用新知识、新观念来带动执行力的提升。

  四是要有强有力的执行人。可以选取意志顽强、原则性强、沟通协调能力强、为人正直、熟悉企业业务的专业人员为人力资源制度的执行者,而且制度的执行者必须被公开授予权力,并公开制约其行为的措施,同时获得企业最高领导者的支持。

  (4)加强监督,落实责任,为人力资源制度执行提供有力保障。加强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是人力资源制度执行的有效保障。应该加强对人力资源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保障各项人力资源制度落实到位。

  一是实行“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各职能部室、业务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在本职范围内负有人力资源制度执行监督权,是人力资源制度执行的责任人,有助于增强负责人的责任感,促进相关制度的落实。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制。对人力资源制度执行>文秘站:<进度、目标、结果进行监控,对不执行制度、错误执行制度、违规执行制度等行为进行惩处>

人力资源制度7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也在不断深入,对人才的需要量日益增长,而相应的人力资源的管理也成为了企业发展的关键。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制度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企业运行的基本保障,是实现企业战略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在人力资源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只有具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才能有效推动国有企业稳定快速发展。

  1 人力资源制度建设的内涵和意义

  制度一词在《新华字典》中的解释为: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由此可见,制度是针对于组织成员来说的,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都离不开人。人力资源制度是是企业内部对员工进行规范化人力资源管理的实施法则,反映了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观念、内容、方法。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制度,可使企业人力资源各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有助于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和员工工作效率。

  2 国有企业人力资源制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制度制定程序不合规。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我国部分国有企业法律意识不强,在制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制度时,未履行法定的民主决策程序,这样制定的制度从法律意义上是无效的。或者不注意书面材料的保留,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企业往往陷于被动。

  2.2 不能体现以人为本理念。我国国有企业的领导阶层有着比较重的权力意识,内部员工也有一定的等级观念,管理活动往往注重集权和控制,不注重放权与分权,造成形成的管理制度刚性过强,只见静态的“事”,不见社会性的“人”及个体特点,难以体现建立在“认识人、尊重人”基础上的以人为本管理思想,管理活动僵化,制度越来越复杂,而管理效率反而有所下降。

  2.3 “拿来主义”盛行。由于管理人员缺乏对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本质理解,抄用他单位管理制度的“拿来主义”十分普遍,管理制度不适合本企业或制度模块之间相互矛盾,导致制度效用不佳。

  2.4 薪酬激励制度不健全。部分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不能与时俱进,薪酬发放仍然搞平均主义,工资收入和个人业绩没有很好地连接起来,分配形式单一,没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难以形成良性的开发个人潜能和能力的模式。

  2.5 绩效考核不科学。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大多是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员工进行打分并综合排序,考核方式严重依赖领导的考评和民主的评议,绩效考核评价指标模糊不清,使考核结果不真实、不准确。

  2.6 员工的培育被忽视。国有企业存在着培训方法单一,忽视培训效果评估和反馈,重视知识技能培训而忽视“冰山下”素质的培训,职业发展通道设计不畅,对员工的职业规划缺少帮助等问题。

  3 人力资源制度建设对策分析

  3.1 制度制定程序合法。凡是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人力资源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没有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代会闭幕期间的,应征得超过半数职工所推举的职工代表同意。审议通过后应将制度广泛公示,必要时要求职工阅读后签字确认,确保职工知晓并自觉遵守。同时,企业应注意保存有关程序合法和进行公示的证据,在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

  3.2 保证科学性和合理性。在制定人力资源制度前,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分析。制度编写完毕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讨论和征求意见,并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有条件的可进行小范围试运行,通过试运行检验制度的严肃性、合理性、科学性、完善性。在制度制定时,还应注意在制度中建立监督机制、反馈机制和调整机制。

  3.3 落实人本管理理念。在人力资源制度建设中,应放弃陈旧落后的管理观念,引用新的方式方法,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以激活人的潜能为目标,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成长。

