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作文300字 篇1
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法律概念一起,构成法律的三种基本要素,论法律规则。如果说原则是法律规范中的基础性规定,概念是法律规范中对所涉及的有关主体、客体以及相关的权利义务所作的法律内的解释的话,那么,规则就是法律规范中关于人们行为的直接指南部分。在法学史上,人们对法律要素持有并不相同的看法,例如分析法学的“命令模式”论(奥斯丁)或者“规则模式”(哈特)论;庞德的“律令—技术—理想模式”论;德沃金的“规则—原则—政策模式”论等等。在我国,自从张文显提出“原则—概念—规则”说以来,学界在相关教材中基本上都秉承了这一主张。这一观点,至少是符合大陆法系国家以法典为基础的法律体系之特征的。那么,如何理解法律规则?法律规则具有那些明显特点?
一、法律规则的概念
法律规则,又称法律规范,尽管在法学界的一切探讨和学理建树,大体上都围绕着法律规则而展开,但究竟什么是法律规则,人们的看法并不尽同。这就再次证成了一个原理:越是基础性的概念,存在分歧的可能性越大,一切理论建树,皆自对基础概念的不同主张和严谨逻辑论证开始。那么,什么是法律规则?张文显的解释是:“……是指具体规定权利义务以及具体法律后果的准则,或者说是对一个事实状态赋予一种确定的具体后果的各种指示和规定。”李桂林则写道:“法律规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具有严密逻辑结构的行为规则。”郑成良则以为:“简要地说,法律规则就是法律的基本要素之一,是法律中明确赋予一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一般性规定。”我们认为,对法律规则可以由其主体、对象、方式、内容和功能诸方面进入分析。
所谓法律规则,是指立法者将具有共同规定性的社会或者自然事实,通过文字符号赋予其法律意义,并以之具体引导主体权利义务行为的一般性规定。在这里,我们首先遇到的是法律规则的生产主体-法律规则的国家性。我们知道,规则在物质世界中是普遍存在的,在人类社会中也是普遍存在的。即使那些无规则可循的物质运动,科学家们仍然在寻求其规定性,如反物质的规定性。同样,即使那些怪异的社会行为,社会学者们也在寻求和研究其规定性的内容。但是,自发地存在的自然规则也罢、社会规则也罢,都不是纯粹法学意义上的法律规则(也许,在社会法学那里,自发产生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则也不失为法律规则-所谓民间自发产生的习惯法规则),法学论文《论法律规则》。因此,法律规则首先是自觉地存在的。
但是,自觉存在的社会规则甚多,举凡纪律规则、乡规民约、公司章程、合作协议等都是自觉地存在的社会规则,但是,它们并不是法律规则,相反,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里,它们必须受制于法律规则的规范。自然规则不存在自觉存在的问题,即使在“人化自然”的情形下,人们仍然是借助于自发存在的自然规则本身来改造自然的结果。但自然规则可以转化为人们的行为操守,从而成为人们“按照自然的规定性行动”的社会规则。例如,传染病是自然现象,但我们可以通过掌握其发病的规律,并将其制定在“传染病防治法”中,以作为人们在防止该病症方面的社会行为准则。但即使这样的规则,要成为法律规则,也必须经过有权主体(立法者)的加工,因为人们不能随意地成为他人的立法者,也不能相互成为立法者,否则,就不可能在人们的交往行为中形成整齐、划一的秩序。
可见,法律规则在国家法上只能出自立法者之手。那么,立法者是谁?在学理上,人们尽管可以把其设计为理性者、智慧者、哲学家等等,但在人类国家法的实践中,却只经历了三种立法主体,其一是以皇权为代表的皇帝个人立法,从而“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其二是以议会为代表的代议制立法主体,其特点是立法间接地表达民意要求。其三是新近得到重视的全民公决之立法主体,在此,所有具有政治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公民都可以行使立法者的职能。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俄罗斯“叶利钦宪法”、白俄罗斯“卢卡申科宪法”、“爱尔兰堕胎法案”以及欧洲“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等等,都是相关国家或地区。
法律作文300字 篇2
周六下午,我和妈妈上完钢琴课回家的时候,我们走到一条马路边,交通信号灯还是红色,可是人们已经迫不及待地走向了马路对面。有的人走过了马路,交通信号灯还是红色的;有的人走过了马路,交通信号灯才变绿;还有的人走到马路中央,交通信号灯才变绿,但我和妈妈一直耐心地等待着灯变绿才走。
