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7篇 霍乱时期的爱情 读书笔记

时间:2023-08-29 12:52: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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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7篇 霍乱时期的爱情 读书笔记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1

  这部小说既然被誉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其中一定是有许多值得我们思考的地方。我只是万千读者中的一员,就浅浅说一点我的见解吧:关于爱情。

  初看到小说的名字时,我以为这会是一本充斥着生死抉择,大爱无疆,气势磅礴的爱情巨著,然而细细读下去,才发现恰恰相反,马尔克斯的笔触犹如涓涓流水,又如一壶陈年老酒,平缓却又持续地向读者描述着一个延绵了半个多世纪的爱情故事。没有什么高潮迭起的情节,也没有什么感人至深的桥段,在这样从容不迫地叙述之下,初恋的青涩,热恋的炙热,失恋的煎熬,婚外情的刺激火热,夫妻间的相互依存,露水情缘的易逝,老少恋的暗流……仿佛是回甘的草药一般,令人回味无穷。

  仔细看来,书中给弗洛伦蒂诺和费尔明娜直接的爱情除了在他们炽热的年少时光之外,几乎都是在描写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后生活,以及同一时刻弗洛伦蒂诺和他25个本子上的女人中度过的。年少时候的爱情大概是随处可见,面对对方的情感困惑时,人们的回答也几乎是清一色的劝分不劝和,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相爱时有多痴情,分开时就有多怨恨,甚至于将爱情变成了一场博弈。

  可是像弗洛伦蒂诺和费尔明娜这样的爱情,又有几个人能,不,还是说,敢做呢?《霍乱时期的爱情》给我们展示的是一种与世俗偏见截然不同的爱情:彻彻底底的不计较回报,没有输赢之分,没有自我陶醉和寻死觅活,双方都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没有后悔,没有怨天尤人,甚至于耐住了整个人生的考验。有人说这本小说就是在讲一个人到底可以不甘心到什么程度。我要说,弗洛伦蒂诺这样的人是让人敬畏的,因为,到底是怎样强大的意志和强健的心脏,才能支撑一个人慷慨超脱如此,平和坚韧如此?我甚至可以大胆地猜测,哪怕这一世弗洛伦蒂诺没能等到和费尔明娜在一起的那一天,死的时候他也不会有什么遗憾(当然在读者看来这个家伙一辈子就是在为偏执的爱而活着),因为这是一个说过“我对死亡唯一的恐惧,就是没能为爱而死”的人。我们把爱情融于世俗之中,却已经忘记了爱情的本质,这两位的爱情,容不得我等俗人论短长呐。

  除此之外,我还悟出了一个道理:任何事情,只要坚持下去,总会有结果的。虽然结果可能会好,也可能很糟糕,但是不坚持的结果只能有一个,即与你的期翼相反的结局。

  最后我想说,芸芸众生,无论是尚未懂得爱的,正在享受爱的,已经失去爱的,或是最终得到爱的,每个人,都能在《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条时间轴上找到自己对应的位置,也总有一段情节,会触动我们。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2

  像是介绍说的那样,马尔克斯试图将世间的一切爱情包括进去。似乎他做到了,我读完后情绪久不能平,我一遍又一遍的咀嚼着小说中那些精彩的部分。我停下来思考了很久,我想我找到了我的爱。

  爱情,这个曾经一直令我迷惑和怀疑的东西。我也曾经说过这样的话,爱情只不过是荷尔蒙一时的吸引罢了,其实在说的时候在心底里,何尝不渴望得到一份真真正正,切切实实的爱呢?只是用否认的方式来掩饰内心的贫瘠而已。

  爱情,首先是一种本能,“要么生下来就会,要么永远都不会”

  这句话像是一把锋利的尖刀,刺穿了爱情它神秘的皮囊,也将人毫不留情的分为了两派。阿里萨在一边,乌尔比诺医生在另外一边。像是乌尔比诺医生内心的诉说:

  他心里明白,自己并不爱她。同她结婚是因为喜欢她的高傲,她的严肃,她的力量,也因为自己的一点儿虚荣心,但当她第一次吻他时,他确定,没有什么障碍能阻止他们建立一份完美的爱情。

  他明白他的爱,他认为的爱情,是稳定的婚姻生活,也就是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加起来近乎等同于爱情。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