  3.4 健全薪酬分配制度。企业应当通过工作岗位分析和薪酬调查,建立与劳动力市场机制相适应的薪酬制度,对内应使员工感到公平,对外企业在薪酬方面具有一定竞争力,做到使企业薪酬水平既具有动态激励作用又具有市场竞争力。

  3.5 构建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应有专门制度明确规定,确定具体的可量化的指标,减少主观随意性,增加考核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使员工信服。建立由员工代表、企业工会、上级主管组成监督机制,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有条件的话,可以联系激励政策,构建激励性绩效考核机制。

  3.6 建立有效的培训开发机制。企业应从自身的生产发展需要出发,精心设计有效的培训开发系统,认真开展培训需求分析,

  形成一套高效的、可行性好的员工培训制度,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好的基础。同时,企业应注意规划设计好员工职业发展通道,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能人员、服务

  人员均有畅通的职业发展路径。

  4 结束语

  在越来越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国有企业必须构建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贯彻“以人为本”理念,运用科学的手段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营造一个和谐积极的企业工作环境,发挥员工潜能,防止人才流失,推动企业向前发展。

人力资源制度8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战略需要以及经济实力建立的、旨在为本企业员工提供一定水平的退休收入保障的员工福利制度。企业年金与法定强制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个人商业储蓄养老保险共同构成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三大支柱”。从宏观角度讲,企业年金既不同于基本养老保险,也不同于商业性的人寿保险,实质上是对法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一种补充,直接目的虽然是为了激励员工的劳动积极性,但客观上会提高劳动者的退休养老金水平。从微观角度讲,企业年金一般被企业视为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的薪酬管理或员工福利管理项目,是企业为了吸引、留住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向员工提供的一笔退休金。

  一、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及其特点

  我国企业年金的出现,始于20 世纪90 年代初期。一些行业为了更好地保障企业员工退休后的生活,率先探索和建立起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这是企业年金的源头。20xx 年12 月,国务院颁布《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提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决定20xx 年在辽宁省首先试点,首次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更名为“企业年金”,并明确企业年金举办单位可以享受税前列支的税收优惠政策,即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以从成本中列支。同时,该方案还规定,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管理和运营。

  20xx 年是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一个重要年份,为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国家主管部门发布了多项有关企业年金的规章,对企业年金的建立与运行进行相应的规范。20xx 年1 月6 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同年2 月23 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公布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上述两部规章都是自20xx 年5 月1 日起施行,对企业年金的建立、运行及管理进行了规范。20xx 年12 月31 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自20xx 年3 月1 日起施行,该规章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程序、标准等进行了规范。

  对于企业年金的所有者———员工个人来说,企业年金属于私人经济范畴,是一种私人性质的产品。一般来说,企业年金基金在经营中独立于举办单位的资金和业务,即使举办单位破产,员工仍然可以领到企业年金。因此,企业年金是以民间储蓄为基础的私人养老金。企业年金制度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比,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不同点:

  1.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般是政府强制实施的、统一的养老金计划,管理机构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政府统一安排,政府机构进行管理。企业年金计划一般由企业自愿决定是否建立,并利用市场机制来自主选择合适的管理和运营模式,弹性较大,灵活性较强。

  2.养老金是公共产品,而企业年金属于私人产品,因此政府对企业年金一般不直接承担责任。政府对企业年金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推动立法、税收政策和适度监督管理等方面。

  3.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模式一般采取现收现付制,通过代际赡养来提供养老保障。企业年金则大多采取完全积累制(法国是唯一的例外,采用全国统筹、现收现付的强制性企业年金计划),实行个人保障,以个人账户方式记载每个员工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个人缴费以及投资收益、利息等全部资产。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全部资产归员工个人所有,不能调剂使用。

  4.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政府机构管理和运营,保值增值的手段通常是银行储蓄和购买国债,同时也可以投向证券市场,但确保安全性为第一原则。企业年金主要是通过资本市场如各种金融机构来运作,投资手段更加多样化,更加注重基金的投资收益率。

