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员工手册7篇(车间工作手册)

时间:2023-07-07 17:19: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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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员工手册7篇(车间工作手册)

生产车间员工手册1

  1.严格遵守公司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循本生产车间员工手册。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被录用的新员工。必须提供三证(身份证、健康证、暂主证)。否则后果自负。

  3.应该注重仪表形象,保持发型和服装的整洁即良好的坐姿、站姿,一律挂牌上岗。

  4.每周日一次周会,每月月底一次月会,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应提前请假。

  5.不得在店堂内说脏话、打闹、抽烟、吃零食等。

  6.必须配合生产车间内工作要求,服从上级的合理调动分配。

  7.不允许私自脱岗,如需外出,应签时间并经理同意后才可。

  8.不能带情绪工作,严禁顶撞领导;上级安排的工作,个人认为不合理时,应先服从后上诉。

  奖罚制度

  1.打卡上下班迟到或早退每分钟1元,上下班替打卡各罚50元、漏打卡者,罚款10元(每月30分钟底)

  2.每周日一次晚会,每月底开月会,不迟到、不请假,无故不来者扣罚10元

  3.生产车间员工工作期间不得接听电话玩手机,违者扣罚5元。

  4.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书,经同意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如有员工擅自离职,则按旷工处理。

  5.上班时间不得私自外出,有事必须通过经理批准,不得超出1小时。并在外出登记本填写外出来回时间,超时每分钟罚一元。

  6.生产车间员工每月三天假期,休假一定按轮休制度执行。事假一天扣4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病假出事病历卡。(注:每月只休息2天加20元,休息1天加40元,全勤奖80元)

  7.男,女员工每月业绩第一名者,奖励100元。

  8.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以辞退: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并教育无效者;拾获客人遗留的贵重物品不上交者;偷窃客人、即同事财务者。(情节严重者送C公安机关处理:)

生产车间员工手册2

  一、薪资政策

  1、为吸取和保留高素质的员工,公司根据每一职位所需求得技能、职责和员工本身的工作情况,向员工支付薪资。

  2、员工薪水根据工作任务的评估来决定,这一评价包括:职位水平、工作表现、公司经营状况、劳动力市场等方面。个人工作的表现是决定工资水平与加薪的基本因素。

  3、员工开始工作或调整工资时,会被告知自己的薪资。

  二、薪酬发放

  1、次月10日核发上个月工资。月中录用者或离职者的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和支付。月工资以当月天计算。薪酬以人民币形式支付。月工资支付的是上月全月工资。

  2、发薪时,员工须查核数额,如有疑问可向综合管理部查询,以便及时核查处理。

  3、公司实行员工工资保密发放制度,员工相互之间不得经任何方式传播、打听、攀比收入状况并不得向外界透露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

  三、薪酬结构

  员工的月基本薪酬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员工经验、学历、以及人才供求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每年的业绩情况,员工之个人工作表现及市场情况等因素,于每年的1月份做出调薪决定。

  1、基本工资;

  2、工资津贴;

  3、司龄工资:部门经理以上:司龄工资=100元X司龄;部门经理以下:司龄工资=50元X司龄(司龄六年封顶);

  4、奖金:不定期奖金数额由公司依据公司经营效益以及个人工作表现而决定。

  四、薪酬调整

  员工工资津贴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1、工资津贴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职员工资津贴。

  2、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经营活动中为公司创利成绩显著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经公司综合管理部认可应奖励的其他人员。

  3、员工职务发生变动,其工资津贴相应进行调整,其薪金必须在该职务级别薪金范围之内。

  4、员工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单位认为工作业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工资津贴。

  五、加班薪酬

  员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加班工作,公司在事后先安排补休,只有不安排补休的,方可发放加班薪酬(详见《加班管理规定》)。

  六、基本福利

  1、社会保险

  公司按照国家和长沙市有关规定为签定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办理交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属于个人交纳部分由公司按月从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劳保用品

  3、健康检查

  公司为员工安排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并根据需要,可能对全部或部分员工进行不定期的健康检查,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午餐

  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可享受由公司在指定场所提供的标准午餐一份。保安人员提供标准正餐二份(中、晚餐)。