  而费尔明娜懂得爱,却为了一些东西放弃了爱,就像是书中所说。

  当初,为了换取一种安全感,她们不仅放弃了自己家庭的姓氏,甚至放弃了自我,可那种安全感不过是她们做姑娘时许多幻想中的一个罢了。

  最后在乌尔比诺医生去世之后,她也只不过觉得自己是一个在房子里游走的幽灵罢了。回忆起婚姻生活,满是争执与无奈,在这里面竟然还有幸福。她又是何其幸运,有一个不能更好的丈夫,有阿里萨这样懂得爱情本质的人,一直守候着她,在人生的最后走向了爱的内核。

  说着费尔明娜是幸运的,仿佛我怀着羡慕的眼光,渴望她这样的生活一般。不,我不渴望,因为我是更像是阿里萨。一个找到所爱能执着一辈子的人,我贪婪的要带着我的爱与我所爱之人走过一生。爱情,是看穿了一个人的本质而依旧爱他。阿里萨爱费尔明娜的活泼与叛逆,他明白她的虚荣与傲气。他包容着这一切,直到老去他也能看到她身上那吸引他疯狂的东西,骨子里那独一无二的东西,这些东西永远不会被衰老的气息所覆盖。

  我总觉得他在看着她的时候,看到的不只是那副皮囊,而是在皮囊之下令他疯狂的灵魂。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3

  怀着无比复杂的心情读完了这本书,相信大多数读者和我的心情一样,都经历了羡慕阿里萨和费尔明娜忠贞不渝的爱情,惋惜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而败给现实的无奈,痛恨阿里萨为了填补心中的空白而寻花问柳甚至毁掉了16岁女生的前途,深思最终他们虽然在了一起却已经不是我们心中所愿。

  也相信大多数读者跟我一样是冲着马尔克斯这个伟大的作家来读的这本书,我也曾被它的封皮和名字深深吸引,认为这一定会是一个伟大而凄惨的爱情故事,甚至我还打算将这本书连同百年孤独送给一个人,很庆幸我没有,如果我是在读了这本书之后再选择,我一定不会这么做,这本书打破了我对爱情最完美的遐想,有时不得不承认这本书中的情节其实是非常现实的,但也非常让我之愤慨,它揭露了爱的一个本质,那就是得不到的才是最美好的,失去了也才会感到没有好好珍惜,与其说书中的阿里萨为爱终身未婚,不如说他是为自己而活,现实中的人们又何尝不是如此?

  爱总是伴随着盲目和欺骗,所以,与其费心费力爱别人,不如先关心关爱自己,最终在不在一起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是否遵从了自己的本心,为自己而活,这样的爱才会有意义。因为自己内心的声音会告诉你,谁才是你内心想真正守护和依托的人。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4

  六年前通宵在被窝拿着小台灯看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的情景还历历在目,虽然早已忘记了里面所写的内容,但貌似不妨碍我在人前炫耀的那种自豪感。“啊,《百年孤独》呀,早就看过了”。

  是的。仅仅就是看过了,但是看过之后的结果是怎样恐怕就只有自己知道了。貌似里面的人名很长,涉及几辈人的故事。不过,仅仅知道这些就够了吗,就能在人前说我知道马尔克斯吗?知道得越多,你会发现你越不敢乱讲话,生怕讲错了就误导了他人。

  看过《百年孤独》的人都知道这本书是用“魔幻现实主义”写就的。手法新颖,故事离奇,不过,也让人摸不着头脑。

  反过来看《霍乱时期的爱情》一书,作者摈弃了以往的手法,并没有太多的人物情节,不过和之前那本书类似的就是都跨过了时间的长河。这本书的里面有着很多当代人们所遇到的问题,想得到的答案。

  一场由爱念引发的故事,终究是没有得到爱情的完美结局。不过,对于彼此来说,这又算得上些什么呢?

  就像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卡拉马佐夫兄弟》里面提到的,我们首先应该要善良,其次要诚实,最后不要相互遗忘。里面有着浓烈的爱,热情的爱,等待的爱,以及成全的爱。有着人类的善恶,爱憎,嫉妒等等。

  当然了,里面也有着迷乱的性,狂欢后的孤单。有着迷茫,有着恐惧,也有着贪婪。不正因为如此,世间才显得多次多彩吗。如最近热播的《长安十二时辰》里面有这样一句:心有很多的规矩,要守住自己心里的规矩,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个代价,不是人人都能舍得。

  在一个极度迷乱的世界里,你能保证一定能够守住心中的那个规矩吗?选择的机会增加,也就意味着犯错的几率增加。最终能够走出来的才是成长。

  同时看的另外一本书则是《学会提问》,现在的人为什么难以有较大的创新,就是因为更多的思维固化,把周边的一切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空闲的时间又被手机给填补上了。接受大量的“信息”。接受着大数据的“按喜欢推荐”。

