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安全培训计划模板3篇(安全培训计划方案通用),以供借鉴。
安全培训计划模板1
1、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2、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4、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6、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7、本场所工作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有:
(1) 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2)本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
(4)报火警以及自救逃生等消防安全基本常识;
(5)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6)组织、引导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和技能;
(7)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安全培训计划模板2
1 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酒店的消防管理,使每名员工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做到消防常识普及化,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职责
由各部门针对部门特点组织并负责实施本计划,由安消部负责酒店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并对各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实施情况进行督导。
4 内容
4.1 消防操作管理制度
4.1.1 酒店总经理为酒店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为酒店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供人员、资金、设施;
4.1.2 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由酒店安消部具体负责,做好计划,检查和培训工作;
4.1.3酒店设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总经理,成员由各部门经理组成,负责定期检查全酒店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完成质量;
4.2 消防培训管理制度
4.2.1 新上岗、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必须经过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录用或上岗。
4.2.2 在职员工的消防培训,培训有关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以及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预防措施,考核消防器材知识和操作程序;
4.2.3 将培训结果转送人力资源部,作为员工评估及其工作评级的一次标准;
4.2.4 培训实行签到制,不准缺席,若有急事处理,必须报请部门经理审批后执行。
4.3 消防培训计划
4.3.1 由安消部经理制定培训时间、地点、内容;
4.3.2 新上岗、进入新岗位的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天;
4.3.3 酒店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体消防安全培训(可分批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半天;
4.3.4 各部门每个月应自行针对部门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4 培训教育内容
4.4.1 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
4.4.1.1 国家消防工作方针及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
4.4.1.2 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职责;
4.4.1.3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识;
4.4.1.4 有关火灾事故案例及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等。
4.4.2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
4.4.2.1 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4.4.2.2 本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4.2.3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
4.4.2.4报火警以及自救逃生等消防安全基本常识;
4.4.2.5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4.2.6组织、引导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和技能;
4.4.2.7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4.5.1 此书由酒店批准,安消部发出;
4.5.2 此规定限于酒店范围内使用。
安全培训计划模板3
一、培训对象。
(一)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
(二)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即: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和信息员;
(三)全区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企业(单位)关键人员。
具体人员如下: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单位)关键人员。
是指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分管食品生产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食品检验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2、食品流通企业(单位)关键人员。
是指食品流通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分管食品经营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3、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关键人员。
是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发包单位直接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烹调人员、分餐人员、熟食等专间操作人员、餐饮具消毒人员等。
4、药品企业(单位)。
(1)生产企业(含药包材生产及医院制剂室)关键人员。
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QA全体人员、QC主任。药品生产企业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2)经营企业关键人员。
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养护员、质管员、营业人员等。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3)医疗机构关键人员。
主要包括: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剂科负责人、药房验收员、养护员、质管员等。
5、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生产部门负责人、检验检测人员;医疗机构器械科负责人、采购人员、验收及保管人员等。
6、其它企业(单位)。
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分别参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关键人员确定,并参加相应培训班培训。
7、I类食品药品单位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等。
二、培训组织及责任分工。
(一)区局负责的培训工作。
区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培训、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培训和测试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II类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关键人员培训(市局已培训的除外)和测试等工作。区局业务科室组织实施各自专项培训及测试等工作,人事监察科、法规科、办公室配合。
(二)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的培训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I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个体工商户、小微餐饮、食品前店后坊、小微药房等)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关键人员培训(区市场监管局已培训的`除外)和测试工作。区局负责培训师资,并督促指导。
三、培训内容。
1、各培训组织单位根据培训计划要求,结合市局编写的培训教材和本地实际,合理选择培训内容,其中现场检查量化分级标准、食品药品安全操作规范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应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2、根据《市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结合食品药品行业实际,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培训中增设市食品药品相关地方性规定的内容,具体内容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选择。
3、根据区文明办要求,结合食品药品行业实际,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培训中增设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内容,具体内容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选择。
四、完成时间。
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培训于6月30日前完成;食品药品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培训具体时间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决定,7月15日前必须完成所有培训、测试等工作。
五、培训证书编号规则。
1、培训合格证明编号规则为:。
2、培训证明流水号为四位数,不得出现同号。
3、培训合格证明由市局统一印制,区局统一发放。
六、有关要求。
1、各培训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制定单项具体培训计划,选配优质师资,认真组织实施。单项具体培训计划于培训开始一周前报区局备案。
2、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辖区内食品药品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培训时,要按市局有关要求,把食品药品行业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纳入食品药品关键人员培训内容并加以落实。
3、各培训组织单位负责本级培训的通知、签到、师资、出卷、阅卷、监考、成绩统计汇总、制发培训合格证及其台账登记等工作。
4、各培训组织单位要做好培训考核测试和测试成绩统计汇总等工作,并将签到表、测试成绩汇总表(包括电子版)、现场图片(包括电子版)等有关培训资料(可复印盖章)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报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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