  5、康乐活动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一至三次集体活动,如:外出郊游或联欢联欢聚会等,具体时间及地点由综合管理部确定并报请公司领导同意后,提前一周通知公司员工以做准备。

  6、婚庆礼金

  (1)正式员工结婚,公司发放200元礼金;

  (2)正式员工享受婚庆礼金时,必须向综合管理部出示有关证明。

  7、丧葬礼金

  (1)如正式员工在合同期间非因公死亡,公司发放一定数额的抚恤金;

  (2)正式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等去世,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发放一定数额的丧礼金;

  (3)正式员工在领取丧葬礼金时应向综合管理部出示死亡证明、丧葬证明等。

  8、员工生日礼金

  (1)如正式员工在劳动期内过生日,公司将在当月向其发入生日礼品或礼金;

  (2)员工生日以其身份证日期为准,员工生日礼金为本月十日前发放完毕。

  七、休假管理

  (一)法定节假日:

  下列日期作为公司例行假日(若有变更时预先公布),具体休假日期由公司根据国家的规定统一安排,但因业务需要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1)元旦一天;

  (2)春节三天;

  (3)妇女节(限女性)一天;

  (4)劳动节三天;

  (5)国庆节三天;

  2、星期六、日等公休日;

  3、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4、例行假日若适逢星期六、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二)年休假

  1、正式聘用的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者,可享受本年度7个工作日的有薪年假;工作满2年或2年以上者,可享受本年度15个工作日的有薪年假,有薪年假最长不能超过60天;

  2、年休假以一年为限,不得延续至次年使用;年休假最少以天为单位使用;

  3、员工申请年休假至少提前一个星期经有关主管领导同意,公司有权根据生产及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休假;

  4、有以下情形之一,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1)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20天(含);

  (2)当年已休产假者;

  (3)因故被辞退者;

  5、年休假可以顶替病、事假,但事先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三)婚假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正式员工有权享受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龄(女方满23周岁;男方满25周岁)的初婚的正式员工可享受10天婚假。婚假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2、婚假自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一年内使用有效,员工享受婚假应出示结婚证明;

  3、员工依法享受婚假期间,公司按其在正常情况下的月实得工资的100%支付。

  (四)产假、陪产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30天。如属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符合晚婚晚育年龄的夫妻(24周岁),女性员工增加产假15天,在产后使用;

  3、在配偶分娩时,给予陪产假7天;

  4、怀孕不满3个月进行人工流产的,给予休假15天,3个月以上的给予休假42天;

  5、女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实得工资得100%支付,产前假和哺乳期间的工资按实得工资的80%支付。

  (五)病假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看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前往医院就医;

  2、患病而不能上班的员工,须在当日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之内致电部门主管,并交待需紧急处理的工作或其他事项;

  3、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并经主管领导审批方视为病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4、病假应在生病的当天或第二天办好请假手续,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假后补办,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5、病假时间在30天以内,发放基本工资,即基本工资/30天X请假天数;病假时间在90天以内,发放生活费(500元/月);病假时间超过90天,酌情发给基本生活补助。

  (六)丧假

  1、员工遇有直系亲属去世(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经公司批准可酌情给予1-3天丧假,丧假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2、员工依法享受丧假期间,公司按其在正常情况下的月实得工资的100%支付;

  3、员工休丧假,应向综合管理部出示其直系亲属的死亡证明或丧葬证明等。

  (七)探亲假

  1、已婚员工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可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为15天;

  2、未婚员工与父母分居两地,每年可享受探望父母假,假期为1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安排的,可以二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假,每二年一次,假期为10天;

  4、员工有生身父母,又有养父母的,只能探望一方(以供养关系为主);

  5、员工配偶已离婚或死亡,尚未再婚的,按未婚员工待遇处理;

  6、员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重新结婚,而且身边没有子女者,如有16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养在外地的,按未婚员工探亲处理;

  7、员工探亲假期不包括路程假,但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路程假根据实际需要核给;

  8、员工探亲休假期间患病时,其病休天数仍作为享受探亲假计算,原规定的休假天数不能须延;如果员工因患急病、重病、假期满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其返回的天数可根据县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按病假处理;

  9、员工因各种原因在当年与配偶团聚三个月以上的,不再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假;