  5. 基本养老保险强调社会公平原则,收入再分配的色彩突出。企业年金更注重效率原则,在企业内部人力资源战略中是具有长期激励和保障功能的福利手段。

  二、企业年金制度的长期激励和保障功能

  企业年金是企业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为企业员工设立的一项福利制度,目的在于提高退休员工的生活水平,满足人们对较高层次生活水平的追求。企业年金可以起到增加企业凝聚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长期激励和保障的功能,因此,企业年金一般被视为员工福利计划的一部分,组成企业员工的薪酬体系,属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范畴。目前我国的企业年金总量超过1.5万亿元人民币。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对企业年金的实施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能够将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同企业人力资源战略有机地结合、发挥出企业年金制度的激励功能,成为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初衷是鼓励熟练工人继续为企业忠实地服务,解除将要退休的老员工工作能力下降的后顾之忧。企业年金制度在我国的快速发展,说明企业年金与企业发展存在密切的关系,获得了企业管理者的高度重视,已经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1.补充基本养老保险,提高劳动者的退休待遇。对于国家来讲,企业年金有利于分散养老保障责任,适应人口老龄化的需要,因为企业年金计划的建立使降低国家基本养老金替代率具有了可能,对于个人则分散了老年收入的风险,也提高了退休保障的水平。在工业化国家,企业年金的目标替代率一般为20%~30%,与公共养老金合计可达到60%~70%的总替代率水平。在我国,按照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方案设计,劳动者退休后的收入保障将主要来自三个方面:(1)法定的基本养老保险;(2)企业年金;(3)个人储蓄性保险(如商业性人寿保险或储蓄等)。因此,企业年金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补充。

  2.促进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完善,有利于改善企业与员工的关系。企业年金属于完全积累型福利机制,并采取个人账户制,每个人的企业年金账户存续期均长达数十年,因此企业年金在抑制消费基金的膨胀、提高国民储蓄率的同时,又能够形成可以用于长期投资的资本,这笔资本一旦进入资本市场必然会衍生长期投资和高收益的金融工具。此外,企业年金的本质是员工工资收入的延期支付,工资和企业年金的相互作用可以促进按劳分配和减少员工不辞而别或故意违反劳动合同的现象,企业年金的实施又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工会等组织的发展,从而对劳动力市场的良性发展和改善企业与员工的关系具有促进作用。

  3. 企业年金为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可供采用的收益分配形式。在企业员工的收益分配中,工资收入、奖金收入以及津贴等均属于现期或即期分配范畴,而企业年金属于延期分配范畴。由于多数员工尤其是中老年员工会关心自己未来的长远利益,年龄越大越看重退休后的收入保障。因此,企业还需要有为员工长远利益着想的收益分配机制,企业年金恰好提供了这样一种有效工具。

  4. 企业年金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增强企业凝聚力的重要手段。一般而言,福利越好的企业对劳动者越具有吸引力和凝聚力。企业年金按照效率、激励原则建立,工资收入高、工作年限长的员工可以积累更多的养老金,这样就有利于树立员工长期服务的意识。同时,企业年金是企业自主创立的,通过企业年金的实施,可以将企业和员工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使员工真正产生归属感,其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也会不断提高。

  5. 企业年金的运营还会给员工带来丰厚的经济回报。企业年金基金在个人账户的积累和储蓄过程中,都要进行投资经营,以获得较高收益。与员工相比,企业在金融方面具有管理运营优势,尤其是当这种投资由专业化的投资机构进行时,其安全性与收益性都会较高,这显然是普通员工个人很难做到的。因此,由企业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对企业年金进行投资运营,可以使员工获得更为丰厚的收益回报。

  三、充分发挥企业年金制度的人力资源管理功能

  企业年金制度作为一项人力资源管理措施,对增加员工的凝聚力、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有着深远的影响。在当前形势下,要充分发挥企业年金的福利特点,实现其长期激励和保障的人力资源管理功能,就有必要对企业年金制度的认识观念、设计理念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