  之前曾看过一个调查,中国的人均读书量排在末尾,挺可惜的,中国也有很多大师经典之作,只是少有人去翻开,去记住,去感念。

  《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在里面你会感受到部落文化,感受到地中海似的爱情,以及对于真挚爱情的探讨,你所发生过的,或者你正在经历的,都有答案。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5

  既要轰轰烈烈的爱情,也要相守的婚姻。

  “爱情”和“婚姻”是每个人都避不开的话题,可是很多时候,爱情和婚姻似乎被割裂开了。《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医生的婚姻是完美的,阿里萨的爱情是痛苦但却轰轰烈烈的。

  不知道是不是你和我一样,总觉得若是阿里萨和医生是一个人,分为一个男子的恋爱期和婚姻时期,轰轰烈烈地爱一场,两个人归于平淡之后是相守一生该是多好。

  但这世间这样的似乎太少。

  医生的的确确是一个完美的人生伴侣——有地位、有责任、顾家、体面、优雅,是万千女子都想要嫁予的人。所以,费尔明娜也选择嫁给了他,过得也算是幸福的一生,即使晚年的医生有过出轨,即使这让人羡慕的夫妻二人也有过冷战。

  阿里萨是极端的,爱情的挫败让他心理变态,做了一系列变态行为,令人厌恶甚至作呕。但他其实又是一个值得同情的人,因为爱得太执着,所以他受到的伤害也更加沉重、更加刻骨铭心——他需要有地方宣泄自己的情绪,他想要从失败的爱情中抽离出来,却最终发现只能越陷越深、所以干脆沉沦。

  医生去世之后,阿里萨一如既往地爱着已是暮年的费尔明娜,他们选择远行,“既然都是为了爱,那么也就没有什么不合理不合法的”。

  于是,“一瞬间,两人都非常清楚地意识到,这两只苍老的手都不是他们在互相触碰之前所想象的样子。但片刻过后,它们就变成他们想象中的样子”;“他想亲吻她的面颊。她却躲开了,用沙哑而温柔的声音拒绝了他。”

  “已经不行了,”她对他说,“我闻起来尽是老太婆的味道”;“这是人发酵后的气味”。

  当船返航要到家的时候,“她很清醒地意识到,这并非茴香酒产生的作用,而是对马上就要到家的恐惧。”

  于是,他下令船重新折返,并且是“一生一世”,因为“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故事的最后就这样停止了,没有写他们结婚与否。他们的爱情似乎只能在海上漂泊,永远不能着陆。

  爱情是这世间最奢侈的物品,并不是人人都能得到。弱者更是永远无法进入爱情的国度。

  爱情本应该是婚姻的开始,可很多时候婚姻却成了爱情的开端。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爱情和婚姻应该是可以同时拥有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6

  我们读爱情故事,念情诗,却好奇那些奇怪的句子从何而来,不是你的眼睛如天上的银河或者他们紧密的相拥直到永远这样的句子,而是她为什么要去开设那门彩绘瓷器的课程,她的课和她的爱情有半点关系么?

  我一度也涂涂写写,同样为此困惑,写作这件事,本质上不是一件太过麻烦的事情,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是如此没有耐心。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关注在结果之上,主人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样了,然后结束,都不愿意多一点心思停留在蓝天白云以及那张扶手磨出底漆颜色的民国太师椅上。巴黎评论有关作家访谈的'集子,读着便能体会那许多文坛巨擎在创作中的辛酸历程,不是说他们在路上的时候,不是说他们在战火纷飞中的时候,而是他们拖来一张凳子,摆开架势却在打字机上寸步难行的时候。我深知其中苦痛,脑海中随时不时有关于离奇情节意图变成完整的故事,但是每当自己意欲从脑海中将他们拽离至纸面上时,却总是为开头的铺垫所击垮。描写了天气,描写了城市,主人公姨夫隔壁邻居的斑纹猫咪已经叼走了窗台上的鱼,但是主人公还没有献出那制胜的一吻,我如同一个急躁的读着,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甚至等不及自己将它写出来。

