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下面是热心会员“jiaojia”整理的经销商合作协议(共5篇),欢迎参阅。
经销商合作协议书 篇1
协议编号:
代理店编号:
甲方: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原则条款
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真诚合作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产品名称
本协议中所称“产品”,是指甲方所生产的“快易好”商用沙冰机系列产品及其附属产品。
第三条、 业务范围
本合同的甲方代表甲方及其所属的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乙方代表乙方及/或乙方的相关公司(卖场或门店)。因此,本合同中涉及到的甲方的总公司及上述各地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等机构以及乙方及其相关公司(卖场或门店)。乙方有权决定适用本合同的相关公司的增加或减少,但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通知到达甲方后生效。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购的产品数量在50台以下的,电话下单,三小时内送货到指定门店。并实行货到付款方式。订购的产品数量在50台以上(含50台)时,需向甲方口头或传真送交进货计划,以确保有货或备货,甲方在接到进货计划后 1 日内答复乙方。乙方将预购货款汇入或转账到甲方账户内(未经甲方特别授权,乙方不得将货款支付给它方员工个人或个人账户)后,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内发货。
第五条、市场价格及市场规范
1. 乙方可享受甲方的所在区域最低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供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2. 乙方的促销员不得诋毁甲方品牌的产品及商誉,不得有损害甲方、消费者及其它与甲方合作的批发商的行为。促销员在营业场所内发生的一切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负有连带责任
第六条、物流管理
1. 为节省乙方库存成本、物流成本及时间成本,甲方遵循就近原则,在乙方所在批发市场附近建设仓库。
2. 甲方负责将乙方所需产品运送到乙方门店,期间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3. 货物在交付乙方并经验收后,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 如承运方是由甲方指定的运输公司,则运输途中造成的短少、损毁和相关赔偿由甲方负责与相关运输方处理,乙方在收货时必须予以验收签字确认,发生损毁的须由乙方和运输方双方签字确认具体损失详细内容,没有运输方和乙方的签字确认,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 如承运方是由乙方指定的运输公司则运输途中造成的短少、损毁和相关赔偿由乙方负责与相关运输方处理,甲方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损失。
6. 坚持存货的“先进先出”原则,防止库存呆滞、积压,及时通过促销或调拨盘活呆滞库存
7. 制定存货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规程、标准化办事,加强货物进出库存库管理。
8. 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呆滞和损失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甲方权利与责任
1. 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均符合国家《商标法》,电器行业执行标准和相应法规要求。
2. 甲方将全力配合建立规范的价格体系与良好的市场秩序,统一供货价,控制货物的流向,确保市场稳定,规划经销网点,制订统一的专卖店管理制度,及售后服务。
3. 甲方有对专卖店运营管理检查、考核、指导的权利。
4. 甲方要阶段性的给予乙方产品知识、销售技巧等方面的`培训。甲方发放《产品使用常识》和《终端销售技巧》等资料,指导乙方。
5. 根据市场的需要开展统一的广告、公关促销活动。甲方给予乙方自有或分销商门店POP、立牌等售点物料支持。
6. 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样机,所有权属于甲方(达到甲方所规定的销售量后所有权转为乙方)
7. 甲方根据售后服务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供售后服务保障。
8. 甲方每月不定期派人对乙方进行库存及残次管理,乙方必须配合与支持。
9. 甲方将广泛听取各商家及第一线销售人员的建议和意见,不断生产出适合用户需要的新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
10. 甲方根据市场需要进行市场拓展,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市场开发工作与维护。
第八条、乙方权利与责任
1. 努力完善卖场或门店形象、库存、人员、市场开发、售后服务的管理;执行甲方有关规范市场秩序、物流结算等相关规定。
2. 按甲方计划完成市场布局的建设,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市场布局的要求,则甲方有选择新网点(经销商)的权利。
3. 不得私下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转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乙方营业地点变更、代表人变更等事项均须经过甲方同意。如未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协议。
4. 乙方有责任向所有用户说明及介绍甲方产品的正确安装和使用方法,提供相关售后服务。
5. 乙方应同当地工商、质检和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共同维护甲方产品的社会形象。
6. 快易好字样的专利及注册商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生产快易好商标及图案的产品或其他广告品投向市场。
7. 甲方根据市场需要进行市场拓展,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市场开发工作。
8. 乙方必须保证货源产品顾客可视位置,有合理安排货架,不得出现藏货现象。铺货货架双方协商
9. 乙方不得发表和实施将会或可能对甲方的业务、信誉和企业形象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言论和行为。如果出现了对甲方产生不利影响的事件(例如假冒快易好产品、负面报道等)要积极协助甲方予以解决
10. 积极的协助快易好公司业务人员市场工作,及时反馈市场信息。
第九条、售后服务
1. 甲方为其产品提供的保修期限以消费者购买日期为准,具体条例详见《售后服务管理规定》。
2. 乙方退换货的数量以乙方仓库验收为准。
第十条 协议解除条款
1. 乙方不执行双方约定的有关条款时,甲乙两方可解除协议。
2. 乙方明显有违背信用的情形出现时,甲方可解除协议。
3. 乙方有妨碍正常的连续经营活动时,甲方可解除协议。
4. 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
第十一条 协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约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作时间:从甲乙双方签约盖章之日起 20年月日止。合同履行完毕后,如甲、乙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将自动续约一年。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签定日期:
经销商合作协议书实用 篇2
甲方: (以下筒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发展""品牌系列厨卫产品,就乙方经销甲方""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在市区县开设(专卖店、专柜或专区等)销售甲方的""品牌系列产品。
2、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日至年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3、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天内,以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4、乙方应按照甲方在本协议附件1《价格表》中所示价格销售""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5、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6、甲方提供乙方高质量的""品牌系列产品。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7、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
迅速展开。
8、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9、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品牌系列产品的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9、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产品报价单。
10、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12、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可以低价倾销。
13、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1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5、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6、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17、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