  10、大专院校分配来的毕业生,新招合同工人,在实习、试用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满一年后才能享受探亲假;

  11、探亲假原则上不能分期使用,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分期使用分期使用的,需经综合管理部批准。

  (八)公伤假

  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式出差期间因工受伤,员工应立即通知公司,由公司向有部门申报,认定为工伤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请假管理

  (一)公司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作出员工休假计划,报综合管理部统筹安排。

  (二)部门负责人安排员工休假要合理,不得集中在一段时间内同时休假,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三)员工休年假、探亲假、婚假等要服从工作需要,先由本人书面申请,再由年在部门签署意见,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休假。

  (四)如个别公司员工之累积年假已全部用尽,又因特殊情况需要再请假者,可向公司申请无薪事假,每年累计以7天为限,公司按工作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五)除特别原因外,事假应提前3个工作日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经部门经理批准,然后上报综合管理部门及主管领导批准后方为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生产车间员工手册3

  前言

  文明是一种素质,是一种习惯,是一种责任,是一种力量,是一种传承。礼仪是素养,是气质风度、阅历见识、道德情操和自我修养。文明礼仪是一个人和一个社会发展程度的标志,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

  中华民族,礼仪之邦;炎黄子孙,知书达礼。学礼、明礼、讲礼、用礼是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新时代职工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文明礼仪就在你我身边,文明的行为触手可及,一个友好的手势,一句温馨的话语,一个灿烂的微笑就能带给人温暖,就能产生心灵的共鸣。

  在紧张忙碌的岗位上,因工作关系,我们不可避免地要与同事或陌生人频繁接触,一个人除了在职业生涯中具备专业知识和技术外,还应注重日常行为中的文明礼仪,彬彬有礼的言行举止,不仅是个人涵养的体现,也是企业形象文明的窗口,公司倡导的以人为本的现代礼仪精神,一定能够成为企业礼仪形象的风范。

  作为企业的一员,我们要从自身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做一个文明有礼的职工,为建设共同的幸福家园添砖加瓦。

  一、员工仪表形象规范:

  1、仪表--第一印象的关键;每个员工必须具备强烈的形象意识,从基本做起,塑造良好形象。仪表,也就是人的外表形象,包括仪容、服饰、姿态和风度,是一个人教养、性格内涵的外在表现。

  2、每个人的仪容、仪表、着装要求应当符合公司形象及部门形象。员工穿着及修饰应稳重大方得体、整洁清爽、干净利落,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时间要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穿着公司工衣,夏季男装工衣必须扎进裤子内,夏季女装工衣外不得身着外套或遮挡工衣饰物,不可开着扣子穿;

  3、上衣、裤子等最好相配,衣服平整,符合时节;

  4、女士宜化淡妆,勿戴过多头饰,裙装应配过膝长袜,领口过低过短的衣服不宜穿着。

  5、讲究个人卫生、保持衣着整洁是仪表美的最基本要求。一个人纵然有动人的形体、美丽的肤饥高档的服饰,如果以肮脏邋遢、汗臭扑鼻的形象出现时,必定黯然失色、大煞风景。因此,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只要有条件,就必须勤梳洗、讲卫生,尤其在社交场合务必穿戴整齐,精神振作。

  6、要正确认识自己,不盲目追赶潮流,注意得体和谐,做到装扮适宜,举止大方,态度亲切,秀外慧中,个性鲜明。

  7、你永远没有第二次机会给人留下美好的第一印象。

  二、职员工社交谈吐:

  1、工作中在与他人交谈中,必须要讲普通话,交谈中善于倾听,不随便打断他人谈话,不鲁莽提问,不问及他人隐私,不应背后议论他人,背后议论他人表明自身的人格低下,是可耻的行为,不要言语纠缠不休或语带讽刺,更勿出言不逊,恶语伤人;

  2、工作中与同事或客户交谈诚恳、热情、不卑不亢,语言流利、准确,业务之外,注意话题健康、客观;对于客户采用迎送礼节,主动端茶送水。

  3、与同行交谈,注意措辞分明,谦虚谨慎,维护公司形象,不互相倾轧,客观正派,不泄露商业机密。

  4、与同事相处要做到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做到与人为善、平等尊重、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提倡君子之交,少做酒肉朋友;常有助人之乐,不要自负冷漠;注意学人之长,补己之短;有矛盾应及时沟通、化解。

