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雪作文5篇

时间:2023-10-08 21:20:35 综合范文

我最喜欢雪作文 篇1

  星期五的早晨,我起床一看,外面雪花飘飘,凛冽的寒风吹拂着雪花。房顶上,地上,汽车上满是雪花,银装素裹,分外妖娆。路上的行人都打着伞,在路上迎着雪花艰难的走着,他们的头上都布满了雪花。路上的汽车也开着雾灯,缓缓的行驶着,不停地鸣笛,留意的避让着。虽然是下雪天,但是路上是一片和谐的景象,让在风雪中行驶的人们心里暖暖的,热乎乎的。

  雪花在空中飞舞着,像鹅毛,像小花,想从老天爷爷的羽绒服里掉下来的羽毛。我站在窗前,伸出手接了一朵很小很美丽的小雪花,将它捧在手中,想细细的观察它,端详它。可当我定睛一看的时候,这篇小雪花已经化成了一滴水,而我的袖子上却有沾满了小雪花。过了一会儿,小雪花们又从这个世界消失了,我不由得感到悲伤。心里想:哎,小雪花的生命真短暂啊!”

  但是,当我看到小草已经盖上了小雪花为他送来的棉被,小松树已经穿上了雪花送来的羽绒袄时,我的眼睛便湿润了,有水了。是啊!

  小雪花虽然生命短暂,但是,他却用他那短暂的生命做了一件很有好处的事,就是瑞雪兆丰年啊!

  当天公公一声令下,小雪花们便争先恐后的从天上跳下来,为人们做了一件又一件的好事。望着雪花,我不由得想起我们祖国的边防战士不就具有雪花这样的品质吗?他们不怕黄沙漫天、狂风怒号的恶劣环境,却依然坚守在祖国的边疆,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敬佩吗?

  雪依然在下着,但是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

我最喜欢雪作文 篇2

  春夏秋冬,景色迷人。我爱好春,但它太柔嫩;我爱好夏,但它无比酷热;我爱好秋,但它有枝无叶;我最喜爱的还是冬。虽然它无比冷酷,但我们可以在冬天里滑冰,堆雪人,打雪仗。

  在冬天,我们可以滑雪,在河上滑冰,在雪地里打雪仗,堆雪人。

  终于,盼望已久的冬天到来了。那时,我们正在上课,窗外突然下起了鹅毛大雪,我们班的同学都没有听课的心思了。终于,只听下课铃一响起,全班同学像被猎人追赶的兔子一样跑了出来。

  到了楼下,我们便像疯子一样在雪地里追打了起来。有的同学堆起了雪人,有的同学打起了雪仗,还有的同学在雪地上滑雪。

  冬天是同学们最喜爱的季节。冬天,多姿多彩的冬天,让我们感到了美丽;奇妙的冬天,让我们感到了其乐无穷。

  我最爱冬天!

我最喜欢雪作文 篇3

  一本好书,不仅要有理性,更需要一种情感,要用情感去打动人的心灵,激发人的生命力,那一种书,将具有一种被永世讴歌的力量。《方与圆》正是这样一种情感和理性的洗礼,是我们人生中永远的加油站。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需要的正是这样的一种加油方式。

《方与圆》是丁远峙先生编著的,他于师范学物理系毕业。这本书好在:我以为它虽然不能使我们由矮变高,但它能改观您的品质,影响你的气质,可能会帮助您由渺小而变伟大。尽管本书没有提示什么人生秘诀,但它能帮助您更深刻地认识人、认识社会、认识人生。这本书甚至没有深奥的理论,它只是将人的心理活动浅显地剖析出来,帮助我们理解,掌握为人处世的技巧。

  如今,作为一名学生,对社会上的种种都不了解,甚至谈不上涉世未深,思想单纯不全面,不懂为人处世,不懂说话技巧不懂如何修身养性,诸多种种,如果单一地靠一点一事的去以自身实验得到经验、教训的话,代价似乎太大了。《方与圆》这本书虽然没有完完全全的写出多少人生奥秘,但至少给了青少年然如何培养品质、修养气质、人性、处事技巧、交际技巧、说话技巧和宣传,还有广告,都有许多启示。它的目的就是帮助我们更快乐的生活,事业更成功。就像作者自己的前言一样:这本书将要改变你的生活。我深信不疑,因为你将要读到的已经改变了我的生活。

  一本好书,就是这样,对读者有着深远的影响,起到心灵的救赎与醒悟,引领起跑。

  方圆有术,弹性做人。乃是做人之本。圆是处世之道,如此深入浅出的语言,为我们诠释出方与圆的真谛,解开方圆做人的天机。

我最喜欢雪作文 篇4

  从太古时代到今天的现代,人们喜欢春、夏、秋和冬天,但我也是喜欢一年四季中的一个季节。

  秋天的天空上,太阳照着白云,显得金灿灿的`。一群大雁排成“人”字形飞向南方,一边飞一边叫,好像在说:“冬天要来了,冬天要来了。”公园里,树上发黄的树叶和衰老的树杈飘落下来,浮在水面上,桂花这时也开了。

  田野上金黄的麦子被人们叠的像“大海”一样,高粱竖得笔直笔直的。土豆和花生藏在地下,好像在和人们玩捉迷藏似的。果园里苹果,柿子,你争我抢的说:“我最美,先吃我。”“不,我最美,该先吃我。”我摘下一个尝一口,啊!真甜呀!

  秋天真美丽呀,他不像夏天那样炎热,也不像冬天那样寒冷,他是那么凉爽,美丽,我喜欢秋天。

我最喜欢雪作文 篇5

  我认识许多运动员。其中,我最喜欢的球员是勒布朗·詹姆斯,NBA克利夫兰骑士队的明星球员。

  詹姆斯穿着23号战袍,绰号“小皇帝”。他被克利夫兰骑士队选为2003-04赛季NBA选秀的“状元”。同时,他还入选了美国职业篮球队,并参加了2004年在希腊雅典举行的第28届奥运会。

  詹姆斯是当今世界上最好的篮球运动员之一。他的投掷和三分球逐年提高。虽然他投了很多球,但他的小前锋命中率惊人。传球时,他是一种独特的技能。他在球场上的视野是一流的。他可以在最需要的时候传球。他对一切都了如指掌。詹姆斯的突破也非常尖锐,无论是在第一步还是改变方向。他经常突破内线,用战斧扣篮。他经常用协调的身体投球,并打出2+1。但是我似乎不太喜欢连续的突破。詹姆斯也是一名优秀的`防守者,他的身体素质非常优秀,即使接近英国电信,也很难不成为一名优秀的防守者,但他的防守仍然略逊于他的进攻...

  我喜欢勒布朗·詹姆斯。他将永远是我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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