  1.在建立企业年金的认识上,企业和员工都要转变观念,树立长期发展意识。我国一些企业过分依赖于员工的短期性或物质性福利,认为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同时,我国企业员工的自我保障意识不强,对企业年金制度缺乏认同。这就需要企业和员工充分认识企业年金的福利特点。事实上,由于企业年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缴费,企业年金在本质上是企业薪酬分配方案,对企业年金开始建立阶段有可能会增加成本。但是企业年金较多地反映了企业和员工的需求以及企业文化的特征,使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可以更好地配合企业的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如果企业实行年金制是从人力资源投资的角度去理解,实施过程中与人力资源战略很好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其长期激励和保障的作用,这种投入就会产生效益。作为宏观指导者的国家,需要从政策层面上提供激励措施来支持企业年金的发展,使企业和员工都能够从企业年金的设立中得到实惠。同时,也要在员工中加大对企业年金制度的宣传力度,加快相关法律条文的制定,使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既成为公共养老保障的重要补充,也成为企业人力资源战略的重要实施手段,从而推动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

  2.企业年金制度的设计理念必须体现两个原则:(1)要反映企业年金制度作为福利项目的本质。企业年金在缴费形式、经办机构、保障待遇水平及政府责任方面都与社会保险截然不同,是企业自身实施的福利项目。因此,企业年金的设计应当追求灵活性和针对性,将年金作用的发挥与员工的需求紧密地结合起来,使企业年金的长期激励和保障功能更加明显。在我国,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通常是经济实力较强的国有企业、垄断企业、小企业一般未考虑建立企业年金计划。(2)企业年金的设计要与企业文化和人力资源管理目标挂钩。从赫茨博格的双因素理论出发分析,企业年金制度是同时具有保障和激励双重功能的福利制度,能够稳定员工队伍和激励员工。我国企业管理者需要在明确现代企业制度、理解企业文化的基础上,从人力资源管理战略角度出发,找出最适合自身企业的年金设计方案。

  3.在企业年金的管理上要确保制度的内部公平性。企业年金

  作为企业的福利制度,要发挥激励功能,就有必要按照员工工龄、等级、知识水平、生产贡献等客观存在的差距给予员工不同的年金权益。在打破传统的薪酬平均主义的基础上,反对年金制度受益的不公平,防止企业年金管理歧视现象的出现。当前,在我国一些企业中,企业年金的管理不够规范,漏洞比较多,使得借企业年金制度寻租成为可能,企业管理者利用决策权将企业年金变成提高自己收入的工具,拉大与普通员工的收入差距,造成企业年金分配上的不公平,这就导致企业内部的矛盾,降低劳动生产率,无疑也弱化了企业年金的人力资源管理功能。国家作为企业年金制度的最终监督者,要对企业的行为进行相应监管,同时,制定相关的年金管理办法和条例,规范企业的制度运作。此外,在企业年金制度管理中,要加大员工的发言权,增强工会的力量,完善企业内部谈判机制,使员工参与到企业年金的管理中来。要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由于企业年金的发展不仅需要相应的立法规范和政策支持(特别是税收政策的支持),还需要有健全的资本市场,以及合格的专业管理人才和投资机构等,而公共养老保险的定型与成熟则是企业年金发展的必要条件。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完全成熟的条件下,以及其他因素的制约下,尽管国家主管部门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但我国的企业年金仍处于初期阶段,发展速度比较缓慢,在机制设计和制度运行中也存在许多问题,亟待在实践中研究解决。

人力资源制度9

  1、每月20日前完成公司劳资报表,迟报一天罚款五元;

  2、每月10日前办理好退休送报手续,漏报一人罚款十元;

  3、每月5日前审查完成各部门车间考勤表,迟一天罚款五元;

  4、每月8日前审核完成车间计件工资表并送财务,迟一天罚款五元;

  5、每月养老金对帐一次,未及时办理增减手续一人次罚款五元;

  6、每月医保金对帐一次,未及时办理增减手续一人次罚款五元;

  7、每月住房公积金对帐一次,未及时办理增减手续一人次罚款五元;

