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篇1
1、设备档案室是煤矿档案信息和档案数据处理中心,任何无关人员严禁入内。须经本室工作人员同意方可入内,在工作过程中有本室工作人员在场。
2、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资料的维护。
3、不得擅自挪用、外借档案室内任何设备资料。
4、设备档案室管理人员应定期清扫以保持清洁;要有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的和现在的安全工程技术相关的对安全生产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企业的所有人员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负责安全及工程技术的领导,应把档案管理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
第五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第六条:工程科主管工程技术档案工作,对分公司的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工程科档案室及档案保管人员,负责保管本公司的工程安全技术档案。
第八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第九条:对按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相关资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工程技术科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十条:档案室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管理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一条: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坚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篇3
一、总则:
1、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生产技术部门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本公司技术档案是指各技术部门(包括车间)在生产技术、科研成果、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等技术资料以及外来、外购的图纸、资料、图书等。
3、公司技术职能部门、车间要把技术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中,保证其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达到收集齐全、整理系统,并按制度及时归档。以保证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4、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技术档案的基本原则,公司技术部设立综合档案室,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综合档案室在技术主管的直接领导下,集中统一管理全公司的生产、开发、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工作,达到全公司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二、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
1、每一个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并按公司形成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和要求,将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加以系统的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卷、代、册、盒),由技术主管审查后及时向公司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
2、各部门或技术人员在移交技术档案或技术文件资料时,交接双方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参见PD423《文件控制程序》表码PD423—02),签字归档备查。凡不符合组卷要求或技术文件资料不全的,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接收。
3、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尽量符合国标、部标和企业标准的规定。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纸按规格绘制,图样清晰。严禁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打印。
4、凡各部门形成的图纸类文件,应描制底图一份,并经技术责任签字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5、凡外来、外购回公司的图纸资料,随仪器、设备入厂的图纸、使用说明书、电气线路图等在开封前,有关单位必须通知资料管理人员参加清点,如数归档。在未办理借阅使用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据为私有或拿走。
三、综合档案室的任务和管理人员的职责:
1、综合档案室的任务:
(1)集中、统一、科学地管理好技术档案,维护技术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和安全,并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因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技术档案原件遗失、缺漏、污损破坏至无法使用、借出无法收回等,管理人员应负主要责任,严重者调离岗位。
(2)协助各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正确地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3)承担技术文件资料的接收、复制、借阅、发放和建档,提供技术资料为全公司有关单位和技术人员服务。
2、技术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1)认真贯彻公司技术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技术档案工作任务的完成。积极主动地为生产、开发提供技术资料。
(2)科学地管理全公司技术档案,承办技术资料和技术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登记、保管、复制、借阅、发放、鉴定、统计以及绘制检索工具等工作。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的和现在的安全工程技术相关的对安全生产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企业的所有人员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负责安全及工程技术的领导,应把档案管理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
第五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第六条:工程科主管工程技术档案工作,对分公司的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工程科档案室及档案保管人员,负责保管本公司的工程安全技术档案。
第八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第九条:对按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相关资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工程技术科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十条:档案室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管理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一条: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坚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的和现在的安全工程技术相关的对安全生产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企业的所有人员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负责安全及工程技术的领导,应把档案管理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
第五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第六条:工程科主管工程技术档案工作,对分公司的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工程科档案室及档案保管人员,负责保管本公司的工程安全技术档案。
第八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第九条:对按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相关资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工程技术科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十条:档案室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管理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一条: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坚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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