  慢慢的我才意识到,自己总是在试图编造一个别人的故事,写作此时对我实则还只是一种故事的操练,然而当生活衍生到某个阶段,便会突然意识到那些平静绵长的犄角旮旯,藏着作家自己的故事,如同你头发蓬乱的那个早晨,你没有说爱我或者恨我,这个没有一封情书,没有一个悲剧,亦没有一场冒险的早晨,你那在头顶一寸处招展纠结的乱发,却招引了我所有的气息。它们各自为伍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个夜里从你处听来的话语,“忘了吹干头发就进了被窝”,在睡眠与睡眠之间,你的句子和你的头发将时空的两头连结起来,构成了延续的故事的主体。这个故事向前回溯,穿过所有早晨与夜晚,勾起每一句道别,直到你最初出现时的样子,静静的在那里等待时间的开始。所以作家并非具有让故事自由生长的力量,他们拿起笔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写就了,顺着记忆找到那些连结的节点,找到你一个朦胧的词语;找到你不在的清晨,案头的一盆仙人球,找到我们置身于其中的时刻,才将其娓娓道来。我们读爱情故事,在世间的那一千个爱情故事里,元稹写取次花丛懒回顾的时候,一定是从京城的烟花从中走过,手中细撵着108颗佛珠坐在堂前看着发青的石板地时发出的叹息;马尔克斯散步的时候,一定倾耳听着有人谈及某位故人与丈夫生活在另一篇屋檐下的飞短流长,直到一天其人守寡的音讯来临而在脸上露出释然而离奇神色。归有光写完一副书法抬头从窗口望出去,杂草丛间依稀几棵枇杷树的婆娑摇曳必然会从清晰变得有些模糊。潘安转过屏风之际,恍惚觉得案头的砚台上那摊墨迹仿佛是新近磨就,脑海里想起儿时父亲讲述世间有一种比目鱼,双目在侧相伴而生的故事,那时还只是有趣。一千个道听途说的爱情故事里,作家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创造一座虚构的城市,从没有在一起的恋人相聚了,开场即死去的人们幸福的生活下去,故乡的电影院永远再买同一场电影的票,即使进口处的霓虹灯已经有一半亮不起来,但你并未洞悉其中奥妙,而是当主人公抚摸着女主的后脑勺感受到一小块突起的骨头硌手却爱不释手的触感,坐在一米外就感受到前一天夜里河边秀发里青草的气息从身后飘来,或者给一件挂在衣架上破旧的衬衫穿上外套,拂去灰尘,你捧着书卷突然跌入所有这些时刻,你才真正看到这个作家生命里属于自己的时刻,你突然理解,所言非欺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7

  我在星空下牵起你的手,在海边和你翩翩起舞。但是多年之后回忆起这些瞬间,我却无法说清,让我念念不忘的,究竟是你手心的温度还是灿烂的繁星,是你翻飞的裙摆还是低沉的潮声。我不知道我爱的是你,还是和你在一起的感觉。

  阿里萨无法说出,他怀念的是诺丽埃加还是在诺丽埃加的家里时,午后阳光中的点点尘埃。至此,我终于可以说出,即便此时阿里萨已经快三十岁了,他依然是个少年。

  因为,年少时的爱情是盲目而且没有道理的。很多时候男生说话时有点磁性的嗓音,女孩头发上洗发水的香气,都可以成为喜欢一个人的理由。你和TA在一起很舒服,仿佛TA这里就是能让你的心灵停靠的温暖的港湾,TA能理解你,你们志同道合。但是很多时候,这样的人,也许是上天派来的朋友,却被年轻的人们误认为是爱情。诺丽埃加是能让阿里萨短暂忘记费尔明娜的众多女人之一,阿里萨和她的感情,同样是热烈而疯狂的。只是有时候阿里萨会质疑爱的源头在哪里,是诺丽埃加本人,还只是和她在一起那种安静的感觉,还是她能够理解他的想法的温柔。

  爱一个人和喜欢在一起的感觉,是不同的。如果因为和一个人舒服而认为这是爱情的话,那么当这种舒适不复存在,这个人也会随着变得面目可憎。甚至人们会质疑,自己究竟为什么会爱上她。而真正的爱情,即便是带来了痛苦,也让人甘之如饴。而阿里萨对费尔明娜的感情,已经在长长的岁月中,缠绕在他每一个细胞里。即便这思念让他痛苦,让他怀疑,让他自卑,即便看到费尔明娜变成了富太太,看到了费尔明娜逐渐发福的腰身,他仍不改初衷。

  我不同意诺丽埃加的认为,两种爱是可以分离的说法。如果他爱的只是繁星,那么谁都可以让他在星空下牵起手来;如果他爱的只是大海,那么他不会对每一个在海边陪他跳舞的人刻骨铭心。而他爱的人,即便乌云密布,即便海潮汹涌,他也愿意勇敢牵起她的手。爱情让人有了软肋和铠甲,即便卸下了铠甲却让人刺中了软肋,当事者也只会无奈地笑一笑。

  有的人说不上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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