  8、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考勤机数据统计,推迟一天罚款五元;

  9、每月30日前完成计件车间工资核算,推迟一天罚款五元;

  10、每月8日前将公司内工资异动单送财务,推迟一天罚款五元;

  11、按照年度计划进行培训,全年少一次罚款二十元;

  12、每年3月前完成养老金基数调整,未按时完成罚款一百元;

  13、每年3月前完成医保金基数调整,未按时完成罚款一百元;

  14、每年3月前完成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未按时完成罚款一百元;

  15、每年3月前完成工伤保险金基数调整,未按时完成罚款一百元;

  16、在公司招聘员工中,按时办理试用和转正手续,未按时办理一人次罚款二十元;

  17、年终未制订下年度工作计划,罚款一百元;

  18、年终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社保局和统计局的《劳资报表》,罚款一百元;

  19、未按规定完成gmp档案的整理,罚款五十元;

  20、发扬团队精神,积极做好部门间的协作工作,在协作工作中因我方原因造成失误,每次罚款五十至二百元。

  以上部份工作需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才能完成,否则其责任由相关部门承担。公司人力资源部XX年十二月十二日

人力资源制度10

  为了加强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根据教学和服务需要,拟订用人计划,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校办具体负责。其中,招聘老师由教务处组织考试和考核并提出聘任意见。其他人员由分管副校长提出聘用计划,办公室组织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提出聘用意见。所有待聘人员,必须由董事长确认签字。人员一经录用,在一周内由办公室负责与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一个月后进行综合考核,符合条件的转为合同制职工管理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学校将根据职工个人表现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对表现突出的,劳动合同时间可定为长期或无固定期限。

  二、招聘教师时,应将其能否胜任班主任工作作为第一条件。既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又能上讲台授课的,可以录用。不能胜任班主任工作的不予录用。对安排班主任工作而不干的,或者目前已在班主任岗位而不愿意干的教职工,学校将停止安排其它工作。

  三、学校根据每学期的课时量,可以酌情聘请兼职教师。兼职教师的课时工资根据其试讲情况及面谈情况而定。

  四、对与学校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教职工,学校都将为其购买

  社会保险。

  五、每月25日由校办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按制度规定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本人工资挂钩,学校将在次月15日前将上月工资发放到位。

  六、学校将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为教职工申报、办理社会保险。按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为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费业务。个人承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七、严格执行《劳动合同》。由于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所有聘用人员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只能在寒暑假提出,以便学校进行统筹安排。聘用人员提前单方面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赔偿学校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学校出资送出去培训的教职工,应与学校签订培训合同,约定服务期限。被培训人员若违约,应负赔偿责任。学校鼓励教师自学成才,并根据其表现给予适当的奖励。

  八、所有聘用人员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批准后的三天内将工作进行彻底移交,归还所有领用、借用物品,结清在财务的借款手续,填写《离职人员工作移交清单》和《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离校。其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在三个月后方可领取,以防止由于人员流动给学校带来损失。

  九、学校要客观公正地对待干部职工在工作中的成败得失,实事求是地将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人员推荐到领导岗位和教学管理岗位上来。

  十、凡违反上述规定给单位或职工带来损失的赔偿其损失,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人力资源制度11

  一、供电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总体现状

  1、人力资源部门定位太低,难以统筹管理整个企业人力资源

  企业所处的整体环境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力资源部门的正确定位,导致人力资源部门的定位较低,难以结合企业总体战略和部门人力资源。再加上职权限制,人力资源部门与企业其他部门的交涉沟通更加困难。企业高层管理对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视程度比较低。

  2、人力资源结构性问题较为明显,结构调整难度大

  这个问题主要体现在:现有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与电力企业的发展需求不相适应;人力资源相关职位招聘大多以学历作为标准,而忽视了对技术的要求,一线技术工人稀缺;行政性质岗位过多,生产与技术岗位人员短缺,需要进行结构调整的方面多、难度大。