通知甲方。
18、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19、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0、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21、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万元,每完成万元的销售额,甲方承诺退还乙方保证金万元。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1%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销售额外按%的比例给予奖励。
、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对经销商进行业绩考评。
、对销售业绩不能达到约定数额的经销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九、违约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十、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2)"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
调整,提出修改的一方应提前至少天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调整解释说明。
、双方如果对上述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方可变更。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乙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甲方取消经销商资格的。
(4)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终止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
十四、其它
、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并以传真、E-mail、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的形式发送。
、若通知及函件以传真形式送达,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的确切时间为准;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则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一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送达;若以专人送交形式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的时间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形式送达,以邮局所出具的收据为凭,自寄件时间起五个营业日为准。
、本协议底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关于本协议的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签定的附件或备忘录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及附件的传真件具有与本协议及附件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协议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本协议以中文本为基准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经销商协议书 篇3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与乙方共同进行开发、创作并销售3D及相关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到期由双方再协商,签订顺延协议。
二、战略合作原则
1、双方的合作具有重要性及长期性,双方需将合作方视为重要的合作伙伴,互相给予支持;甲方负责针对乙方所处行业、内部所具备的资源和条件提供项目产品开发、创作、深加工等;乙方负责在所属区域范围内进行市场推广和产品销售。
2、利益分享、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努力提升3D及相关产品的市场销售,满足客户的需求,为此,甲方针对乙方的资源和条件所创作的产品需独家提供给乙方进行销售,不得提供给任何其他第三方在县市场进行销售,甲方是乙方的独家供应商,乙方不得从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采购并产生销售或进行类似的合作。
三、合作方式
1、甲方根据市场情况提供满足当地市场需要的产品创意,并负责提供相应质量的终端产品。乙方根据自己销售能力向甲方阶段性订购产品,每种产品的采购量由乙方根据市场情况和客户需求进行确定,并在采购合同中体现。
2、甲方以双方认可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向乙方提供销售所需之产品;乙方承诺每年的采购额不低于。
四、甲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负责与乙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并进行产品开发、设计、制作。
2、甲方根据乙方销售情况阶段性为乙方进行产品配送,保证提供符合终端客户需求和质量要求的产品。
3、甲方由于自身质量原因造成退换货的,双向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4、针对乙方市场开发的产品,甲方仅能销售给乙方,不得在售给任何其他第三方。
五、乙方责任和权利
1、在严格遵守本协议相关条款的基础上,甲方有权利制定自己的销售政策。
2、乙方定期向甲方进行产品销售信息的反馈,以便甲方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产品的更新和调整,创作出更丰富的产品来适应市场需要。
3、根据实际销售情况,乙方每日将已产生销售的产品按照约定的价格与甲方进行结算。
六、订购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签订相应采购订单,乙方按照订单发货。
2、基于双方长期合作,乙方提供给甲方作为履行协议的保证金,如乙方不履行相关协议或违约,该保证金不予退还给乙方。
3、每月日,根据销售情况乙方与甲方进行一次结算,并支付货款给甲方。
七、协议期限和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可就续签问题重新协商。下列情况之一出现,本协议视为终止。
2、本协议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协议。
3、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提前终止本协议。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九、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及其附件的履行或与此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各自其他权利,履行本协议项下各自其余的义务。
十、其他规定
1、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商定的内容以补充协议等书面形式,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经销商合作协议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授权经销
1、甲方授权乙方为"深圳市XX公司"在地区销售甲方产品的代理商,负责甲方的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 年 月日。
2、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授权书、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市场信息。
3、甲方和乙方之间仅限于甲方产品经销的关系,为互相独立的合同缔约方双方,乙方不得代表甲方签订任何合同性文件。
二、合作方式
1、价格政策:乙方每次进货量、进货价格、付款和发货方式参照甲方的报价单。
2、结算方式:实行现款现货的付款方式(或代收货款和等通知放货)。
3、运输方式:物流(快递)公司发货托运,甲方负责发货托运,运费和木箱装订费乙方支付。
4、销售任务:年销售总额 1万元,3个月内月平均销售额应在万元以上。 (3个月内平均销售额或年销售总额未达到约定的基数,甲方有权更换经销商)。
三、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培训设计师和施工人员并赠送相应资料,使其能够完全掌握产品应用的设计、制作、安装和维护,解决产品使用中可能遇到的一般性问题。乙方可指派专职设计和工程师前往甲方所在地,相关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
2、配合乙方的市场推广活动
(1)。全力支持乙方参加当地的产品展览会和重要的大用户的现场技术支持并指派工程师参加;
(2)。展会期间提供相应的展示产品给乙方使用,乙方承担展示产品的运输等费用。
(3)。赠送甲方公司统一的市场推广资料;在甲方的广告和网页上宣传册刊登乙方的名址;
(4)。通报乙方负责地区内有购买意向的用户资讯。
3、甲方负责投入对当地市场的甲方品牌推广和产品促销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4、甲方指定销售经理负责与乙方的商务事宜和技术支持工作;
5、乙方或用户对甲方的品质和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以直接与销售部或总经理办公室联系或反映,甲方将会给予认真答复和处理意见。(销售部程经理:总经办:)
四、乙方的条件和责任
1、乙方应以甲方的经销商(办事处)的身份开展销售业务和宣传甲方品牌。
2、乙方应加大当地市场推广,不断提高甲方产品在所管区域的市场占有率和扩大甲方产品的知名度;
3、乙方不得销售贴甲方非甲方生产的产品。
4、 乙方应配备专职的设计人员和技术工程师和销售代表。
5、对双方签订的所有协议、价格政策、用户资料等信息严格保密。
五、产品质量的保证