  5、要尊重领导,维护上级的权威,提倡换位思维,服从工作分配,做到工作中尽职,关键时尽力,矛盾时化解,困难时体谅,必要时帮助。注意要补台而不拆台,帮忙而不帮闲,当然,也不能对领导一味顺从,阿谀逢迎。

  6、把握上、下级的关系,公司的正常运转是通过上传下达、令行禁止维持的,上下级要保持正常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7、在工作中如遇到不能处理、难以判断的事情,应主动向上级汇报听从指示。

生产车间员工手册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主要介绍本公司主要发展方向,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向等)。

  第3条、公司机构(主要包括本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等)。

  第4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本公司。员工是指本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3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4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5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6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8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29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0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1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2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3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所在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4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第35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36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7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8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9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0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1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2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3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50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44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45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6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7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48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49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0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1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2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53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54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七章、奖励与惩罚

  第55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56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57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58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5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0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1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2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八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63条、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64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65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66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67条、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8条、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69条、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70条、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71条、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72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保密协议》的.规定。

  第73条、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

  第74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

  第九章、宿舍与食堂管理

  第75条、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煤油炉。

  第76条、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果皮杂物,不得乱倒饭菜,不得往楼下倒水、抛物。

  第77条、未经宿舍管理人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准留宿外人。

  第78条、上班前要自觉关灯、关风扇,用水后要自觉关水龙头。

  第79条、晚上12时前必须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时准时熄灯。不准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赌博。严禁异性同宿。

  第80条、伙房作业人员必须讲究卫生,衣着整洁,不随地吐痰,经常清洁伙房地面、墙壁、炊具、餐具,将米、肉、菜认真清洗干净。

  第81条、伙房作业人员盛饭盛菜必须一视同仁,凭卡供应,尽量公平均匀。

  第82条、凭公司饭卡用餐,非本公司员工,非经公司领导特别批准,一律不准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83条、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拥挤,不得吵闹喧哗。严禁非伙房人员擅自进入伙房打饭、盛菜。必须在食堂内用餐,不得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84条、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得故意损坏餐桌、炊具、餐具,不随地吐痰,不乱倒饭菜。

  第85条、严禁在伙房、食堂内吸烟、喝酒、嬉戏、吵架、打架。

  第十章、附则

  第86条、本规章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87条、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88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89条、本规章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和审议通过,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且已向全体员工公布。

  全体员工阅读后签名,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第90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生产车间员工手册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并顾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由公司正式接受雇用并依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但因业务需要临时雇用的短期员工,以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为准。

  第三条本手册之专有名称如下:

  一、公司---即指深圳市xxx实业有限公司;

  二、经营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

  三、员工---每位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已由公司正式接受为员工,并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领有工资者;

  四、职务、工作---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而应履行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五、职务行为---指以公司员工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

  六、工资---员工履行职务所得之酬劳金,其酬劳条件系依双方签订合同书或国家法令规定而行,并含一切奖金、津贴在内;

  七、惩罚---触犯本手册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则)而被处罚者;

  八、奖励---对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现所得之代价;

  九、申戒、警告---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轻微者之惩戒记录;

  十、小过、大过---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严重者之惩戒记录;

  十一、厂牌---员工身份之证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规定应给公假者;

  十三、公出---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出司(厂)办理公务;

  十四、出差---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区者。

  第四条一般规定

  一、经营管理者依现行管理规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二、员工对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之;

  三、凡员工触犯《员工手册》,其主管应对其采取职务上或一般性之惩罚;

  四、经营管理者为公司代表执行人,有义务履行本《员工手册》

生产车间员工手册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厂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情况介绍。

  第四条、本手册仅适用本厂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员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第六条、员工必须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第八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厂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同意见的建议,可以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

  第九条、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员、工可按本厂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本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厂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由厂长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3-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十四条、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家居外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外来人员务工"和"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八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二十条、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厂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二十二条、员工应坚持热情礼貌的工作态度。