  3、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不健全,人力资源绩效考核流于形式

  现在大多数电力企业使用的绩效评价多为员工自我评价与工作总结,少有安装岗位目标体系和完成情况进行逐项评价,使得这样的绩效考核实际作用并不大。企业没有注重岗位分析的重要作用,考核工作时量化少,可参考价值不高。这样的绩效评价体系不够健全,领导容易受到员工自身身份、资历、地位、人际关系的影响,主观性较大。员工考核流于形式,这样使得绩效考核的效果没有体现出来,从而也就导致难以准确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有针对性的提高员工工作技能、端正工作态度的培训方案。人才的评估机制也不够健全。在实际评估工作中,没有具体的考核标准和相应措施,这些对工作都起不到正面的促进作用。

  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思路与对策

  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是十分复杂的。它受许多因素的影响与制约:业所在的行业背景、企业面对的整体外部环境、企业管理者的人力资源管理思维、观念、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客观认识与评价、企业基本现状、适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与模式、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等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系统性主要在于制度建设涉及制度环境、制度体系、管理模块、管理技术、管理者、操作对象等许多方面。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设需要对所存在的问题和导致问题发生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而具体的分析。

  1、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思路

  (1)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首先应该由先进的管理理念为指导,将“以人为本”的思想融入到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设中去,使得企业在实现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目标的同时,考虑到为员工营造一个“以人为本”的制度环境,发展和实现员工的自我价值。

  (2)进行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定位,运用质量管理理论确立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框架。

  以逐项分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归纳总结职能的方法,正确定位部门职能。然后进一步确立管理模块,以质量管理理论为基础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3)通过岗位分析,明确职责,确立组织、部门、员工个人的岗位工作规程与规范、进行岗位发展的设计。

  进行科学的岗位分析与设计;制定合理地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明确企业、部门和员工的工作职责与范围;进行科学的绩效考核工作,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来制定有针对性地员工培训计划;提供科学合理的奖励制度方法,保证薪酬福利的公平性等等。

  (4)以人力资源管理技术为手段,推动制度建设与管理实践。

  人力资源管理技术是实现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保证。首先,通过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将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与企业的具体实践有机结合,构建有效的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其次,以先进的管理技术运用于实践。

  2、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对策

  (1)树立“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观念,营造适合的制度环境,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

  企业应针对人的需求进行管理,立足于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和环境变化,探索新的企业行为方式对员工进行有效激励,充分发挥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挖掘员工的潜能,从而实现个人目标和组织目标的契合。充分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依靠人、发展人和服务人,树立全新的人力资源管理观念。营造和确立企业与员工、管理者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共识;信任、承诺;尊重、自主;服务、支持;创新、学习;合作、支援;授权、赋能等新的人力资源管理关系。其既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必要环境,又是制度建设中应积极倡导、遵循制度规范和管理行为准则。“以人为本”的管理观念应成为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核心。

  (2)结合电力行业、企业的实际情况,确立统一化与个性化相结合实施战略。

  现阶段,绝大多数的电力企业之间就形成了母公司、子公司等多重的垂直性关系。考虑企业战略管理中的战略导向与策略导向、全局导向与个体导向的关系,在针对各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中实施战略导向和个体导向相结合企业战略。将企业文化、价值观等贯彻保持战略的统一性,企业具体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实施差异性的个性化战略。这样,充分尊重现实与差异,确保制度体系的可操作与效用,以利于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预期目标。