1、凡甲方生产的产品,均遵守执行甲方的《质量保证和售后维修服务规定》;
2、乙方运输或安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责任应由乙方承担。非产品质量原因,乙方要求退货或调换,乙方承担所有发生的费用和损失;
3、因甲方原因造成退货的包装费、运输费及邮费等杂费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退货的包装费、运输费及邮费等杂费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订货与发货
1、乙方须提前向甲方订货,乙方需填写《产品订货单》,由乙方授权人员填写并加盖乙方合同章,乙方超出约定保证金外的货款必须全额付清款项后或代收货款。
2、甲方收到货款后按合同安排生产和发货,到货地点为乙方经销区域内指定的地点。发货方式为物流、快递、或特快专递及航空等方式发货,费用乙方自理;
3、乙方提货时或收到订货后应在托运方人员在场时检验包装有无损毁,货物有无短缺,若发现包装有损毁现象,订货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联系确认、退换等处理事宜。否则,甲方认为乙方默认收到的订货数量无差错和外观无损坏。
七、返利政策:
1、年度销售的基本任务量 1万元,年终返利为 1-2% 封顶。完成基本任务返点1%超出任务按销售总额按比例递增,本年度未完成销售基本任务不享受年终返利。
2、次年1月15日前乙方必须确认本年度的帐款及结清甲方的所有货款(含信用额度),才能享受本年度年终返利,否则取消本年度年终返利。
3、本年度月信用额度 3--5万元/月(根据上年度销售月平均额的2%--3%),每月欠款不得超过信用额度(如本月货款达3万以上累积到5万,应安排付清3万以上部分的货款),超过信用额度甲方有权停止供货。首年合作经销商甲方不安排信用额度铺货。
4、连续3个月平均销售额低于 6-8万(销售额的2%--3%),甲方有权取消信用额度,乙方应在3日内付清甲方所有欠款。
5、返利及奖励(含广告投入)以人民币为单位,折算为产品支付,以出货时的单价计算。
八、其它
1、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一年;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可继续延长。
2、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停止向乙方供货,乙方应在3日内付清甲方所有欠款。
3、协议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销商合作协议书实用 篇5
甲方:?(以下筒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发展"德"品牌系列厨卫产品,就乙方经销甲方"德"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在?市?区?县?开设?(专卖店、专柜或专区等)销售甲方的"德"品牌系列产品。
2、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3、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天内,以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4、乙方应按照甲方在本协议附件1《价格表》中所示价格销售"德"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5、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6、甲方提供乙方高质量的"德"品牌系列产品。?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7、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迅速展开。
8、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9、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德"品牌系列产品的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9、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产品报价单。
10、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12、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可以低价倾销。
13、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1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5、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6、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17、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
18、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19、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0、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21、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万元,每完成?万元的销售额,甲方承诺退还乙方保证金?万元。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1%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销售额外按%的比例给予奖励。
、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对经销商进行业绩考评。
、对销售业绩不能达到约定数额的经销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九、违约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十、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2)"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
(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解释其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十一、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任何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的精神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1)仲裁应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二、协议的变更:
、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如果由于市场发生变化或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需要对本协议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别、价格等)进行调整,提出修改的一方应提前至少?天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调整解释说明。
、双方如果对上述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方可变更。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乙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甲方取消经销商资格的。
(4)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终止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
十四、其它
、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并以传真、e-mail、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的形式发送。
、若通知及函件以传真形式送达,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的确切时间为准;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则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一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送达;若以专人送交形式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的时间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形式送达,以邮局所出具的收据为凭,自寄件时间起五个营业日为准。
、本协议底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关于本协议的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签定的附件或备忘录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及附件的传真件具有与本协议及附件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协议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本协议以中文本为基准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联系方式: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编码?:?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mail:?e-mail:
收件人:?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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