  第五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二十三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十四条、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二十六条、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第二十七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午餐补贴。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资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厂自行确定实施办法。实行计时工资(月薪制)的员工,工资多少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计件工资(劳动分)的员工,工资多少按计件考核办法,与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挂钩。

  第三十条、全厂的工资管理由厂办公室、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和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厂长批准发放。公司的发工资日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条、本厂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条、本厂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员工可离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一天,国庆节二天。

  第三十四条、员工可享受午餐补贴,补贴以出勤天计发,每月与工资一起发放。

  第三十五条、本厂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本厂将随着经济发展,实力增强,在承受能力许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使员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待业、生育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助。

  第七章:培训

  第三十七条、所有员工均需接受本厂政治和业务技术培训。

  第三十八条、凡经厂批准,受本厂指派赴厂外培训,进修的员工,占用的上班时间不计缺勤,取得合格证书后,学费给予报销。员工自行联系的培训、进修、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学费全部自负。

  第三十九条、经本厂培训的员工,如合同期未满,中途自动离职者,按员工培训后在本厂的工作年限,每年递减20%收回培训费(含工资、学费)。

  第八章:安全质量

  第四十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厂长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加强对易发事故的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条、加强现场生产全过程,包括作业准备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的交付服务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工艺要求施工,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责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做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工作,建立货主要调查访问制度,对客户提出的意见,做到条条有着落,有答复、有整改、有记录。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条、门卫值班应严守岗位,坚持夜间巡查,发现事故苗头或形迹可疑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厂部领导。

  第四十六条、加强财务现金、仓库和食堂物品、员工宿舍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七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不准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准赌博;不准偷挪公物,损坏设备;不能偷挪他人财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电报等邮件。

  第十章:卫生守则

  第四十八条、办公室、营业部、生产车间应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

  第四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禁止向水池内洗盥室乱倒饭菜、茶叶、杂物、;禁止在墙上和所有设备设施上乱写、乱画、乱涂,乱挂;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条、不准任意攀摘、损坏、挪用厂区周围的绿化带、花草、树木。

  第五十一条、各部门工作场卫生,应由本部门员工负责包干,发现卫生包干区域内有不卫生、不整洁现象时,要立即清扫。

  第十一章:奖惩制度

  第五十二条、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8、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9、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第五十四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五十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手册"各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手册各条规定解释权属厂部。

生产车间员工手册7

  一、机构设置

  略

  二、经营管理

  1、市场第一,力求客户满意,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我们将以顾客的满意度来评价我们的工作,每位员工直接或间接地对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对市场做出响应,顺应市场是公司成长的基础,真诚相待,建立信用。

  公司及员工都要以自己的才能及真诚、建立公司及个人的信用,信用是为人之本、勤勉是进步之源,要发展需首先建立信用。所有员工的信用组成公司的信用。

  2、关心员工,尊重个人

  在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的有效范围之内,我们充分地尊重每一位员工的人格自由,开拓员工的创新精神。同时,我们相信每一位员工都能为公司辛勤工作,我们将不断创造出更多、更好的机会让员工接受更富有挑战性的工作,我们充分地接受和采纳每一位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尽可能理解每一位员工的想法。在公司不断取得效益的基础上尽可能给员工较佳的报酬。

  3、以合为本,分享成功

  我们相信每一个夺冠的团队首先都应该是内部团结、合作有力的,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在完成每一项工作时都要与有关方面充分有效地协调与沟通,我们希望每一位员工都支持关心公司的事业发展,将公司的发展与个人的成长进步,紧密联系起来,团结一致,拧成一股绳,形成我们的团队精神。公司的成功将与员工分享。

  4、立足本职,科学创新

  公司将不断致力于技术创新、管理创新,逐步建立起适合本公司发展要求的简捷、有效的科学规范管理体系,从而达到更高的工作效率。公司将不断投资于新技术及产品开发,强化市场竞争力,适应及满足市场需求。

  三、人事管理

  1、新入公司的员工必须无条件接受一周培训后进入试用期,其试用期一般要经过1至3个月,按学历、职称享受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间重点考查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实际能力和潜在能力,道德素质和责任心。对于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异者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

  2、试用期满由部门经理提出意见,经行政人事部研究和总经理批准,决定是否聘用。

  3、确定正式聘用者,按《劳动法》的有关条款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合同期满可以续签。