  (3)以质量管理理论构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从戴明的“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到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理论已经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ISO9000族质量体系为例,其根本的优势在于:管理体系、工作程序的系统化、明确的角色和职责、过程控制的实用方法。引入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目的在于将其系统化管理体系、工作程序、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过程控制的实用方法应用于人力资源管理。首先是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实施的方法(如下)构建一个具有开放、持续改进、自我循环(PDCA)机制的运行体系。建立与实施的方法:确定顾客(员工与客户)的需求和期望;建立企业的质量(人力资源管理提供的产品、服务)方针和质量(同前)目标;确定实现质量(同前)目标必需的过程和职责;对每个过程实现质量(同前)目标的有效性确定测量方法;应用测量方法,以确定每个过程的现行有效性;确定防止不合格并消除产生原因的措施;寻找过程有效性和效率性的机会;确定并优先考虑那些能提供最佳结果的改进;为实施已确定的改进,对战略、过程和资源进行策划;实施改进计划;监控改进效果;对照预期效果,评价实际结果;评审改进活动,以确定适宜的跟踪措施。其次是按照体系下,系统化的工作程序、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过程控制方法,进行组织、岗位的工作分析,明确职责,确立组织、部门、员工个人的岗位工作规程与规范。

  (4)以人力资源管理、开发技术为手段,推动制度建设与管理实践。

  可运用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技术主要有三个:分析和评价技术、开发和干预技术、激励和控制技术。这些技术有助于管理者对经营管理者、员工和招聘人员的特点的把握,比如他们的个人性格、能力、优缺点、工作绩效,有助于深入了解企业组织结构的热点,如岗位配置、团队协作和企业文化等等,还有利于对组织进行诊断,进行岗位分析,掌握各岗位特点和要求,比如岗位的工作内容、对员工的工作要求。这对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和调整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的配置也是十分有益的,同时也为人力资源的开发和激励提供客观依据。可以帮助管理者进行人才培训规划(有组织地培养员工的能力和技能、塑造指向发展和进步的个性、思维策略和经营策略的更新、工作方法和服务方式的改善等)、职业生涯管理(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生涯信息和升迁机会,建立或改善员工的职业生涯设计的管理活动)、组织设计(为实现自己目标和发挥人力的潜能而对企业内部组织的结构、责权利关系、信息关系、决策关系等网络体制的设计)工作设计(对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环境和职责的规划)。帮助管理者实施以尊重人的价值、需求和尊严为核心理念的人本管理,通过有效员工绩效评定,薪酬管理,社会保障制度的执行,激发和保持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结语

  随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体系的建设在企业战略方面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它已经开始成为我国许多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建立并完善一个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电力企业展开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是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保障。广大企业管理者和领导者要充分重视起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设,科学有效地展开人力资源规划工作。

人力资源制度12

  考点一制度化管理的基本理论要点

  概念:以制度规范为基本手段协调企业组织集体协作行为的管理方式。

  特征:

  (1)在劳动分工的基础上,明确规定每个岗位的权力和责任。

  (2)按照各机构、各层次不同岗位 权力的大小,确定其在企业中的地位,从而形成一个有序的指挥链。

  (3)以文字形式规定岗位特 性以及对人员应具有的素质、能力等要求。

  (4)在实行制度管理的企业中,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 离。

  (5)管理人员在实施管理时有三个特点:一是根据因事设人的原则,每个管理人员只负责特 定的工作;二是每个管理者均拥有执行自己职能所必要的权力;三是管理人员所拥有的权力要 受到严格的限制,要服从有关章程和制度的规定。

  (6)管理者的职务是管理者的职业,他有固定的报酬,具有按资历、才干晋升的机会,他应忠于职守,而不是忠于某个人。

  优点:

  (1)个人与权力相分离;

  (2)是理性精神合理化的体现;

  (3)适合现代大型企业组织的需要。

  考点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特点

  (1)体现了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职能,即录用、保持、发展、考评、调整等。

  (2)体现了物质存在与精神意识的统一。

  考点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划的基本原则

  (1)将员工与企业的利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这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划的基本原则。

  (2)从企业内外部环境和条件出发,建立适合企业特点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

  (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应当借鉴国外先进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同时,有所创新。

  (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划与创新,必须在国家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的大框架内进行。

  (5)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划必须与企业集体合同保持协调一致。

  (6)重视管理制度信息的采集、沟通与处理,保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划的动态性。

  考点四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

  (1)从企业具体情况出发。

  (2)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

  (3)符合法律和道德规范。

  (4)注重系统性和配套性。

  (5)保持合理性和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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