我问妈妈:“交通规则不是说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吗,那些人为什么不遵守呢”。妈妈说:“那些人可能出门晚了,着急赶火车、急着去上课,所以闯了红灯……”,还没等妈妈说完,我着急地说:“不管怎样,我们都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这样做是非常危险的”。妈妈接着话说:“是啊,你以后上课也得提前出门,交通灯前要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不能因为担心迟到违反交通规则”。
妈妈的话让我明白,时间是可以自己把握的,交通规则是必须要遵守的,要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争当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生活中的法律作文1000字 篇3
法律——一个用公平公正的态度去审视,又能保障人们利益的判决。生活中,它不仅仅造福人类,还让我懂得如何遵纪守法,使我受益无穷。
有一次,爸爸带着我驾驶着摩托车到姑妈家做客。那天,乌云密布,还下着倾盆大雨,路湿漉漉的,大街上人烟稀少,十分可怕。但然而,爸爸却一边悠扬地吹着口哨,一边摇头晃脑打拍子,还神气十足地向我炫耀:“女儿,你看咱俩多开心呀,无忧无虑,快活极了!”此刻,他就像一只翱翔于空中自由自在的鸟儿,得意洋洋。但然而,当我听到爸爸这高傲自满的话时,我的眼睛里露出了惊讶的神情。其实,爸爸开摩托车一向以来都没有戴钢盔,而且开车的速度行云流水,急如闪电,毫不理会周围的状况就鲁莽直冲,尽管大伙如何劝说他,爸爸还然而屡教不改。这次,爸爸依然没有戴钢盔就开摩托车,可真让人恼恨。我明白,钢盔对司机来说十分重要,无论在什么时候,司机只要开车,就得戴上钢盔,要然而出了什么意外,不但违反了规定,负上法律职责,而且还害人害己,后果就不堪设想。为了能安全地到达姑妈家;为了爸爸的个人安危;更为了能让爸爸遵纪守法,我决定要好好教导爸爸一番,让他专心开车。于然而,我便认真的说起话来:“爸爸,开车时请您戴上钢盔,因为钢盔对每一位司机都十分重要,它能在发生意外然而保护司机的头部,减少司机受伤的范围,而且您开车那快,已经违反了相关的规定……”“行了!行了!傻孩子,你懂什么!”我的话还没说完,爸爸就反驳了我。我的火上来了,两眼直瞪着爸爸,怒气冲冲地嚷道:“爸爸,要然而出了什么意外,您负责得起吗?”“男子汉大丈夫,有什么负责不起的!”爸爸理直气壮地回答。看到爸爸那副死性不改的模样,我感到自我真然而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我可输得“心服口服”,决定再不理这个自以为然而的爸爸。突然,就在正前方,一辆摩托车直向我们冲来,看到这一幕,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里,“啊!”的一声大叫起来。这时,吓得手忙脚乱的爸爸瞪圆了眼,快要撞车了,就在这危急的一刻,爸爸来了一个急刹,我的身子猛地向前一倾,而爸爸险些抛出车外。但然而,由于摩托车的车身得不到平衡,便侧倒在地上,爸爸被送进了医院,只见他紧闭着眼睛叹息道:“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经过那次严厉的教训后,爸爸最后改掉了开车的坏习惯,但然而却要负上法律职责。的确,不遵守法律规定的人就要负上法律职责,他不但伤害了自我,还连累了亲人、朋友,做出了危害社会的事,留下了永不能擦去的痕迹,让自我后悔莫及。
同学们,让我们做一个遵纪守法,热爱法律的优秀小公民吧!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昌盛繁荣,快乐和平!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作文 篇4
法律,生活的法则;法律,安全的保障,只有法律才能是非分明。
有人会说,法,离我太远了。其实不然,法就在我们身边,“红灯停绿灯行”这就是我们从小就知道的法。
有一回,我在电视上看到一段视频,画面上一辆摩托车开到了红绿灯前,这时黄灯开始闪烁,后面又跟上了一辆小汽车,小汽车车主以为摩托车车主会赶快过去,没想到的是,摩托车车主停了下来,而小汽车车主没来得及刹车,一下子把摩托车连人带车撞出5、6米外。通过这段视频,我觉得小汽车应该受到法的严惩,摩托车车主是无辜的,他做得对!我们要吸取教训,要牢记“红灯停绿灯行”。
还有一回,那是刚开学不久的一天,我去心之桥买书,下楼时,一阵争吵的声音传进我耳朵,我走进拥挤的人群,只见一个膀大腰粗的工作人员,一手紧紧掐住一个老爷爷的脖子,大声用闽南话呵斥着,我听不大懂,好像是在说那个老爷爷偷了东西,那个老爷爷一直大声地说他没有偷,一边挣脱着工作人员的手,要往里面走说要买笔,而工作人员则紧紧掐着他的脖子并将他赶了出去。我觉得这个老爷爷若没有偷东西,那这个工作人员定会无比羞愧,因为他伤害了别人,还诬蔑他人;而老爷爷若偷了东西,那他就犯了盗窃罪和欺骗罪。这件事,我觉得法律要靠别人人自觉遵守,有一点违法的意识可能就会使人一生后悔。
遵法守法靠大家。从小事守起,与法同行,才可能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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