  4、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者应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交行政人事部保存。

  5、员工分到部门后,由部门经理管理,安排工作岗位,确定工作职责,履行工作义务。

  6、工龄津贴,员工进公司满两年起每年递增20元。每年元月份统一递增。

  7、员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有充足理由,并提前一个月写出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交行政人事部。主动与部门办好工作交接手续,交还公司财物,结清财务手续后方可批准离职。经考查,若无工作遗留问题,且对公司无利益损害者,3到6个月后退还个人证件等。凡参与工程项目负责或责任者要求辞职必须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款收回后(不包括包修款)再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需承担责任,公司也有权扣留当月工程工资及有关奖金有追究责任的权力。未结清以上手续而离职者,公司将按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8、养老保险,按养老金基数10%予以补贴,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满2年者,公司办理养老保险。公司负担10%,个人负担8%,签订劳动合同并工作5年以上者,补发一年10%养老补贴。

  9、对有能力、有实力、有贡献、有责任心的员工,给予提前晋级加薪,优先提拔重用。

  10、违反公司纪律、贻误商机影响工作或造成经济损失者,视情况分别予以警告、经济处罚、记大过或解聘。

  11、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员工的全面考核、工资、奖金的审核、人事档案管理等以及员工奖惩情况的记载。

  12、根据公司年度效益,对下列人员实行年终奖励:A、经济效益好的部门经理、副经理;B、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出勤好、责任心强的员工;C、有突出贡献的员工。

  1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年奖金:

  A、全年经济效益不好的部门;

  B、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人;

  C、拖延时间,贻误工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者。

  D、违反公司纪律,工作自由散慢,不听从指挥者。

  E、个人全年病事假超过20天者。

  14、除行政后勤人员外,其它部门均实行承包制,即部门经理竞争上岗,人员优化组合,工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如每年四月份以前无业绩、无工程创收,只发给该部门负责人基本工资70%。六月份以前无业绩、无工程创收,该部门全体拿70%工资。如年终核算后属于完成指标任务的部门可补齐扣发的工资额。

  四、请假和休假

  1、本公司员工实行每周天工作制。作息时间有夏、冬季之分。

  2、聘用离退休人员每月累计工作20天,缺勤按平均月工资扣除。

  3、员工考勤实行工作量制,由行政人事部及部门经理负责考核。

  4、员工因病请假需有医院证明,月内超过两天者,从第三天起工资减半发放。

  5、员工有事请假者,应提前一天书面申报,部门经理审批交行政人事部备案,未经批准者视为旷工,无故旷工一日扣发三天基本工资。

  6、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本公司员工带薪休假。

  7、享有婚、产假政策的员工,按国家及公司规定带薪休假,因工作需要提前上班人员,按日工资补贴发放。

  8、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可享受天公休假,并随着工龄增加,每年递增一天,但最多不超过天。公休假年度内因工作紧张无法休假者,按日工资于年底补贴发放。

  五、工资政策

  公司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年薪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

  六、用车制度

  1、杜绝公司员工用公车办私事。

  2、各部门员工在市区办事,在交通方便、无紧急事务之时,应搭乘公共汽车,公司不另行安排车辆。

  3、业务部由于陪同客户的需要,非工作时间用车的,由业务部经理提出申请,经证实后,由行政人事部批准后方能出车。

  4、司机出车返回后,应在派车单上填写行驶公里、出车费用,并由出车人证明后,司机凭车单报销出车费用。

  5、司机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经常检查车辆。司机于下班后,将车钥匙交给行政人事部保管。

  6、司机应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所有车辆的维修由司机凭车辆委托维修单于指定的汽车修理厂维修。车辆加油亦需在指定的油站加油。

  7、对因司机或驾车人不慎造成的车辆损坏或交通违规,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8、公司将对所有车辆建立管理档案,登记车辆事故及维修的情况。

  七、物品领用

  入职员工的文具物品、通讯设备、办公用品均于行政人事部办理领用手续后使用,员工应本着爱护公物、节约的原则。

  八、报销须知

  凡报销出差费用、业务定额费用、宴请费用、采购费用、广告费用、通讯设备费用等均应参照公司现有费用报销办法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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